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

聖經正確的教導就是我道德良心的依歸!


有人會質疑我說:「你說你憑著一個基督徒的道德良心支持修例,但不也有大部份的教會包括浸信會聯會、宣道會聯會、循道衛理公會、…等等,他們代表了成千上萬的基督徒反對修例,難道他們全都失去了你說的所謂基督徒的道德良心嗎?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真正的基督徒是一個「新造的人」,這是甚麼意思呢?

真正的基督徒是蒙神的愛、神的憐憫和神的恩典的人。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為擔當他們的罪孽過犯捨己死了;而在祂從死裡復活中,因神恩賜給他們的「信心」,藉著信靠耶穌基督就著神的救恩,他們得到神的寬恕,所有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都蒙赦免了,他們得到從主耶穌基督而來的義,得以與神和好,得以成為神的兒女,得著聖靈的內住為憑據,得著永生的應許。神更賜他們一顆新心、一個新靈、一個新生命,代替了他們與生俱來的那顆敗壞的心、裡面那個邪惡的靈、體貼肉體邪情私慾的那個將要滅亡的舊生命,好使他們成為聖潔,為神的榮耀,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所以,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既是神「新造的人」,他的品格、他的生活、他的生命多多少少都會自然地流露:「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的特質,這就是「聖靈的果子」(參加拉太書5:22-23)

相反,一個假基督徒暴露出的是:「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特徵,這些都是肉體的邪情私慾所結的果子(參加拉太書5:19-21)。

神以永恆不變的大愛愛祂的兒女,作為祂兒女的基督徒就以真誠的敬拜、絕對的信靠、完全的順服和竭力遵行祂的旨意來回應祂的大愛。神的律法不再是他們的綑綁,反而是牽引他們的「慈繩愛索」。他們愛神、他們愛他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所以他們心甘情願、歡喜快樂的遵守神的律法、遵行神和主耶穌基督一切的囑咐和命令。雖然,在今世,他們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做得到,然而,他們帶著一顆渴慕效法主耶穌基督、追求聖潔的心,盡心盡力地去活出這種新生命的樣式,直到離世歸主、安息主懷的那日。

真正的基督徒既是「新造的人」,所以他們「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篇1:1-2)

真正的基督徒都明白主耶穌基督的這個忠告:「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

真正的基督徒會堅定不移地以聖經的正確教導作為做人處事、斷定是非、衡量善惡、驗證一切真理的唯一標準、唯一原則和唯一的立場。他們拒絕把任何屬世的學說、哲理、價值觀、人生觀、意識形態等與聖經混為一談,因為這些都是虛空的、悖謬的、愚昧的歪理,它們會使人墮落到更不敬虔的地步。所以那些為取悅人、為巴結人、為利益欺哄人而不按著正意解讀聖經的「牧師」、「傳道人」和「神職人員」,真正的基督徒一定會與這些「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摩太後書3:5)的人劃清界線,也會遠避他們世俗的虛談,警惕他們偏離真道的教導,以免「信心」被這等假師傅所敗壞。

那麼,聖經教導我們作為基督徒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當盡的責任和義務是甚麼呢?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彼得前書2:12-16)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提多書3:1-2)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17-19,21)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要「替天行道」!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可以使用暴力來為對抗政府!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應當支持違法行為、包庇暴徒、幫助邪惡勢力散播謊言!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為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包括破壞社會秩序和安寧,甚至阻礙政府有效的依法施政!

相反,聖經教導基督徒應當做一個奉公守法良好公民,而不是做一個罔顧法紀的惡棍。

主耶穌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馬太福音5:9)
所以真正的基督徒應當是社會和諧、穩定與和平的擁護者,而不應當是社會撕裂、仇恨、紛爭、甚至暴亂的幫兇!

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所以真正的基督徒應當是社會道德和良心的捍衛者,而不應當是敗壞社會風氣、泯滅良知的推動者!

到底誰是本於基督徒的道德良心呢?

電視裡又傳來那群「鬼魔」喊叫口號的聲音。
噢!我終於明白彼拉多所面對的情形了。
當整個耶路撒冷城的人瘋狂而失控地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路加福音23:21)結果,「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加福音23:23)
當這群「鬼魔」在聲嘶力竭地喊叫道:「撤回修訂!撤回修訂!」
我彷彿聽到的是:「不要公義!不要公義!」
唉!當黑暗掌權的時候,盼望這是黎明前的黑暗,也是考驗我們忍耐等候神的時候,「你要細察那完全人,觀看那正直人,因為和平人有好結局。至於犯法的人,必一同滅絕;惡人終必剪除。」(詩篇37:37-38)

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

黑暗掌權了!


