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

基督的主權(七):鬼魔的正統神學和死的信心 - 約翰.麥克阿瑟

若果你從來沒有透過行動來表達出你的愛意的話,對你的配偶說「我愛你」將會是空洞的。同樣道理,當一個人宣稱信靠基督,然而,沒有透過善行來證明他的宣認,這種的信當然值得懷疑。

任何人都可以說他們信基督,然而聖經,特別是在雅各書裡,清楚的表明真正的信心常常是藉著善行來證明的。

雅各書第2章開頭的12節經文繼續延伸了雅各的論點,就是信徒的秉性是行道者,而不僅僅是聽道者。在第14節裡,雅各警告他的讀者,他們會因他們邪惡和沒有憐憫的行為受審判(13節),然後,他轉向問題的核心:他們明顯的誤解以為信心在救恩的公式中是一個活的成分。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14-26)

在這段經文中,雅各不少於五次(14,17,20,24和26節)重申他的論點:被動的信心不是有效的信心。這是對那些只有空泛的宣認,而將他們的盼望放在死的信心上之人的當頭棒喝。

與他的書信往往被誤解的觀點相反,雅各不可能是在教導救恩是由行為賺得的。他已經把救恩描述為一個「美善的恩賜」和一件「全備的賞賜」,是當神「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各書1:17-18)的時候賜下的。 信心是全備的賞賜的重要部份,它是超自然地由神所賜下,不是在某個信徒的心靈或意志中自主地構想出來的。

空洞的宣認

 正如我們在本系列前幾篇所提到的,信心不是一個不滿足似的渴望,或者一個盲目的信心,或者甚至是「內在的信念」。信心是神的恩賜,不是人靠著自己的努力造成的東西,所以沒有人能自誇,連他的信心也不能自誇(參閱以弗所書2:8-9)。

在這節經文裡「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雅各書2:14),動詞是現在時態的,描述一個人他照慣例經常聲稱是一個信徒,然而卻持續地看不出任何外在表現出來的信心明證。「這信心能救他嗎?」這個問題使用了希臘文負面的用詞” mē” ,表示這個答案將會是否定的。從字面上來說,它的答案可能是「這信心不能救他,對嗎?」就像使徒約翰那樣,對那些宣認有信心卻沒有結果子的人,雅各向他們的信心真偽作出挑戰(參約翰一書1:2,4,6,9)。 上下文表明他所說的「行為」,並不是藉此來賺得永生的,而是憐憫人的行為(雅各書2:15)。

在這節經文裡,「信心」顯然指的是「得救信心」(雅各書2:1),雅各正在談的是永恆的救恩,他在1:21中已經提到「…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在這裡,他談到同樣的救恩。他不是在爭論信心是否能使人得救,相反,他反對的是這種認為信心可以是被動的、不結果子的、頭腦上的操練而仍然可以得救的觀點。那裡沒有行為,我們同時就可以認定那裡沒有「信心」,在這件事上,雅各完全是在重複耶穌的話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馬太福音7:16-18)

沒有行為,就沒有「信心」,真正的信心必定會產生與信心相稱的行動。

雅各跟着用一個例證來將沒有行為的信心比作虛偽的關懷、言而不行:「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各書2:15–16)一個假的信仰宣告者所持的信心一樣是無效的:「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7)

雅各用了一個挑戰來作總結,他挑戰那些他們的宣告令人存疑的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各書2:18)雅各的論點很清楚:信心唯一可能有的證據就是行為。人怎能不藉著行為而顯示出他的信心呢?這是不可能做得到的。

鬼魔的正統神學

雅各繼續對被動的信心作出攻擊:「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各書2:19)正統神學的教義本身並不能證明「得救的信心」。鬼魔都肯定神只有一位,可是對這個結論卻是恐懼戰兢的,而且牠們並不能因此得救。馬太福音8章29節告訴我們,一群鬼魔認得耶穌是神的兒子,牠們甚至表現出畏懼,鬼魔常常承認基督的存在和基督的權柄(馬太福音8:29-30;馬可福音5:7)、祂的神性(路加福音4:41)、甚至祂的複活(使徒行傳19:15),然而,牠們鬼魔的本質沒有因牠們知道和牠們相信而改變過來,牠們因著正統神學的教義而以敬畏的態度所作的肯定不是「得救的信心」。


雅各暗示鬼魔的信心比假信徒虛偽的信心還要大,因為鬼魔的信心會產生恐懼戰兢,而未救人的人「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18)。如果鬼魔相信以致恐懼戰兢都不能得救的話,牠們會對那些自稱相信卻根本不感到恐懼戰兢的人甚麼說呢?

