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宗教自由」絕對不符合聖經的原則(一)


「宗教自由」是指一個人可以在一個社會中自由選擇其宗教信仰,以及在這個社會中公開參加這個宗教信仰的儀式和傳統,或者選擇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擔心受社會的迫害或歧視。

作為基督徒,我們應當如何看待這個議題呢?當然就是從神的觀點、聖經明確的教導來看待這個議題了,神藉著聖經斬釘截鐵地否定「宗教自由」!

那位創造宇宙、天地、萬物、按自己形象和樣式造人的神如此命令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申命記5:7-9)這兩條誡命雖然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也是賜給所有蒙神的恩典、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因信稱義而得救的基督徒的。然而,這兩條誡命本身不正好表明了神是獨一的、是聖潔的、也是忌邪的嗎?不正好表明了祂斷不允許人去敬拜假神這堅定不移的原則嗎?正如神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以賽亞書48:11 )敬拜假神,就是把神的榮耀歸給假神、歸給撒但,難道神能容忍人去敬拜假神嗎?不!絕對不能!神絕對恨惡且不能容忍人去敬拜假神!

可悲的是,許多牧師、傳道人和神學教師們卻隨從屬世的所謂「人權」、所謂「普世」價值,而歪曲聖經明確的教導來盲從附和這邪惡的世界,妄稱神允許人有自由選擇其宗教信仰的自由,Got Question?網站就其中的表表者(參:宗教自由是聖經的概念嗎?Got Questions?)。他們說:「沒關係啊!神怎會不允許人自己選擇宗教呢?神怎會不尊重人選擇宗教的自由呢?」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人啊!你們的心是多麼的惡毒啊!主耶穌不是說過:「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馬太福音 7:13)嗎?你們若是有愛心的話,你們就不應該「尊重」人錯誤的選擇,而是努力的傳耶穌基督的福音,警告人不信從福音所要面對的危險和後果。

對於那些硬著頸項不信從福音的人,與其說神「允許」他們有「宗教自由」,倒不如說:「…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馬書1:24-25)「神任憑他們…」,神早就放棄了他們,神跟本就不再理會他們,任由他們惡貫滿盈,最終滅亡,最終被扔到硫磺火湖的地獄裡,永永遠遠擔當自己的罪孽過犯。「神任憑」就是神傾倒在那些不信之人身上的忿怒!是神對那些不信之人最嚴厲的審判!

推崇「宗教自由」本身就已經是違背了神的旨意,背離了聖經的教導的行為。其實,「宗教自由」本身就是撒但欺世的大謊言,藉此把人的視線從耶穌基督的福音轉移到其它的地方,讓人依然死在自我、驕傲、罪惡的綑綁之中,不讓耶穌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這等扭曲聖經來就所謂「宗教自由」的人,實際上是在幫助這世界的神去弄瞎人的心眼。

或許有人說:「如果沒有『宗教自由』的話,那我們如何能放心的傳福音呢?如何使信徒安心的上禮拜堂敬拜神呢?」

…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書4:6)

看哪!當初公元1到2世紀的時候,有「宗教自由」嗎?基督徒不是一直受到當代羅馬帝國與其他宗教的逼迫嗎?結果怎樣?雖面對死亡的威脅,仍無畏無懼,靠著神的大能,教會茁壯成長,福音傳遍了整個羅馬帝國,教會不但沒有被打垮,而且真正得救的人數天天增加,這完全是神的恩典與大能的彰顯,而不是甚麼「宗教自由」的功勞。到第三世紀,君士坦丁把基督教變為國教,反而使教會漸漸走向敗壞的道路。拿「宗教自由」作為免受逼迫的「擋箭牌」,向各種各樣屬撒但的宗教體系妥協的途徑,而不信靠神的大能,最後只會走上滅亡的道路。

看哪!美國,一個自稱有「宗教自由」的國家,卻是各種異端、邪說、錯誤教導等的發源地,因為有「宗教自由」作這「肥沃的土地」,以致於這些敵基督的異端、異教和各種各樣歪曲聖經的教導得到蓬勃的發展,百花齊放,開花結果,甚至可以像瘟疫一樣擴散到全世界。

例如摩門教,美其名叫「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美國其中一個最有權、有勢、有政治影響力的異端,藉著「宗教自由」的包庇,竟然能夠登堂入室,堂堂正正地宣揚他們的異端邪說,而且還得到一些「基督教團體」的巴結。

例如「成功神學」,就是把基督教信仰以能夠得到成功、財富、地位、權勢、健康等重新包裝,藉滿足人的私慾來引誘人相信,這不正正就是把所謂的「美國夢」與基督教信仰混為一體嗎?他們的目的,不是為神的國度,不是為成就大使命,而是為了斂財,為了爭名奪利,為了與其它異教搶「信眾」,這正正就是藉「宗教自由」之名,以商業謀財牟利為實的「宗教」企業。

「宗教自由」的土壤不但不能帶來屬靈的復興,也不利於純正福音的廣傳,反而會「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那位獨一的、藉聖經啟示自己的真神由始至終跟本不認同、不允許「宗教自由」,因此「宗教自由」絕對不符合聖經的原則!

