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四):藉著神寬恕的行動「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真正「與神和好」需要得著神的寬恕,只有當被冒犯者願意寬恕,並且那由犯罪所造成的障礙被挪移的時候,它才能實現。罪人不能移除這個障礙,所以不能憑著他自己「與神和好」,唯有主可以藉著選擇不計算我們的罪惡過犯來實現「和好」。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9特別強調了在神那方面作做的和好之工作,「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

整本聖經都縈繞回蕩著這榮耀的真理。詩篇32:2說:「…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保羅在羅馬書4:8和應這種的觀點說:「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彌迦書7:18用這樣的話來展望神赦免的榮耀行動:「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這就是我們帶給世人的信息,就是神,藉著基督,可以永遠的完全赦免他們的罪。

我們可能會認為護教學是教會對抗世界那些鬼魔的哲學和意識形態的強大武器,但有時或許經常,福音的工作不是真理和錯謬在智能上的鬥爭。終究,我們最強而有力的武器就是向罪人說:「神會永遠的赦免你所有的罪,而且也會歡迎你進到祂的面前。」這是一個好消息。如果人們對此不感興趣,那麼智能上的論據就不可能說服他們的。在他們接受神「和好」之道前,他們必須對自己的罪感到絕望和恐懼。在愧疚和罪的焦慮之下,沒有更偉大的信息能得比上神赦罪大能的真理了。

將這一信息與世界上那些劣質的寬恕替代品相比較,人與人之間,寬恕更像是一種暫時的休戰,而不是真正的和好,它通常伴隨著翻白眼或通過咬牙切齒而成就。雙方都同意某一種的和平,但冒犯永遠不會真正的被寬恕或忘掉。人傾向帶著過往的錯誤好像子彈那樣,他們總是把子彈上膛並準備好開火,若然感到有絲毫暗示會遭受另一次的冒犯的話。

我們應該感到歡喜快樂因為神的赦罪不是那樣的。對於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他永遠不會回想起我們從前的失敗或過去罪惡的模樣,祂不會保留我們的犯罪記錄,

神不僅不再計較我們過去的罪行,祂也塗抹掉它們。祂完全地,完整地全,永恆地赦免我們。這就是與祂和好的意思,祂一勞永逸地處理了我們的罪。藉著祂仁慈的寬恕行動,我們的罪已經消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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