當我聽到我們的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之後,痛心疾首!心如刀割!
潘曉穎的冤情何時了呢?
潘曉穎的父親母親的傷痛何時能稍得安慰呢?
孩子,請安息吧!
腦海裡立刻承現的就是我主耶穌基督被捕時所說的一句話:「…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加福音22章53節)對!當下黑暗掌權了!

「你一定是建制派或中共的支持者。」不!我是一個遵從聖經教導的基督徒,我的悲哀是本乎我作為一個基督徒的道德良心!

對!支持「反送中」的勝利了!黑暗掌權了!

那誰輸了?

公平」、「正義」、「民主」、「法治」、「和平」、「憐憫」、「關愛」、「良知」、…

犯罪的可以免於法律的制裁,「公平」嗎?
犯罪的可以逍遙法外,「正義」嗎?
靠違反民主精神的暴力衝擊、靠背後一股惡勢力(不是來中國)對議員的威嚇、對市民生活的嚴重滋擾而得勝,這就是我們追求的「民主」嗎?
難道「民主」不是建基於彼此的尊重、接納、包容和理性上嗎?
難道「民主」不是建基於對既有的法制和程序的遵從上嗎?
難道「民主」不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最優化,同時又可以平衡弱勢社群的需要嗎?
用違反民主精神的暴力衝擊、威嚇不同政見人士、滋擾普通民眾的生活以其達到自己的訴求或利益,這是赤裸裸的「法西斯」主義、「納粹」式的民粹主義、打著「民主」的名行霸權主義,難道我們追求的就是這種「民主」「自由」嗎?
以「公民抗命」為名,行暴力衝擊為之實,更要求免於刑責,這是就是「法治」嗎?
以「和理非」為旗幟,行暴力、欺凌、恐嚇、霸道為實,這就是「和平」嗎?

「潘曉穎的爸爸媽媽,我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但是對不起,我們怕「送中」,所以反對修訂,你看看有沒有其它方法吧!」、「台灣有死刑,所以修訂通過了都不符合引渡條件,算了吧!撤回吧!我怕「送中」啊!」、「台灣政府言明就算通過修訂,都不會要求引渡,算了吧!撤回吧!我怕「送中」啊!」…試問我們的「憐憫」之心呢?「關愛」之情呢?甚至「良知」呢?

我並不怪責我們的特首林鄭月娥無可奈何所作的「暫緩」決定,反而我更加尊重她、也支持她,她的確的頂住了許許多多的壓力、侮辱和無理的責難。為「公義」、為「憐憫」、為「法治」、為將來香港的社會安危而推動《逃犯條例》修訂。

我不是在上一遍說過嗎?如果被害的是你的孩子、是你的至親,你還會大聲喊「反送中」嗎?
如果預見將來中、澳、台的嚴重罪犯眾集在香港,你認為香港會更安全嗎?

今天,靠著背後那股邪惡勢力的威嚇,「反送中」得到了勝利。這勝利完全是歸功於背後那股邪惡勢策劃周詳所獲得的。為甚麼我這麼說呢?

昨天(15/6),中國環球時報的社評談到美國參眾兩院推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及準備檢討《香港獨立關稅區》的機制,這對香港的工商界造成重大的威嚇。加上有組織聯署要求美國、英國和加拿大政府引用該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或相關法例對港府有關官員以及支持修例的議員實施個人制裁,全面凍結這些官員、議員及其直系親屬的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美、英、加三國,這就是最厲害的殺著。我相信許多港府有關官員和大部份代表工商業的議員上個禮拜就收到從美國來的警告,這兩個絕殺的淫威之下,他們只有「跪低」、「轉軑」,所以,你會看到有些行政會議議員和立法會議員「輕了口」。政府肯定知道不夠票通過修例了,這就是「暫緩」背後的主要原因。高興嗎?香港立法會由美國人掌控了!

為甚麼要煽動人6月9日出來示威遊行呢?四個字「製造民意」!好名正言順的插手香港立法會的事務。
為甚麼要煽動人612暴亂呢?六個字「製造流血事件」!好使自己以「正義的化身」,來「拯救」香港人民出水深火熱的「極權」政府統治。

真的嗎?你是不是亂猜的?

