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二):傳「和好」之道的使者 — 約翰.麥克阿瑟



作為基督徒,我們主要的職分自然就是神在我們身上之事工的延伸。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哥林多後書5:18-21)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和好」這個詞以某些形式出現了五次,而且沒有錯誤的重覆使用。福音的信息就是和好的信息,與神隔絕的罪人可以與神和好。這就是我們所祈求的,我們所教導的,我們也是因此而活,我們當中甚至有些為此而死。藉著基督的工作使人能與神和好的信息真是無與倫比的信息啊!神把這和好的職分賜給了我們,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大使命的另一種表達方式:「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8- 20)。福音事工是宣揚一個好消息,即罪人可以與神和好的好消息。

人不能憑著自己帶來這種的「和好」。開始,「和好」必須要由受到冒犯的那方啟動發起。大衛悲劇性的屬靈上的失敗包括了兩件事,他與拔示巴的事件和他惡毒的謀害她丈夫烏里亞的事件。但是當他終於面對他全然的邪惡時,他明白到他的罪最終是對神的冒犯。在詩篇51篇中,他懺悔地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篇51:4)。雖然我們經常犯罪冒犯了另一個人,但罪主要特徵其實最終是冒犯了神,因此,為要使我們活在罪惡中的人與神和好,唯有作為被冒犯者的神才能使「和好」成為可能。

從人的角度來看,地獄是不可避免的,詛咒將會臨到。作為絕望的罪人,我們屬靈上是死的,我們無法喚醒自己,我們無法擺脫屬靈上的盲目,我們不會屈膝於神的面前。我們無法將心思意念從罪惡之中轉向主。作為罪人,我們的結果是永恆的刑罰。在我們裡面,我們沒有道德上或屬靈上的能力去制定一條與神和好的方式,如果要實現相互關係上的變化,它必定來自於神。

好消息,也是最偉大的消息,就是神已經仁慈地選擇了讓罪人與祂自己和好。祂充滿恩典的設立了一個方法,藉著祂的兒子的犧牲,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救贖和復和的方法。此外,祂已使那些與祂和好的人成為祂救贖工作的代理人,差遣他們去這個迫切需要它的這個世界。

在哥林多後書5:20中,保羅稱我們為「基督的使者」,希臘文是presbeuomen(與presbuteros主教或長老有關),指的是肩負著職責的代表。我們是神的使者,肩負著將「和好」之道帶給罪人的莊嚴責任。如果我們要有效的履行這個責任的話,我們必須了解這信息的特點。

在事工方面,其中一個我一直感到失望的是看到很少那些宣稱認識主、愛主的人能夠把福音詳細一致的表達出來。對基督徒來說,在他們的生活中去解釋和高舉基督的工作不應該那麼困難。畢竟,這是我們仍然活在世上的唯一原因。

神讓我們存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唯一原因就是為了傳福音。是的,我們得救是為了敬拜,但神容忍我們此時此刻在永恆裡的這一邊不完美的敬拜是為了擴展祂國度的緣故。我們得救也是為了活出聖潔,但神容忍我們的不足、不完全的成聖,為要使我們在世上這裡傳揚福音。祂忍受我們所有的失誤和失敗,因為祂在這裡為我們動善工,這是我們在天國無法成就的。我們今生唯一能做得比來生更好的就是傳福音。當我們思想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8-21所說的話時,我們會看到我們所宣揚神「和好」的工作和榮耀的福音四個必不可少的特點。我們會在其後的文章中逐一探討。首先探討的第一個特點是「「和好」是神的旨意」。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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