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主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17:3)
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
接受神的救恩(6) — 救恩的三個層面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書1章6節)
神在你們心裡動的善工就是救贖之工,當神在一個人的心裡開始了這個工作,祂定會成全這工。使徒保羅曾經說到一些有關救恩使人驚訝的話:「…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13:11)怎麼可能呢?是否當我們初信之時就得著救恩呢?是,我們得著了,但是使徒保羅正在講的是有關我們救恩的成全,就是當耶穌再來和我們被轉變的時候。
對基督徒來說,救恩包括三個層面。一部份是過去,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而你隨後相信祂;一部份是現在,就是聖靈持續不斷地在你生命中作工,改變你亦使你從罪中得自由;一部份是將來,就是我們盼望完全改變,而且在天國享受永生。第一個層次是「稱義」,這會發生在當你悔改、信靠基督、與神和好的時候。第二個層次是「成聖」,你會漸漸地從罪中分別出來,遠離罪惡。第三個層次是「得榮耀」,這會發生在當你離開這個世界進入天國,脫離了從前墮落的肉身和它的影響之時,在這個時刻,我們會完全地脫離了罪的約束,能夠進到完全完美的地步,而且在永生𥚃達到絶對的聖潔。
作為一個基督徒,你已經被稱義,罪被赦免,你是在成聖的過程中,藉著神的道,聖靈在你裡面作工,使你逐漸地遠離罪。有一天,你會得著榮耀,好像耶穌基督那樣,就是好似祂道成肉身時所得的榮耀那樣。我們為已經得著的救恩禮物感恩,除此之外,我們欣喜的曉得神開始了改變我們的工作,而且祂必定會成全祂所開展的工作。
我們以查理衛斯理的詩歌來禱告:
求主完成再造善工,使我純潔無瑕疵,
使我得見宏大救恩,主內重獲原始義;
更新變化,榮上加榮,直到天庭長供奉,
站立主前擲下冠冕,奇妙愛中永讚頌。
(註:摘錄自Charles Wesley的Love Divine, All Loves Excelling,中文「神聖主愛」(生命聖詩第44首)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5 - 6
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
接受神的救恩(5) — 救恩的頌歌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摩太前書3章16節)
這經文是一首早期教會讚美詩的一部份,由希臘文的一致性、韻律和平行對應就顯明了這個事實。它用了六行的字句,就對福音作了個一個簡潔的總結。敬虔的奧秘,就是被隱藏了許多世代有關神本性的奧秘和計劃,而今在耶穌基督裡已經顯明出來的。當使徒保羅講到有關奧秘的時候,他指的總是那些偉大的真理,那些在舊約是被掩蓋著的,而今卻被顯明出來的。所有的奧秘中,最偉大的就是神在肉身顯現,這也就是耶穌祂自已的奧秘,道成肉身這榮耀的事實。
道成肉身成了這首讚美詩的一個主題,藉著童女懷孕生子,神在肉身顯現。這個詞組「被聖靈稱義」不一定是指聖靈,而是表示在祂的靈裡與祂的位格裡,耶穌都是義的。當神成為人的時候,祂仍然是完全義的、完全聖潔的。「被天使看見」意味不論是聖潔的天使或是墮落的天使,都意識到耶穌就是那道成肉身的那一位。聖潔的天使在祂出生時高聲歌唱,在祂受試探後來伺候祂;墮落的天使(鬼魔)承認耶穌是神的聖者,牠們懼怕祂且說:「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可1:24)
耶穌是「被傳於外邦」,或更準確的說「被傳於萬國」。使徒們帶著耶穌基督榮耀的信息,傳到地極,正如祂命令的。祂「被世人信服」,有許多相信祂的;復活後,在加利利祂向五百多人顯現;當祂顯現在猶大的大樓裡,有一百二十個信徒在那裡;在五旬節當天,超過三千名從各地來的人相信了祂;很快成千上萬的人也相信祂,到今天福音已經傳遍了世界各地。
最後,讚美詩講到:「(祂)被接在榮耀裡」,完整的福音信息,應該還要包括耶穌升到至高之處,且被接回天堂的榮耀裡,如今在那裡坐父神的右邊。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5 - 5
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
接受神的救恩(4) — 勞苦擔重擔的人的好消息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章28-30節)
耶穌的這些話語為那些聽見的人傳來了領人驚喜的好消息,他們是勞苦擔重擔的人,這重擔就是嘗試藉著持守當代猶太教發展出來的律法、典章和傳統賺得救恩。在馬太福音23章4節,耶穌論到文士和法利賽人說:「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嘗試變得更好來使自己能與神和好就是沒人能擔負的重擔,然而,今天世界上仍然有許許多多的人,正在擔負這樣的重擔。每一個憑功德得救的體系是不可能的體系,因為聖經說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唯獨本乎恩典你才能得救,不是靠功德。
世界上有許多的宗教,但只有兩種得救的體系。福音的真理是:救恩是神白白的禮物,完全是本乎恩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而任何其他的體系,無論藉著甚麼名稱,都是說你藉著宗教儀式、道德行為或者善行能夠賺到你到天國的路,這是魔鬼的謊言,叫我們信靠自己而不信靠神,世上眾多勞苦的人就是在這迷惑之下,這是一個重擔。一個以功德為本的宗教是不能帶給人平安和安息的,因為沒有人是能夠完全的,沒有人是能夠克制他的或她的墮落的本性。
然而,耶穌來到說:「凡沉浸在嘗試憑自己賺取救恩的重擔之下,因此而勞苦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律法和傳統的軛,就好像將一個木製的粗糙的軛帶在一隻公牛頸項上,然後叫牠拉一個無法想像重的馬車, 取而代之,你們當負我的軛,我心裡柔和謙卑,我會使你們得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本乎恩、因著信」是令人讚歎的救贖應許,我們在救恩之功上沒有任何功勞,完全是因著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功勞,因為祂已經實現了我們的救恩,所以我們現在得著安息,從嘗試藉著自己的功德以賺取救恩裡得著安息。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5 - 4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接受神的救恩(3) — 得救是本乎神的恩典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章8-9節)
這兩句經文清楚地說明:救贖的工作完全是出於神,而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得救是本乎神的恩典藉著信心而成就的,完全是神的「禮物」,我們不是因著我們的善工,所以我們沒有誇口的道理,好像成為基督徒是一個成就。唯一得救的途徑是本乎恩典,這不是神理所當然的恩賜,如果我們是配得的,這不是恩典,我們得救不是因為我們已經擁有足夠的良善、或因為我們作了許多好事、或用任何方式賺得了救恩。
聖經說的很清楚,就是我們不能賺得救恩,使徒保羅在羅馬書3章20節說:「…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他在加拉太書3章10節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凡違背神律法的都要被咒詛,然而沒有一個人能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所以除非神本乎恩典介入,我們所有人都有理由地遭受永遠被毀滅的刑罰。
本乎神的恩典,也因著我們信心的回應,祂賜予我們救恩,然而,甚至這信心也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這並不是出於自己」指的不但是恩典,還有信心。我們必須相信才能得救,但是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我們怎能相信呢,「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林前2:14),所以他不能相信;「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4:4)這就是我們得救前的光景,活在黑暗裡、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對真理是瞎了、沒有指望且沒有神(弗2:12)。
神必須賜予我們已枯死的心新生命,神必須使我們的瞎眼重新看得見,神必須使我們愚昧的心思意念重新有理智,因此,整個救贖工作是神蹟,我們是藉著信心能相信福音、能接受主耶穌基督,但是這都是因為神賜予我們渴望、能力、和理解力使我們能走出這一步,所以,我們沒有人可以因信心或救恩誇口,因為,由始至終都是本乎神的恩典。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5 - 3
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
接受神的救恩(2) — 如何能得救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章9-10節)
這段關鍵的經文,闡明了若果你要得救的話,有兩件你必須要做的事情,那件是比較重要呢?
你必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口裡認耶穌為主」,這個意思不僅是承認耶穌是主,亦不僅是宣稱耶穌是神,雅各書2章19節說甚至連鬼魔都知道神是整個宇宙的元首,但是這個知識不能拯救牠們。
「認耶穌為主」的意思是宣稱耶穌是你的主、是你的元首,作這個宣告就意味你要在人面前大聲地表達你個人毫無保留的深信不疑一件事實,就是耶穌是你的主人,而且是你生命的主宰。
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路9:23)就今天的人對耶穌在他們生命中的角色來論,這是個驚人的聲明。福音不是關於自我實踐,好像許多人以為的那樣,相反,它是關於自我否定。沒有人能一方面宣告耶穌為主,而另一方面又說:「好,耶穌,我讓祢進入我的人生當中,我要祢使我更成功、改善我的婚姻、減少我打高爾夫球的入球杆數。」福音不是有關於耶穌進到你的生命中賜給你要的東西,相反它是有關於你來到耶穌面前說:「神啊!憐憫我這個罪人啊!求祢拯救我啊!」且會這樣說:「耶穌,我承認祢是我的主宰、我的主、我的神。我厭惡我自己的慾望,也厭惡掌管自己一生的需要,我甘願順服祢任何對我的要求。」
在路加福音18章18-27節記載的年青富有的官卻沒有這樣。耶穌告訴他要做一件事:「…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你還要來跟從我。」你不能因放棄你的金錢而得救,耶穌的要點是要測試這人對以耶穌為主的忠誠。祂可以要求他做一百件不同的事,但是耶穌卻選擇了一些能測試他對自我否定的意願的事,這個官不能使自己甘心順服耶穌對他的掌管,他不能這樣宣告,就是耶穌是他生命的主,他憂愁地走了,也失去了救恩。
你必須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心裡相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相信復活意味你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和從死裡復活是一個神蹟,這神蹟顯明祂確實就是那位彌賽亞,被提升到至高之處,與父神一同掌權。當耶穌從死裡復活,父神就在耶穌完美的工作上蓋上神讚許的印章,就是在祂活出絲毫無罪的人生和祂替罪受死上,蓋下神讚許的印章。復活就是對祂的事工和祂的身份作出的至高無上的確認。
唯有當你承認耶穌是你的主,相信祂死在十字架上確實是為你的罪作了有效的獻祭,且藉著祂榮耀的復活得到確認,你才能得救。你心裡相信,就能使與神和好;口裡承認,就能確定這個事實。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5 - 2
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
接受神的救恩(1) — 如何能逃避滅亡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章16-17節)
這段經文可能是其中一段經文你首先會想起的,多麼令人讚嘆的真理啊!神要我們知道有一條路能夠逃離滅亡的,要明白神賜下祂的兒子的原因,我們需要明白祂差遣祂兒子來的世界是怎樣的一種世界,這是一個世界處身其上的所有人都正走向滅亡,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因為世人的罪已經定了,神差他的兒子降世為要拯救那些正走向滅亡的人。
「滅亡」 這個字很容易引起我們的注意,它的意思不僅僅表示肉身的死亡,它有永恆的毀滅和神的審判的含義,用另一個詞就是「地獄」。耶穌講述地獄比天國還要多,祂談論到在那裡火是不滅的、蟲是不死的,在那裡人必要哀哭切齒,那裡也是極度黑暗的,這就是滅亡的意思。
然而神愛世人,甚至差遣祂的兒子為要使我們不致滅亡,更使我們能得著永生,或更準確的說是永恆的生命。不是我們現在這樣的生命、繼續不斷的直到永恆,如此是沒有人能忍受的,這會像是活在地獄一樣。永恆的生命是另外一種不同樣的生命,不僅是生命的年數有改變,而且是生命的本質改變了。神那樣的生命賜給了我們,我們參與了神永恆不朽的喜樂裡,這種超凡的生命是屬於神祂自己的,神將祂自己的這種生命賜給了我們,使我們能永遠的與聖父、聖子、聖靈一同活著,祂救我們脫離滅亡,且賜我們永生。
誰會得著這生命呢?就是那些信靠神獨生子的人。耶穌說凡到祂那裡的人,祂總不丟棄他(約6:37)信祂的人必定得救。那信祂是甚麼意思呢?信的意思不僅僅是在生命的某一時刻相信一位名叫耶穌的,信的意思就是相信耶穌對祂自己身份的宣告,信耶穌的意思就是相信一切有關耶穌的真理:
- 這位耶穌,祂是神道成了肉身,
- 這位耶穌,祂由童貞女所生,
- 這位耶穌,祂活出無罪的一生,
- 這位耶穌,祂的死是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
- 這位耶穌,祂從死裡復活,
- 這位耶穌,祂升上高天,
- 這位耶穌,祂現今坐在父神的右邊,作為我們的大祭司向神祈求,
- 這位耶穌,祂已經由神親自宣告祂是萬主之主,
- 這位耶穌,祂有一天會招聚祂的選民,建立祂永恆的榮耀國度。
信靠這位耶穌,就是唯一能逃避滅亡的方法。使徒保羅警告那些傳另一個耶穌的(林後11:4)和那些傳別的福音的人應當被咒詛(加1:8),而那些信靠真正的耶穌的不被定罪,他們因著神的愛由滅亡中被拯救出來了。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5 - 1
尋道者註:「信」不僅是在腦筋上相信,而是生命也要因信有所改變,活出與蒙恩相稱的生命。「因信稱義」是絕對的真理,但是如何顯明「信」呢?雅各書2章26節說:「…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意思就是「信」必須有新生命的行動配合,才能顯明,這也能表明「…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換句話說,若沒有生命上的改變,也沒有心思意念的回轉歸向神,雖然好像有些宗教活動,然而,卻是「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3:5)活得就像一個不信的人那樣,這樣的「信」就是假的、虛偽的、死的、自欺的,「因信稱義」跟本就沒有在這等人身上成就。
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
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5) — 我們得贖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書1:18-19)
我們有首歌唱到我們是「藉著羔羊的血得贖」(「世紀頌讚」譯為「主救贖大恩」),這是一個很偉大的概念,對許多21世紀的人來說是很難明白的,然而,要明白十字架的道理,它們卻是很重要的。
買贖是一個專用名詞,表示付出一筆錢藉以贖回在戰爭中被俘虜而成為囚犯的,這也是神為我們所做的事,就是讓耶穌為我們死。使徒彼得說我們必須從無意義、祖宗所傳流虛妄的生命、像世人那樣虛空的生活之中被釋放出來。我們被這敗壞的世界體系所捆綁,活在一個爲權利和金錢爭鬥到你死我活的世界,假裝活著的樣子,卻完全沒有活出神要我們活出來的樣式,我們必須由舊的生命中被拯救出來,因為它最終會導向死亡、導向神的審判。
然而,我們怎樣才能被救贖呢?在這個世界沒有任何的東西能買回我們的自由,白銀不能、黃金不能、任何屬地的商品都不能,唯獨一樣能救贖我們的,就是使徒彼得說的唯有耶穌基督的寶血。
我們若要從我們舊的生命和它帶來的後果裡得釋放,唯一的方法就是需要一個祭物,一個神所接受的帶罪羔羊。綜覽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在聖殿裡以羊和其他的動物作為祭物奉獻給神,藉此使百姓的罪得以塗抹,整個獻祭的系統其實是主耶穌基督的預表,祂就是那終極的羔羊,祂是完美的、終極的祭物、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
在耶穌受死之後的一個世代,耶路撒冷城和聖殿就被羅馬帝國毀滅了,就正如耶穌曾預言的那樣,隨著聖殿在公元後70年被毀滅,整個獻祭的系統也就結束了,由那日起直到今天,再沒有聖殿,也沒有獻祭的地方,沒有這個必要了,耶穌就是那最終的祭物,祂償還了,一勞永逸,為每一個信靠祂的人的罪付清了罪債。祂用自己的血為我們付了贖價,使我們從罪中得釋放。
現在,你應該知道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也能向人分享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4 - 5
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
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4) — 塗抹了律例上對我們的控告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歌羅西書2:13-14)
這節經文描繪了一幅很生動的圖像,即使這句話是很難明白。使徒保羅使用的是古代的法律概念,當一個人被釘十字架的時候,他的罪狀也會釘在十字架上,使每一個人都清楚他被刑罰的原因。當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羅馬的兵丁將一個牌子也釘在十字架上,牌子上面寫著「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對耶穌的指控就是祂是王,祂是反叛羅馬帝國的,祂也冒犯了猶太人,因為祂不是猶太人所期盼的哪一種王,這就是祂被判死刑的罪狀。
使徒保羅拿著這起訴書的圖像告訴我們,指控我們的罪狀也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所觸犯的一切神的律法,我們所有未能達到的神的要求,這些現今「攻擊我們」的,被神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的罪狀在那裡公佈出來,但我們不必因這些罪而死,耶穌為這些罪代替了我們死。
使徒保羅說在此事發生之前,我們屬靈上是死在我們的罪惡過犯之中,我們是「未受割禮的」,也就是不潔的且不是神的子民。然而,現在全都改變了,我們所有的罪惡過犯都已經被赦免了,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上了代價。我們不再死亡了,因為死的刑罰已經滿足了,所以我們已經與基督一起活過來。
因為刑罰已經執行了,所有對我們的控告也已經撤去,我們已經被宣告為無罪的,這不是因為我們配得的,而是因為我們一切對神的冒犯已經全背負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滿足了神公義的審判,我們對祂的感恩與頌讚,比起祂為我們捨身藉以賜給我們生命來說,是何等的微不足道啊!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4 - 4
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
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3) — 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罪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歌林多後書5章21節)
這節經文在希臘原文只有15個字,但是這15個字所表達的代贖教義,就不像其它聖經裡的經文那樣,這裡的代贖概念是置於福音的核心地位。誰是那位無罪的呢?唯有一位活出無罪的一生,祂就是耶穌基督,神使從來就是無罪的耶穌為我們成為罪。
神使基督成為罪是甚麼意思呢?有些人這樣教導說:耶穌在十字架上確實的成為了罪人,因此就這在十字架上被刑罰了。有些人甚至這樣教導說:耶穌必須下地獄,在那逗留三天來為別人付清罪債,然後再為自已的罪負上代價,祂才容許從死裡復活。沒有一個教導是對的。
在十字架上,耶穌必須是無瑕、無疵、無玷污的羔羊、完美的祭物,在十字架上祂仍然是無瑕、無疵、無玷污的,在祂道成肉身之前,在永恆裡祂是聖潔的,祂道成肉身活出一個聖潔的人生,現今在永恆裡祂仍然保持著聖潔。作為完全的神同時也是完全的人,基督必須保持聖潔、無玷污、與罪人分別開來。祂就是那位無時無刻都無罪的!祂不僅僅在上十字架之前是無罪的。
當聖經說基督成為罪,它只有一個意思,就是神對待祂就好像祂是個罪人,雖然祂並不是罪人。讓我更具體的說明,在十字架上,神對待耶穌就好像祂親自干犯了每一個信靠祂的人所干犯的所有的罪,雖然事實上祂並沒有干犯任何的罪,這就是代贖的意思。耶穌是我們的代罪羔羊,承擔了我們的刑罰,正如以賽亞書53章已經向我們表明,雖然祂是絲毫無罪的神的兒子,然而神卻將對我們的罪的刑罰放在祂身上。
這經文的另一部份告訴我們基督為我們成為罪的原因,就是我們可以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是代贖的另一面,神對待耶穌好像祂是罪人,好使祂能對待我們好像我們是義的那樣。
我們沒有關於祂頭30年的生活記載,你有沒有思想為甚麼耶穌必須來到世上且活了33年呢?為甚麼祂必須要受這30年煩擾生活呢?如果我是神,我可能這樣說:「兒啊!我需要你下到世上去,為所有將會相信的人他們的罪死,只需要一個週末就可以了,禮拜五下到世上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禮拜天從墳墓裡出來,然後就可以回來了。」如果祂的目的就只是死和復活的話,那這頭30年的人生有甚麼意義呢?
這就是答案:當耶穌來到施洗約翰那裡受洗時,祂說祂必須盡諸般的義 。祂整個的生命都是如此做,就是活出一個完全公義的人生。希伯來書4章15節說:「…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祂孩童的時候受過試探,祂青少年的時候受過試探,祂成年人的時候也受過試探,然而祂沒有犯罪。
為甚麼祂要活出無罪的一生呢?因此,祂無罪的一生能歸算在你的賬上,代贖的教義就是耶穌的義可以賜給了你,或「歸算」給你。在十字架上,神對待祂就像祂好像祂活出你的人生,因此神能對待你就好像你活出耶穌的人生,這就是福音的核心。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4 - 3
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
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2) — 耶穌基督為罪人死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6-8)
使徒保羅將我們的注意力聚焦在一個很重要的真理上:基督不是因為我們是敬虔的才為我們死,祂不是為了宗教、道德或良善而死,祂是為我們這些不敬虔的人而死,就是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很少有人會為別人死的,我們偶然會讀到一些人的故事,就是他們在戰場上或在災難中,為了拯救別人而犧牲自己。使徒保羅承認為義人死、為當得救的人死是少有的;若果有人為了仁人而犧牲自己的生命的話,這是很引人注目的。但是,你有聽說誰會為了一些邪惡的人死的呢?誰會為一個惡劣的、邪惡的、卑劣的人而死的呢?只有耶穌基督會這樣做!
