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

神的恩典與揀選之四: 揀選與基督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從屬天的角度來看,揀選的終極目的和神傾倒在我們身上的恩典背後的終極目的是要使聖子得著永恆的榮耀。

然而,要去了解神在揀選祂子民得救的特定目的是甚麼的話,我們需要去思考羅馬書8:29:「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效法基督的模樣

神揀選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開啟我們救恩的開端,祂預定我們在這個救贖過程的終結之時會(在祂的恩典中)得享絕對的完美。保羅並沒有說:「祂預定他們稱義」,而是「祂…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

甚麼時候會發生這事呢?現在就正在發生,如果你是一個信徒,即使進展看起來如此的緩慢以至於難以察覺,然而「主若顯現」(約翰一書3:2),就會瞬間完全了。它指的主第二次降臨,當聖徒的身體復活和得榮耀之時,到時救贖就大功告成了。這節經文繼續說:「…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翰一書3:2)這就是羅馬書8:19所說的「…神的眾子顯出來。」然後,基督就在許多按祂模樣被造的人當中成為「長子」。

儘管得著榮耀的人可以好像道成肉身的神那樣,我們就會像基督那樣,祂不會因稱我們為弟兄而感到羞恥。保羅說:「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4)從上面召來得的獎賞是甚麼?基督的模樣。如果有人得救為了在榮耀裡像基督那樣的話,那麼他的目標就是盡可能地藉著聖靈的大能大力現在就要像祂那樣,這是所有信徒都必須朝著的標竿。我們會變得像基督那樣,效法聖子的形象,祂將成為我們眾人當中的長子,這就是神揀選的目的。沒有一個會遭遺漏,祂完美的計劃必會成功,而不會失敗的。

哥林多前書15:24-28作了一個令人驚歎的結論。那個時候正在來臨,最後的仇敵,就是死,會遭到毀滅;基督,宇宙萬物之王,坐在祂的寶座上並掌握了至高無上的權柄,所有的敵人都將降服在祂的腳下,所有得救贖的人都會聚集到榮耀裡,並像耶穌基督的模樣。當所有這一切都成就的時候:「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哥林多前書15:28)

這節經文並不意味著基督的地位在聖父之上或之下,恰恰相反,這段經文所暗示的是,當得救贖的人好像的愛禮物賜給耶穌基督的時候,祂將會帶領著他們並與祂自己一起以同樣那種無限的愛當作報答送回給聖父,然後(在不會喪失祂自己的人性或作為我們偉大的大祭司角色的情況下),祂取回祂從前在神位格中的地位,坐在祂從前在聖父的右邊那充滿著榮耀的寶座上統管萬有,「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因此,揀選的教義不能被視為一個微不足道的觀念,或者被孤立出來作為辯論的材料。其實它涵蓋整個救贖歷史。

基督在神的恩典中之角色

還有一個要解決的問題:耶穌扮演的角色是甚麼?必然總結到到這一點上,就是聖父對聖子說:「為了使這個救贖計劃成就,你必須進到世界,為他們的罪惡作成為祭物。」在約翰福音6:38中,當耶穌說祂進入世界要按聖父的旨意行的時候,祂的意思是說祂是為了死而來。這就是教會多麼寶貴的原因:這是主的恩賜,由聖父賜給兒子的,但祂必須犧牲祂的聖子才能得到。

它也是因為聖子為收取這禮物所付上的代價而顯得寶貴,在哥林多後書8:9中,我們讀到:「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神有多麼富足呢?無比、無限富足。耶穌屬靈上有神的富足,然而祂做了一件事為要使你可以在屬靈上有神的富足那樣富足,就是祂成為貧窮。

許多神學家和註釋家都同意,在這節經文中,保羅描述了耶穌在地上的財務狀況,祂在地上是貧窮和經濟上是匱乏,但我認為聖子在地上的經濟狀況從祂救贖工作的角度而言是微不足道的。這裡所說的貧窮不是屬地的經濟學,而是祂神聖的特權被剝奪的意思。

這種的貧窮就是腓立比書2:6-8中所定義的:「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祂變得有多窮呢?哥林多後書5:21告訴我們:「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這15個希臘字在新約中可能是最意味深長的,也是對「稱義的教義」所作的最偉大的總結。「神使那無罪的…成為罪」,這是甚麼意思呢?有些「信心運動(word of faith)」的教師贊同這個意思:在十字架上,耶穌成為了一個罪人,祂需要進到地獄三天,以便透過刑罰使祂的罪得贖,然後神就釋放祂使祂復活了。難道這就是神使祂成為罪的意思嗎?

