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神的義怒」 - 鍾馬田



最近,開展了一個「戰場」,要揭露「福音派」裡的「假師傅」,其中對「神學院」、「教師」、「神學生」有重大影響的一個人,就是提出「保羅新觀」的賴特(N.T. Wright),英國聖公會的一個主教,他不但修改了「因信稱義」的教義,而且更改變了福音的內涵。香港最熱衷於推廣這「異端」的就是中大崇基「神學院」退休「教授」盧龍光,他是香港循道衛理會的「牧師」,在他的「英明」領導之下,中大崇基「神學院」果然走在時代的尖端,引進了不少的「不信」、「懷疑論」、「異教」等的「學者」和教師。主耶穌說得不錯:「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馬太福音7章18,20)看看他們的「果子」就知道,大部份「骨子裡」都是傾向「不信」!

當我藉著John MacArthur的講道摘錄,在Youtube的頻道揭露N.T. Wright的「異端邪說」,結果收到的是許多批評和負面的回應。我並不在乎,因為這敗壞的世界就是這樣,喜歡「以人為中心」,而N.T. Wright的「異端邪說」正正「合附」他們的口味,這也是命定的!

Youtube上看到N.T. Wright否定「神的忿怒」,所以我希望藉著鍾馬田的講道摘錄來駁斥N.T. Wright的謊言和誤導。的確,今天的講台缺乏的正是「神的忿怒」的信息,而充斥著陳腔濫調、不著邊際、虛浮的論到「神的愛」的「講道」,他們所說的「愛」不是以聖經為本的,而是基於潮流文化、媒體輿論導向、「討好罪人」和「以人為本」塑造出來的「愛」,他們將「神的愛」講到好像是那種「不計較對錯」、「包容罪惡」、「放任縱容」、「滿足人私慾」、…的愛。不!絕對不是!神的愛絕對不是這種被那些不負責任、不忠心、不誠實的所謂「牧師」、「傳道」、「神學家」所扭曲了的「愛」。「神的愛」不能與祂其他的屬性相抵觸的,所以,「神的愛」是聖潔的、是公義的,所以,祂的愛絕對不是「縱容放任」、「包容罪惡」的「溺愛」。另一方面,神的愛使祂恨惡一切的罪惡,所以「神的忿怒」正正就是祂的愛對一切的罪惡「憤慨之情」的彰顯!

鍾馬田牧師講的對:「除非我們從神對罪的忿怒這個概念出發,否則我們根本就不能明白神的憐憫,我們根本就不能明白神的愛。只有當我明白神對於罪的忿怒,才能充分明白祂預備的救恩之道、一條得救脫離祂忿怒之道路的意義。如果我不明白前者,也就不會明白後者,那麼我談論神的愛,只不過是不著邊際的矯情造作,實質上就是否定聖經裡「神的愛」這偉大的教義。

以下是講章摘錄的文字版:
我先澄清一個初步的誤解。有些人對於「忿怒」這個詞語的詮釋是完全錯誤的。他們直覺上以為「忿怒」就是某種無法控制之怒氣的表現。他們一想到「忿怒」,就想到某人氣得大發雷霆時臉色蒼白、渾身發抖的情景,那人失去了自我控制能力,以兇暴的態度說話,也作出些兇暴的行為。這其實是對「忿怒」這個詞語的意義抱持相當錯誤、不真實的觀念。有罪的人有時的確會以這種方式來表現出他的「忿怒」,但是,當聖經使用這個詞語來描述神的時候,根本就不能等量等量齊觀。「神的忿怒」是神憤慨之情的彰顯,而神的憤慨之情乃是基於祂的公義。事實上,我們進一步還可以十分肯定地說:根據聖經的教導,神的「忿怒」是神的「愛」的另一面,確實它是拒絕神的「愛」無可避免的必然後果。神是慈愛的神,但神也同樣是公正嚴明、公義的神,如果人摒棄或拒絕神的愛,那麼就要面對的就是神的公正嚴明、公義、與忿怒了。人們一定要知道這點。

