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2月17日:我們至偉大的救恩 - 神赦免罪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

 神作為神不能輕率地就赦免罪。我們憑直覺對神的普遍看法是當我們承認自己犯了罪,我們所要做的就是來到神的面前,對祂說我們很抱歉,神就會寬恕我們。然而,根據聖經的教導,這是不可能的,我毫不猶豫地用「不可能」這個詞。作為基督福音的傳道人,我不得不這麼說,我帶著敬畏的心說:「神,就是因為祂是神,所以祂不能就這麼輕率地罪。

如果你要我證明我所說的話,我會這麼做。如果神可以藉著說「我赦免你的罪」來赦免你的罪的話,那麼祂就會這樣做,如此的話基督就絕對不需要差到這個世界上來。神把主耶穌基督要來做的工作、事工、任務、差事,都交托了給祂,因為,我要再強調一遍,沒有這事工的話,神就無法赦免罪。祂不僅必須使罪人稱義,祂自己也必須是義的。救恩的方式必須符合神的品格,祂不能背乎自己;祂不可能改變,祂是永恆不變的。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祂是「…眾光之父…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 1:17)祂永遠是一樣的,祂是絕對公義、聖潔和公正的。因此,祂不能保持這種品格而輕率地赦免罪。

說「神是愛,因為祂是愛,所以祂會赦免我」這種說法是不對的。我的朋友,祂不能這樣做,因為神就是神!因為神的品格,所以基督的工作是必要的;因為人是活在罪惡過犯之中,所以基督的工作是必要的。必須要做某些事情來滿足神。

默想:神作為神不能輕率地就赦免罪惡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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