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

「歸算的義」是甚麼? by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摘錄文字版:
歸算的義」,它是甚麼?這是我們基督徒整個基督教信仰立場的根基。讓我給你另外一個可以與它互通的詞,就是「因信稱義」。

現今的人不知道這兩個詞是甚麼意思,他當然不曉得,但他必須知道它們是甚麼意思!他仍舊是那個老樣子,就是因為他根本不知道「因信稱義」是甚麼。我不指望他能夠了解它是甚麼。就算你為他不斷的翻譯聖經直到筋疲力盡,他仍然不會明白的。他必須接受教導,不僅僅是在字句上教導,而是要在「聖靈的明證」之下受教,這是需要屬天而來的光照,「因信稱義」,唯獨藉著信心!

這是甚麼?這就是「歸算的義」!這就是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所說的,我們必須「穿上」的義。怎麼說呢?無論你的一生活得如何良善,不管你是誰,不管你曾做了甚麼事情,
當你站在神面前的一刻,你就會發現自己是一個無藥可救的罪人,應當被定罪。

你說:「噯呀!可是我打算活出更美好的一生,我決心要改過自新,我打算開始研讀聖經、禱告、行善,我打算要使自己在神面前成為一個義人。」聖經說,你最好立刻停止,因為你根本辦不到。如果你終其一生這樣努力做的話,到頭來你會發現你和開頭時的光景一樣那麼糟。即使你遠離世俗,離群獨居,作一個隱士或修道士,也不能幫助你。為甚麼?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因為神的標準是絕對的。神不僅僅要求你一點點的良善,神所要求的是: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N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22:37-39)

朋友,這就是神的標準。你也許道德高尚,但這不是神向你所要的。看看保羅,看看他曾經是一個何等的模範,宗教上是可誇的。然而這些都是毫無價值的、如糞土、如垃圾。你問:「那人能做甚麼呢?」答案是:「他甚麼都做不到。」這是他首先必須學習到的東西,這也是唯一的方法,使他能對抗魔鬼的冷嘲熱諷。魔鬼會測試你的義,牠有一套測式和標準,牠會嘲笑你的義,證明你的義是多麼無用的。當你為著自己善良的生活沾沾自喜時,魔鬼就會拿出一本書來,讓你看看裡面那人如何貢獻自己的一切。此時,你就會覺得自己甚麼也沒做,不過僅僅是奉獻了自己一些多餘的錢,只是把自己付得起的捐出去吧了。而這裡有一個人卻奉獻了他的一切;於是你所沾沾自喜的、自豪的事物,頓時成了你手上的一堆垃圾。

不!不!這樣不好!發生了甚麼?這就是整個的福音信息:「藉著信神的義」,就是這你看到嗎?由於我們無法達到神公義的標準,所以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來做甚麼?那麼祂就可以將祂的義賜給我們。這就是它的意思。無瑕無疵,毫無罪穢的神子來到,祂完全順服神的律法,律法的一點一劃都徹底的遵行,祂活出了完全公義的一生;不僅如此,祂為我們的罪承擔了責任,祂親身擔當我們的罪,為我捨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藉著祂使我們的罪得到應有的刑罰。祂又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向我們宣告:基督的死已經充分滿足了祂公義的要求。

注意聽啊!「歸算的義」是甚麼意思呢?我會告訴你們,就是這,它是世上最榮耀的事物,
哦!今天早上,我正在傳講一篇福音性的講道,不是嗎?對那些只在禮拜天早上才上教會來的人來說,他們的根基將會隨著福音性的講道而失去。難怪有許多邪惡的夫婦,既不專注,又缺乏根基。朋友,這就是「歸算」的意思,它所發生的事是:「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5:21)換句話說,神把我們的罪「歸算」在祂兒子的身上,將我們所犯的罪當作祂犯的,算在祂的賬上,這就是「歸算」的意思。你把本來屬於某一個人的東西,算到另一個人的賬上。如果某個人欠了債,你把帳簿上他欠的賬轉移到另一個人的賬上,你就把他的債「歸算」到別人身上了。

