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

保羅所傳的福音精要(二):贖罪與埋葬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使徒保羅極之認真地要保持救恩信息的純正性,他毫不猶豫地詛咒任何膽敢發表更改或沾污福音的人。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7-9)

保羅不相信福音是只是屬於神學家和學術界所獨有的的領域。他嚴厲的警告所隱含著的是他的期盼,就是每一個閱讀他書信的人都應該能夠辨別福音的真偽。他傳講的福音不是一個難以理解的奧秘,也不是用混淆的言辭所蒙蔽的信息,他明確且直接地說:「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哥林多前書15:1,3-5)。

今天,我們將來查考這福音的首兩個要素:基督的贖罪和埋葬。

贖罪(Atonement)

保羅不僅要突出基督受死的歷史事實,他要更具體說明:「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這就是「贖罪」的意思。

保羅論據恰恰反映了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2章2節所寫:「他(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個詞「挽回祭」表達了一個「平息憤怒」的意思。具體來說,這意味著神的公義得著了滿足,或者換句話來說「挽回祭」是一種獻祭藉以平息了神對罪人的義怒。

許多人覺得這樣的概念是­個令人抗拒的概念,這肯定會對普遍流行認為神總是一個善待罪、寬恕罪的祖父這種觀念帶來挑戰。近年來,一小撮處於福音派邊緣的著名作家和教師強調拒絕聖經的宣告,即神祂自己的兒子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一種「挽回祭」,他們認為這個想法是在標榜「宇宙性的虐兒」。

事實上,這實際上是自由派(不信派)的信仰核心:它強調神的愛,而排除祂的公義和他對罪的忿怒。自由派(不信派)普遍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只不過是一種敬虔的殉道行為罷了。

然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3中的觀點並不是說基督因我們的罪而死。保羅並不是意味基督的死與人類的墮落有些含糊的、玄秘的、虛無飄渺的聯繫,他論點的關鍵是耶穌自願「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祂成就了舊約獻祭制度所預表的一切。祂就是那位真正公義的神如何可以寬恕那些不敬虔、不義的罪人這個難題的答案。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這個原則在舊約獻祭制度的日常施行中得到了明確的體現。在利未記17:11中,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因此以動物獻祭的圖像說明了幾個重要的真理:罪所延伸的罪惡、在律法之下審判的硬性規定,贖罪難以理解的高昂成本,以及神的公義和憐憫。

但是很明顯,動物血沒有真正的或永久的贖罪價值,「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4)。每日流血的獻祭(出埃及記29:38-42),逾越節無數的羔羊在每年春季被宰殺,每個秋季的贖罪日,公羊和山羊被宰殺,在聖殿中所進行的這些工作從未結束。利未人、歌唱的和守衛的都是「晝夜」輪流供職的(歷代誌上9:33)。舊約的祭司從來沒有坐下來執行職務的,聖殿的家具裡沒有椅子,「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11)

顯然,所有的獻祭和儀式都不能為罪提供充分和完全的贖罪功效。它們只是預表,畢竟動物血豈能滿足神的公義要求呢?這個要求就是犯罪的必要死亡。無休止的每天需要不斷的宰殺動物,只有一個原因,就是它強調了一個真理,一種普通動物的血不能真正的代替有罪之人的生命。

竟然如此的話,那麼舊約聖徒就留下了一個.使人困惑的疑問:如果動物的獻祭不能提供真正和最終的贖罪果效的話,還有甚麼可以挽回神對罪人的忿怒呢?畢竟,神自己說到:「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出埃及記23:7)、「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7:15)那麼神如何在不違背自己公義的情況下稱不義人為義呢?

答案就是基督自己願意捨己,代替祂所要拯救的人死。祂是他們的「代罪羔羊」,與所有那些動物的祭牲不同,祂是完美的「挽回祭」,是終極的一個充分的祭物。用彼得的話來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3:18)保羅贊同說:「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前書5:21)

這裡論點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了罪人,祂是以代表的身份而死,祂代替了他們承受了神對罪的義怒,祂擔當了我們應得的懲罰,這一切都是保羅至關重要的觀點,因此他說道:「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這就是「替代刑罰」的原則,也就是對福音的正確理解至關重要的,基督擔當了我們罪的懲罰,這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的意思。

埋葬(Burial)

當你看到「基督被埋葬」在保羅的哥林多前書15章中列在福音的精要中,你可能會感到奇怪。「基督被埋葬」這點,你不一定能在多數的近代福音派嘗試對福音的基本真理所作的總結中找得到。那麼為甚麼保羅在這裡列出來呢?很簡單,它提供了不可否認的證據證明基督真的死了,十字架沒有隱瞞甚麼。耶穌不是仍然活著,而且安靜地被拐去一些秘密的地方,並且看護著直到恢復健康。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故事不是一個巧妙策劃的寓言,也不是一個教導道德的故事。基督真的死了,所有見證祂死亡的人(無論是朋友或是敵人)都肯定這個事實,沒有任何一個目擊耶穌釘十字架的人曾表示祂幸免於難。

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些兵丁,都是在本丟彼拉多的直接指揮之下,由於祂被掛在十字架上,他們就合法的擁有基督的身體。這些都是專業行刑者,因此,他們就有充分的判斷能力來準確地確定受刑者是否真正的死去了。如果他們對他們自己所指派的工作完成如否有任何的疑問,他們都不會允許將屍體從十字架上移走或交給人去埋葬。

馬可福音15:34-37說約在「申初的時候」(下午3點),當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馬太福音27:50在那一刻「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約翰福音19:30說:「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馬太更詳細的描述了耶穌的埋葬過程:
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馬太福音27:59-66)

封條」本來是彼拉多自己官方象徵的標誌,類似於用在蠟封和識別正式法律文件那樣,除了下令封印的統治者或行政機關官員外,這種封條是不可以弄破的。「守衛」是由向彼拉多負責的羅馬士兵支隊組成的,這些都是精英特種部隊,而不是軍隊裡次等的兵丁。他們不是那種推卸責任或在工作崗位上開小差的那類兵丁,否則這會要了他們的命。

但是如果價錢令他們心動的話,他們也很容易就被賄賂了。耶穌當天復活的早晨,當他們發現墳墓是空的時候,守衛兵丁和猶太人的官員都拼命掩飾所發生的事情:
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馬太福音28:12-15)

就算他們有極小的可能性去說服公眾耶穌從未真正死亡的話,祭司和兵丁肯定會用這個故事來替代一個讓自己的生命陷入危險的故事。所以,「耶穌被埋葬」是福音敘述重要的組成部分,主要是因為敘事它能作為另一個提醒,提醒我們福音是植根於歷史事實,而不是神話故事、人的想像或寓言。好消息不是一個必須得到人理解才去相信的傳說,它不是一種彈性的世界觀能夠與歌林多人的哲學妥協、與學術懷疑論妥協或後現代主義偏好妥協。基督為罪所作的犧牲是一個真實的事件,由無數的目擊者所見,由羅馬官方驗證,我們的主的身體被埋葬了,並且由彼拉多本人將封印封上。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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