下一篇我會嘗試引用舊約聖經來說明神是何等憎惡「宗教自由」。

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

免費電子書推介《有效的呼召與重生》作者鍾馬田(Martyn Lloyd Jones)

https://www.monergism.com/effectual-calling-regeneration-ebook

這本電子書是輯錄自以下講道的文字版
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ing)(mp3);
重生:一個嶄新的情性(Regeneration - a New Disposition)(mp3)

序言

當我們現在來詳細的探討聖靈在我們身上施行救贖時到底做了甚麼的善工,我要提醒你們,我並不會堅持我所遵循的這個次序必是正確的,當然也不一定是按著時序編排的。

有人會問道「那麼你怎麼得出你認為的這個次序呢?」我的回答是,我主要嘗試從神的立場來看待這項祂在我們內心所動的善工,即祂在永恆裡是如何看待我們這些在罪中的人。對我來說,這是最有感染的方式,也是最有幫助的方式。這種方式是不會被經歷或基於經歷而來的立場所減損。有些人會強調這一點,並且根據自己的經驗來得出他們的次序,但我卻是那種不滿足於經驗的人之一。我想知道一些有關這種經歷的事情,我想知道我正在經歷什麼,我也想知道為什麼我會經歷它以及它是如何發生的。只有完全心滿意足的小孩子才會享受到這種經歷。如果我們要在恩典中長進,向前邁進,並要操練我們所領會的話,正如希伯來書信的作者所說的那樣(希伯來書5:14),那麼我們必須提出某些實際的問題,並且要熱切地去尋求認識那些在我們身上所發生的事情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目錄

有效的呼召
福音普遍呼召,有效特殊呼召
有效呼召的必要性
不僅僅是道德上的勸誡,而且更是屬靈的超自然運作
重生
是什麼讓呼召有效呢?
偉大而且重要的教義
它與歸正有什麼不同?
情性的變化
瞬間的變化
神創造性作為
新生
一種新的本質
住在基督裡
為什麼重生是必不可少的呢?
重生是如何產生的呢?
重生與傳講的道有什麼關係?
舊約的聖徒又是怎麼樣的呢?
嬰孩可以重生嗎?
重生可以失去嗎?

2019年1月27日星期日

基督徒活在異教文化當中的責任是甚麼? - 約翰.麥克阿瑟


在這個日益世俗化和不敬虔的文化當中,許多基督徒都想知道他們的角色和責任是甚麼。我們是否應該極力爭取傳統上屬於我們的權利嗎?我們是否應該盡一切努力去貫徹基督教的政治理念嗎?我們是否應該徹底去改革政府嗎?聖經清楚地表明了我們的責任,而這一切都關乎我們如何的行事為人。

四分之一世紀以前,已故的護教家同時也是基督教思想家的法蘭西斯.謝弗(Francis Schaeffer)寫了一本書標題叫《我們應該怎樣活?》的書中就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怎樣活呢?」。這類的問題到今天仍然沒有改變,若然有的話,那就是在將要來到的新世紀和千禧年裡,類似的問題對信徒來說只會變得更加迫切。

社會急速地走向越來越邪惡、放蕩、暴力和腐敗,而在教會外,所看到的景況似乎是充斥著「現代的野蠻人」。那些自以為是的社會或政治改革者與那些帶著自我優越感的道德主義者,對於信徒來說好似有很強的誘惑力。這些自以為有個人風格的基督徒積極分子忘記了或忽視了他們在世上真正的使命,也完全忽略了法蘭西斯.謝弗問題的答案,即神清晰闡明的話語就是答案。

要去改革社會的這個渴慕是頗高尚的,參與「正確的」政治運動也會帶給人高昂的情感,然而,這些活動卻並不是基督徒優先關注的事項。神並沒有囑咐教會藉著促進和推動合符聖經觀點的立法和法院的裁決來影響文化,祂亦沒有縱容任何種類激進的行動去逃避繳納稅項的義務、不服從那些我們不同意的政府官員、或使其下台、或花過多的時間為所謂基督徒候選人作競選活動。

