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

真理時刻—4月21日:基督徒的成長 - 自我省察的必要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哥林多後書13:5)

我們不能以某人最初對福音的積極回應作為他們肯定得救的保證,也不應太快就草率地消除一個人的疑惑或攔阻人作自我省察。唯獨聖靈能給予人真正的保證:「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8:16)。不要篡奪祂在人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不要讓虛假的保證否定了祂定罪的工作。

如果人疏忽了自我省察,就會在救贖的事情上蒙騙。他們會陷入一切都是關乎恩典和寬恕的思維模式,以至於他們未能真正費心去面對自己的罪。他們聽到有人說:「你不必認罪。你的罪已經被寬恕了!不用擔心,繼續照你平常那樣活吧!」這其實就是一種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一種抗拒或漠視神律法的態度。

主耶穌一而再、再而三地將我們帶到與祂相交的聖餐桌前,使每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都可以省察自己。哥林多後書13:5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你需要審視自己的罪和行事為人的動機。相信我,如果你真正得救,神會藉著聖靈與你的靈同作見證來確認這一點。在佈道會上舉手或沿著通道走到台前回應呼召,與是否得救毫無關係。

對於聖靈所描繪你與基督同行的情況,你會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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