這是神對待我們的罪的方式。祂把我們的罪「歸算」到祂兒子的身上,祂刑罰祂的兒子就好像刑罰我們的罪那樣。

但這並不是終結,祂不會讓我好像從前的光景那樣,我的罪雖然已經除去了,但這還不夠,
當我來到神的面前,我必須是絕對聖潔的,我必須是完全義的。神是公義,公平,聖潔的,「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任何對此漠不關心的人都不能來到祂面前,我必須完全公義。就是這樣,祂把我的罪算在祂兒子的身上,而祂擔當了我的刑罰。於是,因著我信靠祂兒子,神就把祂的義「歸算」在我的身上了。祂把那完全遵守法律的義「歸算」給我。我不能遵守律法,但基督卻遵守到了,祂完全遵守了,祂在律法面前是義的。

神把這義「歸算」在我的賬上,就是祂獨生子的義。祂用義作袍子給我穿上,把一切的義都歸算在我的賬上,所以當我來到神面前的時候,神看見的並不是我,祂看見的乃是祂兒子的義。這義完全的、絕對的覆蓋在我身上,遮蓋了我。這就我要與使徒保羅同聲說:「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腓立比書3:8-9)

這個就是「歸算的義」,神把基督完完全全的義算在我的賬上、歸算給我、賜給我。神看我已穿上基督的義,祂就宣告我是一個稱義的義人,律法再也不能控告我了。不被定罪了,律法也不能控告我了,因為我已被這位完美、無瑕無疵神的兒子所遮蓋了,我已穿上了「公義的護心鏡」。

摘錄自鍾馬田牧師(Martyn Lloyd-Jones)的講道"The Breastplate of Righteousness(公義的護心鏡)"。整個講道可以到以下網址收聽:
https://www.mljtrust.org/sermons/the-breastplate-of-righteousness/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

主耶穌對「唯獨信心Sola Fide」的看法 - 約翰.麥克阿瑟


許多擁抱「保羅新觀」的人也在「因信稱義」的教義上提出不同的傾斜。他們說當聖經的文本在新的亮光之下來理解的時候,保羅對「唯獨信心(sola fide)」的原則、「歸算」的教義、以及律法與福音之間的區別等的支持,似乎並不是那麼強烈。

我們認為他們的這種說法是荒謬的廢話。我們否定「保羅新觀」的歷史義和釋經上的修正主義,但無論他們如怎樣誤解使徒保羅,很清楚的就是我們的主耶穌由始至終都在教導唯獨「因信稱義」,所以,放棄這個真理就是放棄合附聖經的「救贖論」。

對於福音派的神學而言,沒有那個教義比「因信稱義」的教義更重要了,這是歸正運動(宗教改革運動)所得出的「唯獨信心(sola fide)」的信仰原則,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直接了當地說教會的興衰存亡就繫在這一個教義上。

歷史提供了大量客觀的證據來證實路德的判斷。那些堅守「唯獨信心(sola fide)」的教會與宗派依然是屬於福音派的,那些偏離歸正運動(宗教改革運動)在這一點上共識的,不可避免地就投降到自由主義的陣營、後退轉回「祭司(形式)制度主義」,擁抱某些形式的完美主義,或者走向更糟糕的離經叛道。

基督教的本質

因此,歷世歷代的福音派一直都視「因信稱義」為聖經獨特的核心,就算它不是唯一最重要的教義必要徹底正確認識的,真正的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分別就在這個教義上。基督教是神主動成就救贖之工,強調由基督所成就的救贖之工,所有其他的宗教都是強調人自己的功德。他們全神貫注、不可避免地用罪人自己的努力來達到聖潔。放棄「因信稱義」的教義,你聲稱是屬於福音派的話,你就不誠實了。

聖經提出「唯獨信心」作為「行為稱義」這種咒詛人的體系的另類選擇,「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4:4-5)

換句話來說,那些為著稱義而信靠耶穌基督的,就唯獨因著信而得著完全的「義」歸算到他們的賬上,那些試圖憑著樹立他們自己的「義」、或「信心」混合「行為」的,都會因為不能完全達到要求,而只會得到可怕的「工價」。因此,個人和教會的建立和陷落就決定在「唯獨信心」的原則上。以色列的背道根源就在於他們放棄了「唯獨因信稱義」的原則,「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馬書10:3)

