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

保羅所傳的福音精要(三):復活和目擊者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救恩的信息總是應該建立在一個高潮之上,這當然也就是保羅遵循的總綱: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歌林多前書15:1,3-5)

當保羅宣告福音時,他表達出一個歸根究底的問題(暗示或明示),就是人犯罪得罪神,而基督的工作是代替罪人贖罪,一個「挽回祭」藉以平息神的義怒。保羅也強調歷史事實,即基督的確肉身死亡以成就贖罪的工作。當然,這個故事並不止於此,這些事件為保羅福音講道的高潮奠定了基礎。

復活

使耶穌基督的福音成為榮耀真理的好消息在於:「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4)用出現在空墳墓的天使的話來說:「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馬太福音28:6)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15章中,主要關心的是身體復活的教義,這也是新約書信中最長的一個章節,它的重要性與其長度成正比。在基督徒肯定的所有真理中,對我們的信心來說,沒有一個比相信身體的的確確的復活更重要。當然,由於基督的身體確實的復活了,而且(正如保羅在這個漫長的章節中認真地論證到)它延伸到我們自己身體的復活。沒有這個信仰的教義,保羅說,基督教的一切都變得無關緊要的:「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歌林多前書15:17-19)

緊接著的是一個得勝的宣告:「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哥林多前書15:20)。復活是神對基督贖罪的工作所蓋下贊同的印章。在十字架上,就在祂低下頭、將祂的靈交給神之前那刻,耶穌說:「成了!」在復活中,父神補上了祂的回應「阿們!」。在羅馬書1:4中,保羅寫道基督是「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保羅對雅典的知識分子同樣這樣說:「因為[神]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17:31)換句話說,基督的復活是福音真理的終極證明。

基督的復活是所有聖經真理圍繞的中心點,它代表從前每一個對公義的成就和得勝的盼望,由約伯記19:25-27開始(「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它是使徒們不可動搖的信仰的基礎,也是他們所宣揚的信息的關鍵點。從聖經的開始到結束,這是神每一個應許活潑的保證,在聖經中描述的每一個神蹟,包括創造,意義上都沒有復活這般重大。

雖然四福音都證明基督已經不斷的預言自己的復活(馬太福音20:19;馬可福音8:31;路加福音9:22;約翰福音2:19-21;10:18),門徒們都先傾向於不相信。當他們發現空墳墓的時候,他們顯然感到驚訝,甚至傾向懷疑。多馬強調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翰福音20:25)

但是經過多次出現,經常出現在多名的目擊者面前,他們非常堅信復活的真理,沒有任何的辯駁、沒有任何的威脅,沒有任何形式的酷刑可以使他們沉默。他們最終都獻上了自己的生命,而沒有否認復活的事實。畢竟,他們看見祂、摸過祂、與祂一同坐席、復活後與祂團契相交。

這也解釋了是甚麼給他們驚人的勇氣和決心,驅使他們將福音傳遍各國各方。「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使徒行傳4:20)

復活的目擊者

目擊者的見證是第四個也是歷史的終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中拿來引證福音的事實綱要。他強調事實不僅僅是在看到基督復活的使徒圈子裡。有數百人見證復活「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哥林多前書15:6)

他好像說:「若不聽我所說的,就去問這些人吧!」畢竟,他們很容易就能尋訪到這些人,因為他們已經在羅馬帝國和世界上所有已知的地方開展了事工,宣告基督的信息。用藐視他們那些人的話來說,這些見證耶穌復活的人已經基本上「攪亂天下了」(使徒行傳17:6)。

復活並不像今天在電視前進行的那些宗教儀式那樣,這些都是人造的虛假奇蹟。若要求「電視傳道人」對他所宣稱的奇蹟提出任何仔細的審察,他就會迴避或託詞推搪。

保羅歡迎審察,他多麼肯定他所宣揚的真理,以致於他鼓勵人來審視這真理的證據真偽。並且為要肯定這論點,他強調有充足的目擊者,而且他們也願意為此作見證。

以保羅所說的第一個具體例子:彼得,作為見證來看。貫穿哥林多前書(在加拉太書2:9)中,保羅稱他為「磯法」,相當於亞蘭的「彼得」(源自希臘文的石頭)。他的名字叫西門,但是當西門第一次見到耶穌時,主耶穌給他起了一個綽號叫「磐石」,亞蘭文叫「磯法」(約翰福音1:42)這就是保羅通常提到他的方式。