讓我介紹你們去閱讀一本書,叫《美國:另外的一面》,由親泛民主派的大律師陳志海著作,一本難得的「良心」之作。看完你至少知道當代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紛亂,並不是出於偶然的,而是出於背後有股邪惡的勢力策劃的。例如「阿拉伯之春」、「敘利亞的內戰起因」、「烏克蘭的橙色革命」、「委內瑞拉」的奪權事件、…,都可以看到同類的手段、類似的套路。

這就是醜陋的政治現實!甚麼「正義」、甚麼「良知」、甚麼「道德」、甚麼「民主」、甚麼「法治」…,在政治利益和個人財富的面前,甚麼都可以拋棄掉。

我看見一個很諷刺的畫面:

1. 在「反送中」的人當中,許多人不也曾經或將會去中國大陸旅遊嗎?你這不是「自投羅
    網」嗎?

2. 那些所謂民主派議員不也一樣攪甚麼中山2天遊、潮汕吃喝3日遊、高鐵體驗遊、港珠澳大
    橋體驗之旅嗎?他們和他們的黨不是強烈的「反送中」嗎?天天罵中國大陸嗎?這些活動
    不是很高風險嗎?不是「送羊入虎口」嗎?然而,他們卻一團一團的去「送中」,這是甚
    麼道理呢?精神分裂?人格分裂?還是別有用心呢?

最後,有感而發:

1. 「守護我城」的是那些盡忠職守的執法者,而不是暴徒!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 17:15)

2.  香港精神應該是「獅子山下」同舟共濟互相關懷彼此包容和諧共處;而不應該像
     今天那樣「唯我獨尊」、自我為中心互相敵視彼此撕裂同室操戈自相殘殺

3.  中國政府輸了嗎?他們根本就不再乎!因為他們帶領中國人民富強起來,而且得到14億
     中國人民的支持,而中國人民也看透了西方「民主」的偽善和腐敗,沒這麼容易受欺
     騙,他們真惜努力所得來的,而且繼續努力建設更美好的家園。這次中國政府只不過輸
     了面子,他們還留著許多殺著,仔細察閱「基本法」就知道了。只是他們不想影響到那
     些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沉默大多數。香港某些人喜歡勾結外國攪破壞、攪內鬥、攪內
     耗,任憑你們吧!因為中國已經不需要香港作為「示範單位了」。看哪!深圳的GDP、
     澳門的人均GDP都超過香港了。難道我們就這樣做人家的棋子、小丑繼續內耗嗎?難道
     我們追求的「民主」是「法西斯」式、「納粹」式、法國大革命那種不是你死就是我
     亡的民粹式「民主」嗎?可以回到以理性、文明、互諒互讓、有商有量為本的「民主」
     嗎?

4.  建設香港的是那些默默耕耘、勤奮工作、謹守崗位的沉默大多數;而不是那些終日挑動
     紛爭、天天製造社會撕裂、口蜜腹劍、欺世盜名的所謂民主派,他們為香港的「民主」
     做了甚麼?他們為香港的「民生」做了甚麼?他們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做了甚麼?…有破
     壞而無建設,好損毀而惡修補,重私利而輕民生。 一群披著「民主」「自由」羊皮的豺
     狼,香港人何時才醒覺呢?可悲啊!

噢!這就是我的安慰: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
祂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
還有片時,惡人要歸於無有;你就是細察他的住處也要歸於無有。」(詩篇37:1-10)

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

逆耳忠言:我們的良心呢?


為了公義的伸張、為了愛、為了向潘曉穎父母表達感同身受的同情,我堅定不移的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雖千萬人吾往矣」,因為「公義」和「真理」不是由人數的多寡來定奪的,而是神的話。
縱然全香港的「教會」都要站在「謊言」和惡勢力的一方,我也堅定不移地站在聖經的真理一方!

我知道我堅持的是甚麼,我也知道我深信的是誰,我更知道在我背後支持我的是愛我、為我捨己的主耶穌基督。

神人的僕人清早起來出去,看見車馬軍兵圍困了城。僕人對神人說:『哀哉!我主啊,我們怎樣行才好呢?』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列王紀下6:15-17)

以下是我寫給學校的同工和一眾同學的書信。在當下的這種「謊言」當道、彎曲悖謬和勇武暴力的歪風下,必定成為被霸凌、被孤立、被辱罵、被千夫所指…的人,又何妨呢?「士之特立獨行,適於義而已,不顧人之是非,皆豪傑之士,信道篤而自知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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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你們好。

激情過後,是否當停一停,謹慎的看一看、聽一聽、想一想另類的意見呢?
是否可以暫且把激昂的讓情緒平伏下來,把另類的意見拿來「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呢?


還是堅持凡是與我所認同的不相同的話,就是敵人,就要不擇手段地打擊他們,恐懼、侮辱、欺凌、粗言穢語辱罵、甚至暴力對待呢?