要捍衛聖經「稱義」的原則,必須在兩條戰線之上。「否定神主權」的神學扭曲了「因信稱義」的教義,而視服從神的道德律為不必須的或可選擇的。這種的教導試圖神在整個救贖工作的全權,將它規范在宣告稱義的行動之內。它淡化了神在屬靈上重生的工作(哥林多後書5:17),它將信徒「新心」的道德果效打折扣(以西結書36:26-27),它將成聖取決於信徒個人的努力,它傾向將律法上稱義,即是神宣判信耶穌的罪人為義的行動,視為救恩中唯一重要的東西,這樣教導的後果,無可避免會導致將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這就是所謂「反律法主義」的觀點。

另一方面,有許多人認為稱義是取決於信心與行為的混合結果,而「反律法主義」完全把「稱義」與「成聖」分離開,這個錯誤把神救贖工作的兩個方面混淆了,結果就是使「稱義」淪為一個過程,這過程是基於信徒自己那不完全的義上面,而不是神因基督完全的義而宣判為義的行動。

一旦當「稱義」與「成聖」被混淆了,靠行為稱義就會成為這過程中一個重要的部分。「信心」因此就被「行為」沖淡了它的重要性,「唯獨信心」就被放棄了。這就是加拉太的那些律法師所犯的錯誤(參考:加拉太書2:16;5:4),保羅稱之為「別的福音」(加1:6,9),同樣的錯誤都可以在每個欺騙人的異端裡面找得到。這是羅馬天主教主要的錯誤,我擔心許多被「保羅新觀」所迷惑的人,可能會走上這同樣的錯誤方向。[註1]

今天如果整個教義被忽視的話,「稱義」的教義就會受到顯著的忽視。有關「稱義」的文獻明顯的消失在最近的福音文獻庫裡頭。[註2]在1961年重新印刷的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著名作品「稱義的教義」中,巴刻(J.I.Packer)在序言中這樣評論到:

「這是一個意味深長的惡兆,過了一個世紀之久,在新教的英語世界裡,對「因信稱義」作最全面探討研究的著作,最近期的竟然就是布坎南這經典的文集,沒有進一步的其他作品了。如果我們可以用文學作品的大小來判斷的話,過去一百年,從來沒有像那樣對神學如此熱切的活動,在各色各樣的神學關注的問題上,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規模、單單論述「稱義」教義的著作出現。如果我們認識到在過去一個世紀在教會內發生的一切,就會知道「稱義」這個主題就這樣被忽視了,我們應該都得出這樣的結論,就是這個世代已經成為離經叛教和墮落的世代。 [註3]

一個多世紀以來,福音派忽視了這個教義,裝備不足,以致人說馬丁.路德和改教家誤解使徒保羅「稱義」教義,也不能作出反駁。

福音派的發展正走向放棄歸正運動(改教運動)所持守的原則的邊緣,大多數福音派人士甚至沒有看到這個威脅,如果他們這樣走下去的話,就不會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答案。

我們要做甚麼才能得救呢?使徒保羅非常明確的這樣回答那位腓立比監獄禁卒的問題:「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保羅主要論述到有關於教義的書信,特別是羅馬書和加拉太書,隨之延伸這個答案,並詳細講述「因信稱義」的道理,表明我們怎樣憑著信心稱義,而排除依靠人任何種類的行為。

至少這是福音派歷世歷代對保羅的理解,然而,「保羅新觀」所攻擊的正是這個教義。

因此,如果我們越過使徒保羅的教導會怎麼樣呢?是否有可能由基督在地上時的教導來證明「唯獨信心」的原則呢?