這是何等真摯的愛啊!聖經告訴我們的就是這種的愛,就是這等的愛驅使基督為最惡劣的人而死,神的愛就是如此的奇妙,祂對我們這等奇異的愛正正就在這個事實「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顯明出來了,神的愛與我們多有吸引力或值得尊重無關,這完全是關乎神的本性—神就是愛。
基督為我們而死不是因為我們很值得、很可愛或很敬虔,使徒保羅說我們是無力的、無助的、不能自救的,在我們裡面沒有甚麼值得讚賞的,然而神愛我們,基督為我們而死是因為我們是不配的,也是無助的。你不能將福音講得比這更直接了當了:基督為罪人而死、不是為義人而死。祂如此做因為這是出於祂自己對我們的大愛,沒有其他任何的原因。我們不配得的愛導致我們不配得的犧牲,然而,這就是恩典。
這等的愛、這等的犧牲在我們生命中生發出感恩的心,我盼望你每天都充滿著感恩不盡的心,每時每刻都不會忘記你是如何的不配神在基督裡的愛,我們做不到任何配得神憐憫的事,我們沒有任何值得擁有的屬性能吸引祂的愛。雖然我們是無助的、犯罪的,甚至叛逆祂,神依然彰顯祂對我們的大愛,差遣基督來代我們受死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4 - 2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
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1) — 耶穌基督被神擊打了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 53:4-6)
在十字架上,耶穌不是為祂自己的罪惡過犯而受苦受難,而是因為我們違背神的律法,祂擔當了我們的憂患,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先知以賽亞在耶穌受害前的幾個世紀,已經清晰地表述出來。
誰殺了耶穌?人們持續不斷的爭辯,到底是猶太人還是羅馬人要負上責任,另外有些人說我們全都要負責,因為祂是為我們的罪孽過犯而死的,但是,以賽亞卻講出了頗令人震驚的話,就是耶穌是被神擊打、被神壓傷、被神折磨,神將我們一切的罪都放在耶穌的身上。
為什麼會是神呢?因為神是整個世界的審判者,只有祂有智慧來定奪我們的罪當受怎樣恰當的刑罰,而神將我們當受的給了祂兒子,神實際上就是祂自己兒子的「劊子手」。這並不是表示神是個殘酷的、虐待狂的父親,反而正正表明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父,祂只有如此做才能赦免我們的罪,沒有其他的祭物足夠為全人類所犯的罪贖罪,沒有其他的祭物是道德完美、無瑕無疵的。一方面神要對我們的罪執行祂公義的審判,但另一方面祂仍然能赦免我們,因此神自己成了一個完美的人,將自己獻上作為祭物,父差祂的獨生子站在我們的地位上受死。
唯一使我們能夠與神和好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耶穌為我們受鞭傷、被神刑罰,雖然祂是無辜的,藉著祂的鞭痕,我們得到屬靈的醫治,因祂受苦,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以賽亞說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與神和好,因為我們眾人都像走迷的羊,我們每一個人都隨從我們犯罪的道路,但是神將我們一切的罪惡過犯都堆積起來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這是多麼奇妙的事,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成了罪人的代罪羔羊,無罪的那一位為罪人獻上祂自己為祭物。我們每一個人都犯了罪,然而,每一個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他的罪債已經付清了。
當我們信靠基督,祂的死也就適用在我們的身上,我們的罪永遠被遮蓋了,祂的義也好像禮物那樣賜給了我們,這麼偉大的真理使我們有極大的喜樂,因為神在十字架所成就的,就是拯救我們脫離永遠的審判,也賜給我們永遠與神和好的關係。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4 - 1
在十字架上,耶穌不是為祂自己的罪惡過犯而受苦受難,而是因為我們違背神的律法,祂擔當了我們的憂患,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先知以賽亞在耶穌受害前的幾個世紀,已經清晰地表述出來。
誰殺了耶穌?人們持續不斷的爭辯,到底是猶太人還是羅馬人要負上責任,另外有些人說我們全都要負責,因為祂是為我們的罪孽過犯而死的,但是,以賽亞卻講出了頗令人震驚的話,就是耶穌是被神擊打、被神壓傷、被神折磨,神將我們一切的罪都放在耶穌的身上。
為什麼會是神呢?因為神是整個世界的審判者,只有祂有智慧來定奪我們的罪當受怎樣恰當的刑罰,而神將我們當受的給了祂兒子,神實際上就是祂自己兒子的「劊子手」。這並不是表示神是個殘酷的、虐待狂的父親,反而正正表明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父,祂只有如此做才能赦免我們的罪,沒有其他的祭物足夠為全人類所犯的罪贖罪,沒有其他的祭物是道德完美、無瑕無疵的。一方面神要對我們的罪執行祂公義的審判,但另一方面祂仍然能赦免我們,因此神自己成了一個完美的人,將自己獻上作為祭物,父差祂的獨生子站在我們的地位上受死。
唯一使我們能夠與神和好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耶穌為我們受鞭傷、被神刑罰,雖然祂是無辜的,藉著祂的鞭痕,我們得到屬靈的醫治,因祂受苦,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以賽亞說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與神和好,因為我們眾人都像走迷的羊,我們每一個人都隨從我們犯罪的道路,但是神將我們一切的罪惡過犯都堆積起來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這是多麼奇妙的事,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成了罪人的代罪羔羊,無罪的那一位為罪人獻上祂自己為祭物。我們每一個人都犯了罪,然而,每一個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他的罪債已經付清了。
當我們信靠基督,祂的死也就適用在我們的身上,我們的罪永遠被遮蓋了,祂的義也好像禮物那樣賜給了我們,這麼偉大的真理使我們有極大的喜樂,因為神在十字架所成就的,就是拯救我們脫離永遠的審判,也賜給我們永遠與神和好的關係。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4 - 1
2015年11月29日星期日
明白神的治理(5) — 基督已經勝了世界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
耶穌講這番話的時候是處身在閣樓上祂被出買的那夜,這是那編長長的臨別話語的總結,開頭是這樣說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約翰福音14:1)耶穌告訴祂的門徒祂要離開他們了,祂告訴他們盡管他們會憂愁和懼怕、他們會被逼迫、他們會分散且會棄絕耶穌,但是這一切都會因著這編講話得著祂的應許,就是祂不會棄絕他們的,祂愛他們到底,祂會賜下聖靈來鼓勵他們,祂應許會回應他們的禱告。
在這編講話的結尾,祂說:「我今晚對你們所講的這一切話,是要叫你們的心有平安,你們沒甚麼當憂愁的,我不是說你們不會遇到麻煩,我已經警告你們會受逼迫,在這個世界你將會有麻煩。」希臘文的字根的意思是「壓力」,你們要承受壓力,也要被這生的麻煩擠壓,然而,在這種景況中,當振作起來!這句話聽起來好像是隱約地祝福人,是嗎?「放心吧,老兄!」意思就是高興吧、鼓舞起來吧、鼓起勇氣吧、因為最終我已經勝了世界。
耶穌說這場爭戰已經定了勝負,這世界再沒有甚麼能夠最終打敗你們了,因為我已經絕對的戰勝了罪惡與死亡,我要在十字架上成就這工作。這世界上那些反抗神的勢力,會不斷的找你們的麻煩,但是他們不能夠打敗你們,因為我已經得勝了。他們對你的攻擊不會使你有任何實質的傷害,因為整個叛逆神的世界系統已經被打垮了。我已經勝了世界,雖然你仍然存留在世界上,你會遇上麻煩,然而當你活在神裡面,你會得著平安。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3 - 5
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
明白神的治理(4) — 我們雖與基督同死,卻因信而活著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
這是一個基督徒對自已屬靈身份的一個美好的宣告。使徒保羅以這個事實開始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就帶我們回望十字架的歷史事件,那時,當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時,我們與祂合而為一了。當他們將我的主釘在十字架上時,你在哪裡嗎?是的!你在哪裡。我們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都在哪裡、都在十字架上,雖然我們還沒有出生,神安置我們在哪兒。任何相信的人,不管是盼望彌賽亞的舊約的聖徒,還是在新約裡祂的跟隨者,還是歷世歷代的信徒,我們當中凡是已經蒙寬恕的都在哪兒,在基督裡與祂同死了,我們分享了祂的死,使徒保羅在羅馬書6章說到:我們和祂一同埋葬、一同復活,叫我們有新生的樣式。多麼難以置信的事實啊!因為我們與基督一同被釘十字架,所以我們的罪債還清了,這就是為甚麼我們不再處於任何的定罪之下,這就是為甚麼耶穌在祂臨死前說:「成了!」我們欠的債已經還清了,神在我們的債上寫下:「撒銷了。」
現在,我們活在新生命中,和基督一同復活,使徒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一個深邃的奧秘,因為很明顯保羅仍然還活著。他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這是甚麼道理?是我這個人活在我的肉身中呢?還是基督呢?
有人要求我去解釋基督教信仰裡許多反合性的問題,這是其中的一個問題,他們說:「約翰,你能解釋一下神的主權與人的選擇之間的關係嗎?你能解釋一下神的揀選與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關係嗎?」不能,我不能解釋,我只能告訴你們,這些都在聖經裡有論述。我不明白神如何使祂的意願在救贖的問題上得以配合,就是如果我得救是神的作為,而如果我拒絕祂是出於我個人的作為。這超越了我的理解,而這也使我更有信心相信聖經並不是人所寫的作品。編輯和作者若果是人的話,他們定會整理像這些的材料,使之看上去頗有邏輯,但神不會如此,祂就是要以這種反合性的方式來向我們表明,使我們驚訝祂的智慧是多麼的超越我們人類的智慧。
如果我問你加拉太書是誰寫的,你會怎樣回答我呢?是使徒保羅,還是聖靈呢?完全是使徒保羅寫的,也完全是聖靈寫的。這怎麼可能呢?如果我問你耶穌到底是神,還是人呢?你會怎樣回答我呢?你知道嗎?祂百份之百是神,也百份之百是人。怎可能百份之兩百呢?這超越了我們能理解的範疇了。
如果我問你加拉太書是誰寫的,你會怎樣回答我呢?是使徒保羅,還是聖靈呢?完全是使徒保羅寫的,也完全是聖靈寫的。這怎麼可能呢?如果我問你耶穌到底是神,還是人呢?你會怎樣回答我呢?你知道嗎?祂百份之百是神,也百份之百是人。怎可能百份之兩百呢?這超越了我們能理解的範疇了。
因此,如果我問你是誰活在你基督徒的生命中,你會怎樣回答呢?你可能會說:「是我,我使我的肉身受到克制,我遵守神的道。」你可能答得對,但你也可能會這樣說:「我必須放開手讓神來引領我,我必須讓基督透過我活出祂的生命來,讓聖靈貫通我。」你可能也答得對。在每一個有關神救贖之工的教義裡,都有兩個真理融匯在一起,我們難以將任何這等的真理都調和,我們只可以同時陳述和申明這兩個真理。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這是基督徒生命的一大奧秘,「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我的一切都被拿去了,而一切都成了祂的了,帶來了教訓、順服和信心,這一切都聚合起來使我們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不但如此,最重要要告訴我們且已經成就的,就是基督祂自己就是那活在我裡面的那位,而祂也是愛我的那一位。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這是基督徒生命的一大奧秘,「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我的一切都被拿去了,而一切都成了祂的了,帶來了教訓、順服和信心,這一切都聚合起來使我們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不但如此,最重要要告訴我們且已經成就的,就是基督祂自己就是那活在我裡面的那位,而祂也是愛我的那一位。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3 - 4
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
你在神面前富足嗎?
上個星期五(11月20),教師發展日的下午,學校的老師都到了美孚的「饒宗頤文化館」,在哪兒午膳後,就開始下午的清談時間。我們邀請幾位已退修的舊同事,來分享他們現在的生活點滴。聽他們的分享,似乎他們雖然退修了,但是好像在開展另一個事業,沒有停下來思想思想生命的意義和人生。
當我一面聽兩位舊同事的分享,聽見他們的生活點滴、他們的遠景、他們的大計、……等等,好像還有許多的時間,讓他們賞受人生,繼續追求他們的夢想,唉!豈不知「…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彼前1:24)「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90:10)也難怪他們仍然好像「燈蛾撲火」,因為他們不信神。看哪!今天那些自稱是基督徒的又如何呢?
在我的腦海中呈現的不是甚麼美好的情景,相反卻是很可憐也很可悲的景況,我想到的是主耶穌的一個比喻,記載在路加福音12章16-21節:
「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這個比喻的重點在於:你的人生在神面前富不富足。那麼在神面前「富足」是甚麼意思呢?
看看這比喻裡的財主就曉得主耶穌的意思了。
這財主的心思意念裡想的是甚麼?
這財主的人生的目標是甚麼?
這財主的人生意義是甚麼?
神在這財主的心裡佔甚麼樣地位呢?
神的旨意對這財主來說有甚麼意義呢?
認識神、感謝神對這財主有甚麼意義呢?
結局是甚麼?「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失去生命,一無所有,且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
主耶穌曾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章26節)
到發問的時間,我也管它「吉唔吉利」,我就提出下面的三個問題:
你們有思想「死亡」的問題嗎?
你們有思想「死亡」之後你們要面對甚麼結局的問題嗎?
你們有思想既然人人都會死,那人生的意義是甚麼呢?
他們倆位的回應並不使我奇怪,他們的回應與這財主基本上是沒有分別,其實,世上所有不信的人,他們的人生就像這財主。盼望神有一天開他們的心眼,讓他們看見「真光」、「唯一的道路、唯一的真理、唯一的生命」,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
回頭想一想我們這些自稱基督徒的:
我們的心思意念又放在哪裡?
我們的人生目標又放在哪裡?
我們的人生意義又是甚麼?
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如何?
神的旨意在我們生活中又如何?
神的話語在我們生活中有多重要?
我們對神的認識又有多少?
我們對聖經的教導、對聖經的認識又如何?
我們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愛有多深?
……
你在神面前富足嗎?
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
明白神的治理(3) — 試煉是要使我們成長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各書1:2-4)
這幾節經文讓我們以另一個角度來思想我們所面對的試探,這裡翻譯成「試煉」的這個詞語與哥林多前書10章13節翻譯成「試探」的那個詞語是同一個詞語。神不但保守我們,使我們免於面對我們忍受不了的試探,祂更使用這些試探來幫助我們使我們成熟。
我們都傾向能夠說我們一無所缺,就是我們已經完全且完備了,我們盼望主對我們說在我們的生活中沒有任何失誤,可是要達到這個境界只有通過痛苦。沒有培養出忍耐我們就不能成熟,信心沒有經過艱苦的試驗我們是不能培養出忍耐,這就是為甚麼雅各說:「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意思就是當你面對諸般的試探和信心的試驗時,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在諸般的試煉中,藉著屬靈上忍耐的鍛練,你會變得堅強。
若果你想要有強健的體魄,你會怎樣做呢?你會使自已去經歷艱苦的鍛煉,你會去健體中心操練操練,舉重啊、跑步機上跑步啊、或是在踏步機上踏步啊等等,你會為了能使身體健壯起來,你會嘗試做任何的鍛練,雖然你曉得這樣做會帶點痛苦,但是你斷定為要達到目標,這些痛苦是值得的。為要變得強壯,你必須能夠忍耐痛苦,不管如何痛苦也能堅持下去。開始是容易的,但要堅持下去是困難的。
你要屬靈上強壯起來,道理也是一樣的。除非你培養出忍耐,否則你屬靈的光景是不會變得成熟的。只有經歷痛苦而信心能夠堅持下去,你才能培養出忍耐。有些人這樣禱告說:「主啊!為了你的緣故我要變得堅強,我要變得勇敢無懼,我要在信心上長大成人、成熟且完備。」若果你是如此禱告的話,鼓起精神來,因為這個禱告的回應就是要去面對痛苦,神回應這禱告的唯一方式,就是帶你走到刀鋒口,迫使你走出安逸的環境,帶你穿越困境,藉此試驗你的信心。
若然你要你的生命如此,換句話來說,若然你想成為神為祂的榮耀所塑造的你,那麼你就不能單單咬緊牙關忍受試煉,你要以為大喜樂,正如雅各所說的一樣。你怎能做的到呢?你的眼光要超越試煉、超越痛苦而注目在它的果效上;在生命經歷試驗時,你要注目在它的目的,也要注目在它的目標,就是能使你屬靈上變得成熟。這就是喜樂之源。當你越來越剛強,你就更少會被試探所勝,你的信心就更少會被動搖。難道你不想自已這樣嗎?如果你想做的到的話,歡喜快樂地迎接那些能使你剛強的試煉吧!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3 - 3
2015年11月15日星期日
明白神的治理(2) — 神為我們的試探定了界限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10:13)
人生在世難免遇到試探,聖經說這是每一個人常常會遇到的。我曾經聽到一些牧師和傳道人將每一個試探都歸咎於鬼魔,有人聲稱是受到發怒的鬼魔的攻擊,或是受到充滿慾念的鬼魔攻擊,甚或是受到會使人導至敏感的鬼魔所攻擊!然而,試探並不一定是因為鬼魔,試探正正就是因為生為人的緣故。
你不必經歷鬼魔上身這種恐怖且可怕的過程,好像有一個超人的能力來到支配了你的意志那樣,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你是屬神的、屬基督的,「…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壹書4:4)神比最大的鬼魔更大,你若是神的兒女,唯一的試探你將會經歷的,就是生而為人。神不會讓你去面對超過於你能力所能受的試探。
在我們基督徒的生命中,不同的階段我們會面對不同的試探,某些事物對一個初信的基督徒可能會很困難,但對一個與主同行幾十年且成熟的基督徒來說不算甚麼問題。成熟的信徒仍然會面對試探,但這些試探是不同種類、更難捉摸的、也更難辨識的。然而,在我們天路歷程的每一個階段,主都引導著我們,祂讓我們所受的試探是我們在此時此刻能應付的。
當羅馬兵丁來捉拿耶穌的時候,祂是怎樣保護祂的門徒,這例證正正就把這真理給表明出來了。兵丁進到客西馬尼園,行近耶穌,祂就問:「你們找的是誰?」他們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祂再問他們:「你們找的是誰?」他們再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然後,祂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為甚麼耶穌要問那些兵丁,叫他們明確地表達他們來找誰呢?祂要他們當面承認他們沒有權逮捕祂的門徒。他說:「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祂知道如果祂的門徒當夜被羅馬人逮捕的話,他們軟弱的信心會導致他們放棄信仰,因此,耶穌確保了他們不會掉到這個地步,他們從未能忍受得住的試探中給保守了,約翰福音18章9節說:「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神也不會失落你,祂親自投入你的生命中,在任何能壓垮你的試探中庇護你。我們有時會想神只會用普通的方式來看顧我們,支配某些事物以某種方式發生,然後就任由他們發生,然而,神卻是以比這些更密切的方式介入我們的生命,每時每刻都在保守著我們。你會面對試探的,但是它們不會超過你所能忍受的,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當你落在試探之中,這條出路常常會清晰的顯明出來,這條出路常常是很簡單的,就是抗拒試探之途、順服之道、禱告祈求神的幫助之路。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3 - 2
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
明白神的治理(1) — 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8:28)
是否任何發生在你身上的事都是好事呢?這不是此節經文所說的意思,這節經文的意思是神為了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祂甚至使壞事也效力。
基督徒不會否認這世上有許許多多邪惡的事物,基督徒甚至不會否認在他們裡面也有許許多多邪惡的事物,毋庸置疑,你能夠與保羅在羅馬書7章19節的懺悔連上關係,「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他呼喊道:「我真是苦啊! 」(羅7:24)他也承認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7:18)因此,羅馬書8章28節不是說不會有壞事發生在我們身上,而是說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壞事也是為了我們得益處而效力。
注意,這節經文不是說事物完全藉著它們自己互相效力使人得益處,這種想法正正就是世人的想法:「事情自然會迎刃而解的。」然而,這節經文最好的希臘文抄本清楚的指出這句的主語不是「事物」而是「神」,「我們曉得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得益處」
這就帶領我們指向神特性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原素,我們可以稱呼它叫神的主權,這是祂至高的權柄和能力,超越一切生命的問題,使一切事物都按著祂自己美好的目的而成就。我們也可以稱呼它叫神的護理,神以奇妙的方式來承載生命中一切的變遷,一切的偶然、一切的選擇、一切的好事、一切的壞事、一切的平常事…,這一切都為了一個美好的目的而編織而成的。
這應許不是賜給每一個人的,神沒有說為世上每一個人祂會使萬事都如意,祂的應許只是單單的賜給那些愛祂的人,那些按祂旨意被呼召得救恩的人。如果你是一個信徒,你就可以肯定你是按祂的旨意被呼召得救恩的,在你的人生當中,未必任何事都是好的,但是你的人生中,每一件事都是因著神的主權護理而為你效力的。
你可能此時此刻還看不見,然而,每一個苦難、每一個試探、每一個試煉、每一個罪,神最終是為了你的益處將它們編織成一幅「掛毯」。有時當你看見自己的處境好像「東方的小地毯」的背面,一束束的線向四面八方散開,呈現出一片混亂,但是當你將這個「小地毯」反過來的時候,你就會看到一幅美麗的圖案。在你進入永恆的那日,當你回顧你一生的時候,你就會看見這美好的圖案,你會看見神如何使萬事都互相效力,使你得著益處。
甚至在我們的試煉與試探之中,神都使之對我們有益處。當我說神甚至使我們的罪惡過犯都之對我們有益處,你會感到驚訝嗎?當我看見我生命中的罪,我怨恨它且憎惡它,因此,罪本身就加增了我對聖潔的渴慕,甚至當我在我生命中失腳的時候,神就使用失腳來加增了我對罪的厭惡。
論到來生,神正在做的就是使我們今生所面對的一切問題成就永恆的賞賜,就是我們歡歡喜喜的站在祂面前。
不要期望在一生中所面對的任何事物都會是好的,這是不會發生的。不要期望你自己擁有的的任何東西都是好的,這也是不會發生的。然而,你期盼的應該是:神會編織一切為了使祂所愛的兒女得著益處,不單單為今生,也為永恆。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3 - 1
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
認識且信靠我們偉大的神(4) — 這位是保守我們的神
「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猶大書 1:24-25)
這兩節經文就是我們稱之為頌歌,一個對神讚頌的表示,在舊約和新約中散佈著許多這類的頌歌。這一個是常常在基督徒結束敬拜時用來作祝福儀式的,就像它在猶大書結束時一樣。這是一個明顯的讚美、頌讚神的偉大,但同時它宣告在你身上的祝福,因為它提醒你,神能保守你使你不失腳,同時使你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
這是甚麼意思呢?意思是神不會丟棄你,祂不會鬆手放開你,你絕對不會從祂的恩典中墮落,神保守你們不失腳,不會墮入試探而失去信心,甚至否認基督。最後,祂會使你無瑕無疵站在祂面前。
你現在並非無瑕無疵,怎能發生這樣的事情呢?到那日,當你進入天國、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時刻,將會是一個全新的你在祂面前,你墮落的人性將會消失,你將會改變成基督的樣式,你從來未有如此完美,但到那日,你將會被改變成完美和聖潔、毫無玷污、無瑕無疵,從未想到如此的歡歡喜喜!
神的應許是:你若是屬基督的,祂就會保守你。耶穌基督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6:37)祂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翰福音18:9)「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40)
凡是父賜給基督的人,基督都會接受他,凡是基督所接受的人,祂都保守他,凡是基督所保守的人,祂都使他復活且進入永恆的榮耀裡。
因此,我們當因神的信實和祂的保守而頌讚我們的神,神是我們的救主,唯獨祂是智慧的,唯獨祂配得一切的榮耀、威嚴、國度與權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2 - 4
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
認識且信靠我們偉大的神(3) — 仰賴主耶和華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這個命令確實點出了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核心。 你有完全地仰賴主耶和華嗎?「專心」的 意思是凡事和你所有的一切都仰賴祂。
無論好事或壞事臨到,你都能仰賴祂嗎?
無論你要忍受何等的痛苦或患難,無論你要面對何等的試煉, 你都能仰賴祂嗎?
當你的夢想被粉碎且燒毁,你會仰賴祂嗎?
無論甚麼事發生,你會全心全意地仰賴主耶和華嗎?
相反就是仰賴自己,依靠自己的聰明。 我們能選擇仰賴我們自己對事物的解釋藉以取代神所指引的道路。 當你生命中有些事物好像失控,你要記得神愛你, 祂叫萬事都互相效力,為使你得益處。 我們沒有預定能明白任何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 我們是預備去學習仰賴神,而不是依靠我們自己的能力去理解事物。
聖經𥚃,我所喜愛的其中一本書是約伯記。 他所面對的問題比我們大多數能想像的更多。 當他的兒女們在其中一個兒子家𥚃敬拜神的時候, 所有的兒女都被殺死了。然後,他失去他所有的生畜、所有的莊稼、 所有的財富。然後,他生病且坐在爐灰中哀痛和拿瓦片刮身體。 唯一留下的是他的妻子,但是她對沒有幫助, 反而她叫他咒詛神然後死去。
約伯有一些朋友來探訪他,首星期他們只是聚在他周圍, 沒有說甚麼話,他們只是與約伯同哭,撫拍他的背, 這樣做是聰明且有益的。但是七天七夜後,他的朋友開口說話了, 而這時他們所有的智慧消失了。他們將他的困境歸因於荒謬的結論, 亦將之歸咎於約伯的罪孽,他們認為他們很屬靈且很有幫助, 他們有他們自己對事物的理解,但這是完全錯誤的。
最後,約伯自己問主耶和華:「我怎樣才能明白這事呢? 我的心正直,我是完全人,在我生命中,我不能找到任何的罪。 我不知道為何所有的這些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約伯不知道是神容許撒旦去測試他的信仰, 藉此來證實得救的信心是不會被悲劇所毀掉的。 約伯要求神向他解釋為什麼他遭遇患難,神的回答是:「不, 我不會向你解釋,為什麼我要向你解釋一切事物呢? 有甚麼使你認為你能夠明白呢?」神向約伯彰顯祂創造的大能, 還有祂無限的偉大。
最後,約伯簡單地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約伯記 42:5-6)他實際上是在說我抱歉問了這樣的問題, 我要仰賴祢。 神賜回約伯另一個家庭和比他從前更大的祝福以回應他的仰賴。
你不能依靠自己的聰明來理解發生在你生命中的事物, 你要單單依靠主耶和華,全心全意仰賴祂,在任何的事情上認定祂, 祂會為你為開路,是你未曾期望的,這就是祂的應許。
譯自John MacArthur "The Heart of Bible" Chapter 2 - 3
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
認識且信靠我們偉大的神(2) — 當以認識神而誇口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9:23-24)
你會以甚麼「為榮」呢? 以某些東西「為榮」的意思就是以這些東西而誇口。你以甚麼誇口呢?
