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

保羅所傳的福音精要(三):復活和目擊者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救恩的信息總是應該建立在一個高潮之上,這當然也就是保羅遵循的總綱: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歌林多前書15:1,3-5)

當保羅宣告福音時,他表達出一個歸根究底的問題(暗示或明示),就是人犯罪得罪神,而基督的工作是代替罪人贖罪,一個「挽回祭」藉以平息神的義怒。保羅也強調歷史事實,即基督的確肉身死亡以成就贖罪的工作。當然,這個故事並不止於此,這些事件為保羅福音講道的高潮奠定了基礎。

復活

使耶穌基督的福音成為榮耀真理的好消息在於:「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4)用出現在空墳墓的天使的話來說:「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馬太福音28:6)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15章中,主要關心的是身體復活的教義,這也是新約書信中最長的一個章節,它的重要性與其長度成正比。在基督徒肯定的所有真理中,對我們的信心來說,沒有一個比相信身體的的確確的復活更重要。當然,由於基督的身體確實的復活了,而且(正如保羅在這個漫長的章節中認真地論證到)它延伸到我們自己身體的復活。沒有這個信仰的教義,保羅說,基督教的一切都變得無關緊要的:「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歌林多前書15:17-19)

緊接著的是一個得勝的宣告:「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哥林多前書15:20)。復活是神對基督贖罪的工作所蓋下贊同的印章。在十字架上,就在祂低下頭、將祂的靈交給神之前那刻,耶穌說:「成了!」在復活中,父神補上了祂的回應「阿們!」。在羅馬書1:4中,保羅寫道基督是「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保羅對雅典的知識分子同樣這樣說:「因為[神]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17:31)換句話說,基督的復活是福音真理的終極證明。

基督的復活是所有聖經真理圍繞的中心點,它代表從前每一個對公義的成就和得勝的盼望,由約伯記19:25-27開始(「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它是使徒們不可動搖的信仰的基礎,也是他們所宣揚的信息的關鍵點。從聖經的開始到結束,這是神每一個應許活潑的保證,在聖經中描述的每一個神蹟,包括創造,意義上都沒有復活這般重大。

雖然四福音都證明基督已經不斷的預言自己的復活(馬太福音20:19;馬可福音8:31;路加福音9:22;約翰福音2:19-21;10:18),門徒們都先傾向於不相信。當他們發現空墳墓的時候,他們顯然感到驚訝,甚至傾向懷疑。多馬強調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翰福音20:25)

但是經過多次出現,經常出現在多名的目擊者面前,他們非常堅信復活的真理,沒有任何的辯駁、沒有任何的威脅,沒有任何形式的酷刑可以使他們沉默。他們最終都獻上了自己的生命,而沒有否認復活的事實。畢竟,他們看見祂、摸過祂、與祂一同坐席、復活後與祂團契相交。

這也解釋了是甚麼給他們驚人的勇氣和決心,驅使他們將福音傳遍各國各方。「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使徒行傳4:20)

復活的目擊者

目擊者的見證是第四個也是歷史的終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中拿來引證福音的事實綱要。他強調事實不僅僅是在看到基督復活的使徒圈子裡。有數百人見證復活「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哥林多前書15:6)

他好像說:「若不聽我所說的,就去問這些人吧!」畢竟,他們很容易就能尋訪到這些人,因為他們已經在羅馬帝國和世界上所有已知的地方開展了事工,宣告基督的信息。用藐視他們那些人的話來說,這些見證耶穌復活的人已經基本上「攪亂天下了」(使徒行傳17:6)。

復活並不像今天在電視前進行的那些宗教儀式那樣,這些都是人造的虛假奇蹟。若要求「電視傳道人」對他所宣稱的奇蹟提出任何仔細的審察,他就會迴避或託詞推搪。

保羅歡迎審察,他多麼肯定他所宣揚的真理,以致於他鼓勵人來審視這真理的證據真偽。並且為要肯定這論點,他強調有充足的目擊者,而且他們也願意為此作見證。

以保羅所說的第一個具體例子:彼得,作為見證來看。貫穿哥林多前書(在加拉太書2:9)中,保羅稱他為「磯法」,相當於亞蘭的「彼得」(源自希臘文的石頭)。他的名字叫西門,但是當西門第一次見到耶穌時,主耶穌給他起了一個綽號叫「磐石」,亞蘭文叫「磯法」(約翰福音1:42)這就是保羅通常提到他的方式。

從彼得的角度來思考復活的話,對他而言,基督首先在他面前出現這件事似乎是非常奇妙(毫無疑問有點兒尷尬)。當耶穌的生命面臨危險的時候,他惱火地發誓否認祂。彼得完全破碎了,在所有的使徒中,他彷彿最不可能自稱為基督復活的傳道者,因為他感到很羞愧。在這事上,他是一個懦夫、一個哭哭啼啼的人。他最後一次見到耶穌時,他就正在哭泣。

即使耶穌復活之後,彼得也表示出很小的信心,以致於當耶穌吩咐他去加利利那裡等祂來的時候,彼得竟然計劃回去從事捕魚行業,因為他覺得自己根本不適合做使徒和傳道人。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敏銳地意識到自己有多少次不忠心的明證,他看起來像一場災難。彼得不可能成為在五旬節站出來,並且開始誇誇其談的鼓吹復活的人。

但是耶穌來到他面前,引導他作出對基督的愛的三重宣告,並且託付他去傳道的責任。在五旬節,彼得成為完全不同的一個人。他敢為復活的基督作出這樣大膽的見證,這顯然表明了一個事實,就是他的確看見了復活的基督。

彼得不是要去虛構一個關於基督復活的假故事,也不會準備為自己杜撰的謊言而犧牲自己的性命。彼得,一個曾經被使女指控而退縮、甚至否認自己認識基督的人,最終寧願被倒釘十字架殉道,也不肯否認復活的真理。唯一可以解釋這種徹底的轉變就是基督的復活。

結論

每次保羅總結福音時,他並不一定會提及基督的復活。有時他的重點在於代贖的原則,有時他會強調歸算給信徒的義,有時他將重點放在為我們得著神的寬恕而必須付出的代價上。所有這些要素都是保羅所傳的福音的重要範疇。

但我們不要忽視福音是以歷史事件為基礎的這個事實,然而,首要的是基督的復活是福音真理的印記和核心。

保羅說基督「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馬書4:25)基督是「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再說一次,復活是神贊同基督作為「挽回祭」的印記。沒有復活,就不會有福音。

在保羅對福音的概要中,每一個要素都同樣重要。在福音的故事裡,這是一個對關鍵歷史事件所作的靈巧總結。貫穿保羅眾書信,他解釋了許許多多的福音教義,並強調它們的重要性。但是在這段經文裡,他的設計是給予福音歷史一個可能最簡單、最簡潔有力的說明,使人對所有重要的教義能充分理解,而且又蘊涵著對所有重要的教義作出肯定。他羅列出來的每一點都為要確定一個最重要的事實:「…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看…。

那就是整個福音的信息,其它的部份都是為要作出解釋。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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