只有當每個信徒都將他們主要的關注點放在自己屬靈的成熟度上,活出一種尊崇神的旨意並榮耀祂聖名的生命,教會才能真正地發揮改善社會的能力。這個關注點的本質包涵對聖經有一種穩固的理解,以及對我們主要的使命有清晰的了解,就是要認識耶穌基督和宣揚祂的福音。對未得救的人來說,信徒那種敬虔的態度加上敬虔的生命正好見證了福音救贖信息的可信性。如果我們聲稱自己得救,但仍然對那些失喪的人表現出驕傲與沒有愛心的態度,那麼我們所宣講的道和教導無論在教義上如何正統或政治上如何精湛和有說服力,都會被藐視或拒絕的。

新約聖經非常清楚地教導我們應該如何在異教社會中傳揚並實現我們的主要使命。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在提多書第3章中所說:「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提多書3:1-2)

注意啊!保羅遵循主的楷模,並沒有花時間和精力去勸告信徒如何改變異教徒拜偶像的文化、以及他們不道德和敗壞的行為。使徒保羅也沒有要求信徒行使「公民抗命」來抗議羅馬帝國不公義的法律或殘酷的刑罰。相反,他呼籲基督徒要去傳揚福音,並且要活出那種能清晰地表明被福音大能改變了的新生命。

不管你信與不信,基督徒對異教的社會有某些責任。當你在一個不信神的文化當中能夠活出一種按著神旨意的生命時,聖靈就會使用你的生命作為見證,軟化那些罪人對神的態度,從而推動罪人來歸向祂。(參見彼得前書2:12)

順服與順從

首先的兩個責任就是順服政府,以及順從所有人世間在上掌權者的命。我把它們合併在一個標題下,因為它們的關係非常密切。它們是再次的提醒基督徒要對他們的那些世俗領袖應有的態度和行為。這些提醒重申信徒不能免於遵守民事法律和命令,除非這些命令與神的話語和旨意相抵觸(見使徒行傳4:18-20; 5:40-42)。這雙重的提醒也給了我們聖經對於我們所有其它社會行為的規范。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我們對社會的第三項主要責任就是「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在這裡,使徒保羅並不是指一些微不足道、勉強地去做我們已經知道是正確的事情,而是隨時以一個真誠、甘願和準備好的心態向每個人行善。不管我們周圍的人對我們有多麼敵視,我們都要像良善的僕人那樣對待那些在生活上與我們有接觸的人。「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10)。神要我們因「貫徹始終、積極行善」而為人認識,而且所行的善都是出於對主的愛和對其他人的愛。

在話語上要尊重人

第四,聖經交付我們一個責任就是不要誹謗人,甚至是那些對聖經的準則極其敵視的非信徒。保羅在提多書3:2開頭的一個命令就是「不要毀謗」,意思指不要咒詛人,不要中傷人、不要鄙視人。事實上,「毀謗」的希臘原文的意思就是英文blasphemy(褻瀆)這個字,我們從來都不會認同說毀謗人話語的行為是出於公義的動機。

令人遺憾的是,今天許多信徒都以藐視的態度來談論政治人物和其他公眾人物。當他們這樣做時,實際上他們所表現出的是對順服掌權者的這責任的一種基本藐視,而且也阻礙了神的救贖計劃。在保羅的另一封牧函中,他敦促我們為每個人的救恩禱告,甚至為那些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參提摩太前書2:1-4)

和平與溫柔

保羅繼續在第2節論到另外兩個基督徒的責任。首先,他提醒我們,我們必須對失喪的人要友善與和平,而不是挑釁和爭吵。活在這個不敬虔的後現代世界中,我們很容易就會把那些敗壞文化之人定罪,並且把他們視為壞得無藥可救的罪人。若果神對世人的愛是如此廣闊高深和強切,甚至讓祂的獨生愛子為眾罪人而死(約翰福音3:16),那我們這些蒙祂救贖恩典的人豈能對那些尚未蒙恩之人如此苛刻和沒有愛心呢?其實,從前每一個人所行得都像一個不信的人那樣,直到神樂意去拯救那人為止。因此對我們來說,此時此地按他們的本性而輕蔑地待他們是不對的。

其次,保羅提醒我們要「溫柔」,希臘文這個詞的意思是公平、溫和、互相寬容。有些人將這個詞翻譯為「合理的親切」,定義它為一種態度,一種不存怨恨的態度,而且是在沒有證據之前,先假定某人是清白的。

