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星期一

真理時刻—6月7日:婚姻 - 不同的職能,同樣的地位

勸老年人要有節制、端莊、自守,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提多書2:2-4)

婚姻本身是建立在相互依存(mutuality)的原則之上。一刻也不要以為丈夫既蒙神命定居首位就把妻子降格為次等的地位或破壞了婚姻關係合一的本質。婚姻是一種夥伴關係,而不是由丈夫佔據主導的私人王國。這個真理融於聖經中所有涉及婚姻關係的原則和丈夫應盡之責任的教導中。

首先,聖經清楚地表明,神視男人和女人在屬靈上是平等的。因為我們都以同樣的方式與基督聯合,所以他們在基督裡和我們有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的屬靈恩惠。加拉太書 3:28 說:「…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沒有次等的屬靈關係。男人並不比女人高級。

儘管如此,而且非常明顯,聖經和大自然都為男人和女人指派了不同角色和不同職能。聖經非常清楚地將每個家庭的領導權指派給丈夫,而不是妻子(參以弗所書5:23)。教導和領導教會的責任賦予了給男人,而不是女人(參提摩太前書 2:12)。然而,女人卻擁有獨特且專門的能力來生育和教養幼兒,而且這個角色確保她們永遠不會被降為次等地位。然而,要記住,雖然男女的角色明顯不同,但在基督裡他們的屬靈地位卻是完全平等的。

在扮演這些角色的過程中,你經歷了哪些挑戰或祝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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