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

真理時刻-11月19日:金錢、奉獻、紀律和自我節制 - 奪取神之物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拉基書3:8)

貪財就與拜偶像一樣,必然會使你墮入偷竊神之物的罪惡之中,意思就是你會在管理金錢和財產時作出不正確的事;你不會把屬神的物獻給神。瑪拉基時代的人犯了偷竊神之物的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拉基書3:8)

儘管聽起來奪取神之物這事情很荒謬,然而,先知不得不問到此事。他以響亮的聲音「是的」來回答了自己的問題。當那些明顯貪愛錢財的人質疑說他們怎樣偷竊了神之物呢?瑪拉基直接回答說:「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換句話說,他們並沒有把本應屬於神的一切都獻給神。

對於這種罪惡的情況,神賜下了一個非常明確的補救措施:「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

如果你是一個貪愛錢財的奴隸,你需要有瑪拉基吩咐他聽眾的同樣回應。你可能認為你沒有偷竊神之物,而且你從來未有這麼做,然而,如果你沒有把你大部分的資源投入神的國度,你就是在奪取屬祂的東西。

你把你的資源投資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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