關懷其他人

在使徒保羅向信徒提醒的清單之中,最後一項責任是要關懷眾人(參提多書3:2)。「關懷」這個詞在新約裡常常具有真誠的關心他人的含義。

聖經清晰地把耶穌基督描述為那位謙卑、且對每一個人都表現出關懷的至高者,而這也應該是用來識別祂追隨者的特徵。耶穌基督這樣來告訴祂的追隨者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11:29)。

我們與非信徒交往的時候,都應該表現出這種態度,正如使徒彼得也寫到說:「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對人真誠與衷心的關懷是我們基督徒在異教的社會中應有的行為基礎。

我們對於這越來越世俗化和不敬虔文化的責任並不是透過游說去爭取某些權利、推動實施基督教的政治理念、或去改革政府(政治體制),恰恰相反,神要我們不斷地記住保羅對提多的指醒,並且要活出這種新生命,以致於我們所尋求神使罪人重生的大能和恩典得以彰顯出來。讓一顆一顆的心靈被神改變,這才是唯一的途徑能帶來意味深長而持久的社會改變、國家的改變,甚至整個世界的改變。

2019年1月19日星期六

逆耳忠言: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忠言」必定是逆耳的,但逆耳的未必是「忠言」。那我們如何分辨呢?

首先,「忠言逆耳利於行」,逆耳的「忠言」必定是「利於行」,即它對我們的行事為人、言行舉止是有益的、有幫助的、有建設性,目的是為了勸勉、建立和造就,是帶著善意的,而不是為了要拆毀、攻擊和破壞。

香港的那些所謂的「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就是最佳的反面例子,他們不管是甚麼議案、社會議題,他們都會說許多「逆耳」的言論,這些是「忠言」嗎?看看他們偽善的嘴臉、帶攻擊性的言論、帶破壞性的行為就一清二楚了。不但不是逆耳的「忠言」,而且更是充滿惡意的批鬥。不是為了監察政府的施政,不是為了造就政府的行政效率,而是為了阻礙一切政府的運作,不擇手段,埋沒良知,去一種失去理性的地步。難道「民主」、「自由」不是建基於互相尊重、彼此寬容上嗎?

另一方面,媒體偏頗的報道、偏激的立場、毫無新聞道德的行為,完全失去為社會吐「忠言」的功能,更使到今天香港整個社會瀰漫著一股只講爭取權利而不講責任和義務的社會歪風,蘋果日報就是當中的表表者,虧它老闆黎智英還有臉自稱是「天主教」徒,然而,人格是何等的卑劣,屬靈光景是何等的黑暗啊!

其次,我們要「聽其言而觀其行」,小心觀察那說「忠言」的人到底是否言行一致?是否「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是否有口話人就無口話自己呢?或「講一套」做的卻是「另一套」呢?或「待己以寬,律人以嚴」的偽君子呢?

最顯而易見的例子又是那些高呼「民主」、「自由」、「公義」的所謂「泛民主派」人士,他們自己所行的卻是「專制」、「獨裁」、「霸道」、「惡毒」、「貪婪」、「爭競」、「詭詐」…等等。

另一個就是戴耀延,一個在大學教授法律的人。我們原以為教授法律的人,應該比其他人更尊重法治,更遵守法律,然而,他卻反而鼓吹「違法達義」,難道法律不就是「公義」的客觀準則嗎?還自稱基督徒,難道他沒有讀過聖經羅馬書2章13節說:「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這就是聖經的原則!「違法」豈能「達義」呢?

這等言行不一、偽善之人所說的難道會是「逆耳忠言」嗎?所以我們要格外謹慎、小心提防。

帶著惡意的「逆耳」之言就不是「忠言」了,而是「論斷」,是自以為義的「論斷」人。聖經羅馬書第2章1-3節一針見血的說:「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的確!當我們論斷人的時候,有沒有想一想自己所行的是否和別人一樣呢?

我以真誠勸告大家,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聖經耶利米書17章10節)祂知道我們一切的心思意念、動機企圖,我們所思所想的一切都記錄在神的案卷中,難道你以為你可以逃過祂的法眼嗎?難道你以為你可以逃避祂的審判嗎?

耶穌基督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聖經馬太福音12章36-37節)

然而,撫心自問,有誰能坦然無懼地大聲疾呼說:「我全然是義的!」、「我是完全良善的!」「我完全沒有說過一句惡意的話!」、「我完全沒有撒過一次謊!」、「我完全沒有犯罪!」的呢?