我們生活在一個世界,這裡充斥著許多因他們的智慧而誇口的人,他們在他們的名字後面加上一串長長的學術銜頭,他們的目的是要人們對他們的學術成就留下深刻的印象,藉此表示他們是多麼的聰明。這個世界充斥著許多因他們的勇力而誇口的人,看,今天那些專業的運動員慣常地誇耀他們自己的強健體魄與專長;商人誇耀他們的領導才能與企業家的能力。此外,這個世界亦確實充斥著許多因他們的財富而誇口的人,他們要每一個人都知道他們是富有的,所以他們穿上昂貴的衣服、戴上昂貴的珠寶,將財富穿在身上、戴在手上,他們又駕駛名貴的車子來來去去以炫耀他們的財富,他們住的房屋像是對每一個經過的人說:「有錢人住的屋」。這正正就是墮落的人的光景:我們以我們自己的智慧、勇力和財富誇口。
然而,先知耶利米告訴我們主耶和華如此說:「如果你要誇口,誇口的應當是:你認識我及明白我是耶和華。」作為基督徒,這應當是我們誇口的。使徒保羅說(林前1:26-29)在這世界上有尊貴、有能力的的基督徒不多,神卻揀選了卑賤的、愚拙的和軟弱的。我們不能說我們是這世上最有智慧的人,我們不能說我們是這世上最強壯的人,然而,我們可以這樣說:我們認識神、我們明白神。
有一次,我坐在一班廉價航機的中間座位上,坐在我旁邊的一個男人看上去像是中東人,當他注意到我正在讀聖經的時候,他說:「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我回答道:「當然可以。」
他說:「我是剛剛來美國的,我是從伊朗移民過來的。我對美國人的宗教感到混亂,在我原來的國家,人人都信奉伊斯蘭教,但是,你們這裡有許多宗教,你能告訴我有關美國人所信奉的宗教嗎?」
「當然可以。你的問題是甚麼呢?」
他問:「天主教、更正教、浸信會有甚麼分別呢?」
我簡單的解釋了它們的分別,然後我說:「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他說: 「當然可以。」
我問:「你是個罪人嗎?」
他回答說:「噢!是的,我是罪人。」
我說:「那好,按你們的信仰來說,會有甚麼結果臨到罪人呢?」
「噢!他們要下地獄。」
我問他:「那你有何種的盼望使你不會下地獄呢?」
他說:「我盼望神會饒恕我。」
我對他說:「好的!我認識神,但我曉得祂不會饒恕你的。」 那人就目瞪口呆了。
他望著我並說:「你認識神?」我可以想像得到他在想甚麼:若果你認識神,你豈會坐在一班廉價航機的中間座位呢?你不是應該有比這更大的影響力嗎?
告訴他我認識神不是容易的,但是我必須要告訴他我所認識的神。我告訴他在耶利米書9章24節所描繪的神,衪是一位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的神,當然包括伊朗人,然而,祂也是一位喜悅在世上施行公平和公義的神,那些不認識祂的,就是那些不藉著祂獨生子耶穌基督來認識祂的人,將要落在神公正的審判之下且將要下地獄。但好消息就是任何國家的人都可以藉著信靠耶穌基督而得到神的寬恕。
我認識神,真奇妙但這是事實,我們這麼藐小、有限的被造之物能去認識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神在耶穌基督裡、在祂所造的世界中使我能認識祂自己。當我因認識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而誇口時,為甚麼我要因人的智慧、或因人的勇力、或因人的財富而誇口呢?我與神所建立的關係比智力、勇力或財富更寶貴。
我對神的認識對我來說是寶貴的,然而對神來說我甚至比這更寶貴,在24節的結尾描繪了令人讚嘆的真理:神喜悅那些明白祂、認識祂的人。若果你認識神,就是那位藉著聖經彰顯祂自己的神,若果你明白祂是一位施行慈愛與公平的神,神喜悅你。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2 - 2
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
認識且信靠我們偉大的神(1) — 渴慕神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詩63:1-3)
這個禱告完全是有關渴慕的,詩人大清早起床覺得「口渴」,但他不是因口乾而感到「口渴」,而是渴慕神,祂就是他大清早起床首要的。在他屬靈生命裡,他就像一個在沙漠的流浪漢渴望一杯水。事實上,大衛寫這篇詩的時候,他處身在沙漠,到處躲藏逃避追捕,但卻渴望回到耶路撤冷,他可以敬拜神的地方。他就好像在沙漠中山丘上的野鹿,正如詩篇42章1節:「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
這就是真信徒的內心,一顆切慕的心、一顆渴慕的心、一顆飢渴的心,只有神的同在與神的能力才能滿足的。他要看到甚麼呢?他要看到神的能力彰顯在他的生命裡,神的榮耀展現在敬拜中。他要經歷神的慈愛、神的憐憫與恩典,以至他能夠獻上頌讚。這是大衛的生命中居首位的事。
在你的生命中又渴慕甚麼呢?在夜晚一片空白的時間裡你渴望甚麼呢?在清晨起床時首先渴望的是甚麼呢?要去愛的人?成功的標準?一部新車或一間新屋?在這刻,若果要你寫下三樣你最渴望的東西,認識神、經歷神會否是在你清單的首位呢?使徒如此保羅說:「使我認識基督…」(腓3:10)他為以弗所信徒所禱告的是盼望他們能在認識神的知識上長進(弗1:17)這是不是你對自己的要求呢?
讓這成為你的禱告:
神啊!
祢是我所求的。
在我生命中我所求的是祢。
我感到乾涸和口渴,我感到軟弱與孤寂。
我需要祢的權能、祢的榮耀、祢的慈愛。
對我來說這比生命的本身更重要,我且要頌讚祢。
阿們!
摘錄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2 - 1
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
刻骨銘心的聖經(6) — 神的道能剖開一切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來4:12)
你有沒有把聖經看成一本好看的書呢?許多人認為聖經僅僅是一本宗教的故事書,而基督徒常把聖經看成一本安慰人的書、一本鼓勵人的書、一本建立人的書,然而聖經自己宣告是一把利劍,活潑的、有功效的、鋒利的。它好像一把手術刀那樣一下子就剖開你魂與靈的深處、刺入你的骨節與骨髓。這是一幅生動的圖像,它好似那些能傷害人的東西。聖經不僅是「潤膚液」搽上能我們得到安慰,它亦是刀片能深深刺進我們裡面。它比我們自己更知道我們的心思與意圖。
沒有東西好像神的真理那樣能剖開和刺入,這世上的一切心理學和哲學都不能像神的道那般,突入你靈魂的深處。沒有心理學家或哲學家能像神那樣認識你。主耶穌說:「…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約2:25)你的心思意念其實完全暴露在神的眼中,祂準確的看見你,祂的眼光能看透你的靈魂。
沒有誰像神那樣認識你。沒有書像聖經那樣以消極的方式或積極的方式深入你心靈的核心。當我們處於沮喪的時候,聖經明白如何振奮我們和安慰我們或建立我們,然而,當我們因驕傲或聰明而自我高漲的時候,聖經知道如何帶我們回到謙卑,透過揭露我們的罪惡、摘下我們偽善的面具、和除去我們的機心。
閱讀聖經不是一件安心的事情,它能是一件令人懼怕的經歷,然而,那處被神的道剖開,祂就癒合。無論祂暴露了甚麼,祂都是為了使它潔淨的緣故。主耶穌說我們就像葡萄樹的枝子,栽培的人會修剪乾淨(約15:2)。我們需要被修剪乾淨好使我們能結果子,神的道就是來修剪我們的。
我因著神的道是安慰、盼望、喜樂、敬拜和頌讚的泉源而感恩,我也因著神的道是穿透力強、判斷精準、鋒利敏銳的利劍不讓我藉著任何東西能逃避懲罰而感恩。當我將我的生命暴露在神的道中,我的罪惡過犯就顯露出來了,當罪惡過犯被顯露出來,它就能夠對付它們。就是透過如此的方式潔淨我,使我能為著我自己的喜樂和神的榮耀多結果子。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5
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
刻骨銘心的聖經(5) — 聖經的目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3:16-17)
這些經文組成一個句子,就是告訴我們不僅聖經是如何賜給我們—「神所默示的」,亦告訴我們為甚麼賜聖經給我們。神賜聖經給我們有甚麼目的呢?我們由句尾開始然後返回句頭就可以明白這個問題的答案了。
目標就是使我們能「行各樣的善事」,我們不是因行這些各樣的善事而得救,亦不是僅因我們自己眼中看為善的事,根據神的標準行事才是真正的善事,如此行就能歸榮耀給祂。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預備我們行出能將榮耀歸給神的事,就是聖經的目的。
為了預備如此行,所以我們必須「完全」,這個詞語在這裡的意思是成熟、長進和能幹。我們如何能達到這種的成熟程度呢?它必須經歷一個過程,透過這個過程我們是被裝備和成為成熟,這個過程包括四個方面:「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
一切由「教訓」 開始那麼「教訓」是甚麼意思呢?「教導」的意思!我們須要被聖經的內容所教導,但必須是那種能驅使我們去行出來的教導。如何能驅使我們去行出來呢?第一,它「督責」我們,我們須要的教導是能使我們面對我們的罪惡與錯謬的心思意念,它指出錯謬在那兒,然後,我們須要教導去更正錯謬。「督責」指向我們心思意念中歪曲的地方,與此同時更正的工作就立刻將之修直。我們須要的教導是有以下兩個功能:首先就是摧毀,即是揭露甚麼是錯謬的,然後就是修復,帶領我們歸回正路。最後,我們須要的教導是指引我們如何行在義的道路上。
我們在那裡才能找到真理以除去錯謬、帶出正確的信仰與確立我們行在正道上呢?這段說:「聖經都是」,對這些事來說聖經都是有益的。聖經是有益的,且對我們有幫助的,因為它帶來強而有力的教導,一方面拆毀錯謬的,另一方面建立正確的。它使我們生命的道路通向成熟且預備去行出能榮耀神的事,聖經都是為成就這個目的的。
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它就是為要成就這個目的。「默示」,希臘的詞語是「神呼出來」的意思。聖經是由神的口裡出來的,所以當你閱讀聖經的時候,你正是在閱讀神的道。不錯,聖經是人寫下來的,但是神「呼」出來的。它是帶著能力且是活生生的神的道,所以能帶給我們真理,亦能預備我們行各樣的善事。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4
2015年10月25日星期日
刻骨銘心的聖經(4) — 愛慕那純淨的靈奶
「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2:1-2)
我們如何能在屬靈上長進呢?使徒保羅說:「…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如何能產生這樣的結果呢?彼得說,當我們愛慕神的道這純淨的靈奶好像初生嬰兒愛慕媽媽的奶,這結果就會產生了。
在我們的家庭裡,前前後後已經有了不少的嬰兒,我們有四個孩子,又有十三個孫。對嬰兒來說,有一件事是非常清楚的,就是嬰兒需要奶。有一次我抱著我的一個初生的孫兒,他對奶有一個很強烈的愛慕。很不幸,有一次當他需要吃奶的時候,他的母親不在,在這時刻,我對他來說是完全沒用的,不管他向我哭喊得有多久,我都不能夠為他做到甚麼。
你明白嗎?嬰兒基本上需要的是奶,沒有其他任何的需要。他們不在乎他們的衣服是甚麼顏色, 他們不在乎他們的嬰兒床是甚麼顏色,當他們肚子餓的時候,他們不在乎玩具或歌聲或任何東西,只要給我奶!他們的專注點就是如此,絕對單純的。
很明顯的,這就是唯一和單純的渴求。當嬰兒漸漸長大進入學步的階段,生命變得比較複雜了,幼童開始不僅需要奶和食物了。當你長大,生命變得更複雜了,而且你的渴望變得更多種多樣化了。
彼得正正的就是如此說,你要在屬靈上長進,你須要返回到好像嬰兒那樣單純的慾望,僅有一個渴慕的東西:神的道這純淨的靈奶,除去一切其它的東西。除去惡毒(邪惡),除去一切的詭詐,除去一切的假善、一切對別人的嫉妒、和一切毀謗別人的話。除去自已一切的這些東西,以聖經為自己的食糧,需要聖經就好像嬰兒需要奶一樣。
我們不僅須要除去惡毒(邪惡),我們亦須要除去那些我們能做但不能做到最好的善事,我們須要除去一切其它使我們渴望但又不能幫助我長進的東西。我們須要培養對聖經的渴求。我盼望在這本書裡面那些特別喜愛的經文,將會幫助你品嚐到神的話語是何等的令人讚嘆,使你對它更飢渴。每當你有機會去喝那純淨的靈奶,你須要好像一個哭喊的嬰兒那樣渴望得著滿足、喝得飽滿。這就是你如何能得著長進的方法。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4
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
刻骨銘心的聖經(3) — 聖經話語的全面性和全備性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篇 19:7-9)
在我們的生命中,聖經不單只有一個功能,詩人給出聖經的六個不同的標題,反映出六種不同的層面好像一顆鑽石一樣。
既是「耶和華的律法」,它就是神對人品格的準則。
既是「耶和華的法度」,它就是神的自我彰顯,神賜下有關祂法度的證明。
既是「耶和華的訓詞」,它就是神的教誨和原則要我們去認識的。
既是「耶和華的命令」,它就是神賜給我們的詣令,帶著約束性和權威性的命令。
既是「耶和華的道理」,它就是一本敬拜手冊,教導我們當如何恰如其分地敬畏神和敬拜神。
既是「耶和華的典章」,聖經的話語就提供了我們關於神公義的裁決,神自己的判決。
聖經就是有關這一切的真理。
這詩篇亦告訴我們有關聖經的性質,就是它是全備的(perfect),希伯來文的字的意思是完整的、無所不包的、涵蓋任何事物的。它也是確實可信靠的,你能信賴以幫助你的。它亦是正直的,帶領你走向正確的道路,而不會引導你走歪路。它是清潔的,神的道確實是明確的、清晰的、能讓光可照透的。它是潔淨的,沒有沾污,沒有缺陷或瑕疵。最後,它是真實的,絕對真實的。對聖經的見證就是:它是全備的、確定的、正直的、清潔的、潔淨的、和真實的。
然後,詩人告訴我們聖經的話語有甚麼功效。它能甦醒人心,改變整個人的內在。這些都是能轉化生命的話語,它使單純的得智慧,「單純」在希伯來文的字的意思是「一扇打開的門」,因為單純的人被視為那些心門大開的人,他們毫不分辨的容讓一切進入,但又不留下甚麼。有時我想對某位吹噓自已是開明的人說:「請關上門!你正容讓一切走進來又走出去,你需要更加的小心分辨才好。」聖經能幫助那些不曉得分辨甚麼是有價值、甚麼是廢物的單純的人得著智慧。
聖經不單帶給我們智慧,它亦帶給我們喜樂。 耶和華訓詞真是人心靈喜樂的泉源。它為我們的眼睛帶來光明,使我們看見我們不能夠看見的,使暗晦的事得以明白。它存到永遠的,不會因任何的文化而被更新改變,所以我們可以信賴它。它是永遠恰當的,「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 」(賽40:8)祂的道是全然公義,在我們裡面生發絕對的公義,這是我們憑自已從來都不可能達成的。
多麼奇妙的一本書啊!
這就是我們當讚美神的一個理由!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3
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刻骨銘心的聖經(2) — 喜愛耶和華的律法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 1:1-2)
你如何能得到祝福呢?
你如何能在你生命的各種境況下都能找到深層的滿足和屬靈的平安呢?
這些經文就是祝福的應許,它們告訴我們要避開甚麼事情和要聚焦甚麼事情上面。
若果你要得著祝福,詩人說:「不從惡人的計謀」,這是甚麼意思呢?不要聽從惡人所說的,不要跟從他們的建議,不要被他們對事物的詮釋、對情況的評估、或對問題的解決辦法所影響。
三步驟在此描繪出來了,就是由「跟從」、到「站」、到「坐」。開始的影像是「跟從惡人的道路」、參與他們虛妄的對話中。詩人說甚至不要開始這些事情,不要將自己暴露在人的謊言中,他們對世界的衡量是遠離神的道的。
下一張影像就是與罪人站在一起。如果你發現自己與他們同行,不要容許自己與他們站在一起,也不要容許自己與他們一起談話,不要讓這等的對話變得深入及更滲透入心了。
最後的影像就是坐在䙝慢人的座位上,意思就是如果你與這等人分享座位的話,你就會成為他們的一份子。不要與那些嘲笑神的人走得那麼近,確實的,當他們䙝慢神真理的時候,不要坐在他們的教室中,許多的年輕人坐在這樣的教室中,那裡有褻慢神的教師千方百計地想摧毀他們的信仰。
你若要得著祝福,逃離所有的這些環境,取而代之的是尋求使你喜愛的神的律法。對今天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喜愛神的律法的這個觀念似乎是個陌生的概念。我們可能敬畏律法或尊重律法,但是對律法產生喜愛,卻不是劃過我們心思意念中的那些事物。但是詩人想到的是整本「律法書Torah」是神恩惠的禮物,是為了引導我們如何活在神的恩約關係中的指引。神啟示我們有關正確的生活方式、正確的敬拜方式和正確的認識祂的方式,而這些就是我們應當喜愛的東西。詩篇119篇用「喜愛」這字8次來描述我們對神的道應有的態度,這是喜樂和滿足的源頭。
尋找認識神旨意和遵行神旨意中的喜樂,晝夜思想聖經的話語,就是那些在你生命中彰顯祂旨意的,然後,當你行在其中,你就行在敬虔中;當你站立在其中,你就是站立在公義中;當你坐在其中,你就是坐在聖潔的座位上;這就是蒙福之道。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2
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
刻骨銘心的聖經(1) — 沉思默想神的話語
「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約書亞記 1:8)
神的話語應當放在那裡?在你的口裏、在你的心裏。約書亞記1:8所說的「律法書」指的是由創世記到申命記的摩西五經,然而,同樣的命令也可以延伸到聖經的所有書卷,整體的神的道。這命令不可離開你的口,換句話說,它應當總是你辭令的部分,你的話語中應當總是有關聖經和聖經所關注的。
怎樣才能發生這種情況呢?當你晝夜思想,這情況就會發生。這是個簡單的原則,就是如果你將神的道充滿你的心思意念的話,它就會由你的話語中出來。箴言告訴我們:一個人怎樣思量,他的為人也就會怎樣 —「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 23:7)。耶穌說:「⋯⋯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太 12:34)如果你的心充滿了神的道,這就會由你的口而出。在這事情發生之前,你必須以神的話語填滿你的心,這就是為甚麼默想是如此重要。
當你沉思默想神的話語的時候,即當你反復不斷地讀一段經文同時又仔細思量的時候,它就會開始填滿你的心。我相信這就是為甚麼神賜給我們一本書而不是一個音樂影帶。音樂影帶只是迅速的飛過、由一個角度跳去下一個、用影像轟炸你、然後就過去了。就算是最好的影片都只像波浪一樣沖上岸又退回去了,我們對它的經歷就轉瞬即逝。但是在一頁上的字句是永遠地凝固在那裏,你可以回去同一頁、同一句經文、反復不斷的、保持對它的默想。你可以將它與另一些經文比較和對比。你能綜合數句經文所說的,然後小心地理解它們。沉思默想,不是與真理瞬間的相遇,而是沉浸在其中。神將祂的道放在一本書裡,這就是神用的最佳的方法賜予我們的工具,藉此教導我們如何沉思默想。
若果你晝夜沉思默想聖經,它就會開始從你的口中說出來,你的言語就會如使徒保羅所描述的「⋯⋯好像用鹽調和⋯⋯」(西 4:6)它將會是勸慰人、造就人的那種話語,而不是那種拆毁人的。(林前14:26,帖前5:11)
沉思默想神的誡命,目的在於「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目的不單是知識,還有遵從。這裡的應許就是沉思默想最終會產生行為上的改變,因為我們的心將被神的話語充滿。在詩篇19章14節,大衞懇求道:「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他正懇求的是:「主啊!支配和引導我的心去沉思默想。」為什麼?因為這正正就會顯明我的行為舉止。
當聖經塑造你成為一個基督徒,這就帶來祝福。它的應許就是若果你沉思默想神的道、講說神的道、活出神的道,你的道路就會亨通、順利,這才是真正「豐盛的福音」,而不是神要使每個人都迅速發財的假信息。神沒有應許使你按你所要求的東西亨通,神應許祝福你的是屬靈的生命,以及使你透過深入的了解和應用聖經的話語在屬靈上的操練得著果效。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1
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
小心走向另一個極端-「律法主義」
今天,主流的基督教教會走向一個極端,就是高舉「神的愛」來包容一切的罪惡、叛逆與屬世的價值觀,為得人的喜悅與認同,就輕慢「神的律法」,結果就是「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1:4)
然而,又有一些教會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高舉「行律法、守戒命」,他們要求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完完全全遵守一切的「戒命」和「律法」,否則就要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他們完全忽視了「神的恩典」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的道理,結果不知不覺掉進「律法主義」的框框,又回到律法的「奴僕」,豈不知「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8:14-15,26)
對某些牧師、傳道人沒說錯,聖經充滿不少的「戒命」,他們堅持說按著聖經的教導,每一個基督徒必須要完完全全遵守而行,因為這是每個基督徒的責任。然而,請告訴我:有那一位基督徒好像你們所要求的一樣能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呢?除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歷世歷代所有最敬虔的基督徒之中,有那一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呢?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清教徒?司布真?鍾馬田?……我還要問:你們自己能像你們說的那樣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嗎?如果連你們自己都做不到,你憑甚麼要求別人一定要做到呢?
馬太福音第23章:「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對!基督徒的確要「謹守遵行」神借著「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口來賜給給我們的教導,因為我們愛祂,我們的心思意念是渴望遵行神一切的吩咐;然而,主耶穌在這裡要講的的重點是指責那些「能說卻不能做」、假冒為善的宗教人士。
使徒保羅如此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18-23)這就是一個聖靈重生的基督徒內心的表白,也是每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內心的爭戰。聖靈使重生的人看見自己的罪,也看見自己肉體的軟弱,更看見自己的無能為力,感歎到「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聖靈驅使他仰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5)看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神至極的恩典,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就是神至極的憐憫。噢!感謝神!我們是活在神的恩典與憐憫之下,祂「體恤我們的軟弱」(來4:15),更藉著聖靈幫助我們向父神禱告祈求(羅8:26)。
另一方面,我不是說我們活在神的恩典與憐憫之下,就可以以此為藉口,胡作非為、偏行己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也不「謹守遵行」神的律法與戒命,就像今天一些與世界妥協的所謂「教會」的教導,但是又不能走另一個極端,就是硬要完完全全的遵行「戒命」來顯明自己是重生得救和盡責的基督徒。
我們活在肉身之中,我們要坦白的、實在的承認有許許多多的軟弱、困難,甚至罪的誘惑,沒有任何一個「戒命」我們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我們愛神、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也愛神的「戒命」,因為祂的「戒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但是肉身的軟弱(環境、個性、習慣、背景、傳統、…),使我們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有時前進一步、退後三步,有時前進三、退後一步,然而,我們整個的人生目標是效法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整個的生活目標是追求聖潔、謹守遵行神的「戒命」,神的恩典與憐憫托住著我們,使我們不至於絕望、枯竭、沉淪,甚至失去信心、失去救恩的盼望,這就是神的愛、神的恩典、神的憐憫,叫我們深深體會到「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34:6-7)更叫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不但是我們唯一的拯救,「…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也是能我們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更是我們在父神那裡唯一的中保,替我們向父神祈求。
將神看成是「聖誕老人」是完全錯誤的,然而,將神看作一個拿著棍子、板起面、兇神惡煞的主人或父親,不管你有甚麼軟弱,若不能完完全全遵守祂的「戒命」,祂就不會饒恕你,祂會折磨你、祂會丟棄你、祂會使你苦不堪言、迷惘失落…。不!不!不!不是這樣,我認識的是一個有憐憫、有恩典、有豐盛的慈愛的神,對那些祂所召的、稱為義的、叫他們得榮耀的,祂憐憫他們的軟弱,用恩典托住他們使他們不至失落,用祂豐盛的慈愛在他們跌倒的時候擁抱著他們,赦免他們不能完全遵守「戒命」的罪。
噢!這就是我們的神、慈愛的天父、祂那何等奇異的恩典啊!阿們!
