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星期二

真理時刻—3月2日:十字架與復活節 - 一個當銘記的真理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以弗所書5:2)

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知道基督是為了我們的罪而死。這個真理意味深長的,以至於只有在永恆裡才能顯出它全然的深度。然而,在我們當下的日常生活中,我們太傾向於將基督的十字架視為理所當然。我們誤認為這就是我們信仰的基本事實之一,因此忽略了去思想所有與之有關的真理,而錯過了此真理真正的豐盛之所在。如果我們要徹底思想它的話,我們當每日浸淫在這真理的深處,而不是傾向沉醉在淺處。許多人錯誤地認為基督只不過是人類不公義之下的受害者,是一位遭受悲慘和不必要痛苦的殉道者。然而,事實是祂的死是神的計劃,這是神永恆救贖計劃的關鍵。基督的死絕不是一場不必要的悲劇,而是一場榮耀的勝利,基督代替罪人交賬是神最恩慈、最奇妙的善工,這是神對他們的愛之完美的展現。

然而,我們在這裡也看到了神對罪的忿怒。在所有關於十字架的詩歌和講道中,我們常常錯過的是:神把審判傾倒在基督的身上並非因為祂當受的審判,而是因為祂代表了那些蒙神救贖之人承擔了神的審判。以撒.華滋(Isaac Watts)的詩歌如此說:「如此愛憂自古焉有?荊棘反成榮耀冕旒。」(「奇妙十架(When I Survey the Wondrous Cross),世紀頌讚189」

當你反思基督的死時,你對基督的感激之情會有如何的改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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