難道一個崇尚文明的社會就是這樣嗎?
難道追求「民主」的理想就不可包容另類的意見嗎?
難道追求個人的「自由」就可以剝奪其他人的自由嗎?
難道追求個人的「人權」就可以莫視其他人的權利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與唯我獨專的獨裁制度有甚麼分別呢?


附件一,附件二是摘錄自香港保安局關於《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修例建議的小冊子,完整的版本可到以下網址下載https://www.sb.gov.hk/chi/special/cooperation/Q&A/FOO%202ndbooklet_CN.pdf

附件一:

1:說明那些罪行是不移交
     - 不符合「雙重犯罪
        即犯罪行為必須在兩個
        地方都屬刑事罪行。
     - 政治罪行。
     - 被判死刑的罪。







2:說明修例主要針對觸犯嚴
     重(刑事)罪的逃犯,跟
     本不會影響現時所擁有的
     「言論自由」、「新聞自
      由」和 
「營商環境」。
    







我想大家擔憂的應該是「言論自由」,我們在香港示威遊行叫口號反中共會否被引渡去中國內地受審呢?因為香港跟本沒有「以言入罪的刑事法」,所以不符合「雙重犯罪」的原則,絕對不會被移交的。


附件二:移交逃犯的法律保障

最重要的一點是最後的移交權在香港的終審庭。根據世界經濟論壇《2018年度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司法獨立亞洲第1、全球第8;根據世界銀行《世界管治指標》香港的法治亞洲第2、全球第14。由美國「世界正義工程」發布的2018-19法治指數,香港排名第16,美國排第20,比香港還要低4名。難道我們還對香港的司法體制沒有信心嗎?那些說香港終審法庭會因壓力而失去獨立性的人,是對香港的司法體制的惡意攻繫和誣衊。香港終審庭的所有法官,都擁有外國居留權和外國國藉,難道他們會偏袒中國大陸政府嗎?

附件三:《逃犯條例》涵蓄的罪行類別














































請耐心、仔細看看。要可以被判七年或以上刑期的嚴重罪行才符合引渡的條件。難道你準備去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觸犯這些可被判七年或以上刑期的嚴重罪行嗎?

相反,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你以為香港會變得更安全嗎?你以為你的人身安全會有更好的保障嗎?

想一想,如果有人在香港殺了你的至親,兇手潛逃到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你就無法追究他的罪行了。他可以逍遙法外,自由自在過「新」生活,而你只有痛苦的、帶著哀傷的活下去。這就是潘曉穎的父母正在經歷的痛苦!喪女之痛!失去至親的痛苦!終日以淚洗面的日子!每日
盼望女兒沉冤得雪

你感同身受嗎?
你會感到切膚之痛嗎?
你能明白失去至親之痛苦嗎?如果,我們不去尋找真相,又不「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偏聽,輕信某方面的言論而被恐嚇到,不讓受害者沉冤得雪,不叫痛失至親的受害者看見兇手伏法而得著一絲的安慰,

請問你的良知、你的良心在那裡?!

你知道嗎?你喊的每一句口號、你遊行所踏的每一步,都如刀割在潘曉穎父母的心上,也割在未來千千萬萬個「潘曉穎」父母的心上,也難保有一天,這刀會割在你或你至親的心上!


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在香港觸犯嚴重罪行的人,可以逃到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就可以逍遙法外,香港還安全嗎?

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香港人到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觸犯嚴重罪行的人,回到香港就可以逍遙法外了,潘曉穎的案件就是這種情況。

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觸犯嚴重罪行的人,都會潛逃來香港,香港的治安會維持現況嗎?

作為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奉公守法是基督徒「應有之義」(參彼得前書2:12-15)!所以,我不怕修例!

作為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要「…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書12:12)所以,我對潘曉穎父母所經歷的痛苦感同身受,也的確經歷過失去至親之痛。

作為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要追求「公義」,不是我們自以為是的「
公義」,而神的公義。神說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民數記14:18),所以,我支持修訂《逃犯條例》。

盼望大家在任何事上,都可以秉行「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的道理,以及那正在式微了的「良知」。


願神祝福你!

謝慧老師

2019.6.14

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

教協!你們這群教育界的敗類!你們聽到家長的心聲嗎!


「還返個仔畀我!」

「還返個女畀我!」

「請高抬貴手,放過我們的孩子吧!」

「如果我仔女出咗咩事,你可以還返個仔畀我嗎?」

教協,好一個使人「肅然起敬」的名字,「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請問你們的「專業」是甚麼?教育?甚麼教育?教導「仇恨」?教導「不尊重人」?教導「行暴力」?教導「違法達義」?…原來這就是你們的「專業」!你們應該叫「香港教壞人專業人員協會」才名符其實!