噢!這就是我們的神、慈愛的天父、祂那無可測度的愛啊!阿們!
Paul Washer曾經在他的講道中講過一個他童年的故事,我印象很深。他說他小時候,一個冬天的早上,雪覆蓋在他家門口和農田中,他跟隨著他父親出去農田,他父親一路踏著雪地,留下一個一個的大腳印,他跟著他父親的腳印走,好像要和他父親的腳印一樣,當然,小孩子的腳怎能行出一模一樣的腳印呢?然而,為甚麼他要模仿他的父親呢?因為,他愛他的父親,他渴望像他的父親。同樣,重生的基督徒,他們渴慕的是效法他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們渴慕能完完全全的遵行神的「戒命」,然而,活在在這個罪身之中能完全做得到嗎?感謝神!我們是活在神的憐憫與恩典之下(AW Tozer有本書探討過)。
再來看看我們日常生活的的例子,我們做父親的愛我們的孩子,我們都會為了孩子的好處,給了他們不少的「戒命」,然而,我們看見的一個事實是孩子總是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我們的「戒命」,那我們會怎樣對待他們呢?痛打他們一頓?趕他們出去家們外?還是不給他們一餐飯吃嗎?…不!不!不!我們會以愛包容他們,也會以愛循循善誘的教導他們,當然,有時會以「鞭打」來管教他們,因為他們是我們所愛的。我們的天父不也是如此對待祂所「收納的」兒女嗎?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掉入「假冒為善」的框框!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又掉入「律法主義」的網羅!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然而,又有一些教會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高舉「行律法、守戒命」,他們要求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完完全全遵守一切的「戒命」和「律法」,否則就要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他們完全忽視了「神的恩典」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的道理,結果不知不覺掉進「律法主義」的框框,又回到律法的「奴僕」,豈不知「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8:14-15,26)
對某些牧師、傳道人沒說錯,聖經充滿不少的「戒命」,他們堅持說按著聖經的教導,每一個基督徒必須要完完全全遵守而行,因為這是每個基督徒的責任。然而,請告訴我:有那一位基督徒好像你們所要求的一樣能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呢?除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歷世歷代所有最敬虔的基督徒之中,有那一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呢?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清教徒?司布真?鍾馬田?……我還要問:你們自己能像你們說的那樣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嗎?如果連你們自己都做不到,你憑甚麼要求別人一定要做到呢?
馬太福音第23章:「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對!基督徒的確要「謹守遵行」神借著「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口來賜給給我們的教導,因為我們愛祂,我們的心思意念是渴望遵行神一切的吩咐;然而,主耶穌在這裡要講的的重點是指責那些「能說卻不能做」、假冒為善的宗教人士。
使徒保羅如此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18-23)這就是一個聖靈重生的基督徒內心的表白,也是每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內心的爭戰。聖靈使重生的人看見自己的罪,也看見自己肉體的軟弱,更看見自己的無能為力,感歎到「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聖靈驅使他仰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5)看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神至極的恩典,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就是神至極的憐憫。噢!感謝神!我們是活在神的恩典與憐憫之下,祂「體恤我們的軟弱」(來4:15),更藉著聖靈幫助我們向父神禱告祈求(羅8:26)。
另一方面,我不是說我們活在神的恩典與憐憫之下,就可以以此為藉口,胡作非為、偏行己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也不「謹守遵行」神的律法與戒命,就像今天一些與世界妥協的所謂「教會」的教導,但是又不能走另一個極端,就是硬要完完全全的遵行「戒命」來顯明自己是重生得救和盡責的基督徒。
我們活在肉身之中,我們要坦白的、實在的承認有許許多多的軟弱、困難,甚至罪的誘惑,沒有任何一個「戒命」我們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我們愛神、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也愛神的「戒命」,因為祂的「戒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但是肉身的軟弱(環境、個性、習慣、背景、傳統、…),使我們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有時前進一步、退後三步,有時前進三、退後一步,然而,我們整個的人生目標是效法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整個的生活目標是追求聖潔、謹守遵行神的「戒命」,神的恩典與憐憫托住著我們,使我們不至於絕望、枯竭、沉淪,甚至失去信心、失去救恩的盼望,這就是神的愛、神的恩典、神的憐憫,叫我們深深體會到「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34:6-7)更叫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不但是我們唯一的拯救,「…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也是能我們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更是我們在父神那裡唯一的中保,替我們向父神祈求。
將神看成是「聖誕老人」是完全錯誤的,然而,將神看作一個拿著棍子、板起面、兇神惡煞的主人或父親,不管你有甚麼軟弱,若不能完完全全遵守祂的「戒命」,祂就不會饒恕你,祂會折磨你、祂會丟棄你、祂會使你苦不堪言、迷惘失落…。不!不!不!不是這樣,我認識的是一個有憐憫、有恩典、有豐盛的慈愛的神,對那些祂所召的、稱為義的、叫他們得榮耀的,祂憐憫他們的軟弱,用恩典托住他們使他們不至失落,用祂豐盛的慈愛在他們跌倒的時候擁抱著他們,赦免他們不能完全遵守「戒命」的罪。
噢!這就是我們的神、慈愛的天父、祂那何等奇異的恩典啊!阿們!
噢!這就是我們的神、慈愛的天父、祂那無可測度的愛啊!阿們!
Paul Washer曾經在他的講道中講過一個他童年的故事,我印象很深。他說他小時候,一個冬天的早上,雪覆蓋在他家門口和農田中,他跟隨著他父親出去農田,他父親一路踏著雪地,留下一個一個的大腳印,他跟著他父親的腳印走,好像要和他父親的腳印一樣,當然,小孩子的腳怎能行出一模一樣的腳印呢?然而,為甚麼他要模仿他的父親呢?因為,他愛他的父親,他渴望像他的父親。同樣,重生的基督徒,他們渴慕的是效法他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們渴慕能完完全全的遵行神的「戒命」,然而,活在在這個罪身之中能完全做得到嗎?感謝神!我們是活在神的憐憫與恩典之下(AW Tozer有本書探討過)。
再來看看我們日常生活的的例子,我們做父親的愛我們的孩子,我們都會為了孩子的好處,給了他們不少的「戒命」,然而,我們看見的一個事實是孩子總是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我們的「戒命」,那我們會怎樣對待他們呢?痛打他們一頓?趕他們出去家們外?還是不給他們一餐飯吃嗎?…不!不!不!我們會以愛包容他們,也會以愛循循善誘的教導他們,當然,有時會以「鞭打」來管教他們,因為他們是我們所愛的。我們的天父不也是如此對待祂所「收納的」兒女嗎?
我要再次強調,我不是說我們活在肉身裡,就拿肉身的軟弱作為藉口不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而是我們愛神,因為祂先愛我們,甚至將祂的獨生愛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我們愛祂的「戒命」與「律法」,正如主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14:21,23)一個真正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真信徒,在他的心思意念裡,是多麼地渴望效法他的主耶穌基督,可是,活在世上、活在這敗壞的肉身之內,他曉得不可能完完全全、十全十美的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他盼望望那一天—身體得贖的那一天,正如使保羅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15:51-54)這是一個不能否定的事實,就是我們心有餘而力不足、「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然而,我們更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至寶,因為我們靠的不是自己,而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誇口的不是因為我們能如何如何地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而完全是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了,祂為我們遵行了神一切的的「戒命」與「律法」,阿們!
神喜悅我們能遵行祂的「戒命」與「律法」,然而,神更喜悅我們全然的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的恩典與憐憫。
或有人以為「成聖」就是要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但是,我們要曉得,「成聖」是神在我們心裡與身上的工作,是循序漸進的過程,而不是一步登天的,更不是能在我們這一生能達成的目標。
我說要小心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而輕忽了神的恩典、憐憫與慈愛,甚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盼望!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喜樂!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平安!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掉入「假冒為善」的框框!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又掉入「律法主義」的網羅!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2015年8月16日星期日
「稱義與重生」:第九章 新的本質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 7:15-20)
根據以上的經文,「重生」不僅是一個新的生命,更賦予一個「新的本質」。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本質」這個詞,在這段經文中從來沒出現過,但它的概念卻四處彌漫,因為「本質」或「本性」不是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它乃形容了我們的實質,我們的本相。在主耶穌所講的兩種樹「好樹」與「壞樹」的比喻中,我們看見了「本質」的正確觀念。這些看似簡單的話語,卻充滿了有關「重生」真理的寶貴教訓,有四個主要的、顯而易見的重要真理。
一、只有兩種樹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一棵樹不是「好樹」就是「壞樹」,同樣,一個人不是「荊棘」就是「葡萄」,不是「無花果」就是「蒺藜」,沒有半路的、中性的,半無花果、半蒺藜,沒有!從這些經文中,我們也找不到「綜合性」的樹,一棵樹不可能有「雙重的本質」,它不能同時又是荊棘,又是葡萄。不!它必須只屬其中之一,人也是如此。
二、樹結果子根據各自的本質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太:7-17)換言之,樹的果子,源於樹的本質。葡萄樹結葡萄,蒺藜叢中產蒺藜。請注意啊!主耶穌的話是何等的果斷:「凡好樹都結好果子!」親愛的讀者,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了(弗5:5-6),也不要自欺,不要以為「有些好樹會結好壞果子」,不!根據主耶穌的話,這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儘管基督徒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 3:2),但他的生命必然結滿了好果子(約 15:16),而不是充滿了「荊棘和蒺藜」(來6:8)。為了防止任何的誤解,18節,主耶穌再次強調:「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不能!
正如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同樣的,我們從18節後半部得知,一個沒有「重生」的人,也不可能結出好果子來。你可以把蘋果綁在荊棘叢的外面,但你不可能叫荊棘,從裡面結出蘋果來,因為荊棘的本質,不能自然的產生蘋果。19節,更告訴我們凡不結好果子的樹,最後的結局:「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三、樹的果子顯明樹的本質
樹的果子只能顯明樹的本質,卻不能決定它是什麼樹。當主耶穌提醒我們防備假先知時,祂提出了這個總原則:「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節)接著,祂繼續教導「好樹」與「壞樹」,最後在 20 節,祂再次總結這個真理:「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樹的果子,不能決定樹的本質,沒人藉著努力生產葡萄,就可以變成一顆葡萄樹,唯有神行神蹟,才能改變我們的本性。
然而,樹的果子,的確顯明樹的本質。若我們生產葡萄,就證明瞭這神蹟已經發生了。這個原則,從約翰福音 8章47節,主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話中,就可以清楚看出,祂說:「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請再次注意,果子不能決定樹,只顯明是甚麼樹。很多人以為是我們對「神的話」的回應,決定我們是否出於神,但主耶穌的話卻恰恰相反,正因為我們是「出於神的」,所以我們才會正確地回應「神的話」。在約翰福音10章26-27節,我們也看見同樣的真理,「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再一次,主耶穌明說(不像許多人以為的)人不是因信變成羊,而是因為是屬「主的羊」而信。真是榮耀的神蹟!「重生」給了我們一個新的本質、新的性情!
四、壞樹是可以認出來的
與今天流行的觀點相反,其實我們是可以分辨真假信徒的。在以上的經文中,耶穌基督兩次給了我們確據:「……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節「所以……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20)若有人問:「我們如何才能認出他們來呢?」,主耶穌的答案簡單明瞭、不容置疑:「憑著他們的果子」。
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走進一個基督徒的聚會,在五分鐘之內,就知道誰是真正的信徒。往往,起初似乎很真誠、很堅定的,後來竟跌倒了。同樣,起初似乎令人質疑、多有軟弱的,但二十年後,卻繼續勇往直前,與神同行。信心的宣告,必須經過時間的考驗,日久見人心,患難見真情。然而,無論如何,遲早(往往很快)虛假的基督徒,會顯明他的真實光景,「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太 13:26)
往往,一論到救恩真假的問題時,就有人會引用聖經反駁:「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 7:1)但引用這節經文的人,卻很少意識到:接下去不久主耶穌就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 7:16)因此,這「不要論斷」的命令,並不等同於「不要分辨」、「不要判斷」,因為主耶穌警戒我們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 7:6)我們若不判斷、不分辨真假,我們怎能知道誰是「狗」和「豬」呢?其實,主耶穌清楚地命令我們要判斷是非,祂說:「不可按外貌斷定(判斷)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 7:24)
「好樹」代表「好人」
「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 12:33-35)
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用稍微不同的言語,重複了馬太福音 7章15-20節中的四個主要的真理,不但如此,馬太福音 7章中暗示的第五個主要真理,在馬太福音12章中更清楚的說明,根據主耶穌,說有些人「好」,有些人「壞」,是神學上正確的說法。
基督徒啊,你是否看自己是「良善的人(好人)」呢?當然,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一個人有任何的良善,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10:18)。但親愛的信徒,我們並非在基督之外!聖經形容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徒 11:24)。保羅論到羅馬的基督徒,也說他們 「滿有良善」(羅15:14)。如果我們的神學不允許我們這樣的用詞,那就不是聖經的神學了,神已經在每個基督徒的心中行了神蹟、動了善工!「重生」賦予了我們一個新的本質—「良善的性情」、「良善的本性」。
根據以上的經文,「重生」不僅是一個新的生命,更賦予一個「新的本質」。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本質」這個詞,在這段經文中從來沒出現過,但它的概念卻四處彌漫,因為「本質」或「本性」不是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它乃形容了我們的實質,我們的本相。在主耶穌所講的兩種樹「好樹」與「壞樹」的比喻中,我們看見了「本質」的正確觀念。這些看似簡單的話語,卻充滿了有關「重生」真理的寶貴教訓,有四個主要的、顯而易見的重要真理。
一、只有兩種樹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一棵樹不是「好樹」就是「壞樹」,同樣,一個人不是「荊棘」就是「葡萄」,不是「無花果」就是「蒺藜」,沒有半路的、中性的,半無花果、半蒺藜,沒有!從這些經文中,我們也找不到「綜合性」的樹,一棵樹不可能有「雙重的本質」,它不能同時又是荊棘,又是葡萄。不!它必須只屬其中之一,人也是如此。
二、樹結果子根據各自的本質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太:7-17)換言之,樹的果子,源於樹的本質。葡萄樹結葡萄,蒺藜叢中產蒺藜。請注意啊!主耶穌的話是何等的果斷:「凡好樹都結好果子!」親愛的讀者,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了(弗5:5-6),也不要自欺,不要以為「有些好樹會結好壞果子」,不!根據主耶穌的話,這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儘管基督徒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 3:2),但他的生命必然結滿了好果子(約 15:16),而不是充滿了「荊棘和蒺藜」(來6:8)。為了防止任何的誤解,18節,主耶穌再次強調:「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不能!
正如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同樣的,我們從18節後半部得知,一個沒有「重生」的人,也不可能結出好果子來。你可以把蘋果綁在荊棘叢的外面,但你不可能叫荊棘,從裡面結出蘋果來,因為荊棘的本質,不能自然的產生蘋果。19節,更告訴我們凡不結好果子的樹,最後的結局:「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三、樹的果子顯明樹的本質
樹的果子只能顯明樹的本質,卻不能決定它是什麼樹。當主耶穌提醒我們防備假先知時,祂提出了這個總原則:「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節)接著,祂繼續教導「好樹」與「壞樹」,最後在 20 節,祂再次總結這個真理:「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樹的果子,不能決定樹的本質,沒人藉著努力生產葡萄,就可以變成一顆葡萄樹,唯有神行神蹟,才能改變我們的本性。
然而,樹的果子,的確顯明樹的本質。若我們生產葡萄,就證明瞭這神蹟已經發生了。這個原則,從約翰福音 8章47節,主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話中,就可以清楚看出,祂說:「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請再次注意,果子不能決定樹,只顯明是甚麼樹。很多人以為是我們對「神的話」的回應,決定我們是否出於神,但主耶穌的話卻恰恰相反,正因為我們是「出於神的」,所以我們才會正確地回應「神的話」。在約翰福音10章26-27節,我們也看見同樣的真理,「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再一次,主耶穌明說(不像許多人以為的)人不是因信變成羊,而是因為是屬「主的羊」而信。真是榮耀的神蹟!「重生」給了我們一個新的本質、新的性情!
四、壞樹是可以認出來的
與今天流行的觀點相反,其實我們是可以分辨真假信徒的。在以上的經文中,耶穌基督兩次給了我們確據:「……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節「所以……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20)若有人問:「我們如何才能認出他們來呢?」,主耶穌的答案簡單明瞭、不容置疑:「憑著他們的果子」。
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走進一個基督徒的聚會,在五分鐘之內,就知道誰是真正的信徒。往往,起初似乎很真誠、很堅定的,後來竟跌倒了。同樣,起初似乎令人質疑、多有軟弱的,但二十年後,卻繼續勇往直前,與神同行。信心的宣告,必須經過時間的考驗,日久見人心,患難見真情。然而,無論如何,遲早(往往很快)虛假的基督徒,會顯明他的真實光景,「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太 13:26)
往往,一論到救恩真假的問題時,就有人會引用聖經反駁:「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 7:1)但引用這節經文的人,卻很少意識到:接下去不久主耶穌就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 7:16)因此,這「不要論斷」的命令,並不等同於「不要分辨」、「不要判斷」,因為主耶穌警戒我們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 7:6)我們若不判斷、不分辨真假,我們怎能知道誰是「狗」和「豬」呢?其實,主耶穌清楚地命令我們要判斷是非,祂說:「不可按外貌斷定(判斷)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 7:24)
「好樹」代表「好人」
「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 12:33-35)
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用稍微不同的言語,重複了馬太福音 7章15-20節中的四個主要的真理,不但如此,馬太福音 7章中暗示的第五個主要真理,在馬太福音12章中更清楚的說明,根據主耶穌,說有些人「好」,有些人「壞」,是神學上正確的說法。
基督徒啊,你是否看自己是「良善的人(好人)」呢?當然,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一個人有任何的良善,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10:18)。但親愛的信徒,我們並非在基督之外!聖經形容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徒 11:24)。保羅論到羅馬的基督徒,也說他們 「滿有良善」(羅15:14)。如果我們的神學不允許我們這樣的用詞,那就不是聖經的神學了,神已經在每個基督徒的心中行了神蹟、動了善工!「重生」賦予了我們一個新的本質—「良善的性情」、「良善的本性」。
《第九章完》
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稱義與重生」:第八章 新生
根據聖經,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活生生的神蹟,他是一個「新人」,有一顆「新心」。總之,他是一個徹頭徹尾「新造的人」!然而,「重生」的「新」不止於此,「重生」更是一個「新生」,就是「新的生命」。
一、「新生」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 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3-8)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說過的一段最奇妙、並且最發人深省的話。這裡,我們學到,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是再生一次。主耶穌用這樣的詞彙來形容「重生」,好叫我們留意到它幾個重要的層次。
二、「新生」是徹底的
我們每個個體的出生,都是人生中最事關重大的事,也最影響深遠的事。當我們出生、得著生命了,我們就開始存在並生活在這個自然界當中,從此,一切都不同了,永遠的不同了!靈界當中,也是如此,當我們「重生」了,我們也開始存在於屬靈的世界中,從今時直到永遠,我們與過去截然不同了!哈利路亞!
所以,「重生」就是開始一個新的生命,這「新生」,不是外加於我們生命的「東西」,乃是真正的生命!我們從此開始活起來了。換言之,「重生」,不是去獲得一些我們從前沒有的東西,乃是成為一個我們從前不是的「新人」。「新生」,是我們基督徒生命的起點、活起來的開始。
三、「新生」是真實的
「新生」,不僅好像「出生」,它的確是個「新生」。你注意到第六節,主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新生」是一個真實的誕生,正如在物質世界,肉身生肉身,照樣,在靈界當中,一個屬靈的生命確實誕生了,「從靈生的就是靈。」
在這個「新生」中,父神生了我們,我們是「從神而生的。」「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 3:9)使徒約翰告訴我們,神的道(希臘原文 sperma,即:種子、精子、基因)存在那重生的人裡面。彼得也用這樣的話表達:「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 1:4)。若非直接引用聖經的話,我們斷不敢濫用這樣清楚的語言。
「新生」的事實,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第一,它告訴我們:「為什麼真基督徒不再繼續犯罪。」以上的經文中,使徒約翰告訴我們基督徒「不能犯罪」,其原因可以追溯到他的「新生」和在他裡面的「神的性情」。「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既然他裡面有了「神的性情」,他就不能像從前一樣地生活,他會受不了的!任何一個真信徒,若走回頭路,最終會發現自己回不去了。如今,「罪」與他新生的本性相違背,如今,他討厭犯罪了。
第二,我們也學到:「基督徒當如何看待自己。」基督徒,不再是「罪人」(路6:32-34),乃是「聖徒」了(林前 1:2;弗 5:3)。這並非說基督徒就不可能再犯罪了,或他的肉體不再受到罪惡的引誘了,這乃是說他內心深處、真正的本性,如今愛慕上帝、更渴慕聖潔,所以,當他不小心犯罪時,他會憂傷難受、痛苦不堪。由此可見,他是個真基督徒了。為什麼他犯罪會痛苦呢?正因為他的新性情是喜愛聖潔的。
親愛的聖徒!不要讓撒旦欺哄你說:「你是個骯髒、污穢、沒用的基督徒。」不!你是神的孩子!在祂眼中,你是「聖潔蒙愛的人」(西 3:12)!你裡面有祂的性情,有祂的種子(祂的基因),有其父必有其子,一家人一個模子!這「新生」的生命,是個真實的生命。
四、「新生」是神的主權
「新生」不是隨從人的意願,乃是按著神終極的的意願。凡「重生」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 1:13)主耶穌,在約翰福音3:8也說明瞭這個道理:「風(原文:靈、氣息)隨著意思吹。」
風隨己意運行!沒人可以指揮風、控制風、或使之停止。照樣,神的靈也像風一般隨己意運轉。這意味著最無可救藥的人也可能得救,因為不論多剛硬頑梗的心,都不能止息風的吹動,即是聖靈的運行。如果有這麼一個完全沒救的人,那麼初期教會肯定會以為是大數的掃羅,然而,「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 18:27)一旦聖靈的風吹起,那曾經「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人,搖身一變,成了一個謙卑溫順的基督徒,如今問道:「主啊,我當做什麽?」
「新生」,歸根究底是神主權的運作,「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8)為何我信主,我的鄰舍卻不信呢?只有兩個可能性:要不答案就是在人身上(我對神更有反應;我的心沒那麼剛硬;我主動的尋求神);要不答案就是在神裡面(是祂的靈定意要「吹起」,好使我的石心軟化,得以回應祂的呼召)。毫無置疑,後者是聖經顯明的正確答案。「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 9:16)人天生「沒有尋求神的。」(羅 3:11)「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4-5)正如先知以西結所看見的「骸骨的異象」,是神「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結 37:5)
如今我們任何一個人能信主,只有一個解釋,就是神的風(氣息)主動的吹入了我們的心中。我得救的那天早上起來,做夢也沒想到,當晚入睡之前,我會變成一個基督裡新造的人。我根本沒有「尋求神」,我把祂完全置之腦後,我「眼中不怕神」(羅 3:18),然而,那天還沒完,神就行了一件神蹟,以至那晚我充滿著「出人意外的平安」(腓 4:7)入睡,更「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 1:8)。的確,「風隨著意思吹」,聖靈自由的運行。哈利路亞!