不!事實上,這是褻瀆的。掛在十字架上,耶穌就像從前或往後那樣毫無罪污和完美無瑕。如果祂觸犯了任何罪,祂就不可能為我們而死。祂是神無瑕無疵的羔羊,毫無瑕疵,祂不是罪人。

那麼,祂「使…成為罪」是甚麼意思呢?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就是:在十字架上,耶穌仍然是毫無任何罪的,但祂的子民的罪被歸算給祂,算在祂的賬上,神待耶穌就好像祂親自觸犯了每一個相信祂的人的每一項罪那樣。儘管事實上祂沒有觸犯任何一項罪,然而,神以這種方式來待祂。神把祂對所有將會相信之人的一切罪所併發出來的最猛烈的忿怒傾倒在耶穌身上,並將祂的忿怒完全傾瀉在祂身上。祂是代替我們承擔了刑罰,為要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這就是為甚麼耶穌整個人生必須活出完完全全順服神的生活:祂需要成全諸般的義,以至於祂的生命可以歸算給我們。我們都知道我們是不公義的,在十字架上,耶穌並不是一個罪人,但神對待祂就好像祂是罪人那樣。而雖然你是不公義的,但祂對待你就像你是公義的那樣。因為在十字架上,神對待耶穌就好像祂活出你這樣充滿罪惡的一生,以便祂對待你就好像你活出祂那樣(完全公義)的一生。

這就是「歸算」的意思,這就是「替代」的意思,可能這就是神賜給我們的最偉大的恩典。為成就神揀選的計劃,耶穌來到地上,為將祂富足的生命交換你那貧乏的,祂成了貧窮,如此,祂就可以完完全全成就神的旨意,最終把聖父已經賜了給祂的愛的禮物歸還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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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1日星期三

神的恩典與揀選之三: 一種永恆之愛的流露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我們常常會很迅速地瀏覽保羅書信的引言部份,但其實它們通常都是意味深長,就例如他致提多的書信那樣多麼的深切。在他看似簡單的問候中,保羅讓我們對救贖計劃是如何開始有了生動的認識。

在(提多書1章)1節和2節中,保羅將他的工作描述為「神的奴僕」,他把他的福音工作分為三類:稱義、成聖和得榮耀。保羅的重點不僅僅放在使人回轉歸正,更涉及到神拯救的工作會持續到我們與祂在永恆裡的同在。

注意第2節的結尾,這是關鍵:整個救恩所呈現的神蹟都來自神,「…那無謊言的…」,正如它在第2節結尾所說的那樣:「…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

萬古之先」是一個聖經的詞彙用來指在永恆裡的過去,就是在時間還沒有開始的時期(參照使徒行傳15:18;羅馬書16:25),這個詞相當於「創立世界以前」(參照約翰福音17:24;馬太福音25:34;彼得前書1:20),所以,保羅正在說的是神在時間還沒有開始之前,就定下了救贖的計劃並且應許了賜下救恩。

應許」誰呢?不是任何人,因為我們還沒有被創造出來。不是天使,因為沒有為天使設立救贖。提摩太後書1:8-9有助於回答這個問題,它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神向誰作出這個應許呢?這是三位一體的內部的應許;聖父向聖子應許。

這是「聖地」,我們對它最深入的理解仍然是很膚淺的,所以我們必須小心的在它上面「行走」。我們認識到聖父與聖子之間存在著一種內在的三位一體的愛,這種愛對我們來說是難以理解、高深莫測的(約翰福音3:35; 17:26)。

但因此我們就知道甚麼是愛:愛就是付出。在永恆之中的某個時刻,聖父欲向聖子表達祂完美愛,祂所確定的方式是要把一群被救贖的人賜給聖子,而祂的目的就是要使聖子在萬古的永恆之中得著頌讚和榮耀,並且得著他們完美地侍奉,這就是聖父愛的禮物。

聖父想把這禮物賜給聖子,而且他預定了要這樣做。不僅如此,祂也預定了誰會去完成救贖這群人的工作,同時在創立世界之前,就將他們的名字寫在生命冊子裡。為了基督的名得著永遠的頌讚和榮耀的目的,祂把他們安置在旁。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意味著你和我有點是伴隨某真實的問題而在此,救恩主要是為了聖子的榮耀,而不是罪人的榮耀。聖父愛的禮物目的不是為要拯救你,使你擁有一個幸福的人生活;拯救你因此你可以在永恆裡頌讚聖子。