神必要照各人的所作所為審判各人、報應各人,沒有人例外,不偏不倚,不徇情面,絕對公義。然而,聖經告訴我們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祂如何「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呢?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聖經哥林多後書5章21節)那無罪的就是耶穌基督,祂降世為人,為我們遵守了神一切的律法,活出完美無瑕、全然良善的一生,又為承擔我們的罪孽、過犯和罪惡,捨己為我們承受了鞭打和釘十字架的苦難,死了,埋葬了,第三天神叫祂從死裡復活,使我們因信靠祂而得以在神的審判台前稱為義,而且賜予權柄作神的兒女,永遠活在神的慈愛和恩典裡。這就是永生,這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

或許你跟本不相信聖經,不信神,不信審判,不信有地獄,不信耶穌基督的福音。那又何妨呢?
你的不信能改變真相嗎?
你的不信能改變客觀的事實嗎?
你的不信能改變那必將快成的事嗎?
「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聖經羅馬書2章4-5節)
況且聖經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1章16節)
耶穌基督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聖經路加福音5章31-32節)

你的不信最終會導致你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罪責!而且是永遠的!

誠心的忠告大家:「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聖經希伯來書2:3)

願神開導大家的心,能看見祂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何等浩大的恩典。

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

免費電子書推介《神的律法》作者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作為基督徒,因神把我們遷到基督裡,所以我們在神的恩典之下,不在神的律法之下,然而這並不表示我們就可以無法無天了,藉著神的恩典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靠著聖靈神的律法深深銘刻在我們的心中。」約翰.加爾文

目錄

我們都被神的律法定罪

神的律法使我們曉得我們是不可寬恕的,也把我們驅逐到絕望之中

擺脫律法束縛

律法屬靈的意義

當詛咒成為祝福

神的道就是我們唯一的法則

闡釋神的道德律:
第一條誡命
第二條誡命
第三條誡命
第四條誡命
第五條誡命
第六條誡命
第七條誡命
第八條誡命
第九條誡命
第十條誡命

猶太人從律法下認識基督,然而祂卻藉著福音彰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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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神如何看待「死刑」呢?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5-6)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21:12)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21:15-17)

人若彼此爭鬥,…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出埃及記21:22-23)

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22:19)

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彼得)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51-52)

對「死刑」,神的話是肯定的!
聖經很清楚的指出對於那些觸犯嚴重罪行的人「死刑」是應當的!也是恰當的刑罰!
生命既然是神的恩賜,神當然有權收回,因此,神把執行「死刑」的權柄賜給了地上所有合法的政府或政權,正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3章寫到:「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1-2,4)

對!有些政府或政權的確濫殺無辜,就讓神來審判他們吧!「…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神沒有授權任何人「替天行道」,而是把這個權柄授予地上的政府或政權,以及其建立的法律系統。

許多自稱「文明」的國家,自誇尊重「人權」、「自由」的國家,其實是走向敗壞的國家,為了保障所謂的「人權」,就索性廢除了「死刑」,以為這樣就保障了「人權」。保障了誰的「人權」呢?犯罪者的「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呢?得到保障嗎?很明顯,沒有!

難道受害者的「人權」比不上犯罪者的「人權」嗎?
難道受害者的「人權」是可以剝奪的嗎?
難道這就是你們所謂的「文明」嗎?
難道這就是你們所謂的保障「人權」嗎?
這是甚麼道理?這是那邪門的「公義」呢?
對犯罪者徇情面,難道不就是惡待受害者嗎?
難道不就是慷受害者之慨嗎?

一個加拿大藉的毒犯最近被中國法院審處了死刑,有些人就急不及待的跳出來指責中國野蠻、粗暴、不可理喻。然而,警醒啊!基督徒!要明辯是非啊!這毒犯企圖偷運220公斤的「冰毒」到澳洲,想想,若成功的話,會有多少人因此受毒害呢?有多少的家庭會因此而受傷害呢?而且,這毒犯不是初犯,在加拿大也曾經因販毒而判入獄,這次是人贓並獲,證據確鑿,依法判處死刑。讓我們不要被政治意識形態所蒙蔽。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要因為加拿大自稱「民主」、「自由」的國家,就對「專政」的中國有所偏見。這件事為甚麼會這麼轟動呢?會不會是加拿大政府欲蓋彌彰的陰謀呢?

小心啊!謹慎啊!因為「…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牠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哥林多後書11:14-15)

提防陰險「小人」,更要提防「偽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