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

真理時刻 — 6月22日:婚姻 - 作真理的見證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 28:19)

基督支體裡的每一位成員都可以、而且應該作祂的見證。 主耶穌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 1:8)主耶穌又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19-20)不能放棄,也不接受任何回避的藉口。「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着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哥林多後書 5:17-18)任何與基督和好的人都有將祂的事情告訴其他人的職分。

這並不意味著你必須在街頭佈道來作見證,儘管我可以由自己的親身經驗告訴你,這是難忘的經歷。你的見證可能是藉著例子、你某天所寫下的東西、或任何其他形式。然而,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不必擔心你是否能做好這工作。 只要記住,聖靈會賦予我們能力無論是個人還是整體來作見證:「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約翰福音 15:26-27)

本週你將向誰作見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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