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約翰一書5:10)
這裡涉及到接受見證和見證人的問題。神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馬太福音 17:5)我該拒絕祂嗎?如果我拒絕祂的話,這就很可怕了,因為這就表示我認為神的宣告是假的。
除了外在的證據之外,還有主觀或內在的證據。約翰這樣說:「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因此,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兩種不同的立場,外在和內在。我不能完全肯定,但這並不是此主題中最重要的部分。但對於歸正家來說,這卻是一件大事。他們對這個問題做出了明確的界定:信徒面臨著兩個重要的確定性來源,一個是外在的,一個是內在的,即聖靈外在的見證(spiritus externus)和聖靈內在的見證(spiritus internus)。
但也許理解這一點的最好方式是問自己:「我怎麼知道聖經是神的話語呢?」這裡有兩種主要的方式。聖言本身,即聖靈的見證,以及所有聖言文字記錄的一致性。這是普遍對聖靈外在見證的共識,即聖經的一致性以及其他各種屬靈的外在論點。但根據歸正家的說法,這不足以給人們帶來確定性,他們還需要內在的見證,即聖靈在他們心裡所作的確定,而這就是聖靈內在的見證。
就我個人來說,曾經有一段時間,當我讀《聖經》的時候,覺得這是一本很奇妙、很獨特的書。後來,當我面對福音書、《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中給到我的那些偉大見證時,我內心有一種感覺,這就是神的話語。就是這樣,這就是內在的見證。
默想:信徒面臨著兩個重要的確定性來源,一個是外在的,一個是內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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