永恆之愛的表達

約翰福音讓我們對這個主題有非凡的見解,在約翰福音6章37節裡,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每個被救贖的人都是選民組織的一部份,以便作為聖父賜給聖子的愛的禮物。這不是一件偶然的事件。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

耶穌進一步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翰福音6:44)所有聖父賜給聖子的人都會被吸引的;所有被吸引的人都會來;有來的人都會被收納,而且永遠不會被丟棄的。聖子為甚麼會拒絕來自聖父的愛的禮物呢?我們在基督裡的救恩是穩妥的,不是因為信徒與生俱來就有可取之處,我們其實沒有。我們是穩妥的因為我們是聖父賜給聖子的禮物,也因為聖父愛聖子。基督以完美的感激之情回應聖父對祂的愛的表達,祂張開雙臂擁抱聖父的禮物。在永恆的過去,把我們當作禮物安置在一旁的那種同樣無限的、高深莫測的愛,現今在感激之情的愛裡永遠的緊緊握住我們。

不僅如此,在39節我們讀到:「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39)顯然,它是這些運作的:聖父親揀選了那些所有會得著救贖的人,把他們賜給聖子以表達聖父對祂的愛。祂把他們的名字寫在羔羊的生命冊裡,然後,到了時候,聖父就吸引他們;當聖父吸引他們的時候,罪人就來;當他們來,聖子就收納他們;當祂收納了他們,祂保守他們並在末日使他們復活,這樣計劃就完成了。祂必須要這樣做,根據38節:「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而這是差耶穌來者的旨意:所有聖父賜給祂的人,祂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要使每一個復活。

永恆的保障

這個教義所固有的就是信徒的保障,更準確來說,它被稱之為聖徒永蒙保守(即聖徒永遠不會失去救恩),它整個被嵌入在救贖的計劃當中。仔細地思考約翰福音18章中的事件,當士兵們來客西馬尼園逮捕耶穌時,耶穌兩次都說到:「你們找誰?」(約翰福音18:4,7)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約翰福音18:5,7節)然後祂指著門徒對他們說:「…就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18:8)祂為甚麼希望門徒能逃過被逮捕呢?約翰解釋到,這是為了「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翰福音18:9)

假設,若果耶穌許可他們被捕的話,那麼他們的信心就會在這個試煉之中失落,所以祂由始至終都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這顯示出祂如何保守屬祂的人:祂不僅僅是說要保守他們,祂也的確到。祂一個也不失落,永遠都不會。祂會把他們帶向復活的道路,因為他們是聖父所賜的愛的禮物,他們是非常寶貴的,但他們並非本來就是寶貴的,而是因為他們藉著在永恆之中榮耀祂、尊崇祂和事奉祂來表達聖父對聖子那完美的愛。

祂會確保沒有任何超出他們能忍受的情況出現在他們身上,祂「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10:13)在必要的時候,祂會及時的介入。同時,因祂坐在神的右邊,祂「…也替我們祈求。」(羅馬書8:34)希伯來書7:25指出我們的保障是透過基督為我們持續不斷的動工而成就的:「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聖徒永蒙保守是有保證的,不是藉著某些毫不相關的神諭;神救贖工作的成功是藉著我們的救主和大祭司長遠的、一個人一個人的、細心的照顧而保證的,祂為祂的子民代求,確保我們在救贖計劃中得到保障。

仔細思考約翰福音17章中「大祭司的禱告」,耶穌正要面對預期的十字架,意識到祂要為對付世人的罪而承受神的忿怒傾倒,而藉著這句激動人心的話而表達出來:「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這種經歷無限可怕,這是一種人類有限的頭腦無法想像的恐怖。但祂並不在乎自己,在十字架上祂還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23:46)祂完完全全信靠神。在約翰福音17,面向那令人畏懼的十字架,祂不是為自己禱告,而是為屬祂的人禱告。祂有責任保守他們,不使一個失落,在末日要使他們復活。甚至當祂即將為他們獻上自己生命的時候,祂所關切不是祂自己的苦難,而是祂子民在祂不能照顧他們的那段時期會面臨甚麼事。