我身為中學老師,恥與你們這群衣官禽獸的偽君子為伍!

你們這群毫無廉恥的「老師」,你們要殘害學生、別人的子女到幾時呢?!

你們這群禽獸都不如的「老師」,你們要煽惑學生、別人的子女要到幾時呢?!

你們這群人面獸心的「老師」,你們要引誘學生、別人的子女走向歪路岐途要到幾時呢?!

你們這群毫無專業道德操守的「老師」,你們要利用學生、別人的子女作人肉盾牌到幾時呢?!

你們這群人格卑劣下流的「老師」,你們要犧牲學生、別人的子女為你們作不法的勾當到幾時呢?

你們這群教育界的敗類、毒蛇的種類!

你們利用利用學生、別人的子女作你們政治鬥爭的工具,難道你們不羞愧嗎?

你們利用利用學生、別人的子女作你們政治攻奸的籌碼,難道你們對得住良心的責備嗎?

你們自己的孩子呢?你們會否身先士卒、以身作則、身體力行,帶同你們的兒女走在抗爭的最前線呢?

你們卑鄙的行為、惡毒的居心、奸狡說謊的口、沾滿無辜而善良孩子鮮血的雙手,到那日,你們必要為此負上代價,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69"遊行展現的是人性的敗壞與謊言的淫威


我厭惡這世界的政治!因為它完全是污穢的、卑劣的!展現的盡是人性最醜惡的一面!
我本來不想寫一些涉及政治議題的文章,但看見香港的社會被那些偽民主派的政棍破壞時,感覺忿怒,看見眾教會也捲入了這鼓歪道邪流裡,離經叛道,更可惡!
唉!義怒難平,唯有訴諸文字,並不在乎有沒有人看,只在乎我的神、我的主聽到我傾心吐意。

一條伸張公義的法例修訂,就看清楚了人性的醜惡!
一條伸張公義的法例修訂,就看清楚了謊言的威力!

我估計約有45萬人參與了這次宣揚「不公義」的遊行。那這顯示了甚麼呢?
顯示了「謊言」透過鋪天蓋地的散播:電視、電台、報章、雜誌、網上社交媒體、傳單等等,有多大的威力。這「謊言」是由那些不懷好意、居心叵測、心腸惡毒的偽「民主派」編織出來的,可見香港的邪惡黑暗勢力有多厲害,它的影響力、滲透力和傳播「謊言」的網絡有多麼龐大。

這些自稱「泛民主派」的人士,
他們到底為香港的民主發展做了甚麼?
他們到底為香港的民生福祉做了甚麼?
他們到底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做了甚麼?

看哪!不就是他們帶來了社會的撕裂、仇恨、不安、漫罵、罪惡、暴力、野蠻、道德淪陷、司法不公、…嗎?。
看哪!他們的所作所為是議會暴力、阻礙民生政策推行、挑起紛爭、製造混亂,拖延工程建設的撥款,以至超支,耗費香港的儲備,…。

儘管看著這些總總的破壞行動和種種的惡行,這些參與宣揚「不公義」遊行的香港人卻視而不見。本來這些破壞香港、意欲毀滅我們家園的人應該是香港人的仇敵。然而,他們竟然靠舉起「民主」和「仇中」的「旗幟」,就可以使這一大群香港人好似著了魔那樣,忘記了這些偽民主派帶給香港社會的破壞和摧殘,仍然心甘情願地隨從他們的「魔笛」而「起舞」,這就是香港的悲哀。

以香港教育普及化,相信這45萬人的教育水平都不底,排除5萬多中、小學生,大約有七、八成有專上程度。以這麼高的教育水平,怎麼會這般容易受「謊言」所騙呢?

問題不是出在知識或學歷上,而是道德上的墮落和一顆敗壞的心。正如經上記著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

他們知道甚麼是「公義」嗎?
當然知道,然而,他們的「公義」是隨從自己那顆敗壞的心而「浮動」的。
他們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用「謊言」蒙蔽了獨立思考的能力。
他們被一些惡毒的偽君子用「謊言」遮蓋了分辨是非的能力。
他們被一些披著羊皮的豺狼用「謊言」奪去良心和良知。

「謊言」成功的挑動了他們的「仇恨」和「恐懼」,
而「仇恨」和「恐懼」就觸發起了一鼓「激情」,
而「激情」麻痹了他們的「理智」,
失去理性分析的能力,
喪失了道德判斷能力,
結果,把「善」當作「惡」、把「惡」當作「善」。

