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厭惡這世界的政治!因為它完全是污穢的、卑劣的!展現的盡是人性最醜惡的一面!
我本來不想寫一些涉及政治議題的文章,但看見香港的社會被那些偽民主派的政棍破壞時,感覺忿怒,看見眾教會也捲入了這鼓歪道邪流裡,離經叛道,更可惡!
唉!義怒難平,唯有訴諸文字,並不在乎有沒有人看,只在乎我的神、我的主聽到我傾心吐意。
一條伸張公義的法例修訂,就看清楚了人性的醜惡!
一條伸張公義的法例修訂,就看清楚了謊言的威力!
我估計約有45萬人參與了這次宣揚「不公義」的遊行。那這顯示了甚麼呢?
顯示了「謊言」透過鋪天蓋地的散播:電視、電台、報章、雜誌、網上社交媒體、傳單等等,有多大的威力。這「謊言」是由那些不懷好意、居心叵測、心腸惡毒的偽「民主派」編織出來的,可見香港的邪惡黑暗勢力有多厲害,它的影響力、滲透力和傳播「謊言」的網絡有多麼龐大。
這些自稱「泛民主派」的人士,
他們到底為香港的民主發展做了甚麼?
他們到底為香港的民生福祉做了甚麼?
他們到底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做了甚麼?
…
看哪!不就是他們帶來了社會的撕裂、仇恨、不安、漫罵、罪惡、暴力、野蠻、道德淪陷、司法不公、…嗎?。
看哪!他們的所作所為是議會暴力、阻礙民生政策推行、挑起紛爭、製造混亂,拖延工程建設的撥款,以至超支,耗費香港的儲備,…。
儘管看著這些總總的破壞行動和種種的惡行,這些參與宣揚「不公義」遊行的香港人卻視而不見。本來這些破壞香港、意欲毀滅我們家園的人應該是香港人的仇敵。然而,他們竟然靠舉起「民主」和「仇中」的「旗幟」,就可以使這一大群香港人好似著了魔那樣,忘記了這些偽民主派帶給香港社會的破壞和摧殘,仍然心甘情願地隨從他們的「魔笛」而「起舞」,這就是香港的悲哀。
以香港教育普及化,相信這45萬人的教育水平都不底,排除5萬多中、小學生,大約有七、八成有專上程度。以這麼高的教育水平,怎麼會這般容易受「謊言」所騙呢?
問題不是出在知識或學歷上,而是道德上的墮落和一顆敗壞的心。正如經上記著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
他們知道甚麼是「公義」嗎?
當然知道,然而,他們的「公義」是隨從自己那顆敗壞的心而「浮動」的。
他們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用「謊言」蒙蔽了獨立思考的能力。
他們被一些惡毒的偽君子用「謊言」遮蓋了分辨是非的能力。
他們被一些披著羊皮的豺狼用「謊言」奪去良心和良知。
「謊言」成功的挑動了他們的「仇恨」和「恐懼」,
而「仇恨」和「恐懼」就觸發起了一鼓「激情」,
而「激情」麻痹了他們的「理智」,
失去理性分析的能力,
喪失了道德判斷能力,
結果,把「善」當作「惡」、把「惡」當作「善」。
這就是他們人性醜惡的表現:
他們就帶著「傲慢」與「偏見」,
腦袋被「仇視中國」的觀念「洗腦」了,
分不清甚麼是「事實」、甚麼是「謊言」,
總之涉及中國的事物就歇斯底里的反對與仇視,
根本聽不進香港政府的肺腑之言、由衷之勸告和誠懇的改進,
反而輕信那些應當是香港人的仇敵:偽「民主派」的那些花言巧語、譁眾取寵、強詞奪理的「謊言」。
我是一個嚴謹跟從聖經教導的基督徒,(不要胡亂標籤我作甚麼「藍絲」)對我來說,聖經就是驗證一切事物和「真理」的唯一標準。「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1-2)有神的聖靈在我裡面光照我,任何「謊言」都騙不了我。我並非親政府或親中才支持修例,而是站在「公義」的一邊!不在乎你們45萬人的指罵!縱然有千千萬萬的人指罵我,又何妨?難道「真理」、「公義」是由人數的多寡來決定的嗎?「…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得前書1:24-25)
神是公義的,祂絕不會輕易的放過犯罪的,必要追討他的罪(參出埃及記34:7)。
祂也藉著使徒保羅說:「因為他(在上掌權的)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13:4)為犯罪的受害者伸冤、刑罰那犯罪的人,這就是聖經的原則!
因此,我譴責所有那些亂發聲明阻擋「公義」伸張的眾教會和教會組織(昨晚我已經透電郵把譴責香港浸信會聯會的信送,我知道一定像石沉大海一向,然而,我做了當做的事,我相信神知道我的心思意念是甚麼。)還有那些散播謊言的牧師、傳道和神職人員。「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4:4)這一大群所謂的「基督徒」,漠視「公義」,踐踏受罪惡傷害之人的尊嚴,卻保護了犯罪的人得以逍遙法外,埋沒了天良!他們做的正正就是「與神為敵」、沾污神公義本質的事。神一定會追討這些偽善的所謂「基督徒」的罪。
你們這些參與宣揚「不公義」遊行的人哪!
難道,你們因為懷疑中國政府會利用這條條例來迫害人民,就要犧牲「公義」嗎?
難道就要犧牲一眾受罪惡傷害的一群人爭取「公道」的希望嗎?
難道你們為要「平伏」「謊言」帶來的「恐懼」,而包庇殺人犯、強姦犯、劫匪、綁匪、毒犯、竊匪、騙徒、有組織犯罪者、…甚至恐怖分子嗎?
難道你不怕,你、你的親人和朋友會是這些罪惡的受害者,而讓罪犯可以逍遙法外嗎?
香港政府為了消除疑慮,也的確調高了引渡罪犯的門檻,而且司法機關亦有最終的審核權。
難道我們連由美英背後操縱的司法體系都沒有信心嗎?
擇「惡」固執,犧牲「公義」,踐踏「公平」,還理直氣壯,不知羞恥,這不正正就顯出他們人性醜惡的一面嗎?!
這不正正就見證了「謊言」對墮落之人的吸引力、破壞力有多大嗎?!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促請香港政府與立法會,不要向惡勢力底頭,為「公義」,一定要堅定不移地通過《逃犯條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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