所以祂為他們禱告:「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翰福音17:7-9)祂在說:他們本來就是屬你的,你把他們賜給我,而我不會使他們失落的,但在我要去經歷某些事情的那段時期,當我不能在那兒保守他們的時候,即使只是片刻,我不知道會有甚麼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

祂繼續說:「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約翰福音17:11)這是在整個章節裡所描述的主要祈求,「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祈求:聖父,當你的忿怒傾倒在我身上的時候,我在這個時刻無法保守他們,你可以接替我來保守他們嗎?我一直忠誠地保守著他們,但是在這麼一個我無法保守他們的時刻,你會替我來做嗎?然後在下一節繼續說:「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翰福音17:12)他說:我一直在保守他們,正如我說的那樣,現在當我為他們承受苦難的時候,我需要你在這時間來保守他們。

為甚麼聖父把他們賜給聖子呢?在耶穌禱告結束時,耶穌重申了原因:「…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17:24)這就是關鍵—聖父對聖子完美之愛的流露。

神主權揀選的真理是很高深的教義,它遠遠超出我們能完全理解的。畢竟,要處理是三位一體內在相互之間愛的表達,這是極之不可思議的。然而,如果我們憑信心擁抱聖經確實所揭示的真理的話,它就是一個榮耀的且令人振奮的、令靈魂得著滿足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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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0日星期二

神的恩典與揀選之二:神揀選的自由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儘管我們有時會怎麼想,我們對神所做的或祂怎樣做沒有發言權,祂不受我們的價值觀、我們的喜惡或我們的公義觀所動搖或影響。事實上,詩人告訴我們:「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篇115:3)

此外,主不會與我們墮落的、有缺陷的準則妥協,祂所做的都是正確的、對的,因為是祂所做的。祂絕對不會去做任何與祂自己聖潔的品格相矛盾的事,因祂本身就是聖潔和公義的標準。換句話說,祂集一切真正的聖潔在一身。

當我們說神是聖潔的時候,這就是我們的意思。這是聖經所教導的一個總原則,當然揀選的教義也是建基在這個基本原則之上。

神的自由

另外,揀選人得救恩的行動是不能與其他神選擇要去做的事獨立出來,因為從大局來看,神已經命定了所有會發生的事。所有神要去做的事都是祂選擇要去做的事,而祂的選擇是不會受任何在祂自己以外的事物所影響,因此,揀選的教義附合對神的主權之全面的理解。這是揀選在廣義層面上的意義,而它幾乎在每一頁的聖經都顯而易見。

在創造世界的過程中,神完全按照祂想創造的方式去創造祂想要創造的東西,祂允許某些事物在人類歷史上發生,從而使祂設計好了的救贖計劃可以成就。祂揀選了一個國家,以色列,不是因為他們比任何其他人良善,或因為他們比任何其他人可取,而僅僅是因為祂揀選了他們。摩西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命記7:6-8)

就像所有的選民那樣,以色列人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以弗所書1:11)

在詩篇105:43中,祂稱以色列為「(祂的)選民」。詩篇135:4說:「耶和華揀選雅各歸自己,…」在申命記第7章和申命記第14章中,我們看到這些話:「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記7:6)聖經並不試圖捍衛或解釋揀選,它直接地斷言神做了揀選。

同樣,從一開始,神就按祂主權去揀選一切與祂主要救贖計劃相配合的。新約聖經的開頭的經文就充滿了神按祂的主權動工的例子。祂揀選祂的兒子為救贖主,並任命祂降世的時間和方式,不必驚訝,祂甚至選擇了選民所組成的團體,就是教會,成為祂兒子的新婦。

對每個基督徒,祂榮耀的計劃正如祂一貫行事的方式那樣,是基於祂的主權。祂沒有將祂的主權交托給好像人的自由意志那樣搖擺不定和隨意的那些東西。基督告訴祂的門徒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約翰福音15:16)使徒保羅甚至說我們信徒所行的善都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參照以弗所書2:10)。

基督徒從一開始就明白這一點,在使徒行傳13:48中,路加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當然,羅馬書第9章包含了一段重大的經文關乎神揀選的旨意的,在揀選雅各和以掃的行動中,它顯示神如何揀選祂所揀選的,不是基於他們所做的,而是根據祂自己的主權、自由和不受任何影響的目的。「窰匠難道沒有權柄…嗎?」(羅馬書9:21)並且:「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羅馬書9:20)我們最好保持沉默,而不是質疑神主權的目的。