耶穌所傳的福音

雖然基督沒有正式地闡述「稱義」的教義(就好像保羅在羅馬書中所說的話),然而,「因信稱義」是祂所傳講的福音基礎,而且也貫串祂所有的福音講道中。雖然耶穌從來沒有就這個主題論說,但很容易從耶穌傳福音的事工中證明祂教導「唯獨信心」的真理。

例如,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5:24)不需要透過任何聖禮或儀式,也不需要留在煉獄某段時期。在十字架上那犯人就是一個經典的例子。藉著他顯出的最微弱的信心,耶穌告訴他:「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他並不需要聖禮或功德來獲得救恩。

此外,耶穌醫治好了許多的病患,這正正就是具體的證明祂有赦免罪的權力(參:馬太福音9:5-6)。當他醫治病患時,他經常說:「你的信救了你」(馬太福音9:22;馬可福音5:34;10:52;路加福音8:48;17:19;18:42)。所有這些醫治的例子都是「唯獨因信稱義」教義的客觀教導。

然而,一個耶穌的確宣告某人「稱義」的特殊場合,它為我們提供了最好視野來洞識這個教義,耶穌這樣教導: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9-14)

這個比喻肯定震驚了耶穌的聽眾啊!他們「仗著自己是義人」(路加福音18:9)這正正是「自義」的定義。他們的「神學英雄」是法利賽人,他們嚴格遵守律法的標準。他們禁食,做一個偉大的祈禱演出,施捨人,甚至行比摩西實際所規定的禮儀法更加嚴謹的規定。

然而,耶穌的話卻使使眾人錯愕,祂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 隨後祂又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顯然,他設定了一個人不可能達到的標準,因為沒有人能夠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那種嚴謹的生活方式。

祂進一步讓聽眾感到震驚的是在這一個比喻裡,似乎將令人憎惡的稅吏,放在一個比那正在禱告的法利賽人更高的屬靈地位。

耶穌的觀點很清楚。 他正在教導理由是靠信仰。 所有的神學都在那裡。 但是,如果沒有深入抽象的神學,耶穌就用比喻清楚地畫了我們的照片。

神施行審判的行動

這稅吏是即時被「稱義」了,沒有過程、沒有片刻延遲、不需要害怕煉獄。他「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路加福音18:14)不是因為他做了甚麼,而是因為有人代替他所成就的。

請注意,稅吏明白到他自己是完全無助的,他知道他所欠下的債是他不可能還清的,他能夠做的就只有悔改、懇求憐憫。將他的禱告與那傲慢的法利賽人的禱告相比,他沒有列舉他所行的,他知道即使他最好的行為,在神面前都是罪,他沒有為神做任何的事情,他懇求僅僅是神的憐憫,他尋求神為他做他自己不可能做得到的事,這正正就是耶穌所要求的悔罪之本質。

因著信

此外,這個稅吏在沒有做任何補贖的行為、沒有行任何的聖禮或儀式、沒有任何功德之類的行為,就被稱為義了,他的「稱義」完全不需要任何這些東西,因為它唯獨是建基於「信心」上。為了贖罪、為了得著寬恕的緣故所必須作的一切事情,已經有人代替他做了,他立刻就因信被稱義了。

再次看到,他與沾沾自喜的法利賽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法利賽人確信禁食、什一奉獻和其他的「善行」都能使他可以為神所接納。然而,法利賽人依然沒有得著稱義,反而稅吏卻唯獨因信而得著完全的稱義。

歸算的義

記得耶穌在登山寶訓所作的聲明嗎?「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然而,祂現在卻宣告這最敗壞的稅吏被稱義了!如此一個罪人如何得著勝於法利賽人的義呢?按照「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的準則,一個叛逆的稅吏怎麼會在神的眼中成為義呢?

唯一的答案就是他得著的義不是他自己的(參:腓立比書3:9),而是因著信,義就被歸算給他了。

是誰的「義」被算在他的身上呢?它一定要是一個完美無瑕的代贖者的「義」,而這個代贖者反過來必須擔當這個稅吏的罪惡過犯,並且要站在他的身份地位上承受神義怒的刑罰。福音告訴我們,這正正就是耶穌為我們所做的。

這個稅吏被稱義,神宣告他為義、將基督完全且完美的義歸算給他,寬恕他一切的不義,不在被定罪了。從這刻直到永遠,他在神的面前都披帶著完全的義了,因為這義已經被算在他的帳上了。

這就是「稱義」的意思,這就是獨一的、真正的福音,所有其他的神學思想都來自於它,正如巴刻寫到:「『因信稱義』的教義就好像地圖:它擔起整個世界在肩上,這就是福音派整個救贖恩典的知識。」(註4)「唯獨信心(sola fide)」與所有其他稱義的公式的差異,不是在吹毛求疵、拘泥於細節的神學上,對「因信稱義」的正確理解正正就是福音的根基,在這個教義上的錯誤,必定會敗壞所有其他的教義。