這就是他們人性醜惡的表現:
他們就帶著「傲慢」與「偏見」,
腦袋被「仇視中國」的觀念「洗腦」了,
分不清甚麼是「事實」、甚麼是「謊言」,
總之涉及中國的事物就歇斯底里的反對與仇視,
根本聽不進香港政府的肺腑之言、由衷之勸告和誠懇的改進,
反而輕信那些應當是香港人的仇敵:偽「民主派」的那些花言巧語、譁眾取寵、強詞奪理的「謊言」。

我是一個嚴謹跟從聖經教導的基督徒,(不要胡亂標籤我作甚麼「藍絲」)對我來說,聖經就是驗證一切事物和「真理」的唯一標準。「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1-2)有神的聖靈在我裡面光照我,任何「謊言」都騙不了我。我並非親政府或親中才支持修例,而是站在「公義」的一邊!不在乎你們45萬人的指罵!縱然有千千萬萬的人指罵我,又何妨?難道「真理」、「公義」是由人數的多寡來決定的嗎?「…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得前書1:24-25)

神是公義的,祂絕不會輕易的放過犯罪的,必要追討他的罪(參出埃及記34:7)。
祂也藉著使徒保羅說:「因為他(在上掌權的)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13:4)為犯罪的受害者伸冤、刑罰那犯罪的人,這就是聖經的原則!

因此,我譴責所有那些亂發聲明阻擋「公義」伸張的眾教會和教會組織(昨晚我已經透電郵把譴責香港浸信會聯會的信送,我知道一定像石沉大海一向,然而,我做了當做的事,我相信神知道我的心思意念是甚麼。)還有那些散播謊言的牧師、傳道和神職人員。「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4:4)這一大群所謂的「基督徒」,漠視「公義」,踐踏受罪惡傷害之人的尊嚴,卻保護了犯罪的人得以逍遙法外,埋沒了天良!他們做的正正就是「與神為敵」、沾污神公義本質的事。神一定會追討這些偽善的所謂「基督徒」的罪。

你們這些參與宣揚「不公義」遊行的人哪!
難道,你們因為懷疑中國政府會利用這條條例來迫害人民,就要犧牲「公義」嗎?
難道就要犧牲一眾受罪惡傷害的一群人爭取「公道」的希望嗎?
難道你們為要「平伏」「謊言」帶來的「恐懼」,而包庇殺人犯、強姦犯、劫匪、綁匪、毒犯、竊匪、騙徒、有組織犯罪者、…甚至恐怖分子嗎?
難道你不怕,你、你的親人和朋友會是這些罪惡的受害者,而讓罪犯可以逍遙法外嗎?

香港政府為了消除疑慮,也的確調高了引渡罪犯的門檻,而且司法機關亦有最終的審核權。
難道我們連由美英背後操縱的司法體系都沒有信心嗎?

擇「惡」固執,犧牲「公義」,踐踏「公平」,還理直氣壯,不知羞恥,這不正正就顯出他們人性醜惡的一面嗎?!

這不正正就見證了「謊言」對墮落之人的吸引力、破壞力有多大嗎?!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促請香港政府與立法會,不要向惡勢力底頭,為「公義」,一定要堅定不移地通過《逃犯條例》修訂。

2019年6月8日星期六

譴責­香港浸信會聯會歪曲聖經誤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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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信會聯會眾位領袖,看見你們發出就《逃犯條例》修訂的聲明,當中刻意錯誤解讀聖經誤導眾弟兄姐妹和香港市民,作為一個謹慎跟從聖經教導的基督徒,本人對你們這種歪曲真理、褻瀆神之聖名的卑劣行為,予以強烈的譴責!

一條彰顯公義的法例修訂就顯出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之偽善!
一條彰顯公義的法例修訂就照出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之內心的黑暗!
一個彰顯公義的法例修訂就表現出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之的不仁不義!
一個彰顯公義的法例修訂就看出了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之對神的藐視和無知!

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的良知泯滅了嗎?
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的分辨能力喪失了嗎?
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的道德和價值觀被那些作惡犯罪之人同化了嗎?

看見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所寫的聲明,在字眼上與那樣作惡犯罪之人的謊言和他們所捏造的各樣壞話同出一徹。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為名為利要與作惡犯罪之人同行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為名為利要與與違法不義之人為伍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為名為利要背棄神在聖經裡清晰的教導,偏行歪道,踐踏公義的伸張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忘記了聖經清晰的教導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篇1:1)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把:「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得前書2:12)的教導已經拋諸腦後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以為瞻徇惡人的情面、不眷顧受傷害的人就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6:8)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不知道那些所謂的民主派其實是收黑錢、破壞香港社會安寧的人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不知道撒但會裝作「光明的天使」、牠的差役也會「裝作仁義的差役」嗎?
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不知道反對這條彰顯公義的法例修訂的人背後的動機是非常惡毒和邪惡的嗎?

