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

明白神的治理(4) — 我們雖與基督同死,卻因信而活著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

這是一個基督徒對自已屬靈身份的一個美好的宣告。使徒保羅以這個事實開始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就帶我們回望十字架的歷史事件,那時,當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時,我們與祂合而為一了。當他們將我的主釘在十字架上時,你在哪裡嗎?是的!你在哪裡。我們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都在哪裡、都在十字架上,雖然我們還沒有出生,神安置我們在哪兒。任何相信的人,不管是盼望彌賽亞的舊約的聖徒,還是在新約裡祂的跟隨者,還是歷世歷代的信徒,我們當中凡是已經蒙寬恕的都在哪兒,在基督裡與祂同死了,我們分享了祂的死,使徒保羅在羅馬書6章說到:我們和祂一同埋葬、一同復活,叫我們有新生的樣式。多麼難以置信的事實啊!因為我們與基督一同被釘十字架,所以我們的罪債還清了,這就是為甚麼我們不再處於任何的定罪之下,這就是為甚麼耶穌在祂臨死前說:「成了!」我們欠的債已經還清了,神在我們的債上寫下:「撒銷了。」

現在,我們活在新生命中,和基督一同復活,使徒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一個深邃的奧秘,因為很明顯保羅仍然還活著。他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這是甚麼道理?是我這個人活在我的肉身中呢?還是基督呢?

有人要求我去解釋基督教信仰裡許多反合性的問題,這是其中的一個問題,他們說:「約翰,你能解釋一下神的主權與人的選擇之間的關係嗎?你能解釋一下神的揀選與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關係嗎?」不能,我不能解釋,我只能告訴你們,這些都在聖經裡有論述。我不明白神如何使祂的意願在救贖的問題上得以配合,就是如果我得救是神的作為,而如果我拒絕祂是出於我個人的作為。這超越了我的理解,而這也使我更有信心相信聖經並不是人所寫的作品。編輯和作者若果是人的話,他們定會整理像這些的材料,使之看上去頗有邏輯,但神不會如此,祂就是要以這種反合性的方式來向我們表明,使我們驚訝祂的智慧是多麼的超越我們人類的智慧。

如果我問你加拉太書是誰寫的,你會怎樣回答我呢?是使徒保羅,還是聖靈呢?完全是使徒保羅寫的,也完全是聖靈寫的。這怎麼可能呢?如果我問你耶穌到底是神,還是人呢?你會怎樣回答我呢?你知道嗎?祂百份之百是神,也百份之百是人。怎可能百份之兩百呢?這超越了我們能理解的範疇了。

因此,如果我問你是誰活在你基督徒的生命中,你會怎樣回答呢?你可能會說:「是我,我使我的肉身受到克制,我遵守神的道。」你可能答得對,但你也可能會這樣說:「我必須放開手讓神來引領我,我必須讓基督透過我活出祂的生命來,讓聖靈貫通我。」你可能也答得對。在每一個有關神救贖之工的教義裡,都有兩個真理融匯在一起,我們難以將任何這等的真理都調和,我們只可以同時陳述和申明這兩個真理。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這是基督徒生命的一大奧秘,「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我的一切都被拿去了,而一切都成了祂的了,帶來了教訓、順服和信心,這一切都聚合起來使我們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不但如此,最重要要告訴我們且已經成就的,就是基督祂自己就是那活在我裡面的那位,而祂也是愛我的那一位。

譯自 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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