這是聖經裡隨處可見的教導,現在就讓我來證明這個論點。在舊約聖經一開始就可以看到,當人在伊甸園中犯罪墮落之後,神來尋找他,對他說話,向他宣告審判。神將他驅逐出伊甸園,「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創世記3:24)。「發火焰的劍」是甚麼意思呢?這要表達的是:它是神正義之劍,它是神忿怒和刑罰的劍,因著人的罪而刑罰他,使他不能回頭來吃生命樹的果子而永遠活著。就在這一開始,神公義的審判和祂對罪的忿怒就藉此彰顯出來了。而且貫穿整本舊約聖經,出現在洪水的故事、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以及以色列子民多次遭受的刑罰,無論這些刑罰是全國性的,或個人性的。舊約聖經充滿了這件事。神頒佈祂的律法,並且宣告說:人若干犯律法,祂必要刑罰—這就是祂的「忿怒」。當他們干犯律法的時候,神就刑罰他們。祂刑罰個別的人,也刑罰整個國家,就算祂自己所揀選的百姓,祂刑罰他們,將祂的「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興起迦勒底人的軍隊,上來劫掠耶路撒冷,將百姓俘擄到巴比倫。這就是神的忿怒與公義的審判的彰顯。「神的忿怒」在舊約聖經中隨處可見的,除非你接受「神的忿怒」這個教義,否則確實無法相信舊約聖經。

當你看新約聖經的時候,不管近代批判這教義的學者用多麼動聽的論調要人相信他們一切的批判,你仍然隨處可見這個教義。新約聖經頭一個傳道人施洗約翰。他說甚麼?他說:「逃避將來的忿怒」、「你們每一個人都要悔改、受洗,才能逃避將來的忿怒。」法利賽人來要受約翰的洗,他看著他們說:「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這是他重要的信息。事實上,這也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自己的信息。然而,最令人驚訝的是就是約翰福音3章16節,這節經文普遍被引用來為神是慈愛的神之最重要的陳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為甚麼?祂為甚麼要這麼做呢?答案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永生之外的另一條路是滅亡,這是約翰福音3章16節所教導的。但約翰福音3章36節講得更清楚:「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換句話說,所有人都在神的忿怒之下,除非我們相信神的兒子,否則神的震怒常在我們身上。還有甚麼比這更為清晰、明確的呢?它出現在愛的使徒約翰所寫的福音書內。

使徒保羅也同樣清楚地教導同一個真理。他對雅典人講道時說:「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審判!神的忿怒!我們在羅馬書1章18節讀到:「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除了這個,保羅沒有別的福音;他之所以傳講福音,就是因著神的忿怒。在我們正在研讀的這卷以弗所書裡,5章6節,你可以見到同樣的教導。保羅說道:「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最後一節,概括他所傳的福音時,也說到帖撒羅尼迦人歸向基督,等候祂從天而降。為甚麼呢?他說因為祂要:「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同樣的概念,如果你看啟示錄,會發現一個很引人矚目的片語,記得嗎?論到「羔羊的忿怒」,這似乎是相當矛盾、似是而非的。一隻羔羊,你總會認為羔羊是天真純良、沒傷害性的。然而那裡卻用上這個意味十分深遠的片語—「羔羊的忿怒」,「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那位,祂要憑公義審判世界,「羔羊的忿怒」。所以,認為「愛」與「忿怒」相互矛盾的論調,相當明顯是否定了聖經清晰的教訓。

事實上,我甚至可以這麼說:「除非我們從神對罪的忿怒這個概念出發,否則我們根本就不能明白神的憐憫,我們根本就不能明白神的愛。只有當我明白神對於罪的忿怒,才能充分明白祂預備的救恩之道、一條得救脫離祂忿怒之道路的意義。如果我不明白前者,也就不會明白後者,那麼我談論神的愛,只不過是不著邊際的矯情造作,實質上就是否定聖經裡「神的愛」這偉大的教義。

- 摘錄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