你們引用以西結書33章1-9章來表達你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立場。顯然,你們所指的「刀劍」是中國內地政府的「干預」和內地施法的「不公」。你們這種刻意錯誤的解讀就是應當受譴責的!當受咒詛的!因為你們為利混亂神的道,不誠誠實實的傳神的道,還編造各種詭詐的謊言來為那些作惡犯法之人找不用承擔罪責的捷徑,這就顯出你們邪惡的本質!

根據上文下理和聖經的原則,「刀劍」所指的是「神對罪惡的公義審判和刑罰」。神用當時國家立「守望的人」作為生動的例子,從而帶出祂要立以西結作以色列人中「守望的人」。神吩咐「守望的人」要做甚麼?重點在第8和9節:「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不是說的很清楚嗎?神說作為祂所立之「守望的人」應當「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就是叫惡人悔改!你們這些作牧師的、作傳道的、作神職人員的,神給你們的職責是甚麼?「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摩太後書4:2)就是叫你們盡心盡力、忠心、勇敢地傳耶穌基督的福音,揭露世人的罪惡,不僅是中共,還有到處行惡、到處搶掠、殺人如麻的美國,以及那些收黑錢、攪破壞的所謂「民主派」人士。你們當警戒世人「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馬太福音3:10)凡不認罪、不悔改、不信耶穌的,結局都會如此滅亡。這不就是「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嗎?神沒有叫你們為作惡犯法的人找逃脫罪的途徑,沒有叫你們為他們所犯的罪申辯。然而,你們竟然反其道而行,不但不警戒行惡犯法的人,還要支持給作惡犯法的人有逃脫審判的途徑,難道你們不知道神必要追討你們「不務正業」的罪嗎?還是你們藐視祂的話語、輕忽祂的誡命,歪曲祂對公義的要求呢?

修訂《逃犯條例》本來就是要彰顯公義,讓作惡犯法的人面對應有審判和刑罰,為受害的人取回公道,難道這不是神的旨意嗎?「…因為他(政府和掌權者)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13:4)你們竟然聽信那些作惡犯法之人的歪理,叛逆神清晰的教導,背棄公義,不眷顧那些受害者的痛苦,公然歪曲聖經的教導來作為你們惡行理據,你們當知道你們這個行動是赤裸裸地「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神必定會追討你們這些「假師傅」的罪!到那日,你們必定會聽到主耶穌基督對你們這些「假師傅」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3)

你們在聲明裡面說:「…特區政府至今沒有交待修例的動機,對其影響也秘而不宣,豈不令人更為困惑和恐懼?你們撒謊!

特區政府不是一直在解釋修例的目的嗎?
特區政府不是一直在解釋其影響所及的範圍?
特區政府不是一直在詳細說明引渡的法律程序嗎?
特區政府不是早就把引渡的權柄交了給那些偏頗罪犯、縱容作惡、不公不義、腐敗徇私的法官之手嗎?以他們對中央政府的敵視態度和個人的政治傾向,豈會順應把作惡犯法之人引渡回中國呢?
令人更為困惑和恐懼?
若不是觸犯嚴重罪行,又有何困惑和恐懼呢?
神在聖經裡不是一樣要求犯罪的人應當得到應有的刑罰嗎?
你們為何要聽從那些別有用心、邪惡之人捏造的謊言呢?還要為他們散播謊言呢?
難道你們這些「教會」的領袖為名、為利、為金錢,出買自己的良知去順從了背後那一鼓「反公義」的邪惡勢力嗎?

你們在聲明裡面說:「特區政府指出修訂《逃犯條例》,已造成港人極大擔憂和顧慮,…有數以萬計市民遊行示威。…你們撒謊!

事實是許多奉公守法的香港人根本就沒有任何擔憂、沒有任何顧慮,反而有許多不負責任、毫無道德的傳播媒體,唯恐天下不亂,鋪天蓋地的散佈恐慌、紛爭和仇恨。難道你們忘記了神所恨惡的其中兩樣是:「…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言6:19)你們怎麼會與他們同流合污呢?難道你們不記得主耶穌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馬太福音5:9)嗎?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神所恨惡的,難道你們要與這些人同流合污嗎?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啊,難道沒看見有超過50萬香港市民聯署支持修訂嗎?他們盼望公義得到彰顯,他們渴望香港不要成為逃犯的「天堂」,他們希望香港這個家安定繁榮,安穩和平。難道你們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到?良心被蒙蔽了嗎?