從彼得的角度來思考復活的話,對他而言,基督首先在他面前出現這件事似乎是非常奇妙(毫無疑問有點兒尷尬)。當耶穌的生命面臨危險的時候,他惱火地發誓否認祂。彼得完全破碎了,在所有的使徒中,他彷彿最不可能自稱為基督復活的傳道者,因為他感到很羞愧。在這事上,他是一個懦夫、一個哭哭啼啼的人。他最後一次見到耶穌時,他就正在哭泣。

即使耶穌復活之後,彼得也表示出很小的信心,以致於當耶穌吩咐他去加利利那裡等祂來的時候,彼得竟然計劃回去從事捕魚行業,因為他覺得自己根本不適合做使徒和傳道人。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敏銳地意識到自己有多少次不忠心的明證,他看起來像一場災難。彼得不可能成為在五旬節站出來,並且開始誇誇其談的鼓吹復活的人。

但是耶穌來到他面前,引導他作出對基督的愛的三重宣告,並且託付他去傳道的責任。在五旬節,彼得成為完全不同的一個人。他敢為復活的基督作出這樣大膽的見證,這顯然表明了一個事實,就是他的確看見了復活的基督。

彼得不是要去虛構一個關於基督復活的假故事,也不會準備為自己杜撰的謊言而犧牲自己的性命。彼得,一個曾經被使女指控而退縮、甚至否認自己認識基督的人,最終寧願被倒釘十字架殉道,也不肯否認復活的真理。唯一可以解釋這種徹底的轉變就是基督的復活。

結論

每次保羅總結福音時,他並不一定會提及基督的復活。有時他的重點在於代贖的原則,有時他會強調歸算給信徒的義,有時他將重點放在為我們得著神的寬恕而必須付出的代價上。所有這些要素都是保羅所傳的福音的重要範疇。

但我們不要忽視福音是以歷史事件為基礎的這個事實,然而,首要的是基督的復活是福音真理的印記和核心。

保羅說基督「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馬書4:25)基督是「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再說一次,復活是神贊同基督作為「挽回祭」的印記。沒有復活,就不會有福音。

在保羅對福音的概要中,每一個要素都同樣重要。在福音的故事裡,這是一個對關鍵歷史事件所作的靈巧總結。貫穿保羅眾書信,他解釋了許許多多的福音教義,並強調它們的重要性。但是在這段經文裡,他的設計是給予福音歷史一個可能最簡單、最簡潔有力的說明,使人對所有重要的教義能充分理解,而且又蘊涵著對所有重要的教義作出肯定。他羅列出來的每一點都為要確定一個最重要的事實:「…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看…。

那就是整個福音的信息,其它的部份都是為要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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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

保羅所傳的福音精要(二):贖罪與埋葬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使徒保羅極之認真地要保持救恩信息的純正性,他毫不猶豫地詛咒任何膽敢發表更改或沾污福音的人。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7-9)

保羅不相信福音是只是屬於神學家和學術界所獨有的的領域。他嚴厲的警告所隱含著的是他的期盼,就是每一個閱讀他書信的人都應該能夠辨別福音的真偽。他傳講的福音不是一個難以理解的奧秘,也不是用混淆的言辭所蒙蔽的信息,他明確且直接地說:「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哥林多前書15:1,3-5)。

今天,我們將來查考這福音的首兩個要素:基督的贖罪和埋葬。

贖罪(Atonement)

保羅不僅要突出基督受死的歷史事實,他要更具體說明:「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這就是「贖罪」的意思。

保羅論據恰恰反映了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2章2節所寫:「他(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個詞「挽回祭」表達了一個「平息憤怒」的意思。具體來說,這意味著神的公義得著了滿足,或者換句話來說「挽回祭」是一種獻祭藉以平息了神對罪人的義怒。