五、「新生」是可知的
聖靈在「重生」中的運作,總是可以知道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約 3:8),風,總會有運動、活力、能量和響聲,它可以大旋風的形式出現,以至所到之處,什麼都橫掃一空,也可以小微風的形式出現,使樹梢上的葉子,輕輕地左右搖曳,但不論怎樣,風一定會有運動。如果一點活動都沒有,就表明沒有風。
誰曾看見風?你我都未曾。
葉子顫抖時,風兒正吹過。
誰曾看見風?你我都未曾。
樹梢擺頭時,風兒正經過。
(Christina Rossetti)
凡從神的靈生的,也是如此。聖靈的運作,可以從其果效中顯明出來。有時,聖靈的運作,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將三千個靈魂,在一天之內,吹進神的國裡(徒 2:37-41);也有時,好像微風經過,使人的心門敞開,回應福音(徒 16:14)。但無論如何,我們總可以知道聖靈的運作,「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祂的靈在每個真信徒生命中動的工,其果效是可以看得見的。
六、「新生」是不可思議的
「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 3:8)。在「新生」中,這奧秘的因素總是存在的,「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這是件好奇妙的事:我們「不曉得」下一個輪到誰,聖靈是有位格的(祂是活的),我們猜不到祂下一步會怎麼運行,祂可以只救一個人,也可能拯救三千人。儘管那些利用市場學技巧「電話傳銷」福音的人,說他們可以準確地預計,能獲得多少個「決志信主」的基督徒,但這推算的百分率,只證明了這些所謂的「基督徒」,不過是應用心理學的產物,而不是神的靈所成就的工作。「新生」是不可思議的!
一、「新生」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 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3-8)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說過的一段最奇妙、並且最發人深省的話。這裡,我們學到,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是再生一次。主耶穌用這樣的詞彙來形容「重生」,好叫我們留意到它幾個重要的層次。
二、「新生」是徹底的
我們每個個體的出生,都是人生中最事關重大的事,也最影響深遠的事。當我們出生、得著生命了,我們就開始存在並生活在這個自然界當中,從此,一切都不同了,永遠的不同了!靈界當中,也是如此,當我們「重生」了,我們也開始存在於屬靈的世界中,從今時直到永遠,我們與過去截然不同了!哈利路亞!
所以,「重生」就是開始一個新的生命,這「新生」,不是外加於我們生命的「東西」,乃是真正的生命!我們從此開始活起來了。換言之,「重生」,不是去獲得一些我們從前沒有的東西,乃是成為一個我們從前不是的「新人」。「新生」,是我們基督徒生命的起點、活起來的開始。
三、「新生」是真實的
「新生」,不僅好像「出生」,它的確是個「新生」。你注意到第六節,主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新生」是一個真實的誕生,正如在物質世界,肉身生肉身,照樣,在靈界當中,一個屬靈的生命確實誕生了,「從靈生的就是靈。」
在這個「新生」中,父神生了我們,我們是「從神而生的。」「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 3:9)使徒約翰告訴我們,神的道(希臘原文 sperma,即:種子、精子、基因)存在那重生的人裡面。彼得也用這樣的話表達:「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 1:4)。若非直接引用聖經的話,我們斷不敢濫用這樣清楚的語言。
「新生」的事實,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第一,它告訴我們:「為什麼真基督徒不再繼續犯罪。」以上的經文中,使徒約翰告訴我們基督徒「不能犯罪」,其原因可以追溯到他的「新生」和在他裡面的「神的性情」。「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既然他裡面有了「神的性情」,他就不能像從前一樣地生活,他會受不了的!任何一個真信徒,若走回頭路,最終會發現自己回不去了。如今,「罪」與他新生的本性相違背,如今,他討厭犯罪了。
第二,我們也學到:「基督徒當如何看待自己。」基督徒,不再是「罪人」(路6:32-34),乃是「聖徒」了(林前 1:2;弗 5:3)。這並非說基督徒就不可能再犯罪了,或他的肉體不再受到罪惡的引誘了,這乃是說他內心深處、真正的本性,如今愛慕上帝、更渴慕聖潔,所以,當他不小心犯罪時,他會憂傷難受、痛苦不堪。由此可見,他是個真基督徒了。為什麼他犯罪會痛苦呢?正因為他的新性情是喜愛聖潔的。
親愛的聖徒!不要讓撒旦欺哄你說:「你是個骯髒、污穢、沒用的基督徒。」不!你是神的孩子!在祂眼中,你是「聖潔蒙愛的人」(西 3:12)!你裡面有祂的性情,有祂的種子(祂的基因),有其父必有其子,一家人一個模子!這「新生」的生命,是個真實的生命。
四、「新生」是神的主權
「新生」不是隨從人的意願,乃是按著神終極的的意願。凡「重生」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 1:13)主耶穌,在約翰福音3:8也說明瞭這個道理:「風(原文:靈、氣息)隨著意思吹。」
風隨己意運行!沒人可以指揮風、控制風、或使之停止。照樣,神的靈也像風一般隨己意運轉。這意味著最無可救藥的人也可能得救,因為不論多剛硬頑梗的心,都不能止息風的吹動,即是聖靈的運行。如果有這麼一個完全沒救的人,那麼初期教會肯定會以為是大數的掃羅,然而,「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 18:27)一旦聖靈的風吹起,那曾經「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人,搖身一變,成了一個謙卑溫順的基督徒,如今問道:「主啊,我當做什麽?」
「新生」,歸根究底是神主權的運作,「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8)為何我信主,我的鄰舍卻不信呢?只有兩個可能性:要不答案就是在人身上(我對神更有反應;我的心沒那麼剛硬;我主動的尋求神);要不答案就是在神裡面(是祂的靈定意要「吹起」,好使我的石心軟化,得以回應祂的呼召)。毫無置疑,後者是聖經顯明的正確答案。「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 9:16)人天生「沒有尋求神的。」(羅 3:11)「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4-5)正如先知以西結所看見的「骸骨的異象」,是神「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結 37:5)
如今我們任何一個人能信主,只有一個解釋,就是神的風(氣息)主動的吹入了我們的心中。我得救的那天早上起來,做夢也沒想到,當晚入睡之前,我會變成一個基督裡新造的人。我根本沒有「尋求神」,我把祂完全置之腦後,我「眼中不怕神」(羅 3:18),然而,那天還沒完,神就行了一件神蹟,以至那晚我充滿著「出人意外的平安」(腓 4:7)入睡,更「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 1:8)。的確,「風隨著意思吹」,聖靈自由的運行。哈利路亞!
五、「新生」是可知的
聖靈在「重生」中的運作,總是可以知道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約 3:8),風,總會有運動、活力、能量和響聲,它可以大旋風的形式出現,以至所到之處,什麼都橫掃一空,也可以小微風的形式出現,使樹梢上的葉子,輕輕地左右搖曳,但不論怎樣,風一定會有運動。如果一點活動都沒有,就表明沒有風。
誰曾看見風?你我都未曾。
葉子顫抖時,風兒正吹過。
誰曾看見風?你我都未曾。
樹梢擺頭時,風兒正經過。
(Christina Rossetti)
凡從神的靈生的,也是如此。聖靈的運作,可以從其果效中顯明出來。有時,聖靈的運作,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將三千個靈魂,在一天之內,吹進神的國裡(徒 2:37-41);也有時,好像微風經過,使人的心門敞開,回應福音(徒 16:14)。但無論如何,我們總可以知道聖靈的運作,「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祂的靈在每個真信徒生命中動的工,其果效是可以看得見的。
六、「新生」是不可思議的
「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 3:8)。在「新生」中,這奧秘的因素總是存在的,「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這是件好奇妙的事:我們「不曉得」下一個輪到誰,聖靈是有位格的(祂是活的),我們猜不到祂下一步會怎麼運行,祂可以只救一個人,也可能拯救三千人。儘管那些利用市場學技巧「電話傳銷」福音的人,說他們可以準確地預計,能獲得多少個「決志信主」的基督徒,但這推算的百分率,只證明了這些所謂的「基督徒」,不過是應用心理學的產物,而不是神的靈所成就的工作。「新生」是不可思議的!
《第八章完》
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
「稱義與重生」:第七章 新心
「稱義」是一位公義的審判官,大有權柄的宣判;「重生」則是一位全能的創造主,大能的再造之工。聖經用不同的事實,從不同的角度,來形容這「重生」的再造之工。我們已經查考了,聖經描述「重生」是神所造的「工作」(創造之工),又是一個「新人」。現在,第三個比喻,聖經形容「重生」是神賜下的一顆「新心」。
一、賜下「新心」的應許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 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我必救你們脫離 一切的污穢……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主耶和華說:你們要知道,我這樣行不是為你們……。」(以西結 36:25-32)
福音中最美好的應許之一就是祂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這是神所「賜」的,並且他要賜給每一個信徒。創世紀 6:5 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聖經又說:「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 8:21)。另一處經文還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然而,這些經文卻不適用於基督徒的心,因為神已賜給基督徒一顆「新心」。如今,他已成了「清心的人」(太5:8),他是一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約 1:47)。所以,他的心截然不同於那「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心。為了避免有人以為信徒裡頭有新與舊兩顆心同時並存,神更特別明說:「我也要……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神已將我們裡面那顆冰冷、剛硬、麻木的「石心」除掉來了,取而代之的,祂賜給了我們一顆熱忱的、柔軟的、有生命的、更對神的事有反應的「肉心」。
二、所有的基督徒都生命改變了
除了賜我們一個「新心」之外,神也應許了:「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因此,聖靈在信徒心中動了善工的必然結果就是他必會「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與「典章」,所以,他得到「新心」之後,絕對不可能仍繼續活在「罪」中。
今天,我們聽人說:「某人是個基督徒,只是還沒順服神」,卻不以為稀奇。然而,這樣的話是不成立的,神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或有人說:「某人信主多年了,但卻從沒有成長。」這也是不可思議的!神說:「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 當神在我們「心裡動了善工」(腓 1:6),一旦開工,祂就必要清除我們心中所有的偶像,並要洗淨我們生命裡一切的污穢,要不然,祂必不甘休。他說:「我要作你們的神。」祂定意要作我們的神,祂絕不允許第三者來湊熱鬧!
三、這是應許,不是勸勉!
我們需要明白,以西結 36章這些話,是神的應許,祂應許了祂他必做這些事,而不是勸勉的話來勸勉基督徒應該做什麼事。這點非常重要,這些應許是無條件的,是必定應驗在每個信徒的身上的,而且不是人,乃是神自己保證了這些話語的兌現。讓我們再次從這段經文中看看,神應許了要做些什麼事: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
「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我)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我要作你們的神。」
「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
面對這些神所賜的「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彼後 1:4),基督徒正確的回應,應該是歡呼頌讚、感謝讚美神!
四、新約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 31:31-34)
新約聖經希伯來書 8:8-12引用了以上這些榮耀的應許,來描述每個基督徒都有份於的「新約」。請注意,「稱義」也是「新約」所應許的祝福之一。祂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但與「稱義」相提並論又不可分割的,更有「重生」的應許。祂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可見,「新約」中的「稱義」與「重生」總是息息相關、形影不離的。因此,那些假借他們所謂的「稱義」為由,繼續犯罪的人,恰恰證明了他們在「新約」上無緣無份。再次我們看到,神從不會一開始就給基督徒的生命「打滿分」,而卻不同時也給他一個「熱愛學習」、追求上進的心。
五、內在的義
在舊約之下,律法是刻在石版上,在人的外面的。這就是律法與沒有「重生」的人之間的關係。律法總是「外添的」,並且強加在他身上一個他所厭惡的準則。律法只告訴他該做什麼,卻不給他遵行的渴望,也不給他施行的能力,律法只給他一個好似文士與法利賽人般的「外在的義」。主耶穌說,他們好像外面洗乾淨了的杯盤,又「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 23:25-28)
相反的,「新約」應許了一個「內在的義」。祂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回顧一下,我們就可以看清楚,這也是舊約聖經以西結 36:26 所給的同樣的應許,祂他應許賜一個「新心」,就是一個愛神並樂意順服神的心。由此可見,真基督教與法利賽人外在的宗教之間,有何等大的差異啊!基督徒有一個「新心」,律法的總綱—「愛神」「愛人」,刻在他的心上,所以他甘心地跟隨神。
六、三個有福的保障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耶利米 32:38-41)
這段經文裡,神又一次論到祂要與祂的百姓立「永遠的約」(耶 32:40;來 13:20),這個約中的應許,榮耀至極,難以用筆墨來形容,每一點都值得深究,但我們只著重看以下幾點: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得福樂。」
「我……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
「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1. 所有信徒都是同心的
所有的基督徒只有一條心,神應許賜給我們這樣的心,這是件禮物,祂說:「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祂的應許必定成就。祂沒有說:「基督徒應當同心」,祂乃是應許了:「基督徒必然同心」,這是神白白的恩典!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有一個心思意念!他們都「……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 3:3),他們都愛主耶穌基督(林前 16:22),他們也都愛其他的信徒(約一 3:14-15),這就是為什麼兩個未曾相識的基督徒,在飛機或公車上萍水相逢,他們半個鐘頭靈交之深刻,可能勝過與一個失落的親人一生的交情。
2. 所有的信徒都是同道的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行一條路,這也是神的應許。祂沒說:「基督徒應當同道」,他乃是應許了要使他們彼此同道。眾聖徒都朝著同一個目標前進,他們都心都向著神的寶座、同奔天路。雖然每個人都遭遇暫時的險阻,有些會走的慢,有些會走的快,但總的來說,他們人生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他們都走在同一條道上,奔向同一個目標。
換言之,任何人,不向著同一方向奔走,而走另外的一條路,就不是基督徒了!「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 2:4)
3. 所有的信徒都持守在聖潔中
每個基督徒都必保守自己聖潔,直到終點。請再次注意(耶利米 32)中的應許,神不僅應許祂不會離棄我們:「我……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祂更應許要在我們的心中動「善工」,來保守我們不會離棄祂:「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這又是個應許!是神自己要成就的!祂會在基督徒的裡頭,放下一個恒常持久的、對神敬畏的心,好使他們至死忠心、不離開神!
這是聖經中真正的信徒的「保障」,這截然不同於今天流行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樣輕浮的教導。「保障」,不是「得救了」就以為可以為所欲為,照樣可以上天堂。「保障」,也不是悔改後,就被關進一個堅固的牢房裡,不管你死命的敲門、想要逃跑,還是出不來。不!基督徒的外面,沒有任何的圍欄,可以阻止他走回頭路。「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 11:15-16)請問,你想再回歸世界嗎?你是自由的,沒人會阻擋你!然而,你若真是個基督徒,你就不會再想回頭。神已賜你一顆愛慕他、敬畏他的心,你豈能再留戀世界呢?
這「新約」的本質,必然帶來信徒的「保障」。舊約最大的難處就是百姓「不恒心」守約(來 8:7-9)。為了解決這個難題,神與我們立了「新約」,藉此,祂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裡面(來 8:10),根治了我們的毛病,因為神在我們心中放了一個愛祂的心,使我們甘心聽從祂的話,又樂意遵行祂的道。
在逾越節的時候,神警戒以色列的百姓,直到天亮,必須留在屋內,藏身在血之下,不可邁出大門。他們若漠視神的警戒,那麼結局會如何呢?結局就是滅亡!然而,事實證明,他們並沒有忽略神的警戒,因他們害怕出外,就留在房內,直到天明,因此他們當中,一個也沒有滅亡。基督徒也是如此,感謝讚美主!
一、賜下「新心」的應許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 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我必救你們脫離 一切的污穢……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主耶和華說:你們要知道,我這樣行不是為你們……。」(以西結 36:25-32)
福音中最美好的應許之一就是祂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這是神所「賜」的,並且他要賜給每一個信徒。創世紀 6:5 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聖經又說:「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 8:21)。另一處經文還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然而,這些經文卻不適用於基督徒的心,因為神已賜給基督徒一顆「新心」。如今,他已成了「清心的人」(太5:8),他是一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約 1:47)。所以,他的心截然不同於那「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心。為了避免有人以為信徒裡頭有新與舊兩顆心同時並存,神更特別明說:「我也要……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神已將我們裡面那顆冰冷、剛硬、麻木的「石心」除掉來了,取而代之的,祂賜給了我們一顆熱忱的、柔軟的、有生命的、更對神的事有反應的「肉心」。
二、所有的基督徒都生命改變了
除了賜我們一個「新心」之外,神也應許了:「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因此,聖靈在信徒心中動了善工的必然結果就是他必會「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與「典章」,所以,他得到「新心」之後,絕對不可能仍繼續活在「罪」中。
今天,我們聽人說:「某人是個基督徒,只是還沒順服神」,卻不以為稀奇。然而,這樣的話是不成立的,神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或有人說:「某人信主多年了,但卻從沒有成長。」這也是不可思議的!神說:「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 當神在我們「心裡動了善工」(腓 1:6),一旦開工,祂就必要清除我們心中所有的偶像,並要洗淨我們生命裡一切的污穢,要不然,祂必不甘休。他說:「我要作你們的神。」祂定意要作我們的神,祂絕不允許第三者來湊熱鬧!
三、這是應許,不是勸勉!
我們需要明白,以西結 36章這些話,是神的應許,祂應許了祂他必做這些事,而不是勸勉的話來勸勉基督徒應該做什麼事。這點非常重要,這些應許是無條件的,是必定應驗在每個信徒的身上的,而且不是人,乃是神自己保證了這些話語的兌現。讓我們再次從這段經文中看看,神應許了要做些什麼事: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
「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我)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我要作你們的神。」
「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
面對這些神所賜的「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彼後 1:4),基督徒正確的回應,應該是歡呼頌讚、感謝讚美神!
四、新約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 31:31-34)
新約聖經希伯來書 8:8-12引用了以上這些榮耀的應許,來描述每個基督徒都有份於的「新約」。請注意,「稱義」也是「新約」所應許的祝福之一。祂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但與「稱義」相提並論又不可分割的,更有「重生」的應許。祂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可見,「新約」中的「稱義」與「重生」總是息息相關、形影不離的。因此,那些假借他們所謂的「稱義」為由,繼續犯罪的人,恰恰證明了他們在「新約」上無緣無份。再次我們看到,神從不會一開始就給基督徒的生命「打滿分」,而卻不同時也給他一個「熱愛學習」、追求上進的心。
五、內在的義
在舊約之下,律法是刻在石版上,在人的外面的。這就是律法與沒有「重生」的人之間的關係。律法總是「外添的」,並且強加在他身上一個他所厭惡的準則。律法只告訴他該做什麼,卻不給他遵行的渴望,也不給他施行的能力,律法只給他一個好似文士與法利賽人般的「外在的義」。主耶穌說,他們好像外面洗乾淨了的杯盤,又「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 23:25-28)
相反的,「新約」應許了一個「內在的義」。祂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回顧一下,我們就可以看清楚,這也是舊約聖經以西結 36:26 所給的同樣的應許,祂他應許賜一個「新心」,就是一個愛神並樂意順服神的心。由此可見,真基督教與法利賽人外在的宗教之間,有何等大的差異啊!基督徒有一個「新心」,律法的總綱—「愛神」「愛人」,刻在他的心上,所以他甘心地跟隨神。
六、三個有福的保障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耶利米 32:38-41)
這段經文裡,神又一次論到祂要與祂的百姓立「永遠的約」(耶 32:40;來 13:20),這個約中的應許,榮耀至極,難以用筆墨來形容,每一點都值得深究,但我們只著重看以下幾點: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得福樂。」
「我……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
「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1. 所有信徒都是同心的
所有的基督徒只有一條心,神應許賜給我們這樣的心,這是件禮物,祂說:「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祂的應許必定成就。祂沒有說:「基督徒應當同心」,祂乃是應許了:「基督徒必然同心」,這是神白白的恩典!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有一個心思意念!他們都「……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 3:3),他們都愛主耶穌基督(林前 16:22),他們也都愛其他的信徒(約一 3:14-15),這就是為什麼兩個未曾相識的基督徒,在飛機或公車上萍水相逢,他們半個鐘頭靈交之深刻,可能勝過與一個失落的親人一生的交情。
2. 所有的信徒都是同道的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行一條路,這也是神的應許。祂沒說:「基督徒應當同道」,他乃是應許了要使他們彼此同道。眾聖徒都朝著同一個目標前進,他們都心都向著神的寶座、同奔天路。雖然每個人都遭遇暫時的險阻,有些會走的慢,有些會走的快,但總的來說,他們人生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他們都走在同一條道上,奔向同一個目標。
換言之,任何人,不向著同一方向奔走,而走另外的一條路,就不是基督徒了!「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 2:4)
3. 所有的信徒都持守在聖潔中
每個基督徒都必保守自己聖潔,直到終點。請再次注意(耶利米 32)中的應許,神不僅應許祂不會離棄我們:「我……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祂更應許要在我們的心中動「善工」,來保守我們不會離棄祂:「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這又是個應許!是神自己要成就的!祂會在基督徒的裡頭,放下一個恒常持久的、對神敬畏的心,好使他們至死忠心、不離開神!
這是聖經中真正的信徒的「保障」,這截然不同於今天流行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樣輕浮的教導。「保障」,不是「得救了」就以為可以為所欲為,照樣可以上天堂。「保障」,也不是悔改後,就被關進一個堅固的牢房裡,不管你死命的敲門、想要逃跑,還是出不來。不!基督徒的外面,沒有任何的圍欄,可以阻止他走回頭路。「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 11:15-16)請問,你想再回歸世界嗎?你是自由的,沒人會阻擋你!然而,你若真是個基督徒,你就不會再想回頭。神已賜你一顆愛慕他、敬畏他的心,你豈能再留戀世界呢?
這「新約」的本質,必然帶來信徒的「保障」。舊約最大的難處就是百姓「不恒心」守約(來 8:7-9)。為了解決這個難題,神與我們立了「新約」,藉此,祂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裡面(來 8:10),根治了我們的毛病,因為神在我們心中放了一個愛祂的心,使我們甘心聽從祂的話,又樂意遵行祂的道。
在逾越節的時候,神警戒以色列的百姓,直到天亮,必須留在屋內,藏身在血之下,不可邁出大門。他們若漠視神的警戒,那麼結局會如何呢?結局就是滅亡!然而,事實證明,他們並沒有忽略神的警戒,因他們害怕出外,就留在房內,直到天明,因此他們當中,一個也沒有滅亡。基督徒也是如此,感謝讚美主!
《第七章完》
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
「稱義與重生」:第六章 新人
「……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以弗所2:15)
「你們……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 4:22-24)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歌羅西 3:9-11)
正如我們前面(第五章)已經看到的,以上所引用的每段經文,都論到「重生」是神的創造之工,這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不但如此,這些經文也顯明了「重生」的另一個方面,就是「重生」是創造出一個「新人」。
不僅教會整體是「一個新人」(弗 2:15),而且每個基督徒個體也是一個「新人」!請注意,在保羅的認識裡,基督徒不是「新人」與「舊人」參合在一塊兒,也不是一個「新人」住在他裡面,更不是「新人」與「舊人」一同住在他裡面,乃是基督徒本身就是個「新人」。
有個流行的比喻,描述基督徒的經歷,就像有兩隻狗,一黑一白,在他裡面整天爭戰、打來打去。我們喂的最多那只狗,至終就會得勝,這樣的觀點,或許很真誠,似乎很切實,但卻是很錯誤的,因它基於偏差的神學。聖經的教導是,基督徒不僅裡面有了一個嶄新的生命而已,他更成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新造的人」,基督徒就是一個「新人」!