揀選和教會

整本新約聖經都提到教會是由神所揀選的選民所組成的。以弗所書1章說我們是神在創立世界以前憑著祂的愛所揀選的,以至於我們可以信靠基督。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章中,保羅稱會眾為「被神所愛的弟兄」,並且告訴他們:「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帖撒羅尼迦前書1:4)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13中,我們讀到:「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沒有比這更清楚的了:神從起初就揀選了你為要成就祂的救恩。

在馬太福音16:18,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這是一個重大的聲明:「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是一個肯定且親蜜的聲明:「我的教會」。它也是一個無法阻擋的聲明,建造在磐石上的神的教會,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這是猶太人對死亡委婉的說法。這裡的含義非常重要:如果陰間是死人的居所,那麼你死了就到那裡去,所以,它是直接與死亡有關的,這也是撒旦最利害的武器。耶穌說,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就是為要制止那最惡劣的事情發生,我百姓的死亡。

這是一個非常明確的應許,那位永恆不變的、主權的、信實的、恩慈的、無所不能的在天上的主,祂的話永遠不會落空,總能成就祂所傳達的目的;祂的計劃總是會實現的;祂旨意最終都會成就的,祂的計劃始終都是不可阻攔的。祂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沒有甚麼可以攔阻這目的的。

這就是神揀選工作的最終結果。如果你是選民中的一員,就是那些從自己的罪中悔改,並信靠基督的人的話,那麼你可以肯定你的揀選不是基於你的信心或行為,否則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神揀選你是基於祂自己的自由意志,為要成就祂自己神聖目的。這個事實就是讚美和敬拜的基礎,因為保羅說萬事,包括救恩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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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9日星期一

神的恩典與揀選之一:釐清恩典與揀選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當有人提出有關神救贖恩典的主題時,首先想到的是甚麼呢?坦白說,對大多數信徒、大多數人來說,就是基督的十字架。這是很清楚的,它展現了神救贖工作的高潮,也為祂對失喪的罪人之愛作了最完美的描繪。

但是,儘管神的恩典藉著祂兒子的犧牲和祂拯救罪人而很清楚和充分地彰顯出來,它所表達的意義並不僅僅是限於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神的恩典比歷史更古老,它可以追溯到創立世界以前,它不僅僅在救恩傾倒下來的時刻,在祂永恆的救贖計劃當中,這是顯而易見的。畢竟,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祂要拯救的人(參照以弗所書1:4)。

恩典與揀選

神學家把這個寶貴的真理稱之為揀選的教義,它一直都是教會爭論和分裂的一個重點。揀選的真理對認識神、了解祂的救贖計劃和祂設立教會的目的而言是至關重要。然而,有一些宣稱愛神和相信聖經的人卻厭惡甚至藐視這個教義。

但是拒絕這個教義帶來重大的負面影響,特別是在具體的傳福音和基督教事工方面。某些基督徒因不相信神憑著主權把祂所揀選的人吸引到基督那裡去,他們被他們的神學觀點強迫去採取非常務實的手法來傳福音。他們越來越關心的是甚麼「有果效」,而不是真理,因為他們的教義導致他們相信一切都取決於他們的技巧、聰明或說服能力,他們把多麼巨大的負擔和責任擔負在他們自己的身上!

然而,揀選的教義並不會減損教會傳福音的果效,如果有的話,那它應該是對我們鞭策。雖然主知道祂在永恆裡揀選了誰,但我們對祂揀選的工作並沒有深刻的洞見(參照申命記29:29),因此,趁著還有給他們悔改的時間,我們必須熱切地勸戒每一個罪人。我們需要忠誠地向凡有耳的能聽的傳揚以賽亞書59:1-2所宣告帶給人祝福的真理:「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我們這些認識並愛主的人承擔著信仰的責任:只要我們一息尚存,我們就有責任傳揚耶穌基督的好消息,使其盡可能有吸引力和有說服力,以至於能引導其他人對祂的拯救有所認識。「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哥林多後書5:11)

此外,我們需要以極其謙卑的態度來持守揀選的教義。我們得救不是因我們的良好品格,而是出於恩慈的神白白的恩賜,而祂把我們暫時留在這個世界上,為要將這個恩賜藉著我們傳揚祂的話語而擴展到其他人的身上。

