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三):藉著神的旨意「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與人和好」是很困難的,「與神和好」更是不可能的。我們可以尋求與那些我們先前冒犯的人搭建溝通的橋樑,並修補被我們傷害之人的傷口。然而,神是完全公義的、完全公正的,我們無力修復我們犯罪冒犯祂所造成的破壞。

簡而言之,我們不能與神和好。我們需要那位被我們冒犯的去做出起始的行動。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要從神的角度來看待我們如何去理解與神和好的道理,即這是祂的旨意要與我們和好。這正是我們在哥林多後書5:18-21中所看到的。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18-21)

在哥林多後書5:18保羅一開始就說:「一切都是出於神。」那麼「一切」指的是甚麼呢?我們必須回到第17節他所說的話:「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所有在重生裡的新東西,所有伴隨新生命的東西,所有在歸正裡被轉變了的東西,以及所有在救恩裡被更新的東西,這些都是出於神。神在與人和好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保羅在這幾節經文不斷重覆的一個主題:「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5:19)在第20節中,他描述了這個和好的事工:「…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他不希望我們忽視了在這和好的事工、救贖的工作背後神所彰顯的能力。無論祂如何適當的使用我們,這工作總是神的。

假神的問題

在我整個事工中,我試圖幫助人去區分真正的福音和被羅馬天主教會扭曲的虛假福音。其中一個被該體系敗壞得嚴重的就是信賴馬利亞。如果天主教徒想要在屬靈的方面取得任何進展,他們立刻會去尋求馬利亞。為甚麼?因為大多數天主教徒認為她比三位一體內的任何一位更富有同情心、更有憐憫、更充滿恩典。所以,這個觀念使他們認為最好還是先去尋求馬利亞,因為耶穌不會拒絕祂的母親。若果你能夠求得馬利亞站在你那邊,耶穌通常都會屈服於祂的母親,這樣你就真的可以走在通向神的道路上了。這就是為甚麼馬利亞支配羅馬天主教的體系,因為他們相信馬利亞是通向神的祝福和喜悅的閘門。

這不僅是一個褻瀆神的謊言,它直接攻擊的是神的本質和品格。聖經所啟示的神遠非一個
疏離、心煩意亂的神,而是慈愛的、有憐憫的。更重要的是,祂是我們的救主。

神是一位慈愛和憐憫的救主這個觀念與這世界的宗教核心教義相矛盾。如果你去研究宗教歷史,的話,你很難在這些宗教裡找到一個救贖的神。當人和鬼魔發明眾神祇的時候,不要單純的只看他們如何發明它們,要看見鬼魔的宗教體系不會捏造像聖經的神那樣的神。相反,他們的神祇通常有些是對人漠不關心,有些是非常敵視人的。只要想想以色列人迷戀的那些假神,即從巴力開始就可以清楚了。

巴力的問題在於它不關注人,為了引起巴力的注意,巴力的祭司會跳來跳去的、用劍自割、自刺自己的皮膚,就好像他們在與以利亞的對抗時那樣(王上18:20-40)。讀起來像一個可怕的又令人噁心的圖像。以利亞甚樣說到巴力呢?「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他或默想,或走到一邊,或行路,或睡覺,你們當叫醒他。」(王上18:27)這就是由鬼魔所發明的一個神,一個對人漠不關心的神,它必須被他的崇拜者在困境中叫醒的一個神。

更糟糕的是迦南之神摩洛,它被認為是帶給人類災害的根源,只能藉著嬰兒和幼童的犧牲才能得到充分的滿足。它的追隨者不得不焚燒他們的嬰兒去引起它的注意,從而逃避它的憤怒。

這僅是對各式各樣鬼魔般假神的一個概略描述,對它的百姓來說它們當中沒有一個是親切的、慈愛的救贖主。

聖經的神與這些假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聖經編章記載了許多關於神的恩典和拯救的本質,這是不可忽視的。我們需要明白到「和好」不是從罪人開始的,或者某些巨大無比的呼喚使神作出回應的。我們不必要求神接納罪人,我們不必通過壓力或讚美來籠絡祂。祂並不是不願意去施行拯救。「和好」始於神,這是與祂榮耀的本質交織在一起的。提摩太前書4:10把它像其它經文那樣簡潔地描繪出來,保羅稱神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萬人的救主

