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翰一書5:1)
《新約聖經》立刻告訴我們當下普遍對於怎樣才是一個基督徒的看法是完全不恰當的,《新約聖經》用的是重生、新造的人、重生等的措詞來表達基督徒的。人之所以能成為基督徒是因為神在他們身上所動的工,而不是他們自己做了什麼事情:「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 ,然後「凡愛生他之神的,…」根據約翰的說法,神是「生」我們的那一位,這完全是神的作為,而不是我們。
我們需要時間在每個這些細分的範疇裡思想個別明顯的差別。我們多麼希望把成為一名基督徒視為我們所做的事情的結果!因為我活出美好的生活,所以我是基督徒;因為我去敬拜的場所,所以我是基督徒;因為我不做某些事情,所以我是基督徒;因為我相信,所以我是基督徒。全部的重點都集中在我自己、我所做的事情上。然而,《新約聖經》對基督徒的定義從一開始,重點並不是人及其活動,而是神。祂是「生」者,祂是製造者,祂是生成者,祂是賜生命和使之存活的那位。因此我們明白到除非神為我們做成了什麼,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成為基督徒。
然而,我要超越了這一點,我要說使我們成為基督徒就是要使我們像神。「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這裡的「從」是一個重要的詞,它的意思是「出於神」,這表示是一個從神哪裡領受了一些東西的人。
默想:除非神為我們做成了什麼,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成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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