死了的信心

雅各作出了他迄今為止最強烈的責備:「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雅各書2:20)。 他把反對者叫作「愚昧」,意思是「空泛的,有缺陷的」。這人是虛偽的,因為他缺乏活的信心,所以他說「相信」這個宣稱是騙人的,他的信心是假的。

第20節中的「信心」和「行為」在希臘文中都有明確的意義(「沒有行為的信心」)。「無用的」希臘文是argē,意思是「貧瘠的、荒涼不毛的」,感覺似乎對救恩來說是荒涼不毛的。英王欽定本使用「死」這個詞,確實這就是這裡所要傳達的意思(雅各書2:17,26)。死一樣的正統神學教義沒有拯救的大能,而實際上,它甚至可能是對又真又活的信心是一種阻礙,所以雅各並沒有將兩種救贖的方法(信心與行為)拿來作對比,而他拿來作對比是兩種的信心:一種是得救的,一種是不得救的。

雅各不過是肯定約翰一書3章7-10節的真理:「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義的行為是屬靈生命的必然結果,不能產生出這種行為的信心就是死的。

為了簡明扼要的緣故,我們需要暫且放棄詳細查考亞伯拉罕和喇合的生命作為活潑的信心的例子。(雅各書2:21-25)然而,雅各所提出的論點可以簡略的用以下的語句來說明:亞伯拉罕和喇合,雖然他們來自不同的社會和宗教的背景,兩個都有同一種意願,就是為了他們的信仰,他們可以犧牲那些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東西,而這種的順服就證明了他們的信心是真實的。

雅各與保羅有矛盾嗎?

雅各書2:21-25這幾節經文所引起最嚴重的問題,就是第24節經文到底它的意思是甚麼的問題:「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有些人認為這與羅馬書3:28中的保羅所說的相矛盾:「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解釋了這個看來好像很困難的問題:

似乎可以肯定[雅各]說的是行為表現,而不是在說歸算為義,就好像他已經說過的,那些因信稱義的人藉著順服和善行來見證他們的稱義,而不是藉著一個幾乎沒有的信心,並且是虛構的信心假像。總之,他不是在討論稱義的方式,而是要求所有稱義的信徒都要有相稱的行為。正如保羅所說的人稱義不是借助行為,所以雅各不會允許任何人以為那些被稱義的人是缺乏好行為的……就讓那些扭曲了雅各的話的人自以為是吧,他們永遠不會由他們的錯誤之中得出這兩個論點:一個空泛又有名無實的信心不可能稱義,而信徒不會滿足於如此的妄想,而是藉著好行為來顯明他的稱義。

雅各與保羅並沒有矛盾,「他們不是用交叉劍互相面對對方; 他們背靠背,面對福音不同的仇敵。

那些以為雅各和保羅之間存在矛盾的人很少會注意到保羅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馬書6:15,18) 因此,保羅所譴責是同樣的錯誤,就是雅各在這裡所揭露出來的錯誤。保羅從來就沒有主張任何處於休眠狀態的信心這種概念。

此外,雅各和保羅同樣都重複耶穌的講道。保羅所強調的與馬太福音5:3的精神是一致的:「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雅各的教導帶著馬太福音7:21的語氣:「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保羅代表的是登山寶訓的開始,而雅各則代表它的結束。保羅宣告我們因信而得救,而不是憑行律法;雅各則宣告我們既因信得救,就要顯出與得救相稱的行為。雅各和保羅都認同好行為是信心的證明,而不是救恩的途徑。

雅各不可能更明確了,他面對觀點的是被動的、虛假的「信心」,這種觀點缺乏救恩的果實。雅各不是為信心以外的行為爭論,他要說明的為甚麼和怎樣又真又活的信心總是會有好行為,他要對抗的是死的正統神學及其濫用恩典的傾向。

雅各所要攻擊的錯誤與非主權救恩的教導非常相似,就是沒有相稱行為的信心、沒有成聖的稱義、沒有新生命的救恩。

再次,詹姆斯重覆主耶穌所強調的那個主權的神學概念,就是需要遵行,而不是口惠而實不至。耶穌責備那些有名無實、不遵行祂話的人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6:46)祂說的是那些口頭上說效忠的,沒有一個可以進天國(馬太福音7:21)。

這完全與雅各所說的一致:「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1:22)因為「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7)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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