許多人覺得這樣的概念是­個令人抗拒的概念,這肯定會對普遍流行認為神總是一個善待罪、寬恕罪的祖父這種觀念帶來挑戰。近年來,一小撮處於福音派邊緣的著名作家和教師強調拒絕聖經的宣告,即神祂自己的兒子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一種「挽回祭」,他們認為這個想法是在標榜「宇宙性的虐兒」。

事實上,這實際上是自由派(不信派)的信仰核心:它強調神的愛,而排除祂的公義和他對罪的忿怒。自由派(不信派)普遍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只不過是一種敬虔的殉道行為罷了。

然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3中的觀點並不是說基督因我們的罪而死。保羅並不是意味基督的死與人類的墮落有些含糊的、玄秘的、虛無飄渺的聯繫,他論點的關鍵是耶穌自願「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祂成就了舊約獻祭制度所預表的一切。祂就是那位真正公義的神如何可以寬恕那些不敬虔、不義的罪人這個難題的答案。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這個原則在舊約獻祭制度的日常施行中得到了明確的體現。在利未記17:11中,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因此以動物獻祭的圖像說明了幾個重要的真理:罪所延伸的罪惡、在律法之下審判的硬性規定,贖罪難以理解的高昂成本,以及神的公義和憐憫。

但是很明顯,動物血沒有真正的或永久的贖罪價值,「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4)。每日流血的獻祭(出埃及記29:38-42),逾越節無數的羔羊在每年春季被宰殺,每個秋季的贖罪日,公羊和山羊被宰殺,在聖殿中所進行的這些工作從未結束。利未人、歌唱的和守衛的都是「晝夜」輪流供職的(歷代誌上9:33)。舊約的祭司從來沒有坐下來執行職務的,聖殿的家具裡沒有椅子,「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11)

顯然,所有的獻祭和儀式都不能為罪提供充分和完全的贖罪功效。它們只是預表,畢竟動物血豈能滿足神的公義要求呢?這個要求就是犯罪的必要死亡。無休止的每天需要不斷的宰殺動物,只有一個原因,就是它強調了一個真理,一種普通動物的血不能真正的代替有罪之人的生命。

竟然如此的話,那麼舊約聖徒就留下了一個.使人困惑的疑問:如果動物的獻祭不能提供真正和最終的贖罪果效的話,還有甚麼可以挽回神對罪人的忿怒呢?畢竟,神自己說到:「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出埃及記23:7)、「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7:15)那麼神如何在不違背自己公義的情況下稱不義人為義呢?

答案就是基督自己願意捨己,代替祂所要拯救的人死。祂是他們的「代罪羔羊」,與所有那些動物的祭牲不同,祂是完美的「挽回祭」,是終極的一個充分的祭物。用彼得的話來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3:18)保羅贊同說:「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前書5:21)

這裡論點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了罪人,祂是以代表的身份而死,祂代替了他們承受了神對罪的義怒,祂擔當了我們應得的懲罰,這一切都是保羅至關重要的觀點,因此他說道:「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這就是「替代刑罰」的原則,也就是對福音的正確理解至關重要的,基督擔當了我們罪的懲罰,這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的意思。

埋葬(Burial)

當你看到「基督被埋葬」在保羅的哥林多前書15章中列在福音的精要中,你可能會感到奇怪。「基督被埋葬」這點,你不一定能在多數的近代福音派嘗試對福音的基本真理所作的總結中找得到。那麼為甚麼保羅在這裡列出來呢?很簡單,它提供了不可否認的證據證明基督真的死了,十字架沒有隱瞞甚麼。耶穌不是仍然活著,而且安靜地被拐去一些秘密的地方,並且看護著直到恢復健康。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故事不是一個巧妙策劃的寓言,也不是一個教導道德的故事。基督真的死了,所有見證祂死亡的人(無論是朋友或是敵人)都肯定這個事實,沒有任何一個目擊耶穌釘十字架的人曾表示祂幸免於難。

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些兵丁,都是在本丟彼拉多的直接指揮之下,由於祂被掛在十字架上,他們就合法的擁有基督的身體。這些都是專業行刑者,因此,他們就有充分的判斷能力來準確地確定受刑者是否真正的死去了。如果他們對他們自己所指派的工作完成如否有任何的疑問,他們都不會允許將屍體從十字架上移走或交給人去埋葬。

