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袮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篇51:2-3)
當我們認罪時,第二步就是認識到我們所做之事確切的特徵或本質是什麼。[詩篇51篇] 用了三個詞完美地表達了這一點。第一個是「過犯(transgressions)」,第二個是「罪孽(iniquity)」,第三個是「罪(sin)」。
「過犯(transgressions)」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叛逆」,反抗權威的意志,特別是反抗掌權者。 「塗抹我的過犯」(詩篇51:1)換句話說,大衛承認自己犯了罪,他反抗了掌權者,他叛逆的意志在內心升起,他堅持己見,他一直被慾望所支配,也讓自己被慾望所左右。越軌意味著想要我行我素,想要做我們想做的事。
「罪孽(iniquity)」是什麼意思?罪孽意味著一種扭曲或彎曲的行為,即歪曲的行為,這在大衛的例子中是顯而易見的。「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就是除掉那骯髒的東西、那個卑鄙的東西。「到底是什麼使我這麼做的呢?我是多麼變態才會做出這樣的事!」審視你們自己,難道你們沒有看到你們所做的很多事情都是歪曲的、變態的嗎?嫉妒、怨恨和惡意,這是多麼可怕的歪曲行為啊!渴望壞事降臨到某人身上,厭惡讚揚他人等邪惡的思想、彎曲的、扭曲的、醜陋的、污穢的…「罪孽(iniquity)」!我們都充滿了罪孽。
「罪(sin)」的意思是「不中目標」,即我們沒有按照我們應該的方式生活。一個人瞄準了一個目標, 射門,但沒射中。這就是「罪」的含義,一個人沒有走在神為他指定的道路。
默想:我們都充滿了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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