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星期六

約翰加爾文的四個禱告原則


對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 )來說,禱告是不能缺乏紀律的。他寫道:「除非我們每天定下禱告的時間,否則我們很容易便把它忘記。」接著,他定下一些禱告原則指導信徒去作有效的、敬虔的禱告。

1) 第一個原則是衷心地敬畏神:
禱告時,我們必須「在與神談話前預備好心思意念。」我們的禱告應「從內心深處」發出。加爾文要求一個有紀律的心思,他斷言:「那些適時地預備自己禱告的人是深深地被神的威嚴所感動的,並不被地上的情感所捆綁。

2) 第二個原則是衷心地感到需要與悔改:
我們必須「以誠懇地渴求與痛悔的心禱告」,保持「乞丐般的態度」。加爾文不是說信徒要為所有心裡的怪念頭去禱告,而是他們應按神的旨意謙卑地祈求,並以神的榮耀為中心,以「誠懇的心渴望神會賜予」作每一個祈求。

3) 第三個原則是衷心地謙卑和信靠神:
真實的禱告要求「我們放下所有對自己的信心,並虛心地尋求赦免」,在屬靈及世事上單單信靠神的憐憫,常常記著最小的一點信心也比不信更有能力。反之,以別的路尋求神只會促進致命的驕傲:「若我們聲稱自己能給予自己甚麼,即使是很微小的東西」,那我們將自掘墳墓,破壞自己與神的同在。

4) 最後一個原則是衷心地懷著盼望:
我們確信禱告蒙應允,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聖靈作工在我們身上。在信徒的生活中,信心與盼望能戰勝恐懼,因此我們可以「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雅各書1:6)。意思是真實的禱告在於基督的約,「主耶穌基督以血所立的約使神接納我們」,因此信徒放膽並樂意地親近神,「這確信在禱告中是必要的…亦是開啟天國大門的鑰匙。

也許這些禱告的原則使人在聖潔及無所不知的神面前感到招架不住,甚至是高不可攀的。加爾文承認我們的禱告是伴隨著軟弱與失敗。「沒有人在禱告中是沒有過失的」,但神接納我們,「縱使我們口吃,也赦免我們」,允許我們甚至在「胡說方式」的禱告中認識祂。簡而言之,我們永不會認為自己合資格與神對話。我們多變的禱告生活常常被疑惑所攻擊,但這些掙扎表示我們持續需要在聖靈裡禱告,不斷引領我們到耶穌基督那裡,祂「使可怕的榮耀寶座變作施恩的寶座」。加爾文總結:「基督是唯一的道路,使我們來到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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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香港歸正福音論壇facebook
文章摘自Joel Beeke 《John Calvin: A Heart for Devotion, Doctrine, and Doxology》一書。
文章連結:http://wp.me/p5s1jO-7X
原文:http://www.ligonier.org/blog/john-calvins-rules-prayer/
圖片來源:http://www.azquotes.com/quote/12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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