一、「不再是我」
奥古斯丁的一段經歷說明了這個事實。在他悔改之前,曾經放蕩不羈,信主之後,他遇到了一個從前的女朋友,她從老遠呼叫他:「奥古斯丁!奥古斯丁!是我!是我啊!」奥古斯丁卻嚴肅地回答說:「然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這也應該是每個基督徒的信仰宣言。
悔改之後,基督徒獲得了一個「新身份」。掃羅成了保羅,西門成了彼得。然而,當一個新信徒回到自己的家人和老朋友當中時,他面臨的第一的挑戰就是,人人還是堅持用他從前的老名字稱呼他:「西門!你好!」這時,新信徒就得站穩立場,認定神在他身上所行的神蹟,並向眾人解釋說:「如今,我不再愛我從前所愛的;我也不再做從前所做的。我不再是西門,乃是彼得。我已經成了一個『新人』了!」
二、活出真正的你
基督徒是個「新人」,這是他的本質、他的身份。既然他是「新人」,就該活出新樣式,因為他已經「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西 3:9-10),所以,神的話勸勉他要相信這個事實,就是要將「心志改換一新」(弗 4:23)並要按著「新人」的樣式去生活,「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 4:22),「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4)。這就是新約教導我們在恩典中長進的方法:「認識真正的你,然後,活出真正的你。」神對信徒的呼召不是像許多基督徒誤以為的:「試圖成為另一個人」,而是「活出真正的你」!
基督徒啊,你怎樣看待自己,事關重大!若你認為信了主之後,你的本質仍然是邪惡、有罪的,那麼,你以後一輩子的基督徒生涯,就要苦苦地掙扎成為你所不是的人。或者,若你確信你的本性裡面,有好也有壞、有善也有惡,那麼,罪惡在你的生命與心靈中,就仍有合法的一席之地,你內心的最深處,仍然傾向罪惡,所以,當你隨從罪惡時,你不過是認同了你最根本的欲望,活出了真正的你。然而,以上的兩個觀點都不合乎真道,聖經的真理是: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4)這才他裡面的本質!所以,當他向罪惡說「不」時,他才活出了「真正的我」!
三、肉體
儘管對基督徒而言,他是個「新人」,這是一個終極的事實,但卻不是唯一的事實。雖然基督徒裡面的本性,已經成為一個「新人」了,但是他還沒有完全得贖,罪仍想要在他「必死的身上作王。」(羅 6:12)這就是新約所說的「肉體」,它是基督徒本性中較膚淺的一個層面,在以後的篇章中我們會再討論。現在,我們只須指出「肉體」並不代表基督徒真實的本質,而且「肉體」的權勢在基督徒身上已經被敗壞了(加 5:16;羅 6:6-7)。當我們身體最終「得贖」的時候(羅8:23),「罪」在我們肉身上一切的餘孽殘渣,都要徹底地被剷除乾淨,那時,我們終於會完全成為「真正的我」!
四、新身份
儘管基督徒身上仍帶著從前的罪孽和盈餘的邪惡,但他已有一個全新的身份。我們可以用一個新購買的工廠,來說明這新身份的事實。假設一個制氧公司,購買了一個毒氣工廠,為要生產使人得生命的氧氣。當工廠的主權一轉手,它的身份就立刻改變了。這新主人如今掛起另一個招牌「氧氣工廠」,如今,在廠長的辦公室桌前,坐著一個新的廠長了。請注意,老廠長與新廠長不是共用一個辦公室,也不是在爭奪公司的管理權。不!老廠長已走人了,舊工廠也淘汰了,如今,一個氧氣工廠取代了毒氣工廠,儘管還需要好一陣子,裡面的舊設施才能夠完全替換更新,然而它的身份已經改變了!
同樣的,在「重生」的那一刻,基督徒裡面的人已經徹底地更新了。如今,神為他豎立起「聖徒」的招牌(林前 1:2;弗5:3),然而,還需要一些時間,他裡面本質的更新,才會在他實際經歷的各個層面中表現出來。
紐約黑幫成員 Nicky Cruz 就是個好例子,他生命的改變說明了這「重生」的神蹟。從前,Nicky 因血腥與暴力而臭名昭著,如今,突然之間,神觸摸了他,他得救了。幾個小時之後,還帶著刀子與手槍,他站在鏡子面前,看著自己的面目,自言自語說:「Nicky!從今以後,你要作天使了!」基督徒也是如此!一旦他成了「新造的人」,遲早他罪身上的「刀子與手槍」必要脫下來。哈利路亞!
「你們……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 4:22-24)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歌羅西 3:9-11)
正如我們前面(第五章)已經看到的,以上所引用的每段經文,都論到「重生」是神的創造之工,這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不但如此,這些經文也顯明了「重生」的另一個方面,就是「重生」是創造出一個「新人」。
不僅教會整體是「一個新人」(弗 2:15),而且每個基督徒個體也是一個「新人」!請注意,在保羅的認識裡,基督徒不是「新人」與「舊人」參合在一塊兒,也不是一個「新人」住在他裡面,更不是「新人」與「舊人」一同住在他裡面,乃是基督徒本身就是個「新人」。
有個流行的比喻,描述基督徒的經歷,就像有兩隻狗,一黑一白,在他裡面整天爭戰、打來打去。我們喂的最多那只狗,至終就會得勝,這樣的觀點,或許很真誠,似乎很切實,但卻是很錯誤的,因它基於偏差的神學。聖經的教導是,基督徒不僅裡面有了一個嶄新的生命而已,他更成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新造的人」,基督徒就是一個「新人」!
一、「不再是我」
奥古斯丁的一段經歷說明了這個事實。在他悔改之前,曾經放蕩不羈,信主之後,他遇到了一個從前的女朋友,她從老遠呼叫他:「奥古斯丁!奥古斯丁!是我!是我啊!」奥古斯丁卻嚴肅地回答說:「然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這也應該是每個基督徒的信仰宣言。
悔改之後,基督徒獲得了一個「新身份」。掃羅成了保羅,西門成了彼得。然而,當一個新信徒回到自己的家人和老朋友當中時,他面臨的第一的挑戰就是,人人還是堅持用他從前的老名字稱呼他:「西門!你好!」這時,新信徒就得站穩立場,認定神在他身上所行的神蹟,並向眾人解釋說:「如今,我不再愛我從前所愛的;我也不再做從前所做的。我不再是西門,乃是彼得。我已經成了一個『新人』了!」
二、活出真正的你
基督徒是個「新人」,這是他的本質、他的身份。既然他是「新人」,就該活出新樣式,因為他已經「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西 3:9-10),所以,神的話勸勉他要相信這個事實,就是要將「心志改換一新」(弗 4:23)並要按著「新人」的樣式去生活,「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 4:22),「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4)。這就是新約教導我們在恩典中長進的方法:「認識真正的你,然後,活出真正的你。」神對信徒的呼召不是像許多基督徒誤以為的:「試圖成為另一個人」,而是「活出真正的你」!
基督徒啊,你怎樣看待自己,事關重大!若你認為信了主之後,你的本質仍然是邪惡、有罪的,那麼,你以後一輩子的基督徒生涯,就要苦苦地掙扎成為你所不是的人。或者,若你確信你的本性裡面,有好也有壞、有善也有惡,那麼,罪惡在你的生命與心靈中,就仍有合法的一席之地,你內心的最深處,仍然傾向罪惡,所以,當你隨從罪惡時,你不過是認同了你最根本的欲望,活出了真正的你。然而,以上的兩個觀點都不合乎真道,聖經的真理是: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4)這才他裡面的本質!所以,當他向罪惡說「不」時,他才活出了「真正的我」!
三、肉體
儘管對基督徒而言,他是個「新人」,這是一個終極的事實,但卻不是唯一的事實。雖然基督徒裡面的本性,已經成為一個「新人」了,但是他還沒有完全得贖,罪仍想要在他「必死的身上作王。」(羅 6:12)這就是新約所說的「肉體」,它是基督徒本性中較膚淺的一個層面,在以後的篇章中我們會再討論。現在,我們只須指出「肉體」並不代表基督徒真實的本質,而且「肉體」的權勢在基督徒身上已經被敗壞了(加 5:16;羅 6:6-7)。當我們身體最終「得贖」的時候(羅8:23),「罪」在我們肉身上一切的餘孽殘渣,都要徹底地被剷除乾淨,那時,我們終於會完全成為「真正的我」!
四、新身份
儘管基督徒身上仍帶著從前的罪孽和盈餘的邪惡,但他已有一個全新的身份。我們可以用一個新購買的工廠,來說明這新身份的事實。假設一個制氧公司,購買了一個毒氣工廠,為要生產使人得生命的氧氣。當工廠的主權一轉手,它的身份就立刻改變了。這新主人如今掛起另一個招牌「氧氣工廠」,如今,在廠長的辦公室桌前,坐著一個新的廠長了。請注意,老廠長與新廠長不是共用一個辦公室,也不是在爭奪公司的管理權。不!老廠長已走人了,舊工廠也淘汰了,如今,一個氧氣工廠取代了毒氣工廠,儘管還需要好一陣子,裡面的舊設施才能夠完全替換更新,然而它的身份已經改變了!
同樣的,在「重生」的那一刻,基督徒裡面的人已經徹底地更新了。如今,神為他豎立起「聖徒」的招牌(林前 1:2;弗5:3),然而,還需要一些時間,他裡面本質的更新,才會在他實際經歷的各個層面中表現出來。
紐約黑幫成員 Nicky Cruz 就是個好例子,他生命的改變說明了這「重生」的神蹟。從前,Nicky 因血腥與暴力而臭名昭著,如今,突然之間,神觸摸了他,他得救了。幾個小時之後,還帶著刀子與手槍,他站在鏡子面前,看著自己的面目,自言自語說:「Nicky!從今以後,你要作天使了!」基督徒也是如此!一旦他成了「新造的人」,遲早他罪身上的「刀子與手槍」必要脫下來。哈利路亞!
《第六章完》
2015年8月9日星期日
「稱義與重生」:第五章 新造的人
「重生」是什麼?根據聖經,就是成為「新造的人」。當神「重生」一個人時,這神蹟與祂創造天地的神蹟同樣之大(林後4:6)!甚至,從道德層次來說,「重生」是個更大的神蹟,「重生」是神的再造之工!
一、每個基督徒都是個新造之人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林後5:17-18)
這裡我們看見,聖經稱基督徒為「新造的人」,換句話說,當神「造」一個基督徒時,祂「使無變有」,創造了一個前所未有、一個嶄新的人!不但如此,「重生」永遠是一個創造的神蹟!「若有人」無論何人、何時、何地「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沒有例外;若他不是「新造的人」,他就不「在基督裡」!這不僅是一副美好的圖畫而已,這乃是一個事實,的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另一個版本直譯作「那舊的系統已經過去,新天地已經開始了。」對基督徒而言,萬物都更新了,如今,他從一個新的眼光看待萬物,甚至路旁邊的碎石頭與管道中的啤酒罐,都頓然變色了。
“仰視晴空色清藍,
青翠綠蔭鋪大地,
萬紫千紅滿生機,
無神之眼看不見。”
(G. Wade Robinson)
我們自己不能創造這個神蹟,自己不能「重生」自己,一切都是神的作為!「一切都是出於神。」(林後5:18)這是個何等大的神蹟!聖經一次再一次的稱之為受「造」之工。
二、受造為要行善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 2:8-10)
當保羅論到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時,他用「創造」的詞彙來形容這個救恩。這十分關鍵!聖經明說,基督徒是「祂的工作」(創造的傑作)!若我們對救恩的概念僅僅是人的「決志」(從下地獄的隊伍中走出來,步入上天堂的行列中),那麼我們對救恩認識就很膚淺、很欠缺了,其實,基督徒是「在基督裡造成的」新人!
這個新造之工的本質是什麼呢?首先,他是「在基督裡」,意思就是,他是在與基督聯合的領域中造成的,這與林後5:17,保羅的話一樣:「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第二,「為要叫我們行善」,這再造的目的,是要確保「行善」的結果,這些「善行」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而且,所有的基督徒確實行善,因為神把我們造成新人,精工細雕,其目的就是「為要叫我們行善」。
三、教會就是個新造的人
「……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 2:15)
從這一段重要的經節中,我們看到保羅不僅用「創造」的詞彙描述基督徒個人,更形容教會整體,教會不是一個宗教機構,而是一個受造的活物,一個新造的生命。基督從兩個截然不同的群體(猶太人與外邦人)在祂自己裡面「造成一個新人」,就是「基督的身體」,在這新身體當中,只有一靈居住,就是聖靈(林前12:12-13),因此同有一個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約 15:4-5)。
教會整體(整個基督的身體)和各處的教會(信徒所組成的本地教會)都是神創造的神蹟。無人能「植堂」(開創教會),唯有神才能「使無變有」,創立教會,這是無人能行的「創造之工」,祂藉著一群「新造的人」,在基督裡合而為一,創建了祂的教會。
“教會唯一的根基,乃主耶穌基督,
她是主的新創作,藉靈與道造成;
主從天上來尋她,做主聖潔新婦,
更以寶血贖買她,舍生做她贖價。”
(Samuel Stone)
四、在真理、仁義、聖潔中被造的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2-24)
根據保羅的論述,不僅教會整體是一個「新人」,而且每個基督徒個體,也是一個「新人」。這裡我們要注意的重點是,這「新人」又是受「造的」,造成什麼樣子呢?他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這些就是「新人」的特質。這些描述應該讓我們感受到這創造之工的真實,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而造成的,有真理、仁義和聖潔。這裡,保羅沒有使用詩情畫意的描繪,他乃是在寫真、寫實!在歌羅西書 3:9-11,我們也可以找到另一段有關這新創作的描述:「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又一次看見那「新人」是按著主的形像受「造」的,因為我們已「穿上了新人」,所以,基督徒在神的眼中是「聖潔蒙愛的人」(西 3:12)。當有人問我們是誰的時候,每個基督徒都應當回答:「我是個新造的人,照著神真理和公義的形像造成的!我是個聖潔蒙愛的新人!」
五、其它一切都不重要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 6:15)
從以上所論述的一切,難怪保羅會總結「作新造的人」才是至關緊要的大事!除了神這一件創作之工以外,其它的事都無關緊要。若沒有這裡面「新造的人」,那麼無論割禮、洗禮、或其它任何外表的形式、宗教的禮儀都沒有了意義。反之,若神已經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那麼即使缺少了割禮、洗禮、或其它的宗教禮儀,也無關緊要了。對我們來說,唯一重要的,就是:「我是個新造的人嗎?或者依然固我、沒有改變?」如果我仍是老樣子,那麼我就不是個基督徒,那麼無論我參加什麼宗教活動、宗教儀式,或走到台前、決志禱告、接受耶穌,都沒有任何意義了。
「重生」是什麼?就是成為「新造的人」!總之,「重生」是一個神蹟,不是一個「決志」,或任何人為的活動。
一、每個基督徒都是個新造之人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林後5:17-18)
這裡我們看見,聖經稱基督徒為「新造的人」,換句話說,當神「造」一個基督徒時,祂「使無變有」,創造了一個前所未有、一個嶄新的人!不但如此,「重生」永遠是一個創造的神蹟!「若有人」無論何人、何時、何地「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沒有例外;若他不是「新造的人」,他就不「在基督裡」!這不僅是一副美好的圖畫而已,這乃是一個事實,的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另一個版本直譯作「那舊的系統已經過去,新天地已經開始了。」對基督徒而言,萬物都更新了,如今,他從一個新的眼光看待萬物,甚至路旁邊的碎石頭與管道中的啤酒罐,都頓然變色了。
“仰視晴空色清藍,
青翠綠蔭鋪大地,
萬紫千紅滿生機,
無神之眼看不見。”
(G. Wade Robinson)
我們自己不能創造這個神蹟,自己不能「重生」自己,一切都是神的作為!「一切都是出於神。」(林後5:18)這是個何等大的神蹟!聖經一次再一次的稱之為受「造」之工。
二、受造為要行善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 2:8-10)
當保羅論到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時,他用「創造」的詞彙來形容這個救恩。這十分關鍵!聖經明說,基督徒是「祂的工作」(創造的傑作)!若我們對救恩的概念僅僅是人的「決志」(從下地獄的隊伍中走出來,步入上天堂的行列中),那麼我們對救恩認識就很膚淺、很欠缺了,其實,基督徒是「在基督裡造成的」新人!
這個新造之工的本質是什麼呢?首先,他是「在基督裡」,意思就是,他是在與基督聯合的領域中造成的,這與林後5:17,保羅的話一樣:「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第二,「為要叫我們行善」,這再造的目的,是要確保「行善」的結果,這些「善行」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而且,所有的基督徒確實行善,因為神把我們造成新人,精工細雕,其目的就是「為要叫我們行善」。
三、教會就是個新造的人
「……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 2:15)
從這一段重要的經節中,我們看到保羅不僅用「創造」的詞彙描述基督徒個人,更形容教會整體,教會不是一個宗教機構,而是一個受造的活物,一個新造的生命。基督從兩個截然不同的群體(猶太人與外邦人)在祂自己裡面「造成一個新人」,就是「基督的身體」,在這新身體當中,只有一靈居住,就是聖靈(林前12:12-13),因此同有一個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約 15:4-5)。
教會整體(整個基督的身體)和各處的教會(信徒所組成的本地教會)都是神創造的神蹟。無人能「植堂」(開創教會),唯有神才能「使無變有」,創立教會,這是無人能行的「創造之工」,祂藉著一群「新造的人」,在基督裡合而為一,創建了祂的教會。
“教會唯一的根基,乃主耶穌基督,
她是主的新創作,藉靈與道造成;
主從天上來尋她,做主聖潔新婦,
更以寶血贖買她,舍生做她贖價。”
(Samuel Stone)
四、在真理、仁義、聖潔中被造的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2-24)
根據保羅的論述,不僅教會整體是一個「新人」,而且每個基督徒個體,也是一個「新人」。這裡我們要注意的重點是,這「新人」又是受「造的」,造成什麼樣子呢?他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這些就是「新人」的特質。這些描述應該讓我們感受到這創造之工的真實,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而造成的,有真理、仁義和聖潔。這裡,保羅沒有使用詩情畫意的描繪,他乃是在寫真、寫實!在歌羅西書 3:9-11,我們也可以找到另一段有關這新創作的描述:「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又一次看見那「新人」是按著主的形像受「造」的,因為我們已「穿上了新人」,所以,基督徒在神的眼中是「聖潔蒙愛的人」(西 3:12)。當有人問我們是誰的時候,每個基督徒都應當回答:「我是個新造的人,照著神真理和公義的形像造成的!我是個聖潔蒙愛的新人!」
五、其它一切都不重要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 6:15)
從以上所論述的一切,難怪保羅會總結「作新造的人」才是至關緊要的大事!除了神這一件創作之工以外,其它的事都無關緊要。若沒有這裡面「新造的人」,那麼無論割禮、洗禮、或其它任何外表的形式、宗教的禮儀都沒有了意義。反之,若神已經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那麼即使缺少了割禮、洗禮、或其它的宗教禮儀,也無關緊要了。對我們來說,唯一重要的,就是:「我是個新造的人嗎?或者依然固我、沒有改變?」如果我仍是老樣子,那麼我就不是個基督徒,那麼無論我參加什麼宗教活動、宗教儀式,或走到台前、決志禱告、接受耶穌,都沒有任何意義了。
「重生」是什麼?就是成為「新造的人」!總之,「重生」是一個神蹟,不是一個「決志」,或任何人為的活動。
《第五章完》
2015年8月8日星期六
「稱義與重生」:第三章「稱義」與「稱義」的特徵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4-6)
我們已經看到,「罪」是人類最大的問題,這問題有兩個方面:一是內在,人有一個敗壞的良心;二是外在,人有一個不良的記錄。換言之,對非基督徒而言,罪不但玷污了他裡面的人格,而且也審判了他外面的行為。一方面,罪的權勢在他裡面控制他,另一方面,罪的刑罰也要追討他至死。縱使他能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他也不能從罪的刑罰中得解脫。唯有當一個人知道了罪可怕的下場,「耶穌(救主)」的名字才會對他產生意義。「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耶和華拯救),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主耶穌要拯救他的百姓脫離罪:「罪的刑罰」—「稱義」,與「罪的權勢」—「重生」。
第二章中,我們開始查考「稱義」,罪人如何在神面前稱為義呢?這個難題,攪擾了歷世歷代千千萬萬的人心,它催逼馬丁路德一步一跪地爬上了羅馬的「聖階」;它也促使中古的修士穿上嵌滿魚鉤的毛衣來贖罪;直到如今,為要解決這罪的難題,南洋群島上的土人仍將雞的血祭灑在他們的神像前;在一些所謂比較「文明」的國家,也有人藉著「上教會」、「做好事」想要將功贖罪。不論人在哪裡,都想方設法,為自己的罪辯解或開脫。
人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嗎?只有一條出路:唯有藉著主耶穌的生命與替死,罪人才能被稱為義。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唯獨基督能使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約14:6;提前2:5-6;徒4:12)。這一章,我們要看看有關「稱義」的七個原則。
一、 稱義的依據是耶穌的血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羅5:9)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這句話「稱義的依據是耶穌的血」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就是,「稱義」是基於償還了的贖價、基於滿足了的公義。換言之,當神稱一個人為義時,祂不是看上那人本身的功德,乃是看在基督之血的份上。我們是「靠著祂的血稱義」!神不會因著人自己的義而稱他為義,說的更明確一些,神不會因著一個人自己裡面的素質、或任何的長處、或丁點兒的虔誠,而稱他為義。羅馬書4:5說的很清楚:祂「稱罪人為義」。這話,令人膛目結舌!你是否自覺不配呢?是的,的確如此!你每個細胞都在定自己的罪,你確實不配稱義!除了基督的血和義,你別無指望!
