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

「稱義與重生」:第七章 新心

「稱義」是一位公義的審判官,大有權柄的宣判;「重生」則是一位全能的創造主,大能的再造之工。聖經用不同的事實,從不同的角度,來形容這「重生」的再造之工。我們已經查考了,聖經描述「重生」是神所造的「工作」(創造之工),又是一個「新人」。現在,第三個比喻,聖經形容「重生」是神賜下的一顆「新心」

一、賜下「新心」的應許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 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我必救你們脫離 一切的污穢……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主耶和華說:你們要知道,我這樣行不是為你們……。」(以西結 36:25-32)

福音中最美好的應許之一就是祂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這是神所「賜」的,並且他要賜給每一個信徒。創世紀 6:5 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聖經又說:「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 8:21)。另一處經文還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然而,這些經文卻不適用於基督徒的心,因為神已賜給基督徒一顆「新心」。如今,他已成了「清心的人」(太5:8),他是一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約 1:47)。所以,他的心截然不同於那「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心。為了避免有人以為信徒裡頭有新與舊兩顆心同時並存,神更特別明說:「我也要……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神已將我們裡面那顆冰冷、剛硬、麻木的「石心」除掉來了,取而代之的,祂賜給了我們一顆熱忱的、柔軟的、有生命的、更對神的事有反應的「肉心」

二、所有的基督徒都生命改變了

除了賜我們一個「新心」之外,神也應許了:「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因此,聖靈在信徒心中動了善工的必然結果就是他必會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所以,他得到「新心」之後,絕對不可能仍繼續活在「罪」中。

今天,我們聽人說:「某人是個基督徒,只是還沒順服神」,卻不以為稀奇。然而,這樣的話是不成立的,神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或有人說:「某人信主多年了,但卻從沒有成長。」這也是不可思議的!神說:「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 當神在我們「心裡動了善工」(腓 1:6),一旦開工,祂就必要清除我們心中所有的偶像,並要洗淨我們生命裡一切的污穢,要不然,祂必不甘休。他說:「我要作你們的神。」祂定意要作我們的神,祂絕不允許第三者來湊熱鬧!

三、這是應許,不是勸勉!

我們需要明白,以西結 36章這些話,是神的應許,祂應許了祂他必做這些事,而不是勸勉的話來勸勉基督徒應該做什麼事。這點非常重要,這些應許是無條件的,是必定應驗在每個信徒的身上的,而且不是人,乃是神自己保證了這些話語的兌現。讓我們再次從這段經文中看看,神應許了要做些什麼事: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
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我)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我要作你們的神。
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

面對這些神所賜的「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彼後 1:4),基督徒正確的回應,應該是歡呼頌讚、感謝讚美神!

四、新約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 31:31-34)

新約聖經希伯來書 8:8-12引用了以上這些榮耀的應許,來描述每個基督徒都有份於的「新約」。請注意,「稱義」也是「新約」所應許的祝福之一。祂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但與「稱義」相提並論又不可分割的,更有「重生」的應許。祂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可見,「新約」中的「稱義」「重生」總是息息相關、形影不離的。因此,那些假借他們所謂的「稱義」為由,繼續犯罪的人,恰恰證明了他們在「新約」上無緣無份。再次我們看到,神從不會一開始就給基督徒的生命「打滿分」,而卻不同時也給他一個「熱愛學習」、追求上進的心。

五、內在的義

在舊約之下,律法是刻在石版上,在人的外面的。這就是律法與沒有「重生」的人之間的關係。律法總是「外添的」,並且強加在他身上一個他所厭惡的準則。律法只告訴他該做什麼,卻不給他遵行的渴望,也不給他施行的能力,律法只給他一個好似文士與法利賽人般的「外在的義」。主耶穌說,他們好像外面洗乾淨了的杯盤,又「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 23:25-28)

相反的,「新約」應許了一個「內在的義」。祂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回顧一下,我們就可以看清楚,這也是舊約聖經以西結 36:26 所給的同樣的應許,祂他應許賜一個「新心」,就是一個愛神並樂意順服神的心。由此可見,真基督教與法利賽人外在的宗教之間,有何等大的差異啊!基督徒有一個「新心」,律法的總綱—「愛神」「愛人」,刻在他的心上,所以他甘心地跟隨神。

六、三個有福的保障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耶利米 32:38-41)

這段經文裡,神又一次論到祂要與祂的百姓立「永遠的約」(耶 32:40;來 13:20),這個約中的應許,榮耀至極,難以用筆墨來形容,每一點都值得深究,但我們只著重看以下幾點: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得福樂。
我……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
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1. 所有信徒都是同心的
所有的基督徒只有一條心,神應許賜給我們這樣的心,這是件禮物,祂說:「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祂的應許必定成就。祂沒有說:「基督徒應當同心」,祂乃是應許了:「基督徒必然同心」,這是神白白的恩典!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有一個心思意念!他們都「……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 3:3),他們都愛主耶穌基督(林前 16:22),他們也都愛其他的信徒(約一 3:14-15),這就是為什麼兩個未曾相識的基督徒,在飛機或公車上萍水相逢,他們半個鐘頭靈交之深刻,可能勝過與一個失落的親人一生的交情。

2. 所有的信徒都是同道的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行一條路,這也是神的應許。祂沒說:「基督徒應當同道」,他乃是應許了要使他們彼此同道。眾聖徒都朝著同一個目標前進,他們都心都向著神的寶座、同奔天路。雖然每個人都遭遇暫時的險阻,有些會走的慢,有些會走的快,但總的來說,他們人生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他們都走在同一條道上,奔向同一個目標。

換言之,任何人,不向著同一方向奔走,而走另外的一條路,就不是基督徒了!「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 2:4)

3. 所有的信徒都持守在聖潔中
每個基督徒都必保守自己聖潔,直到終點。請再次注意(耶利米 32)中的應許,神不僅應許祂不會離棄我們:「我……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祂更應許要在我們的心中動「善工」,來保守我們不會離棄祂:「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這又是個應許!是神自己要成就的!祂會在基督徒的裡頭,放下一個恒常持久的、對神敬畏的心,好使他們至死忠心、不離開神!

這是聖經中真正的信徒的「保障」,這截然不同於今天流行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樣輕浮的教導。「保障」,不是「得救了」就以為可以為所欲為,照樣可以上天堂。「保障」,也不是悔改後,就被關進一個堅固的牢房裡,不管你死命的敲門、想要逃跑,還是出不來。不!基督徒的外面,沒有任何的圍欄,可以阻止他走回頭路。「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 11:15-16)請問,你想再回歸世界嗎?你是自由的,沒人會阻擋你!然而,你若真是個基督徒,你就不會再想回頭。神已賜你一顆愛慕他、敬畏他的心,你豈能再留戀世界呢?

「新約」的本質,必然帶來信徒的「保障」。舊約最大的難處就是百姓「不恒心」守約(來 8:7-9)。為了解決這個難題,神與我們立了「新約」,藉此,祂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裡面(來 8:10),根治了我們的毛病,因為神在我們心中放了一個愛祂的心,使我們甘心聽從祂的話,又樂意遵行祂的道。

在逾越節的時候,神警戒以色列的百姓,直到天亮,必須留在屋內,藏身在血之下,不可邁出大門。他們若漠視神的警戒,那麼結局會如何呢?結局就是滅亡!然而,事實證明,他們並沒有忽略神的警戒,因他們害怕出外,就留在房內,直到天明,因此他們當中,一個也沒有滅亡。基督徒也是如此,感謝讚美主!

《第七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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