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主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17:3)
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
聖經所說的「愛」到底是甚麼樣的呢?
今天,「愛」似乎已經被人濫用到一個地步,失去了它真正的意義了。不管是對是錯,只要你對人表示贊同、欣賞或鼓勵,就是「愛」的表現,一丁點兒的提醒或是警告,就被人感覺你是個沒有「愛心」的人。教會、牧師、傳道、基督徒等更甚,為了要表現「愛」,他們甚至可以包容罪惡,不是嗎?
有教會藉「愛」的名包容同性戀,不敢譴責行這惡的人;
有教會藉「愛」的名包容破壞社會安定的人,甚至教唆他們不必遵守法律,以「公民抗命」來美化他們的違法行為;
有教會藉「愛」的名包容不道德的行為,以尊重「人權」、「自由」作為掩飾;
有教會藉「愛」的名包容對聖經不尊重的人站在講台上,散播錯誤的教導、敗壞的種子、離經叛道的歪理,以「榮神益人」的招牌作為摭醜布;
……
這數年間,在香港上演的一幕一幕所謂「抗爭」行動,己經徹徹底底的暴露出人性最醜陋的一面,就是假冒為善、欺哄詭詐、放縱情慾,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就為所欲為,帶頭的竟然是自稱基督徒的「學者」和「牧師」,勾結的是異端和不信的人,慫恿一些想出風頭和無知的人,不但如此,更將如此敗壞的意識和思想帶進「教會」,以香港眾教會的牧師、傳道和信徒對聖經認識的膚淺、無知、輕忽和輕視,自自然然就「…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以弗所書4:14)
他們根本就不認識神!
他們根本就不認識真正的主耶穌基督!
他們根本就不認識藉聖經啟示祂自己的那位獨一的真神!
他們所認識的只是按他們敗壞的心思意念所想象出來的假神!
他們所要的是合附他們敗壞的心思意念、奉承他們敗壞的行為、滿足他們自我為中心的假神!
他們以為自己行在神的旨意中,他們以為真神就和他們的所作所為一模一樣。
不!神說:「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詩篇50:17-21)
事實是他們落在神的審判之下,神已經離棄他們,任憑他們放縱,蒙住了他們的心,讓他們繼續敗壞下去,到那日,他們就會聽到主耶穌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3)
他們根本就不明白神的愛,不知道聖經所說的「愛」到底是甚麼,所以,就按自已或世界的準則來定義「愛」,按著這種敗壞的定義而行,自我欺哄。
到底聖經所說的「愛」確實是甚麼意思呢?讓我們持謙卑受教的心,來看看神忠心的僕人萊爾(J.C. Ryle)怎麼說:
我想在「聖經所說的愛到底是甚麼」這點上有個清晰的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對「愛」的誤解正是在這點上開始的,數以千計的人自己欺哄自己,以為他們有「愛心」,其實他們根本沒有,正因為他們完全忽視了聖經的教導,他們的「愛心」根本不是聖經所描述的那種。
(一)聖經所說的「愛」不在於對窮人的施捨
這是一個常見的錯覺,假設這樣做就是有「愛心」。 然而,保羅卻清楚地告訴我們,一個人可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哥林多前書13:3)卻可能並沒有「愛」!一個大慈大悲的人會「顧念窮人」,這是毫無疑問的(加拉太書2:10)。他可能會盡一切的能力來幫助他們,救濟他們,減輕他們的負擔 ,我從不否認這點。我只是說,這並不構成「愛」。把許多錢放在捐獻上、在捐湯水上、在捐牛奶上、在捐麵包上、在捐煤炭、捐毯子和衣服等上是很容易的,然而,卻可以完全缺乏聖經所描述的那種「愛」。
(二)聖經所說的「愛」不在於從不反對別人的操行。
這是另一個很常見的誤解!數以千計的人,無論別人做了什麼事,他們從不譴責別人或指出別人的錯誤,而且以此而感到自豪。他們將我們的主耶穌的命令:「不要論斷人」變成他們的藉口,藉此不對任何人提出令人不快的意見!他們歪曲了主耶穌祂的誡命,就是禁止對人作出輕率的、挑剔的論斷,把它推廣成所有的論斷都是被禁止的。
你的鄰舍可能是一個酒鬼、一個騙子或一個暴力的人, 沒關係!他們告訴你:「你去論斷他就錯了!這是沒有愛心的表現。」你要相信在他的裡頭有一顆良善的心! 很不幸,對「愛」有這種看法非常普遍。這完全是個壞透的看法,這樣就是給罪一個掩飾,也是抗拒義正詞嚴地指責這些行為。看見那些「生命」斷然地敗壞,卻說他們的「心」是良善的,這樣來蒙蔽我們的眼睛不計較邪惡,對不道德的事說粉飾的話,這不是聖經所描述的「愛」!
(三)聖經所說的「愛」不在於從不反對任何人的宗教觀點。
這是另一個最嚴重和不斷增長的誤解。許多人無論別人持什麼樣的宗教觀點,他們對別人的錯誤從不提出批評,而且以此感到自豪。你的鄰舍可能是一個無神論者、或佛教徒、或羅馬天主教教徒、或摩門教教徒、或自然神論者、或一個懷疑論者、或一個纯粹的形式主義者、或一個徹底的道德律廢棄論者,但許多人所說的「愛」就是你沒有權認為他錯了。「如果他是真誠的,這那麼你認為他的屬靈狀況不佳的話,就是沒有愛心了。」
憑這種所謂的「愛」,我可以因此得救嗎?
