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

真理時刻-7月12日 : 自由、領導力和戰爭 - 關於「公民抗命」的關鍵真理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彼得前書 4:14-15

 我們大多數人很少會需要面對「…順從神,不順從人…」(使徒行傳529)的時刻,我們幾乎常常都可以按祂的話語和人間的政府來遵從神的旨意。同樣,我們的教會應當遵守所有沒有抵觸聖經的法律規條和規定,例如有關區域的劃分、消防安全條例、建築物結構安全標準、建築許可證等等。在所有這些事情上,我們都要心甘情願地服從地方、地區和國家政府的指示,不應有埋怨或投訴(參腓立比書2:14-16)。即使在極少數我們必須因順從神而作出「公民抗命」的情況下,我們也應當帶著恭敬的態度這樣做,並預備好承擔可能導致的後果或懲罰。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必須聽從彼得的教導說:「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得前書 3:17)。最重要的是,在與政府打交道或在任何社會,我們永遠都「…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彼得前書 4:15

當代一個與彼得前書 4:15所說的且適切的例子就是一些反墮胎團體的極端抗議策略,其中有一些聲稱是基督徒。這些團體無視警方允許封鎖墮胎診所入口的命令、炸毀某些診所、槍殺診所的工作人員和醫生,所有這些違法的行為都是打著「公民抗命」的名義。作為一個自稱是信徒的人,落到如斯田地當然是不光彩,更是可恥的。

 以恭敬的態度來不服從政府某些法令會是什麼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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