主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7)在約翰福音8章44節,主耶穌說魔鬼「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所以,凡撒謊的都是魔鬼之子!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在你們的聲明裡面公然地撒謊,難道你們其實是魔鬼之子?

你們在聲明裡面說:「立法會議員在修定過程中激辯,演變成肢體碰撞及議會暴力,這不是遍市民樂見,更非香港之福。」對!這是事實。

但是,你們隱瞞了一個事實,那些使用暴力的議員就是那些自稱「泛民主派」的議員,就是他們把暴力、漫罵、破壞帶進了議會。你們為甚麼不去譴責­這些毫無道德、人格卑劣、收黑金攪破壞的偽民主派呢?難道你們認同他們那種粗暴、霸道、專制、謗讟、狂妄、…的惡行嗎?難道你們贊同他們那種毫無理性、毫無良知、毫無廉恥、謊話連篇、妄顧民生福祉、凡事阻攔、凡事破壞、凡事歪曲的無恥行為嗎?難道你們忘記了聖經說:「…惡要厭惡,善要親近。…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馬書12:9,17)修訂這條法例以堵塞漏洞,使公義能夠伸張,使作惡犯罪的人得到審判,難道這不是「眾人以為美的事」嗎?而你們的所作所為卻是與聖經教導的背道而馳,你們並不「厭惡惡」,反而「親近」之,「善」的你們倒「厭惡」;「眾人以為美的事」你們不但不「留心去做」,反而要去阻擋它。唉!你們到底是不是基督徒呢?

你們在聲明裡面說:「台灣政府已經表明,特區政府縱然完成修例,亦不會申請遣返,修例不再有逼切性。「陳同佳案,可與台灣政府商議一次性遣返安排。」

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們啊!你們的理性、你們辨別是非的能力、你們的良知到底丟到那裡去了?台灣政府的不仁、不義、無恥、卑劣、政治凌駕公義的行為,難道我們就要與他們妥協嗎?難道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教會」領袖們看不到台灣政府是一個敗壞、詭詐、淫蕩、邪惡的政府嗎?他們剛剛通過了同性婚姻的專法,這就是他們敗壞、淫蕩的彰顯,也是神的忿怒傾倒在台灣的記號,神已經丟棄了台灣!難道你們喪失了屬靈分辨能力了嗎?還是你們被台灣那種「靠欺詐」、「靠鬼計」、「靠黑金」的劣質「民主」所蒙蔽了心眼呢?否則,怎麼會提出與香港那些人格卑劣的偽民主派人士相同的論調呢?難道你們與他們狼狽為奸的嗎?法例的修訂並不僅僅是台灣地區,還有國際上其它地區,當然包括被那些作惡犯罪的人、那些收黑金攪破壞的偽民主派和背後的邪惡勢力「妖魔化」了的中國大陸地區。

我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基督徒,人微言輕,根本沒有人在乎我的譴責­。

這又何妨呢?今天香港的所謂的「教會」被一群「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所脅持,講壇上、團契裡、神學院裡、基督教書店裡都充斥著不按正意解讀聖經的錯誤教導。近年,更有許許多多涉及政治、流行文化、異端學說被「假師傅」和「不學無術」、「追求時尚」的「牧師」引入了「教會」,使今天香港的普遍「教會」走向敗壞。就像撒狄教會一樣,「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你要警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原文是死)的;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啟示錄3:1-2)

雖然我對香港的「教會」如此悲觀,然而,我知道神必為祂的聖名、祂的榮耀「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列王紀上19:18)我知道香港仍然有不少忠心的、誠誠實實傳神的道、努力傳耶穌基督的人,他們雖然默默無名,而且他們因追求聖潔、敬虔渡日,而被「假師傅」、「假信徒」和世人所打壓,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3:12)他們被「假師傅」、「假信徒」和世人誣衊是「保守派」、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律法主義者」、道德「塔利班」、是狹隘的耶教徒、「專講罪和地獄而缺乏愛心」的人…,若果我們是按聖經的教導、按神的旨意、為神的榮耀而活出聖潔、敬虔渡日、誠誠實實地傳耶穌基督的福音,這又何妨呢?主耶穌不是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馬太福音5:11)

神的真兒女啊!
耶穌基督的真信徒啊!
我的真弟兄姐妹啊!
小心啊!「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摩太後書3:5)
緊記主耶穌的教導:「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7:15-16)為甚麼?「…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馬太福音23:3)

基督徒啊!務要審時度勢,時刻警醒,因為「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得前書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