而這就是為甚麼所有「別的福音」都在神永遠的咒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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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我提出這個關注是因為「保羅新觀」主要否定的是律法與福音之間存在任何合理的區別,他們經常將「稱義」描繪成循序漸進的過程,而最終的「稱義」取決於信徒個人的行為,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淡化甚或拒絕基督的義歸算給信徒的道理。他們將他們修改了的釋經方法,集中在處理保羅在這些教義上最清楚教導的段落上,例如哥林多前書5:21和腓立比書3:9。要更全面地分析「保羅新觀」對「稱義」的教義有多麼毀滅性影響,是遠遠超出了本文的範圍。但是大多數對「保羅新觀」主義的批評,都在於對此類似的關注。例如,David Linden的《The New Perspective of N. T. Wright on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2. 兩個值得注意的例外是James White的《The God who Justifies》(Minneapolis: Bethany House, 2001) ,和R.C. Sproul的《Faith Alone》(Grand Rapids:Baker,1995)

3.  J. I. 巴刻在James Buchanan《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1961 reprint of 1867 original) 裡所寫的。

4.  J. I. 巴刻在James I. Packer in James Buchanan合著的《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1961 reprint of 1867 original) 裡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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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Jesus Perspective On Sola Fide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articles/A192/jesus-perspective-on-sola-fide

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如果你否認「因信稱義」的話,會有怎樣的結局呢?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4章1節警告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的確!今天藉學術自由之名,出現不少離經叛道、歪曲聖經的假道,尤其是有所謂的神學院出來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N.T.賴特的「保羅新觀」,他用他「高深的學術」語言、「花巧」的辯詞為包裝,將「因信稱義」的教義更改了,同時亦否定了「歸算為義(imputation)」的真理,將神的恩典降格,將神的榮耀奪去,企圖用他的「智慧」來「修正」神藉著聖靈在眾改教家內心動工所成就的歸正之功,以自己的「聰明」試圖凌駕於神啟示的真理。「保羅新觀」使那些欲與背道的羅馬天主教教會重新聯合的,找到了成功的「理論基礎」和教義上的共同點。

豈不知歷世歷代有多少人為堅守「因信稱義」的教義而殉道呢?
豈不知歷世歷代有多少人為堅守「因信稱義」的教義而被逼迫呢?
嘿!賴特和其他認同「保羅新觀」的人士會有這樣的遭遇嗎?
不會!反而出名了、受人推崇備至、得人喜悅。豈不知主耶穌曾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加福音6:26)

「因信稱義」的道理不是馬丁路德「發明」的,神早就在聖經裡啟示了,只是經過羅馬天主教會的混亂和蒙蔽,在16-17世紀,神在祂認為最恰當的時候,終於出手撥亂反正,藉著馬丁路德、加爾文、丁道爾等改教家,帶領祂的教會重新歸回正道,從「巴比倫」出來,從敗壞的宗教體系分別出來,不再受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沾穢。

然而,今天有許多不守本份的「神學家」、牧師、傳道人,仍然樂此不疲地「發明」新的「道理」,「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得後書2:1)然而,卻吸引了許許多多追求「新道理」、「創新」的牧師、傳道,在他們的講台上,賣弄他們「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難道我們已經厭煩純正的道理了嗎?
難道我們已經耳朵真的發癢了嗎?
難道我們已經被蒙蔽而要去聽那些「保羅新觀」之類「鬼魔的道理」嗎?

不!不!不!絕對不能!

主內的弟兄姐妹啊!要警醒啊!

你若否定「因信稱義」的教義,就是否定耶穌基督的福音,而去跟隨「別的福音」,結果就是神的審判、永遠沉淪滅亡啊!

