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8日星期六

「稱義與重生」:第四章 重生

一、一切都更新了

我們已經看到,人類一切問題的根源就是的「罪」「罪」涉及兩個方面:裡面的和外面的。每個墮落的亞當的後裔,不僅裡面有一個敗壞的本性,外面(在神的律法下)也有一個不良的記錄「罪」玷污了他,也審判了他。換言之,「罪」的權勢在他裡面控制他,「罪」的刑罰也必追趕上他。因此,人類既無助,又無望。他的境況真是無可救藥!然而,在這漆黑絕望之中,有一大光照耀(太 4:16),主耶穌來了!祂要把祂的百姓從「罪」的刑罰與權勢中拯救出來,而且祂必能拯救(太 1:21)!首先,藉著「稱義」,祂救他們脫離了「罪」的刑罰,緊接著,又藉著「重生」,救他們脫離了「罪」的權勢。

在第二和第三章裡面,我們已經查考了聖經中「稱義」的教導。現在,我們要開始查考「重生」的主題。「稱義」是在天上,神的法庭中發生的,而「重生」則在地上,人的心中發生的;「稱義」是一位法官法的宣告,「重生」則是則是一位全能的創造主的再造之工。

二、大學的比喻

大學生奮發圖強,努力學習,為要在學期終了,獲得卓越的成績畢業。我的學生時代,也是如此,唯一例外的科目,就是一科只給物理系和化學系的本科生修讀的高級課程,當時只有四、五個學生修讀。上課的頭一天,老師就出人意料之外地宣佈:「不用擔心成績,你們都已經拿到滿分了。現在,盡管定下心來,好好享受課程吧!」這正是在「稱義」中,神為我們所成就的,就是基督徒生命一開始,神就給了我們滿分!我們沒必要拼死拼活直到人生的終點,才能贏得永生,我們已經擁有永生了(約 5:24),如今,我們歡喜快樂,因我們心臟一旦停止跳動,我們就立刻在天堂裡了(羅 5:2)。

失喪的宗教人士,對這「稱義」的教義,有兩個基本的反應:
第一,律法主義者痛恨它,這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努力「行善」,為要在人生的終點,贏得滿分,進入永生。當然,若是可能,他寧可享受罪中之樂,然而,他卻不敢放肆,因此,他耿耿於懷,所以,他反對說:「若基督徒生命一起步,神就賜人永生,那麼還有什麼能阻止人繼續犯罪的呢?若在學期一開始,他就給了滿分,那麼,誰還會好好學習呢?」(羅 6:1)
第二,目無法紀者卻喜歡這「因信稱義」的教義,他會說:「太好啦!我已經得滿分了!現在我可以丟掉我的課本,不理我的教師,幹我自己的事兒了!」這樣的人「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猶 4)他把「神白白的恩典」當做「犯罪的許可證」,尤其在今天的美國,在這人人都輕鬆地說「信」的時代,全國上下的教會都充斥著這樣失落的人,他們自以為是「屬肉體的基督徒」,其實他們根本就沒入門、沒得救。

律法主義者與縱欲主義者,這兩者的邏輯錯在哪兒呢?神是否一開學就給我們打滿分,好叫我們可以繼續「走堂」,卻仍然名列前茅呢?神是否藉著「稱義」來彌補罪人法律上的責任,好叫他可以繼續殺人、放火、姦淫、偷盜,使他可以逃避罪責、不用受懲罰呢?絕對不是的!那麼,到底神做了什麼呢?

祂在「學期」開始賜我們滿分的同時,也改變了我們的裡面,賜我們一顆「喜愛學習」的心。換言之,當神一個人為時,同時也「重生」了他。「重生」「稱義」是息息相關、同時並進、不可分割的,這就是保羅給猶太律法主義者與縱欲主義者的同一個答案。律法主義者說:「稱義的教訓會導致『繼續犯罪』」,縱欲主義者則說:「這是給人為所欲為的機會」,保羅卻說:「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6:1-2)根據保羅的論述,每個基督徒都經歷了一個徹頭徹尾的改變,以致他不可能再繼續犯罪下去了,這個改變是在「重生」中發生的,所以,真正的「恩典」總是「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2:11-12)這是一個真正與神和好的人必然表現的特性,即他一定立刻開始、並且一生一世尋求、又跟隨如今他所愛的神(腓 3:10)。反之,那自以為與神和好、其實卻在自欺的人,一旦以為穩妥了、不用下地獄了,就立刻回到自私的追求中。然而,真基督徒絕不會利用恩典成為他的「犯罪許可證」,因為他已經厭煩犯罪了!

因此,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要求神給他們滿分,而是因為神已經給了他們一顆「新心」,所以如今他們「喜愛學習」了。這應該導致我們嚴肅地捫心自問:「我讀經禱告,是否出於不得已?」「我不與世人同流合污,是否覺得自己吃虧了?」「在我裡面是否有單純愛神的心?或喜愛良善的渴望?或愛慕屬神的事情?」你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以表白你靈魂的真實情況。

三、聖經中「重生」的比喻

聖經論及「重生」的篇章甚多,以下從第五章至第十三章,我們會查考經上的九個「重生」的比喻,每個比喻,讓我們從不同的角度,觀看同一件榮耀的事實、同一個偉大的神蹟,但卻可以看見不同的側重點與其獨特的光輝。當我們查考經上不同的「重生」的比喻時,我們需要切記,它們所描述的、那看不見的靈界的事實,正如我們肉眼所見的物質世界、暫時世界、一樣的真實,其實更勝一籌,那眼不能見的靈界,比這暫時的世界更加切實,因為屬靈的領域才是永恆不變的(林後 4:18)。

《第四章完》

註:九個「重生」的比喻:
1. 新造的人(第五章)
2. 新人(第六章)
3. 新心(第七章)
4. 新生(第八章)
5. 新的本質(第九章)
6. 十字架與復活(第十章)
7. 從肉體進入聖靈(第十一章)
8. 從屬地到屬天(第十二章)
9.  從罪到義(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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