馬可福音15:34-37說約在「申初的時候」(下午3點),當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馬太福音27:50在那一刻「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約翰福音19:30說:「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馬太更詳細的描述了耶穌的埋葬過程:
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馬太福音27:59-66)

封條」本來是彼拉多自己官方象徵的標誌,類似於用在蠟封和識別正式法律文件那樣,除了下令封印的統治者或行政機關官員外,這種封條是不可以弄破的。「守衛」是由向彼拉多負責的羅馬士兵支隊組成的,這些都是精英特種部隊,而不是軍隊裡次等的兵丁。他們不是那種推卸責任或在工作崗位上開小差的那類兵丁,否則這會要了他們的命。

但是如果價錢令他們心動的話,他們也很容易就被賄賂了。耶穌當天復活的早晨,當他們發現墳墓是空的時候,守衛兵丁和猶太人的官員都拼命掩飾所發生的事情:
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馬太福音28:12-15)

就算他們有極小的可能性去說服公眾耶穌從未真正死亡的話,祭司和兵丁肯定會用這個故事來替代一個讓自己的生命陷入危險的故事。所以,「耶穌被埋葬」是福音敘述重要的組成部分,主要是因為敘事它能作為另一個提醒,提醒我們福音是植根於歷史事實,而不是神話故事、人的想像或寓言。好消息不是一個必須得到人理解才去相信的傳說,它不是一種彈性的世界觀能夠與歌林多人的哲學妥協、與學術懷疑論妥協或後現代主義偏好妥協。基督為罪所作的犧牲是一個真實的事件,由無數的目擊者所見,由羅馬官方驗證,我們的主的身體被埋葬了,並且由彼拉多本人將封印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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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

保羅所傳的福音精要(一):永不變改的福音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唯獨一個福音,這個主題的回響貫徹在所有使徒保羅的寫作中,而他的文獻差不多佔了整本新約聖經的一半。雖然他在不同的段落,以不同的視角來強調福音(在”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Paul” 暫譯作《使徒保羅所傳的福音》這本書中,查考了其他幾個突出的篇章:羅馬書3:9-26、哥林多後書5:18-21、以弗所書2:1-10、提多書2:11- 14),然而,他們卻都是一致的,互相呼應、互相協作,成為對救恩教義的一個全面解構。

福音的貫徹始終和完整無缺

若有人以為保羅提出一個修改了的或潤色了的使徒信息版本的話,就必會與保羅對真正的福音獨一性所作的每一個論點相抵觸。雖然,他對福音的闡述比任何其他新約作者更加透徹全面,然而由始至終,保羅從來沒有傳講或寫出任何偏離了基督或祂的使徒們所教導的內容。保羅所傳的福音,與基督宣告的信息和托付於12使徒去傳遍全世界的信息完全是同一個信息。唯獨一個福音,對猶太人、對外邦人都是同樣的一個信息。

保羅並不是假師傅,那些假師傅聲稱說神委托他們去修飾福音、改寫福音,而保羅斬釘截鐵地駁斥這種錯誤的觀念,就是基督差遣祂的門徒們去傳講的信息主題需要作出修改的這個觀念。(哥林多後書11章)

保羅明確的指出,歪曲聖經以導致自我滅亡的最肯定的方式,就是更改福音,就算被動的去容忍那些傳講修改過的福音的人。他嚴厲的告誡讀者要小心「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哥林多後書11:4)他說「別的福音」其實與從前用來欺哄夏娃的「品牌」同出一轍,就是出於那古蛇的欺騙技倆。(哥林多後書11:3)

而獨一的、真正的福音在各方面都是無可限量的,同時也能夠清晰的透過歷史事件和神學原則,以最簡潔的字句表達出來。

福音的核心元素

每一個熟悉保羅寫作的人,提到保羅對福音簡潔且扼要的說明時,其中一編首先會想起來的編章,就是哥林多前書15:1-5。保羅本人也將這段經文認定為至關重要的福音真理的摘要。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哥林多前書15:1-5)