儘管它表達了這榮耀的真理,但這節經文可以讓我們走得更前。人們常常會問,在何意義上說神是萬人的救主呢?批評者和懷疑論者總是試圖點出新舊約之間的矛盾,他們問何種「救贖」的神會殺死所有這些人呢?但這不是真正的問題。我們不是坐在神審判的審判台上。問題不是,為甚麼神差派熊從樹林中出來,撕裂那群大聲戲笑先知以利沙是「禿頭」的童子呢(參列王記下2:23-24)?問題不是,為甚麼神叫地開口把那些違反舊約律法的人吞噬呢?(參民數記16)問題不是,為甚麼神要取替和毀滅那些拜偶像的迦南人呢?(參約書亞記)問題不是,為甚麼神要毀滅整個地球上的人而僅保存了諾亞和他的家人呢?(參創世記7)這些問題很容易回答:無論罪在我們看來有多麼大或多麼微小,罪的工價就是死(參羅馬書6:23)。

更難回答的問題是:我們為甚麼還能夠活著呢?為甚麼神允許一些罪人仍然活著呢?為甚麼有些犯罪的應當受到懲罰卻仍然可以存活下來呢?答案是,神本質上就是一位有恩典和仁慈的救贖主,祂「…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祂允許未重生的人墜入愛河並組織家庭,祂讓他們能夠欣賞美麗的音樂、美食、歡笑聲和那些生命中的樂趣。當他們應該在痛苦的地獄裡受煎熬的時候,他們卻能夠享受祂的創造所帶來的祝福。神允許,因為祂本質上就是一位救贖主。

這就是提摩太前書4章所說的要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神就是所有人的救贖主:在物質上和暫時性普遍的層面上。如果沒有別的原因,我們就會看到神拯救人的本質彰顯在祂賜給罪人有與祂和好的時機這個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2章中也提到類似的觀點,他說:「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馬書2:4)。直接將不悔改的男女從他們罪有應得的懲罰中釋放出來,儘管是是暫時的,就能夠看見神所展現出那深不可測的恩慈行動,以及祂充滿恩典、救贖人之本質的證據。

神的選民永恆的救贖主

路加福音15:11-32講述了基督最偉大的比喻,就是浪子的故事,它描繪了一幅關乎神救贖本質的又生動的、又謙卑的畫面。在這個比喻裡,那個英雄當然不是浪子,也不是他那法利賽人式(偽善)的兄弟,那英雄其實就是他的父親。在這個比喻中,最具戲劇性、最有教育意義的時刻就是當父親望著遠處期盼看到他那忤逆的、在外流浪的兒子的蹤跡。這個年輕人逃避了他對父親和家庭應盡的本分和責任,變賣了他分得的家產,離開家園到外邦的世界任意放蕩,他愚昧地浪費了資財,這原本是屬於家族的財產,由上幾代人的辛勞建立和持守而得來的。他實際上是從他的家族那裡偷走了家產來支撐他恣意揮霍的的生活方式。然而,他的父親仍然一直在盼望著他回家。

當他終於看到他的時候,他怎麼做呢?他跑去迎接他的兒子。在這個故事裡,這是一個令人驚嘆的細節,我們用21世紀的眼光可能很容易就忽視了。簡單來說,中東的貴族是不會跑著去迎接某人的。我們有那個時期的文獻表明即使在猶太人中間,一個男人展示他的腿也被認為是一種恥辱。一個中東貴族穿著長袍徒步穿過街道是不可想像的。然而,這位父親所做的就是這件事,事實上希臘文表達是一個全速的奔跑。這位父親以盡他可能的速度,不顧禮儀或尊嚴,奔跑著去迎接他那任性的兒子。

不要忘記,這個比喻是耶穌正在向法利賽人和周圍其他人講的,他們聽到父親跑去迎接這樣的一個兒子一定會感到震驚。當父親來到這個年輕人的跟前時,他們可能期望父親會狠狠地打他一巴掌,藉以表示他對他兒子不屑的行為鄙視,他們可能會期望這父親會拒絕給兒子在家中一個地位,或者要他坐在村子中間的灰燼中,為他父親的尷尬而承擔公開的羞辱和嘲笑。這就是法利賽人所期望的,因為這就是他們對罪所作出妄加的、自以為道德上高尚的回應。

但事實並非如此,耶穌說這父親抱著他的頸項,親吻著他骯髒的頭,幫他戴上戒指,給他穿上一件好的袍子,並帶他回家慶祝他的回歸。這是對完全和好與全面恢復家族特權的一個生動描寫。

父親就是主,祂奔向失喪的罪人,祂渴望去拯救他們,並將他們從罪惡之中救贖出來。祂沒有意圖復仇那樣的抓住他們的罪不放,相反,而是高興地歡迎他們進入永恆的喜樂家庭。神和整個天堂都會為一個罪人悔改、為另一個浪子與神和好而歡喜快樂,沒有人需要去說服神來救贖罪人,與神和好的工作是源於祂作為救贖主的本性。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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