照這樣來說的話,使徒們出去向外邦人傳道就是錯誤做法了。
照這樣來說的話,宣教是沒有用的。
照這樣來說的話,我們最好把我們的聖經封閉起來,並且關上教會的門。
照這樣來說的話,每一個人都是對的,沒有人是錯的。
照這樣來說的話,每一個人都會進天國,沒有人會進地獄。
如此的「愛」是一個非常諷刺的漫畫! 雖然他們的觀點全是相互矛盾的,卻說他們的觀點都同樣是對的;雖然他們在教義上的論點好似黑色與白色那樣南轅北徹,卻偏偏說它們同樣都是去天國的道路,這不是聖經所說的「愛」。像這樣的「愛」,污辱了聖經,而且講到好像神根本就沒有賜下一個白纸黑字寫下的真理的準則。像這樣的「愛」,混淆了我們所有對天國的概念,而且會充斥著一群不協調的、不和諧的烏合之眾。真正的「愛」不會認為每個人在教義上都是正確的,真正的「愛」會呼喊說:「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翰一書4:1)「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 」(約翰二書1:10)
我把這個問題消極的一面留在這裡,我已經相當詳盡地描寫出來了,因為我們生活的這個世代充斥了許多希奇古怪觀點。現在讓我轉向積極的一面,說明了「愛」不是甚麼之後,讓我現在說明聖經所說的「愛」是甚麼。
基督徒的「愛」是「仁愛」,就是保羅在論到屬靈果子時放在首位的,它是聖靈在信徒的心中動善工所產生出來的果實。「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加拉太書5:22)
愛神,正如亞當在墮落前所擁有的,這是「愛」的首個特徵。有「愛」的人,他會渴望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
愛人,是「愛」的第二個特徵。有基督徒的「愛」的人,渴望愛人如己。基督徒的「愛」會在信徒的行為舉止裡表現出來,它會使他預備去向每一個他所接觸的人行善,無論他們的身體和靈魂都預備好了。它不會讓他滿足於溫馨的說話和親切的祝願。它會使他竭盡所能去舒緩別人的憂傷、帶來更多的幸福。就像他的主那樣,他會更關懷去侍奉,而不是被服待,並且不會計較有甚麼回報。就像主的偉大使徒保羅那樣,為別人「…費財費力」(哥林多後書12:15),儘管他們以憎惡而不是愛來回報他。真愛是不需要酬金的,因為「愛」的行動本身就是它的報酬了。
基督徒的愛會在信徒願意忍受苦難和行善之中表現出來,它會使他:
以忍耐來面對挑釁,
以寬恕來面對傷害,
以溫柔來面對不公義的攻擊,
以平静沉默來面對詆毀中傷,
「愛」會使他能承擔更多和容忍更多,忍受更多和原諒更多,常常順從而經常捨己,一切都是為了和睦的緣故,「愛」會使他控制自己的脾氣、制伏自己的舌頭。
真愛是不會常常抱怨:「我的權利是甚麼?是否按我應得的對待我?」反而是:「我如何能為促進和睦的緣故做得更好呢?我怎麼做才能對別人有最大的幫助呢?」
基督徒的愛會在信徒平常的心靈和行為品格中表現出來。「愛」會使他對人表現出仁慈、無私、和藹可親、不輕易發怒,以及為他人著想。「愛」會使他在日常生活中與人相處之中表現出溫柔、親切、有禮貌。「愛」會使他為別人的安逸作想,體恤別人的感受,更渴望為別人帶喜樂而不是接受。
真愛從不會在別人成功順景的時候嫉妒人,也不會在別人處身困境之中的時候幸災樂禍。在任何時候,都會凡事相信、凡事盼望,並嘗試對別人的行為作出建設性的意見。甚至在最壞的時刻,它將充滿憐恤,恩慈和憐憫。
若果我們想知道那裡可以找到像這樣的真愛模式?我們只需要看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正如福音書所描述的,我們就會看到它完美的典範。愛由祂所做的一切事上照耀出來,他的日常生活是一個不止息「慣行的」做好事。愛由祂所承擔的一切之上照耀出來。他雖然不斷地被人憎恨、被人逼迫、被人誹謗、被人誣衊,然而,他耐心地忍受了這一切。從祂的口中從來沒有吐出一句惡言,在他的行為品格中從來沒有顯示出怒火。「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 」(彼得前書2:23)愛從祂整個的心靈和品行之中照耀出來,律法的良善永遠在祂的嘴邊,在軟弱且無知的門徒中、在尋求醫治和救濟的病人和憂患的人中、在稅吏和罪人中、在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中,他總是同樣的顯出慈悲和耐心。
然而,我們一定要記住,我們滿有恩惠的主從來不會奉承罪人,或縱容罪惡。祂從來不畏縮於暴露罪惡的真面目,或不畏縮於指責那些依戀著罪的人。祂從不猶豫地譴責錯誤的教義,無論是誰持錯誤的教義,或揭露虛偽的勾當背後的真面目,並且欲達到的目的。祂名正言順地揭露罪惡,祂毫不忌諱地說到地獄和永遠不熄滅的火,就如說天國和榮耀的國度一樣。 祂在記載中留下了一個永恆的證據,就是完全的愛不是要我們去苟同任何人的生活或意見,相反是對錯誤的教義和罪惡的行為作出相當程度的譴責,但同時仍然充滿著愛。
摘錄和譯自JC Ryle"Practical Religion"的"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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