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神的揀選像什麼樣的?

有人說:「神的揀選就向一個慈悲為懷的人到孤兒院領養孩子那樣,按他的能力,他不可能收養全部的孤兒,所以,他就按自己的意願揀選一些孩子來領養。

不!不!不!這個比喻並不合符聖經的教導!

我們並不像孤兒院的孩子那麼可憐、無辜、天真爛漫。

我們「…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利米書17:9)

我們當中「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我們實際上都是惡貫滿盈、罪大惡極、罪無可恕,都落在神永刑的「拘留所」裡面,罪已經定了,只等待最後審判和發落,都是罪惡滔天犯了死罪的囚犯。

因此,神的揀選不是像一個慈悲為懷的人去「孤兒院領養孩子」那樣,而像一個慈悲為懷而又公平正義的法官進到充滿了惡貫滿盈、罪大惡極、罪無可恕的死囚室裡去揀選一些囚犯,擔當起他們的罪惡過犯,好使他們得著特赦和釋放,而且更可以合法地承繼他的產業。

神的揀選不是基於罪人有什麼「好行為」,其實我們根本就沒有什麼「好行為」可言,我們都是惡貫滿盈、罪大惡極、罪孽深重的罪人,而且對祂滿懷仇恨和敵意,而祂完全基於祂自己的憐憫、慈愛和自己意旨所喜悅的揀選一些罪人在基督裡蒙恩得救,而其他未蒙揀選的仍然落在祂公義的審判之下。

祂有能力揀選所有的罪人來拯救嗎?當然有能力!

主耶穌的寶血足夠洗淨所有罪人的罪嗎?當然!足夠有餘!

那麼祂為什麼並這麼做呢?我不知道!

以我愚拙的知識能夠理解到的就是:

神揀選一些人是要顯明祂良善、憐憫和慈愛的榮耀;

神不揀選一些人是要彰顯祂公正、嚴明和公義的榮耀。

正如經上所記的:「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出埃及記34:6-7)而在十字架上「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詩篇85:10)

我深信神是絕對良善、聖潔、慈愛和公義的,而且祂更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祂當然有至高無上、無可質疑的主權,況且「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世記18:25)所以,「…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馬書9:11,16)其實所有亞當的後代,若沒有神的恩典的約束,誰有行善的能力呢?

我知道那些蒙恩在基督裡被揀選的人,神一定會使他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參以弗所書1:4),在他們裡面動工,使他們行祂所預備叫他們行的善,效法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耶穌的模樣(參以弗所書2:10),而且他們都會以頌讚神的榮耀和祂恩典的榮耀作出回應。蒙神揀選在基督裡的人,他們沒有什麼可誇口的,也沒有什麼可驕傲的,更不可能感到飄飄然而覺得高人一等,否則,這人根本就不是蒙揀選的。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以弗所書1:3;哥林多後書1:3;彼得前書1:3)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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