神在人裡面(包括他的信心與悔改中)找不到任何稱他為義的理由,他的悔改不能贖罪,一個犯人再懊悔他的過失,也不能滿足律法公義的要求。同樣,他的信心也不能彌補他的罪孽,唯有耶穌的血才能償還罪債,祂的血是我們稱義的唯一依據、唯一理由。
縱我眼淚永遠流,縱我熱心能持久,
這些不足贖愆尤;必須你來施拯救。
(奥古斯丁Augustus)
這解答了為什麼一個人信心雖微弱,卻仍然能稱義。想像兩條跨越鴻溝的橋樑:一條很危險、搖搖欲墜,另一條很堅固、扎扎實實,然後有一個人,懷著堅固的信心,踏上了那靠不住的橋樑,他的大信心,卻不能救他脫離萬丈深淵的死亡。相反,另一個人,懷著軟弱的信心,戰戰兢兢的走上那堅固的橋樑,雖他小信多疑,但卻仍安全穩妥,他只需要有足夠的信心踏上去,就可以確保安全。所以,當有個人對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說,他一定是個大有信心的人時,他回答說:「不!我不過是個極小信的人,但我卻信靠一位極偉大的神。」
逾越節的夜晚,當死亡的使者經過埃及遍地時,神只在尋找一件事,就是門框上的血。「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出12:13)那些呆在室內的人,或許心中惶恐不安,然而,只要有血在門上,他們就安然無恙。在蘇格蘭傳道人麥雅各(James McKendrick)的自傳【看見又聽見(Seen and Heard)】中,他講述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大罪人馬喬治(George Mayes)奇妙得救的經歷。不久之後,麥雅各又回到馬喬治的家鄉,發現他落入了靈性的低潮。喬治哀歎說:「我感覺不像從前那麼好了!」雅各說:「喬治,如果你口袋裡有一先令(英國貨幣,相當於12便士),你因此很高興,請問,這一先令會變成15便士嗎?」喬治回答:「不會。」雅各問他:「那麼,它值多少呢?」喬治說:「還是 12便士。」雅各繼續問:「好,那麼假設你情緒低落、感覺不好,那麼請問你口袋裡的先令會不會貶值為9便士呢?」再次,喬治回覆:「不會。」 雅各問:「那麼它值多少呢?」喬治答:「仍然12便士。」
雅各說:「明白了嗎?你的喜樂不能加添一個先令的價值,你的憂慮也不減少它的成分。不管你感覺如何,它仍然值12 便士。」喬治說:「是,我相信。」雅各問:「好,那麼請告訴我,是什麼洗除了你的罪?你美好的感覺或基督的寶血?」喬治回答:「當然是基督的血啦!」雅各總結說:「好,你明白了嗎?當你感覺美好時,你並不因此更穩妥一點,反之,當你感覺不好時,你也不因此就不穩妥了。是基督的血除去了你的罪,也是祂的血使你平安穩妥,祂的血更要保守你一直到底。」我們唯有回應:「哈利路亞!」
我聽聞愛之語,我注目主之血。
我仰望十架贖罪祭,便得與神和好。
此乃恒久平安,如主名般堅立。
如祂寶座安定在天,永遠都不變更。
烏雲時來時去,驟雨橫掃晴空,
然而主之血約不變,十架我心常存。(伯納 Bonar)
基督徒啊!你是否在你自己裡面尋找穩妥的把握?你永遠也找不到!正如艦艇上堅實的錨,若不拋下大海,就起不了作用。你必須拋錨於船外,拋錨在基督上!全心全意地信靠祂!唯有祂的義才是你的保障與指望。
二、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為義」
「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為義」,不是「使之成義」。當神稱我們為義時,祂從法律的角度,宣判我們為義人。這個「義」指的是外面的、客觀的事實,而不是裡面的、主觀的感受。「稱義」,不能使我們裡面變好、成為義人,當然,神確實使我們裡面改變,但這涉及「重生」—成為新造的人的教義,「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稱義」的教義,反之,涉及的不是裡面的改變,而是外面的宣佈,我們如今在神律法的眼中,被算為義人,這是律法對我們身份的宣告。
從「稱義」與「定罪」的對比當中,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稱義」是神對我們身份的宣告、地位的宣判。「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8:33-34)當一個法官定人有罪時,他不是從裡面改變這個人,相反的,他是從外面指控這個人有罪,從律法的眼光,定這個人有罪。同樣的,當一個法官稱人為義時,他也不是從裡面改變他,他只是從法律的角度,宣判他為義人。
三、「稱義」沒有程度上的差異
一個人,要不就百分之百被「稱義」了,否則他就被定罪了。若一個謀殺犯,被告七次殺人,只有一次成立,他仍是個被定罪的人。讀者啊!就算你只有一個罪過需要補償,你就要永遠被關在地獄裡受刑。然而,對基督徒而言,他已不再被定罪了,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罪狀可以成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如果你是屬基督的,你已百分之百在基督裡「稱義」了,沒有絲毫定你罪的根據了,而且,你在神律法前所擁有的「義」,不僅只是「好」而已,乃是基督自己的義,是神的義(絕對的義)。「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稱義」,沒有程度高低之分!哦,基督徒,盼望你抓住這個真理!魔鬼想方設法叫你以為,至少你被神的律法定了一點點罪。不!你完全不被定罪!真是奇異恩典!雖使徒保羅比我們更加認識神,但他不比我們更「稱義」一點,就連主耶穌也不例外,祂也不比我們更加「稱義」,因祂的義如今已成了我們的義,我們的「稱義」是完全的、是絕對的、百分之百的。
耶穌的血,耶穌的義,我的秀美,我的錦衣。
四面楚歌,我披此袍,歡然昂首,朝見天父。
縱使年歲,悄悄消逝,潔白義袍,永不褪色。
儘管萬物,日漸陳舊,基督白衣,日久彌新。(青岑多夫 Zinzendorf)
四、「稱義」勝於赦免
不少政府都賦予總統或首長寬恕罪犯的特權,稱之為「行政特赦權」。歷史上,曾有現任總統特赦前任總統的先例,也有州長在下臺之前,釋放所有死囚的先例。因此,就產生一些問題,例如,當這些人被赦免時,他們的罪債,償還了嗎?答案是「沒有」!那麼,法律所判處的刑罰,執行了嗎?答案又是「沒有」!公義的要求,滿足了嗎?答案還是「沒有」!好,這些否定的答案,都因為「赦免」並非建立在罪債償還基礎上,只是憑靠關係,放了罪人一馬而已,即因著執政者的特權,就不執行罪的刑罰罷了!
「稱義」,恰恰相反,是一位法官的宣判,它是建立在公義的基礎上。基督徒啊,當神稱你為義時,祂不僅是「網開一面、放你一馬」而已,祂也沒有把你的罪「掛起來、懸在半空」罷了,祂更不是睜隻眼、閉隻眼,假裝你的罪債償還了。不!祂確實償清了你的罪債,分文不留,並且根據這個事實,宣稱你為義。祂的宣告是有根有據的,要不然,信徒就抬不起頭來了。想想那美國眾所周知的卡蘿 Carol Everett,她的墮胎中心謀殺了成千上萬的嬰孩,她竟悔改了;還有大衛David Berkowitz 那臭名遠揚的鏈環殺手,他也信主啦;還有你,你也稱義了。想想……!
一個悔改的罪人可以抬起頭來的唯一理由,是他確知自己的罪債已經償還了。如果他認為自己不過是法律上的漏網之魚而已,那麼他寧可下地獄來滿足公義的要求,也不願羞羞愧愧地苟且偷生。親愛的基督徒啊!也許他因著過去所犯的罪,有痛苦的回憶,但你可以肯定那些罪已不再「懸在半空」了,主耶穌已經擔當了你的罪孽(賽53:6),祂實在付清了你的贖價。「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五、「稱義」有消極和積極兩方面
「稱義」,既有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的一面。羅馬書 4:6-8 闡明了這兩個方面。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首先,「稱義」有消極的一面,就是神「不算為有罪」,我們的罪已被「遮蓋」,不算在我們的賬上了,神可以如此做,只因我們的罪債都歸在基督的身上,祂償還了我們的欠債。從主耶穌的教導當中,我們學到罪的虧欠,從一個角度,好比所欠的債務。祂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我們每個人都大大地虧欠了神公平的標準,這債務有多大呢?馬太福音18章,耶穌講了個比喻,將我們欠神的罪債比做一個人虧欠君王的一千萬兩銀子,這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164000年的工資(不把主日和假期算在內),這是天文數字啊!我們缺欠神公平實在太大了!然而,主耶穌在十架上為祂的百姓償還了債務、取消了虧欠,我們就收支平衡了,沒赤字了,不欠帳了,我們的帳簿上寫著「零」,但同時,我們銀行中也沒有盈餘,沒有積蓄。
然而,「稱義」還有積極的一面,就是神將祂的「福」加在我們賬上,我們「蒙神算為義」了。換言之,基督不只還了我們欠的債務,祂更放了一筆巨額款項在我們的戶頭上。身為人子,藉著祂完全的順服,祂在神眼中贏得了正面的「義」,祂又將這「義」算在我們的賬上。基督成了「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在第一個亞當打敗的仗上,祂反敗為勝,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
要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記得,律法也有正負兩面的功用。一方面,律法威脅到「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另一方面,律法也應許到「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利18:4) 這個「活著」的應許,對猶太人有個當時的應用,就是只要他們外表順服摩西律法的要求,就可以繼續「活」在神賜給他們為業的土地上。但這應許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它不僅關乎「地上的生活」,更關乎「永生」,主耶穌也多次表明了這點。「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麽?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10:25-28)
同樣的,當那「少年官」問耶穌說:「我該做什麽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的答覆是:「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6-17)換言之,若有人可以遵行律法的義,十全十美,萬無一失的話,他就可以贏得永生、賺取永生(腓3:9)。「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10:5)人類有史以來,只有一個人達到了這律法的義的要求,就是基督,其他人都慘敗了。唯獨基督盡了「諸般的義」(太 3:15)。祂不僅為我們替死來還清罪債,祂更活出了一個完全「義」的生命。祂的「義」就算在我們的賬上。我們既「蒙所賜之義」,就可以承受「生命」(羅5:17),不僅我們當受的咒詛落在祂身上,而且祂當得的祝福也降在我們身上。奇妙的交換啊!
羅馬書5:1-2中,保羅如此表達了「稱義」正負兩方的結果:「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稱義」的第一個果效是負面的,就是我們不再活在咒詛之下,我們已經「與神和好」了,不僅我們這一方與神和好了,而且神那一方也與我們和好了,雙方都和好了!當一個罪犯放下手槍投降時,追擊他的警察決不會這樣便宜他,他會繼續用槍頂住罪犯,確保他鋃鐺入獄,公義伸張為止。那時,警員才會放下武器。但「稱義」的奇妙就在於此,神不再與我們為敵了,公義的要求滿足了,我們的罪債還清了,神已偃旗息鼓、放下兵器、不再追討我們了!如今,祂已與我們和好了!
「稱義」第二個果效是正面的,就是如今我們可以「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滿有把握地期盼天國。我們不僅不再受咒詛,而且如今我們更有了永生,永生,不是有一天將要承受的東西,而是我們現在就己經實際的擁有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 5:24)榮耀歸於神!基督贏得的祝福已白白地賜給我們了!
六、「稱義」是一次成就的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原文時態是完成式!我們已經因信稱義了,這是一次性的、一勞永逸的、持續不斷的、永遠有效的。一個人不會「稱義」了,又被定罪,再被「稱義」,反反復複。不!「稱義」是一次成全的!換言之,「稱義」將我們放在一個新的地位上,使我們與神有了一個新的身份、新的關係。「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羅5:1-2)基督徒如今站在一個全新的位置上,即恩典的地位上。
這「一次性的稱義與恩典的新地位」的大神蹟,可以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說明:假設一個信主的丈夫,一早起來,對妻子有些不耐煩,但他沒意識到自己的罪,直到下午才醒悟過來,他就求神赦免,也請妻子寬恕。(儘管他還沒有完全察覺,但他起初的確是犯了罪。)再假設,這個人還沒醒悟認罪,就已經死了,請問,他會下地獄嗎?當然不會!他起初的悔改認罪:「父啊!赦免我的不耐煩」就已經顯明了他一直都站在神兒女的地位上。
很多人會同意這樣的分析,但很少人會靜下心來,思考其中的含義,即基督徒總是持續在一個「稱義」的光景中,即使在犯罪之後與認罪之前,他仍站在恩典的地位上。換言之,沒有任何罪,可以算在他的賬上。
我們可以用一個更強烈的例子來說明:假設這個信主的丈夫一早起來,和妻子吵了一架,他知道自己錯了,但他不但不認罪,反而氣呼呼的去上班了。整個早上他都心煩意亂,終於,他忍無可忍,就向神低頭認罪,之後又打電話向妻子認錯。好,假設這個人還沒機會認罪就死了,他會下地獄嗎?答案又是,絕對不會!為什麼他一早上都煩躁不安呢?這豈不證明了他是神的兒女,他有一個新心嗎?所以當他不聽話時,才會沒有平安!
這些例子的用意,是要說明:真基督徒每時每刻都持續在「稱義」的狀況中。為什麼?因為他在神面前有一個全新的地位。基督徒,已不再是個罪犯,不再活在神的忿怒之下。如今,他是神的一個愛子,活在父神的眷顧之中(加4:4-7)。正如世上的慈父,天父有時也必須管教他的兒女,然而,慈父的管教與法官的審判,不能同日而語。嚴格來說,審判是為了滿足公義而加添的痛苦,而管教則是為了受教者的益處所加添的疼痛,二者有天淵之別。
「稱義」是一勞永逸的、一次永遠成了的!若不是如此,我們犯一點罪,就都要失去救恩,那麼,我們就會受到永刑的威脅,直到我們再次認罪悔改,然後才能重新「稱義」!這就違背了「稱義」一次性的本質,也違反了基督徒生命的本質。
希伯來書的作者闡明了「稱義」一次成就的本質。「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1-4)
請注意作者這裡的論點:「因為他們需要年年重複獻上同樣的祭物,所以我們知道:牛羊之血不能除罪。」也許有人會反駁說:「這不能說明什麼!既然年年都會犯新的罪、並且帶來新的定罪,所以當然需要重複獻祭啦!」但根據希伯來書,這樣的反駁,恰恰顯明了對「稱義」本質的誤解。敬拜者一旦「被潔淨」了,「就不再覺得有罪了」;基督的血一旦塗抹了,我們就永遠「得以完全」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來10:14-17)換言之,這新約的應許,就是神「不再紀念我們的罪」意思是說,從律法與公義的角度而言,我們在神眼裡,永遠不會再被定罪了。信徒的良心(來9:9;13-14),已經「得以完全」了,也「不再覺得有罪了」(來10:1-2),就不再懼怕神的忿怒了。因此,我們在新約中就不會「想起罪來」(來10:3)。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10:18)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
這個事實,對我們每天的生活有什麼意義呢?意義就是,身為基督徒,我可以清早起來,確知我在基督裡得蒙悅納了,因我是神的兒女,天父喜悅我,我的罪咎已經石沉大海了。沒錯,若我犯了罪,我會感到「罪咎」,但不是因我是個被定罪的囚犯,乃是因我是個天父的孩子,我認罪,是兒子向父親認罪,不是罪犯向法官認罪,這有本質上的不同!
因著基督的血,我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22)。「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8:33-35)
七、「稱義」是因信領受的
「我們既因信稱義……得與神相和。」(羅5:1)「稱義」的依據是基督的血,但唯有藉著信心的管道(途徑),我們才能接受這「所賜之義」(羅5:17)。「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16:30-31)
「信心」是什麼?信,不是一種我們操縱的力量或蘊藏的潛能,借此我們可以施展大能或成就大事。不!不像一些假師傅所傳授的,沒人可以「發揮他的信心」。恰恰相反,使人「稱義」的「信心」,不是努力去成就什麼,乃是放棄一切的努力,全然投靠神的憐憫。
我們可以從一個經過掙扎後,終於安息在基督裡的姊妹身上,看到這樣的見證。起初,她知道自己失落的光景,就竭盡全力想要救自己脫離地獄,然而,卻無能為力。她說:「我覺得好像自己的手指攀在懸崖的邊緣,即將墜入地獄的萬丈深淵。我不想下去,所以拼命掙脫,甚至精疲力竭。最後,我撐不住了,只好放手,就墜入……耶穌慈愛的膀臂中。」這就是信!
請注意,我們不是因著「信」本身而得救,乃是因著「信基督」才得救。有人信靠他過去的「決志信主」,但「決志」不能贖我們的罪,還有人信靠他的「受洗」,或信靠過去一些情緒高昂的宗教經歷,甚至信靠自己的「信心」。當有人問起一個自稱信主卻不結果子的老人家說:「你是否為永恆的歸宿而惶恐不安?」他回答:「我一點兒都不擔心,因為聖經說,只要你有信心,就可以得救。我有的是信心!」這個人所信靠的是什麼呢?不是基督,不是寶血,乃是他自己的「信心」。然而,基督徒的信心卻不是這樣!若此時此刻,我們腳下的地土突然崩陷,每個真基督徒都會呼求 :「主耶穌啊!」,他不會呼叫「我的信心!」
「信心」是一雙看不見自我的眼睛,「信心」所關注的是它所信的對象,這對象就是主耶穌基督。「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4-15)主耶穌告訴我們,這段經文裡掛在杆子上的蛇,預表的就是祂自己掛在十字架上,百姓如何藉著這蛇得救呢?「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民21:8)信是什麼意思?就是「望」!相信就是仰望!一望,就活了!只要你定睛仰望主耶穌基督,就可以得救!
望而活,我的弟兄,
望耶穌,立刻得活!
這話記在經上,哈利路亞!
你只需要:仰望就得活!(W.A. Ogden 奧登)
我們已經看到,「罪」是人類最大的問題,這問題有兩個方面:一是內在,人有一個敗壞的良心;二是外在,人有一個不良的記錄。換言之,對非基督徒而言,罪不但玷污了他裡面的人格,而且也審判了他外面的行為。一方面,罪的權勢在他裡面控制他,另一方面,罪的刑罰也要追討他至死。縱使他能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他也不能從罪的刑罰中得解脫。唯有當一個人知道了罪可怕的下場,「耶穌(救主)」的名字才會對他產生意義。「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耶和華拯救),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主耶穌要拯救他的百姓脫離罪:「罪的刑罰」—「稱義」,與「罪的權勢」—「重生」。
第二章中,我們開始查考「稱義」,罪人如何在神面前稱為義呢?這個難題,攪擾了歷世歷代千千萬萬的人心,它催逼馬丁路德一步一跪地爬上了羅馬的「聖階」;它也促使中古的修士穿上嵌滿魚鉤的毛衣來贖罪;直到如今,為要解決這罪的難題,南洋群島上的土人仍將雞的血祭灑在他們的神像前;在一些所謂比較「文明」的國家,也有人藉著「上教會」、「做好事」想要將功贖罪。不論人在哪裡,都想方設法,為自己的罪辯解或開脫。
人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嗎?只有一條出路:唯有藉著主耶穌的生命與替死,罪人才能被稱為義。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唯獨基督能使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約14:6;提前2:5-6;徒4:12)。這一章,我們要看看有關「稱義」的七個原則。
一、 稱義的依據是耶穌的血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羅5:9)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這句話「稱義的依據是耶穌的血」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就是,「稱義」是基於償還了的贖價、基於滿足了的公義。換言之,當神稱一個人為義時,祂不是看上那人本身的功德,乃是看在基督之血的份上。我們是「靠著祂的血稱義」!神不會因著人自己的義而稱他為義,說的更明確一些,神不會因著一個人自己裡面的素質、或任何的長處、或丁點兒的虔誠,而稱他為義。羅馬書4:5說的很清楚:祂「稱罪人為義」。這話,令人膛目結舌!你是否自覺不配呢?是的,的確如此!你每個細胞都在定自己的罪,你確實不配稱義!除了基督的血和義,你別無指望!
神在人裡面(包括他的信心與悔改中)找不到任何稱他為義的理由,他的悔改不能贖罪,一個犯人再懊悔他的過失,也不能滿足律法公義的要求。同樣,他的信心也不能彌補他的罪孽,唯有耶穌的血才能償還罪債,祂的血是我們稱義的唯一依據、唯一理由。
縱我眼淚永遠流,縱我熱心能持久,
這些不足贖愆尤;必須你來施拯救。
(奥古斯丁Augustus)
這解答了為什麼一個人信心雖微弱,卻仍然能稱義。想像兩條跨越鴻溝的橋樑:一條很危險、搖搖欲墜,另一條很堅固、扎扎實實,然後有一個人,懷著堅固的信心,踏上了那靠不住的橋樑,他的大信心,卻不能救他脫離萬丈深淵的死亡。相反,另一個人,懷著軟弱的信心,戰戰兢兢的走上那堅固的橋樑,雖他小信多疑,但卻仍安全穩妥,他只需要有足夠的信心踏上去,就可以確保安全。所以,當有個人對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說,他一定是個大有信心的人時,他回答說:「不!我不過是個極小信的人,但我卻信靠一位極偉大的神。」
逾越節的夜晚,當死亡的使者經過埃及遍地時,神只在尋找一件事,就是門框上的血。「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出12:13)那些呆在室內的人,或許心中惶恐不安,然而,只要有血在門上,他們就安然無恙。在蘇格蘭傳道人麥雅各(James McKendrick)的自傳【看見又聽見(Seen and Heard)】中,他講述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大罪人馬喬治(George Mayes)奇妙得救的經歷。不久之後,麥雅各又回到馬喬治的家鄉,發現他落入了靈性的低潮。喬治哀歎說:「我感覺不像從前那麼好了!」雅各說:「喬治,如果你口袋裡有一先令(英國貨幣,相當於12便士),你因此很高興,請問,這一先令會變成15便士嗎?」喬治回答:「不會。」雅各問他:「那麼,它值多少呢?」喬治說:「還是 12便士。」雅各繼續問:「好,那麼假設你情緒低落、感覺不好,那麼請問你口袋裡的先令會不會貶值為9便士呢?」再次,喬治回覆:「不會。」 雅各問:「那麼它值多少呢?」喬治答:「仍然12便士。」
雅各說:「明白了嗎?你的喜樂不能加添一個先令的價值,你的憂慮也不減少它的成分。不管你感覺如何,它仍然值12 便士。」喬治說:「是,我相信。」雅各問:「好,那麼請告訴我,是什麼洗除了你的罪?你美好的感覺或基督的寶血?」喬治回答:「當然是基督的血啦!」雅各總結說:「好,你明白了嗎?當你感覺美好時,你並不因此更穩妥一點,反之,當你感覺不好時,你也不因此就不穩妥了。是基督的血除去了你的罪,也是祂的血使你平安穩妥,祂的血更要保守你一直到底。」我們唯有回應:「哈利路亞!」
我聽聞愛之語,我注目主之血。
我仰望十架贖罪祭,便得與神和好。
此乃恒久平安,如主名般堅立。
如祂寶座安定在天,永遠都不變更。
烏雲時來時去,驟雨橫掃晴空,
然而主之血約不變,十架我心常存。(伯納 Bonar)
基督徒啊!你是否在你自己裡面尋找穩妥的把握?你永遠也找不到!正如艦艇上堅實的錨,若不拋下大海,就起不了作用。你必須拋錨於船外,拋錨在基督上!全心全意地信靠祂!唯有祂的義才是你的保障與指望。
二、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為義」
「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為義」,不是「使之成義」。當神稱我們為義時,祂從法律的角度,宣判我們為義人。這個「義」指的是外面的、客觀的事實,而不是裡面的、主觀的感受。「稱義」,不能使我們裡面變好、成為義人,當然,神確實使我們裡面改變,但這涉及「重生」—成為新造的人的教義,「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稱義」的教義,反之,涉及的不是裡面的改變,而是外面的宣佈,我們如今在神律法的眼中,被算為義人,這是律法對我們身份的宣告。
從「稱義」與「定罪」的對比當中,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稱義」是神對我們身份的宣告、地位的宣判。「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8:33-34)當一個法官定人有罪時,他不是從裡面改變這個人,相反的,他是從外面指控這個人有罪,從律法的眼光,定這個人有罪。同樣的,當一個法官稱人為義時,他也不是從裡面改變他,他只是從法律的角度,宣判他為義人。
三、「稱義」沒有程度上的差異
一個人,要不就百分之百被「稱義」了,否則他就被定罪了。若一個謀殺犯,被告七次殺人,只有一次成立,他仍是個被定罪的人。讀者啊!就算你只有一個罪過需要補償,你就要永遠被關在地獄裡受刑。然而,對基督徒而言,他已不再被定罪了,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罪狀可以成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如果你是屬基督的,你已百分之百在基督裡「稱義」了,沒有絲毫定你罪的根據了,而且,你在神律法前所擁有的「義」,不僅只是「好」而已,乃是基督自己的義,是神的義(絕對的義)。「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稱義」,沒有程度高低之分!哦,基督徒,盼望你抓住這個真理!魔鬼想方設法叫你以為,至少你被神的律法定了一點點罪。不!你完全不被定罪!真是奇異恩典!雖使徒保羅比我們更加認識神,但他不比我們更「稱義」一點,就連主耶穌也不例外,祂也不比我們更加「稱義」,因祂的義如今已成了我們的義,我們的「稱義」是完全的、是絕對的、百分之百的。
耶穌的血,耶穌的義,我的秀美,我的錦衣。
四面楚歌,我披此袍,歡然昂首,朝見天父。
縱使年歲,悄悄消逝,潔白義袍,永不褪色。
儘管萬物,日漸陳舊,基督白衣,日久彌新。(青岑多夫 Zinzendorf)
四、「稱義」勝於赦免
不少政府都賦予總統或首長寬恕罪犯的特權,稱之為「行政特赦權」。歷史上,曾有現任總統特赦前任總統的先例,也有州長在下臺之前,釋放所有死囚的先例。因此,就產生一些問題,例如,當這些人被赦免時,他們的罪債,償還了嗎?答案是「沒有」!那麼,法律所判處的刑罰,執行了嗎?答案又是「沒有」!公義的要求,滿足了嗎?答案還是「沒有」!好,這些否定的答案,都因為「赦免」並非建立在罪債償還基礎上,只是憑靠關係,放了罪人一馬而已,即因著執政者的特權,就不執行罪的刑罰罷了!