第3節譯為「我傳給你們最重要的真理」會更好,這是保羅傳給他們的真正的意念,在此我們看到,在保羅的心意裡面,他非常清楚甚麼是福音真理的元素最首要的。然後,他就按著時序繼續概略的勾畫出歷史的事件。他列舉了构成整個福音的四個關鍵事件:基督被釘十字架、祂的埋葬、祂的復活和隨後的顯現。

這是很重要的,原因有下列幾個:
首先,它提醒到福音是建基於真實的歷史,基督教信仰不是一個理論或一個猜測,它不是神秘莫測的,就好像是基於某人的夢境或想象,它不是抽象的哲學或理想主義的世界觀,更不用說,它只是一列死板的教條教規的清單,使之歸屬於一個正式的信仰宣言。耶穌基督的福音是神所啟示的真理,被確立在一點不含糊的歷史實現之中,藉著舊約預言的應驗、藉著堆積如山無可辯駁的文獻為證、藉著一系列非人手能策劃操縱的公開事件確定、藉著一大群目擊證人的證供所印證等得以確立。

另一方面,透過列出歷史的事實作為頭等重要的事項,保羅決不會放棄或甚至減弱福音信息教義的內容。他也沒有建議將基督教信仰僅僅只以赤裸裸的歷史事實和目擊者的證供為基础。在這短短的段落中,保羅兩次提醒我們這些事件是「照聖經所說」而發生的。當然,這就是得救信心的真正立場和根基。「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信心」不是僅僅只是去相信這些事件發生,真正的「得救信心」會使人去順服聖經對罪、對救贖、對神的恩典、和對其他有關福音真理的元素所定的意義,這些教義解釋到為甚麼這些歷史事實是如此重大呢。

確實,承載在這簡單的陳述:「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裡面的,包涵了一切聖經有關罪的懲罰、代贖的原則、以無罪且完美的基督成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的教導。換句話說,保羅在這裡用了非常少的字句就很顯著的說到罪論(罪惡的教義)、救贖論(救恩的教義)、還有基督論(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教義)。所以,他在哥林多前書15:3-8中所列出的歷史事實,這份清單雖然簡短扼要,卻含有深遠的教義上的意義。

歌林多教會面對的問題

文章的寫作背景是極其重要的,保羅寫這一章是為了要處理一個教義上的錯誤,而不是要作歷史事實上的爭辯。歌林多的信徒已經相信了基督的死和復活,他們疑惑的是關於那些死去了的信徒將來身體復活的事,所以,保羅就是要捍衛這個教義而寫這一章,而他使用的方式,就是通過概略地論述福音信息,以及列舉那些歌林多的信眾毫無疑問的歷史事件。他在哥林多前書15:11說到:「…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

因此,他在1-5節經文中對普遍所相信的福音事實所作的回顧,僅僅只是這章中心要旨的序言,保羅在16-17節的經文裡就明確的講到他最主要的論點:「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相反,如果基督從死裡復活了,那麼就沒有理由懷疑將來聖徒們的身體都會復活的事了。「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哥林多前書15:12)整個第十五章就是一個簡潔的論證。

四個歷史事件

然而,這裡我們關心的是保羅在3-5節裡所提出的那扼要的福音大綱。他列舉了四個歷史事件來為福音信息的重要教義要素和屬靈意義建構一個堅固的框架。透過四個歷史事實來舉例說明,而不强調教義,保羅這樣做並不是意味福音的教義內容毫不相干或無關緊要,保羅從來不會縱容那種「約化主義」。(整卷加拉太書證明他如何堅定的相信教義上的完整與純全,特别是在傳講福音的事情上。)

在這裡,他僅僅只是總結和概括的論述福音信息,而不是删減縮節了福音信息,藉著重複使用「照聖經所說」這片語,他清楚的解說到對這四個事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真實的信念,必然會帶來對福音教義上的含義一個正確的觀念。

此外,對哥林多的信徒來說,這不是新的東西。保羅創立了這間教會,並牧養這間教會十八個多月,然後才到其它的地方進行他的事工(使徒行傳18:11,18)。哥林多的信徒從保羅那裡得到了充足的教導,所以他們已經比較了解「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這極之重要的教義上的含義是甚麼,當然,這就是保羅構築的首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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