明白神主權的恩典就認識到教會是甚麼和教會怎樣運作的核心,對神的恩典有正確的觀念使我們知道與其他信徒有甚麼關係,它使我們知道如何向失喪的人傳福音,它為牧師的角色作了定義,它牽涉到在基督的身體裡的生命每個方面。

恩典與公義

那些對揀選的教義持懷疑(或甚至反對)態度之人典型的不滿是認為這個教義使神顯得不公平。假如你按墮落之人的準則來衡量甚麼是「公平」的話,那麼情況的確似乎是如此。為甚麼神不一視同仁呢?我們認為,(若果換了是我的話)我會一視同仁的。

然而,神並不會好像我們這樣認為或好像我們這樣做。「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以賽亞書55:8)祂比我們更聰明、更公正,祂不會按任何人的準則來衡量。記得使徒保羅怎麼說嗎?他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跟著說:「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11:33)

此外,當我們思考揀選的教義時,我們應該問的不是「為甚麼神不拯救每一個人呢?」反而應該問「為甚麼神拯救人呢?」祂當然沒有義務要施憐憫,這就是為甚麼恩典是神恩慈的表現。

當由揀選的教義裡來思考甚麼是公平的時候,人的假定和準則都應該放在一旁,取而代之,應該聚焦在神的本質上,特別是:甚麼是神的公義?簡而言之,這是神的一個重要的屬性,藉著祂無限和完全的公義,祂成就祂所要成就的。正如William Perkins所說:「我們不要以神會因為那是一件好事或對的事而去做,而是因為定旨和動工在這件事上,它才一件好的、公義的事。」 公義是由神來作定義的,祂的本性就是公正和公義的本體,祂的所做所為都反映了祂的本性。所以祂的所做所為的都是正確的,祂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不是其他別的)決定了甚麼是公義,無論是甚麼事,只要是祂定旨的就是公義的;因為祂意旨的,就是公義的,並非反之亦然。沒有比神祂自己有更高的公義準則了。

在啟示錄19:6中,我們被告知「…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天上和地上,祂是所有受造之物的掌管者和審判者,祂是至高者,「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做甚麼呢?』」(但以理書4:35)祂是憑自己的意旨行各樣的事的那位全能者,祂是天國的陶匠,把無用的罪人塑造成有用的器皿。聖經將墮落的人類描繪成一塊泥土,一塊骯髒的、沒有任何形狀的材料,它本身完全沒有價值、完全沒有吸引力。神這位陶匠把這麼一塊普通的泥土按不同的目的造就獨特的器皿,就像一個地上的陶匠那樣,用泥土造成煙灰缸和昂貴的菜碟,天上的陶匠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參照羅馬書9:21),一些用來彰顯祂的恩典和榮耀,而另一些則用來顯明祂忿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每一個祂公義品格的表現,包括祂對罪極度的恨惡,都是按著祂主權的意旨而彰顯出來的。聖經還說到祂總是以忍耐和良善來成就祂完美的計劃,絕不會帶著惡意或敵意:「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馬書9:22-23)

最終,神是斷定並決定每個人命運的那位。作為我們的創造者和公義的掌管者,祂小心奕奕地治理著祂所造的宇宙中的每一個細節,這是另一種描述祂是神的方式,即主權和全能的主。


坦白說,相信揀選教義的唯一理由是因為在神的話語中它是很明確的,沒有任何人、也沒有任何由人所組成的委員會開創這個教義,它就像永刑的教義那樣,它與屬肉體之人心思意念裡的一切與生俱來的傾向和偏好相抵觸,它使尚未重生的心感到厭惡。就像神聖的三位一體教義和我們的救主奇妙的誕生那樣,揀舉的真理,因為它已經被神所啟示而來,必須藉著簡單的、莊嚴的、堅定不移的信心來擁抱它。如果你有一本聖經,而且你相信它所說的,你就別無選擇。

當我們思想神的公義是祂品格的彰顯而不是按墮落的思維所假設的時候,我們就開始認識神,在祂自己主權的本質中,確定到祂不僅僅是公義的,也是完美的。造物主並不虧欠所造之物甚麼,甚至是因祂的恩慈而喜悅去賜予的。因此,神確實能夠去做神選擇要去做的事情,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撓祂的意旨或者壓制祂。當我們認識到祂是全能的神之時,實際上,這就是我們至關重要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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