2017年5月7日星期日

約翰﹒麥克阿瑟對假師傅賴特(N.T. Wright)的訓斥



講稿:
今天,甚至福音派裡也有稱為「保羅新觀」的出現,它最主要的影響是來自一個英國的「神學家」叫湯姆.賴特(N.T. Wright)。他寫了數百篇、數百篇有關「福音」的文章,包括一本非常厚的講述基督復活的書。我看書許多年了,你們會預料到且知道我也讀過他的著作,他的著作可以說是充斥著大量的混淆、模稜兩可、互相矛盾和含糊不清、學術上的蒙騙手法。當我讀完他所有的著作,我都不能告訴你們他到底信的是甚麼。但是,我能夠準確的告訴你們他到底不信甚麼,他毫不含糊的時候,正正就是使我們能確定他不信甚麼的時候。

讓我引述湯姆.賴特(N.T.Wright)寫的一本新書叫 "The Day the Revolution Began (暫譯為《革命開始之日:再思耶穌釘十字架的含義》)"引述如下:「我們將我們對『救恩』的認識異教化了。神使耶穌受死而藉此來平息祂忿怒的這個「代贖」觀念,對於一般的聖經概念來說,我們還在探索中。」他竟然把神使耶穌成為我們的「代贖」替我們受死藉以平息神的忿怒視為異教。進一步他說:「耶穌站在罪人的地位上受死,相信一個忿怒的神明藉著人的死而使祂的忿怒得以平息的這種觀念,比起以色列舊約或是新約所描述的,更接近異教信仰。」因此,他否定「代死贖罪」,他否定神揀選耶穌作了我們的「挽回祭」,為我們的罪而死了。他非常清楚他否定的是甚麼,他否定我們的罪被歸算到基督身上,他否定祂的義被歸算到我們身上,他說:「這不是福音,這是異教信仰。」他說:「敬拜一個藉著歸算而稱人為義的神是無稽之談。」

我引述他說:「若果我們用法庭來作比喻的話,說法官將義「歸算」、「授予」、「遺贈」、「轉讓」
或其他方式轉移給原告或被告,都是毫無意義的。「義」不是一種物體、物質、或氣體可以從法庭一端傳送到另一端。這會給人一種的印象,好像是「一項法律的交易」、「一單冷酷的商業交易」,彷彿這是由一個邏輯有誤的神,祂思想裡所表現出來的伎倆罷了,這樣的神並不值得我們敬拜。」

他繼續說:「沒有一個人會被稱義,除非他到達了天國。」他進一步又說:「我要再次強調,『因信稱義』的教義不是保羅所傳講的『福音』的意思。『福音』不是用來說明人如何能得救的。」是嗎?哥林多前書15章1-2:「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N.T.賴特"應該叫"N.T."錯誤"才對,(譯者註:英文"賴特"的發音接近"對"的發音)

除了那些冠冕堂皇的字句用來推崇敵擋神的真理外,他所有其他的依然都是建基於馬丁路德,然而,他缺乏的是「敬畏神」的心。若果你對缺乏「敬畏神」之心的話,你會很「愉快地」下地獄。令我感到吃驚的是人竟然可以這樣做而不感到「恐懼戰兢」,還到處散播。許多許多的年青人、福音派的年青人,在神學院、或正在接受培訓的,都受到賴特的影響,而去相信那些錯誤的東西。去傳播虛假的福音,拒絕真正的福音,而絕不感到「恐懼戰兢」,不感到「不安」、不感到「有罪」、不感到「畏懼」、不感
到「驚恐」,不感到「痛苦」,這等人跟本聖靈就沒有在他們身上動工,聖靈的工作就是使人認罪、飢渴慕義和知道神的審判。

有關馬丁路德的好消息,就是聖靈在他的靈裡動善工,但這知識是建基於神是一位公義的審判官的自我啟示,而由聖經,他的靈被「神的忿怒」觸動了,使他「恐懼戰兢」,直到他尋找到真理為止。

今天教會所缺乏的就是這種「敬畏神」的心。「敬畏神」的人在哪裡?「恐懼戰兢」的罪人在哪裡?「不安」在哪裡?「懼怕」在哪裡?到各處散播虛假福音的人,不但不感到「恐懼戰兢」,反而表現得很「驕傲」,這是極危險的。他們對「因信稱義」的真教義不感興趣,反而樂意去作異端。含糊不清是其中一個屬靈上極度危險的事物,對於那些被你影響而跟隨你的人,你同樣將自己變成了屬靈上極度危險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