「稱義」,恰恰相反,是一位法官的宣判,它是建立在公義的基礎上。基督徒啊,當神稱你為義時,祂不僅是「網開一面、放你一馬」而已,祂也沒有把你的罪「掛起來、懸在半空」罷了,祂更不是睜隻眼、閉隻眼,假裝你的罪債償還了。不!祂確實償清了你的罪債,分文不留,並且根據這個事實,宣稱你為義。祂的宣告是有根有據的,要不然,信徒就抬不起頭來了。想想那美國眾所周知的卡蘿 Carol Everett,她的墮胎中心謀殺了成千上萬的嬰孩,她竟悔改了;還有大衛David Berkowitz 那臭名遠揚的鏈環殺手,他也信主啦;還有你,你也稱義了。想想……!
一個悔改的罪人可以抬起頭來的唯一理由,是他確知自己的罪債已經償還了。如果他認為自己不過是法律上的漏網之魚而已,那麼他寧可下地獄來滿足公義的要求,也不願羞羞愧愧地苟且偷生。親愛的基督徒啊!也許他因著過去所犯的罪,有痛苦的回憶,但你可以肯定那些罪已不再「懸在半空」了,主耶穌已經擔當了你的罪孽(賽53:6),祂實在付清了你的贖價。「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五、「稱義」有消極和積極兩方面
「稱義」,既有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的一面。羅馬書 4:6-8 闡明了這兩個方面。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首先,「稱義」有消極的一面,就是神「不算為有罪」,我們的罪已被「遮蓋」,不算在我們的賬上了,神可以如此做,只因我們的罪債都歸在基督的身上,祂償還了我們的欠債。從主耶穌的教導當中,我們學到罪的虧欠,從一個角度,好比所欠的債務。祂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我們每個人都大大地虧欠了神公平的標準,這債務有多大呢?馬太福音18章,耶穌講了個比喻,將我們欠神的罪債比做一個人虧欠君王的一千萬兩銀子,這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164000年的工資(不把主日和假期算在內),這是天文數字啊!我們缺欠神公平實在太大了!然而,主耶穌在十架上為祂的百姓償還了債務、取消了虧欠,我們就收支平衡了,沒赤字了,不欠帳了,我們的帳簿上寫著「零」,但同時,我們銀行中也沒有盈餘,沒有積蓄。
然而,「稱義」還有積極的一面,就是神將祂的「福」加在我們賬上,我們「蒙神算為義」了。換言之,基督不只還了我們欠的債務,祂更放了一筆巨額款項在我們的戶頭上。身為人子,藉著祂完全的順服,祂在神眼中贏得了正面的「義」,祂又將這「義」算在我們的賬上。基督成了「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在第一個亞當打敗的仗上,祂反敗為勝,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
要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記得,律法也有正負兩面的功用。一方面,律法威脅到「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另一方面,律法也應許到「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利18:4) 這個「活著」的應許,對猶太人有個當時的應用,就是只要他們外表順服摩西律法的要求,就可以繼續「活」在神賜給他們為業的土地上。但這應許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它不僅關乎「地上的生活」,更關乎「永生」,主耶穌也多次表明了這點。「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麽?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10:25-28)
同樣的,當那「少年官」問耶穌說:「我該做什麽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的答覆是:「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6-17)換言之,若有人可以遵行律法的義,十全十美,萬無一失的話,他就可以贏得永生、賺取永生(腓3:9)。「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10:5)人類有史以來,只有一個人達到了這律法的義的要求,就是基督,其他人都慘敗了。唯獨基督盡了「諸般的義」(太 3:15)。祂不僅為我們替死來還清罪債,祂更活出了一個完全「義」的生命。祂的「義」就算在我們的賬上。我們既「蒙所賜之義」,就可以承受「生命」(羅5:17),不僅我們當受的咒詛落在祂身上,而且祂當得的祝福也降在我們身上。奇妙的交換啊!
羅馬書5:1-2中,保羅如此表達了「稱義」正負兩方的結果:「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稱義」的第一個果效是負面的,就是我們不再活在咒詛之下,我們已經「與神和好」了,不僅我們這一方與神和好了,而且神那一方也與我們和好了,雙方都和好了!當一個罪犯放下手槍投降時,追擊他的警察決不會這樣便宜他,他會繼續用槍頂住罪犯,確保他鋃鐺入獄,公義伸張為止。那時,警員才會放下武器。但「稱義」的奇妙就在於此,神不再與我們為敵了,公義的要求滿足了,我們的罪債還清了,神已偃旗息鼓、放下兵器、不再追討我們了!如今,祂已與我們和好了!
「稱義」第二個果效是正面的,就是如今我們可以「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滿有把握地期盼天國。我們不僅不再受咒詛,而且如今我們更有了永生,永生,不是有一天將要承受的東西,而是我們現在就己經實際的擁有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 5:24)榮耀歸於神!基督贏得的祝福已白白地賜給我們了!
六、「稱義」是一次成就的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原文時態是完成式!我們已經因信稱義了,這是一次性的、一勞永逸的、持續不斷的、永遠有效的。一個人不會「稱義」了,又被定罪,再被「稱義」,反反復複。不!「稱義」是一次成全的!換言之,「稱義」將我們放在一個新的地位上,使我們與神有了一個新的身份、新的關係。「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羅5:1-2)基督徒如今站在一個全新的位置上,即恩典的地位上。
這「一次性的稱義與恩典的新地位」的大神蹟,可以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說明:假設一個信主的丈夫,一早起來,對妻子有些不耐煩,但他沒意識到自己的罪,直到下午才醒悟過來,他就求神赦免,也請妻子寬恕。(儘管他還沒有完全察覺,但他起初的確是犯了罪。)再假設,這個人還沒醒悟認罪,就已經死了,請問,他會下地獄嗎?當然不會!他起初的悔改認罪:「父啊!赦免我的不耐煩」就已經顯明了他一直都站在神兒女的地位上。
很多人會同意這樣的分析,但很少人會靜下心來,思考其中的含義,即基督徒總是持續在一個「稱義」的光景中,即使在犯罪之後與認罪之前,他仍站在恩典的地位上。換言之,沒有任何罪,可以算在他的賬上。
我們可以用一個更強烈的例子來說明:假設這個信主的丈夫一早起來,和妻子吵了一架,他知道自己錯了,但他不但不認罪,反而氣呼呼的去上班了。整個早上他都心煩意亂,終於,他忍無可忍,就向神低頭認罪,之後又打電話向妻子認錯。好,假設這個人還沒機會認罪就死了,他會下地獄嗎?答案又是,絕對不會!為什麼他一早上都煩躁不安呢?這豈不證明了他是神的兒女,他有一個新心嗎?所以當他不聽話時,才會沒有平安!
這些例子的用意,是要說明:真基督徒每時每刻都持續在「稱義」的狀況中。為什麼?因為他在神面前有一個全新的地位。基督徒,已不再是個罪犯,不再活在神的忿怒之下。如今,他是神的一個愛子,活在父神的眷顧之中(加4:4-7)。正如世上的慈父,天父有時也必須管教他的兒女,然而,慈父的管教與法官的審判,不能同日而語。嚴格來說,審判是為了滿足公義而加添的痛苦,而管教則是為了受教者的益處所加添的疼痛,二者有天淵之別。
「稱義」是一勞永逸的、一次永遠成了的!若不是如此,我們犯一點罪,就都要失去救恩,那麼,我們就會受到永刑的威脅,直到我們再次認罪悔改,然後才能重新「稱義」!這就違背了「稱義」一次性的本質,也違反了基督徒生命的本質。
希伯來書的作者闡明了「稱義」一次成就的本質。「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1-4)
請注意作者這裡的論點:「因為他們需要年年重複獻上同樣的祭物,所以我們知道:牛羊之血不能除罪。」也許有人會反駁說:「這不能說明什麼!既然年年都會犯新的罪、並且帶來新的定罪,所以當然需要重複獻祭啦!」但根據希伯來書,這樣的反駁,恰恰顯明了對「稱義」本質的誤解。敬拜者一旦「被潔淨」了,「就不再覺得有罪了」;基督的血一旦塗抹了,我們就永遠「得以完全」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來10:14-17)換言之,這新約的應許,就是神「不再紀念我們的罪」意思是說,從律法與公義的角度而言,我們在神眼裡,永遠不會再被定罪了。信徒的良心(來9:9;13-14),已經「得以完全」了,也「不再覺得有罪了」(來10:1-2),就不再懼怕神的忿怒了。因此,我們在新約中就不會「想起罪來」(來10:3)。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10:18)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
這個事實,對我們每天的生活有什麼意義呢?意義就是,身為基督徒,我可以清早起來,確知我在基督裡得蒙悅納了,因我是神的兒女,天父喜悅我,我的罪咎已經石沉大海了。沒錯,若我犯了罪,我會感到「罪咎」,但不是因我是個被定罪的囚犯,乃是因我是個天父的孩子,我認罪,是兒子向父親認罪,不是罪犯向法官認罪,這有本質上的不同!
因著基督的血,我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22)。「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8:33-35)
七、「稱義」是因信領受的
「我們既因信稱義……得與神相和。」(羅5:1)「稱義」的依據是基督的血,但唯有藉著信心的管道(途徑),我們才能接受這「所賜之義」(羅5:17)。「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16:30-31)
「信心」是什麼?信,不是一種我們操縱的力量或蘊藏的潛能,借此我們可以施展大能或成就大事。不!不像一些假師傅所傳授的,沒人可以「發揮他的信心」。恰恰相反,使人「稱義」的「信心」,不是努力去成就什麼,乃是放棄一切的努力,全然投靠神的憐憫。
我們可以從一個經過掙扎後,終於安息在基督裡的姊妹身上,看到這樣的見證。起初,她知道自己失落的光景,就竭盡全力想要救自己脫離地獄,然而,卻無能為力。她說:「我覺得好像自己的手指攀在懸崖的邊緣,即將墜入地獄的萬丈深淵。我不想下去,所以拼命掙脫,甚至精疲力竭。最後,我撐不住了,只好放手,就墜入……耶穌慈愛的膀臂中。」這就是信!
請注意,我們不是因著「信」本身而得救,乃是因著「信基督」才得救。有人信靠他過去的「決志信主」,但「決志」不能贖我們的罪,還有人信靠他的「受洗」,或信靠過去一些情緒高昂的宗教經歷,甚至信靠自己的「信心」。當有人問起一個自稱信主卻不結果子的老人家說:「你是否為永恆的歸宿而惶恐不安?」他回答:「我一點兒都不擔心,因為聖經說,只要你有信心,就可以得救。我有的是信心!」這個人所信靠的是什麼呢?不是基督,不是寶血,乃是他自己的「信心」。然而,基督徒的信心卻不是這樣!若此時此刻,我們腳下的地土突然崩陷,每個真基督徒都會呼求 :「主耶穌啊!」,他不會呼叫「我的信心!」
「信心」是一雙看不見自我的眼睛,「信心」所關注的是它所信的對象,這對象就是主耶穌基督。「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4-15)主耶穌告訴我們,這段經文裡掛在杆子上的蛇,預表的就是祂自己掛在十字架上,百姓如何藉著這蛇得救呢?「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民21:8)信是什麼意思?就是「望」!相信就是仰望!一望,就活了!只要你定睛仰望主耶穌基督,就可以得救!
望而活,我的弟兄,
望耶穌,立刻得活!
這話記在經上,哈利路亞!
你只需要:仰望就得活!(W.A. Ogden 奧登)
《第三章完》
「稱義與重生」:第四章 重生
一、一切都更新了
我們已經看到,人類一切問題的根源就是的「罪」!「罪」涉及兩個方面:裡面的和外面的。每個墮落的亞當的後裔,不僅裡面有一個敗壞的本性,外面(在神的律法下)也有一個不良的記錄。「罪」玷污了他,也審判了他。換言之,「罪」的權勢在他裡面控制他,「罪」的刑罰也必追趕上他。因此,人類既無助,又無望。他的境況真是無可救藥!然而,在這漆黑絕望之中,有一大光照耀(太 4:16),主耶穌來了!祂要把祂的百姓從「罪」的刑罰與權勢中拯救出來,而且祂必能拯救(太 1:21)!首先,藉著「稱義」,祂救他們脫離了「罪」的刑罰,緊接著,又藉著「重生」,救他們脫離了「罪」的權勢。
在第二和第三章裡面,我們已經查考了聖經中「稱義」的教導。現在,我們要開始查考「重生」的主題。「稱義」是在天上,神的法庭中發生的,而「重生」則在地上,人的心中發生的;「稱義」是一位法官法的宣告,「重生」則是則是一位全能的創造主的再造之工。
二、大學的比喻
大學生奮發圖強,努力學習,為要在學期終了,獲得卓越的成績畢業。我的學生時代,也是如此,唯一例外的科目,就是一科只給物理系和化學系的本科生修讀的高級課程,當時只有四、五個學生修讀。上課的頭一天,老師就出人意料之外地宣佈:「不用擔心成績,你們都已經拿到滿分了。現在,盡管定下心來,好好享受課程吧!」這正是在「稱義」中,神為我們所成就的,就是基督徒生命一開始,神就給了我們滿分!我們沒必要拼死拼活直到人生的終點,才能贏得永生,我們已經擁有永生了(約 5:24),如今,我們歡喜快樂,因我們心臟一旦停止跳動,我們就立刻在天堂裡了(羅 5:2)。
失喪的宗教人士,對這「稱義」的教義,有兩個基本的反應:
第一,律法主義者痛恨它,這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努力「行善」,為要在人生的終點,贏得滿分,進入永生。當然,若是可能,他寧可享受罪中之樂,然而,他卻不敢放肆,因此,他耿耿於懷,所以,他反對說:「若基督徒生命一起步,神就賜人永生,那麼還有什麼能阻止人繼續犯罪的呢?若在學期一開始,他就給了滿分,那麼,誰還會好好學習呢?」(羅 6:1)
第二,目無法紀者卻喜歡這「因信稱義」的教義,他會說:「太好啦!我已經得滿分了!現在我可以丟掉我的課本,不理我的教師,幹我自己的事兒了!」這樣的人「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猶 4)他把「神白白的恩典」當做「犯罪的許可證」,尤其在今天的美國,在這人人都輕鬆地說「信」的時代,全國上下的教會都充斥著這樣失落的人,他們自以為是「屬肉體的基督徒」,其實他們根本就沒入門、沒得救。
律法主義者與縱欲主義者,這兩者的邏輯錯在哪兒呢?神是否一開學就給我們打滿分,好叫我們可以繼續「走堂」,卻仍然名列前茅呢?神是否藉著「稱義」來彌補罪人法律上的責任,好叫他可以繼續殺人、放火、姦淫、偷盜,使他可以逃避罪責、不用受懲罰呢?絕對不是的!那麼,到底神做了什麼呢?
祂在「學期」開始賜我們滿分的同時,也改變了我們的裡面,賜我們一顆「喜愛學習」的心。換言之,當神稱一個人為義時,同時也「重生」了他。「重生」與「稱義」是息息相關、同時並進、不可分割的,這就是保羅給猶太律法主義者與縱欲主義者的同一個答案。律法主義者說:「稱義的教訓會導致『繼續犯罪』」,縱欲主義者則說:「這是給人為所欲為的機會」,保羅卻說:「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6:1-2)根據保羅的論述,每個基督徒都經歷了一個徹頭徹尾的改變,以致他不可能再繼續犯罪下去了,這個改變是在「重生」中發生的,所以,真正的「恩典」總是「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2:11-12)這是一個真正與神和好的人必然表現的特性,即他一定立刻開始、並且一生一世尋求、又跟隨如今他所愛的神(腓 3:10)。反之,那自以為與神和好、其實卻在自欺的人,一旦以為穩妥了、不用下地獄了,就立刻回到自私的追求中。然而,真基督徒絕不會利用恩典成為他的「犯罪許可證」,因為他已經厭煩犯罪了!
因此,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要求神給他們滿分,而是因為神已經給了他們一顆「新心」,所以如今他們「喜愛學習」了。這應該導致我們嚴肅地捫心自問:「我讀經禱告,是否出於不得已?」「我不與世人同流合污,是否覺得自己吃虧了?」「在我裡面是否有單純愛神的心?或喜愛良善的渴望?或愛慕屬神的事情?」你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以表白你靈魂的真實情況。
三、聖經中「重生」的比喻
聖經論及「重生」的篇章甚多,以下從第五章至第十三章,我們會查考經上的九個「重生」的比喻,每個比喻,讓我們從不同的角度,觀看同一件榮耀的事實、同一個偉大的神蹟,但卻可以看見不同的側重點與其獨特的光輝。當我們查考經上不同的「重生」的比喻時,我們需要切記,它們所描述的、那看不見的靈界的事實,正如我們肉眼所見的物質世界、暫時世界、一樣的真實,其實更勝一籌,那眼不能見的靈界,比這暫時的世界更加切實,因為屬靈的領域才是永恆不變的(林後 4:18)。
註:九個「重生」的比喻:
1. 新造的人(第五章)
2. 新人(第六章)
3. 新心(第七章)
4. 新生(第八章)
5. 新的本質(第九章)
6. 十字架與復活(第十章)
7. 從肉體進入聖靈(第十一章)
8. 從屬地到屬天(第十二章)
9. 從罪到義(第十三章)
我們已經看到,人類一切問題的根源就是的「罪」!「罪」涉及兩個方面:裡面的和外面的。每個墮落的亞當的後裔,不僅裡面有一個敗壞的本性,外面(在神的律法下)也有一個不良的記錄。「罪」玷污了他,也審判了他。換言之,「罪」的權勢在他裡面控制他,「罪」的刑罰也必追趕上他。因此,人類既無助,又無望。他的境況真是無可救藥!然而,在這漆黑絕望之中,有一大光照耀(太 4:16),主耶穌來了!祂要把祂的百姓從「罪」的刑罰與權勢中拯救出來,而且祂必能拯救(太 1:21)!首先,藉著「稱義」,祂救他們脫離了「罪」的刑罰,緊接著,又藉著「重生」,救他們脫離了「罪」的權勢。
在第二和第三章裡面,我們已經查考了聖經中「稱義」的教導。現在,我們要開始查考「重生」的主題。「稱義」是在天上,神的法庭中發生的,而「重生」則在地上,人的心中發生的;「稱義」是一位法官法的宣告,「重生」則是則是一位全能的創造主的再造之工。
二、大學的比喻
大學生奮發圖強,努力學習,為要在學期終了,獲得卓越的成績畢業。我的學生時代,也是如此,唯一例外的科目,就是一科只給物理系和化學系的本科生修讀的高級課程,當時只有四、五個學生修讀。上課的頭一天,老師就出人意料之外地宣佈:「不用擔心成績,你們都已經拿到滿分了。現在,盡管定下心來,好好享受課程吧!」這正是在「稱義」中,神為我們所成就的,就是基督徒生命一開始,神就給了我們滿分!我們沒必要拼死拼活直到人生的終點,才能贏得永生,我們已經擁有永生了(約 5:24),如今,我們歡喜快樂,因我們心臟一旦停止跳動,我們就立刻在天堂裡了(羅 5:2)。
失喪的宗教人士,對這「稱義」的教義,有兩個基本的反應:
第一,律法主義者痛恨它,這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努力「行善」,為要在人生的終點,贏得滿分,進入永生。當然,若是可能,他寧可享受罪中之樂,然而,他卻不敢放肆,因此,他耿耿於懷,所以,他反對說:「若基督徒生命一起步,神就賜人永生,那麼還有什麼能阻止人繼續犯罪的呢?若在學期一開始,他就給了滿分,那麼,誰還會好好學習呢?」(羅 6:1)
第二,目無法紀者卻喜歡這「因信稱義」的教義,他會說:「太好啦!我已經得滿分了!現在我可以丟掉我的課本,不理我的教師,幹我自己的事兒了!」這樣的人「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猶 4)他把「神白白的恩典」當做「犯罪的許可證」,尤其在今天的美國,在這人人都輕鬆地說「信」的時代,全國上下的教會都充斥著這樣失落的人,他們自以為是「屬肉體的基督徒」,其實他們根本就沒入門、沒得救。
律法主義者與縱欲主義者,這兩者的邏輯錯在哪兒呢?神是否一開學就給我們打滿分,好叫我們可以繼續「走堂」,卻仍然名列前茅呢?神是否藉著「稱義」來彌補罪人法律上的責任,好叫他可以繼續殺人、放火、姦淫、偷盜,使他可以逃避罪責、不用受懲罰呢?絕對不是的!那麼,到底神做了什麼呢?
祂在「學期」開始賜我們滿分的同時,也改變了我們的裡面,賜我們一顆「喜愛學習」的心。換言之,當神稱一個人為義時,同時也「重生」了他。「重生」與「稱義」是息息相關、同時並進、不可分割的,這就是保羅給猶太律法主義者與縱欲主義者的同一個答案。律法主義者說:「稱義的教訓會導致『繼續犯罪』」,縱欲主義者則說:「這是給人為所欲為的機會」,保羅卻說:「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6:1-2)根據保羅的論述,每個基督徒都經歷了一個徹頭徹尾的改變,以致他不可能再繼續犯罪下去了,這個改變是在「重生」中發生的,所以,真正的「恩典」總是「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2:11-12)這是一個真正與神和好的人必然表現的特性,即他一定立刻開始、並且一生一世尋求、又跟隨如今他所愛的神(腓 3:10)。反之,那自以為與神和好、其實卻在自欺的人,一旦以為穩妥了、不用下地獄了,就立刻回到自私的追求中。然而,真基督徒絕不會利用恩典成為他的「犯罪許可證」,因為他已經厭煩犯罪了!
因此,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要求神給他們滿分,而是因為神已經給了他們一顆「新心」,所以如今他們「喜愛學習」了。這應該導致我們嚴肅地捫心自問:「我讀經禱告,是否出於不得已?」「我不與世人同流合污,是否覺得自己吃虧了?」「在我裡面是否有單純愛神的心?或喜愛良善的渴望?或愛慕屬神的事情?」你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以表白你靈魂的真實情況。
三、聖經中「重生」的比喻
聖經論及「重生」的篇章甚多,以下從第五章至第十三章,我們會查考經上的九個「重生」的比喻,每個比喻,讓我們從不同的角度,觀看同一件榮耀的事實、同一個偉大的神蹟,但卻可以看見不同的側重點與其獨特的光輝。當我們查考經上不同的「重生」的比喻時,我們需要切記,它們所描述的、那看不見的靈界的事實,正如我們肉眼所見的物質世界、暫時世界、一樣的真實,其實更勝一籌,那眼不能見的靈界,比這暫時的世界更加切實,因為屬靈的領域才是永恆不變的(林後 4:18)。
《第四章完》
註:九個「重生」的比喻:
1. 新造的人(第五章)
2. 新人(第六章)
3. 新心(第七章)
4. 新生(第八章)
5. 新的本質(第九章)
6. 十字架與復活(第十章)
7. 從肉體進入聖靈(第十一章)
8. 從屬地到屬天(第十二章)
9. 從罪到義(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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