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約翰一書5:10)
首先我要接受神的見證,然後我裡面才有證據和見證。主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約翰福音7:17)所以,如果你想確定的話,你就要先相信,然後你就能夠得著確定。
次序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相信神,然後你內在就會有信心,把次序倒過來就是對神的侮辱。 有人可能會說:「好吧,只要有證據我才會相信。」但是神說:「因為這是我說的話,所以你們要相信。」因此,不信就是對祂的羞辱。試圖堅持你必須有證據才相信就是損害祂的榮耀。因此,首先我必須相信,因為神就是見證;如果我這樣做,那麼我內心就會有聖靈的見證。
當然,另一件實際的事情就是要確切地了解相信祂的見證意味著什麼,約翰在這裡用很短的一句話來表達:「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約翰一書5:10)噢,這句話多麼重要啊! 約翰的意思並不是要我們說:「好吧,總的來說,我對這些見證感到滿意了,我準備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
不!而是「信神兒子的,…」凡信的人就是已經把自己交托給祂了,已經向祂降服了的。你可能沒有意識到這句話的全部含義,但你確實已經將你整個生命交在了神兒子強有力的懷抱中,你很快就會得著有見證。你會認識祂,你所有的不確定性都會消失。耶穌不僅是基督,祂是神的兒子、彌賽亞、世人的救主。
默想:首先我必須相信,因為神就是見證;然後我就會有聖靈在我裡面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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