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2日星期六

神的旨意 - 王明道先生

“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旨意如何。”(弗5:17)。

“神的旨意”這一個名詞是一般熱心的基督徒們口中所常說的,也是他們心中所願意明白的,同時也是他們常常弄錯的。許多基督徒以自己的意思和希望當作神的旨意。又有許多基督徒以他們所景仰的人所說的話為神的旨意。還有一些基督徒以欺騙人的人所說的謊言為神的旨意。明明不是神的旨意,他們偏說是神的旨意。在他們這樣說的時候,他們的心中還確實認為是神的旨意。及至遭了失敗,惹了禍患,才悔悟是自己的錯誤。還有的人至死不悟,始終以自己的意思或人的話 為神的旨意。這種人真是可憐到極點!

神的旨意究竟是不是難明白的呢?是難明白的,但也是最容易明白的。難明白,因為極老練, 屬靈的程度極高的信徒,有時也需要在一些事上求問神的旨意。容易明白,因為神的旨意已經都顯明在他所賜給我們的聖經裏;我們只要用心查考聖經,把神的教訓豐豐富富的存在心中,便很容易明白神的旨意。神未曾在聖經中把我們人生中的每一件大小事應當怎樣作,或不應當怎樣作,都一樣一樣的寫出來教訓我們,但他卻把一切作人的原則都指示我們了。他指示我們怎樣事奉神、榮耀神;他指示我們怎樣孝敬父母,教養子女。他指示我們夫妻應當怎樣同處;他指示我們主僕應當怎樣相待。他指示我們應當怎樣待鄰舍;他指示我們應當怎樣待仇敵。他指示我們應當怎樣作事;他指示我們應當怎樣為人。他指示我們應當怎樣得錢;他指示我們應當怎樣用錢。他指示我們應當如何勞力;他指示我們應當如何休息。他指示我們如何防備試探;他指示我們如何抵擋魔鬼。他指示我們貪心的危險;他指示我們縱欲的禍害。他指示我們應當如何傳揚福音;他指示我們應當如何謹慎自己。我們把這些原則都牢牢存記在心中,無論遇見什麼事,他的靈便會藉著這些真理教訓我們,引導我們,使我們不偏左,不偏右,完全行在神的旨意中。

神的旨意既是這樣容易明白,為什麼大多數的信徒對于神的旨意總是如同行在五裏霧中,不是認不清楚,便是以自己的意思或人的話語當作了神的旨意呢?這個問題在我們上文所引的經文中可以得著答案;“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裏使徒教訓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又教訓我們“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這樣,我們才能“察驗 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仍效法這個世界,使我們的心意仍像以前未歸向神的時候,那樣貪慕世上的富足、財利、名譽、虛榮、享受、宴樂,我們便不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我們如果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並不是因為神的旨意是隱晦難以明白的。乃是因為我們的眼楮被蒙蔽住。那蒙蔽我們眼楮的事物就是“這個世界”上的種種事物。一個信徒如果不將這個世界上足以蒙蔽他的眼楮的事物完全棄掉,使他的心變化過來,他無論信主多少年,無論如何熟悉聖經,無論怎樣熱心,他也不能明白神的旨意。縱使他明白了神的旨意,他為了要求達到他屬世界的希望和好處,他也不肯承認那是神的旨意,卻用自己的意思代替了神的旨意。

舉一個例子來說罷,一個信徒離了學校要去任事,同時有兩處聘請他。一處收入豐富,但所作的事卻有許多的黑幕、欺騙、謊言、詐偽。另一處的事工是光明正大與社會有補益的,但每月的薪金卻比第一處少得多,雖然也夠他的需用,但不能多有享受,多有積蓄。本著聖經中的教訓,毫無可疑的,神的旨意是要他就第二處的事了。但他如果貪愛世上的財利與享受,他便會說,“就了第一處的事,可以多有金錢幫助教會,發展聖工,又可以救濟窮苦的信徒,使許多人得好處。”這樣,他便認為就第一處的事為神的旨意了。再舉一個例子說,一個青年女信徒遇見兩個男子向她求婚。第一個不信主,但家境富足,資格又高。第二個是基督徒,但僅僅能維持一家的溫飽,毫無積蓄與資產,學識又不及第一個人。本著聖經中“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的教訓,毫無可疑的,神的旨意是要她拒絕第一個人的請求了。但如果她愛慕虛榮,希望享受,她便會說,“我與那位不信的人結婚,正可以幫助他,引領他信主。至於那位已經信了的人,並不再需用人的領導。我願意為主的緣故去救那位不信的人。這一定是神的旨意。”再舉一個例子說罷,一個青年人要投考一個學校,無奈他的歲數已經過了那個學校所限的年齡。這時有人為他出主意,說一句謊話,少報幾年歲數。本著聖經中的教訓,毫無可疑的這不是神的旨意,但他因為希望得著一張畢業證書,將來容易在社會上作事,便說,“我希望多有一些知識和技能,將來好在世界上多服事神,服事人。雖然我虛報歲數有些不對,但我為這事也曾禱告過,如果不是神的旨意,就使我不能被考取。但如今我已經被考取了,這足可證明是神的旨意。”以上的幾件事按著聖經中的真理看來,都不是神的旨意。但 那幾個人因為心被世界上的事物所蒙蔽便再看不清楚。他們愛戀世界,效法世界,他們的心意沒有更新,沒有變化,所以他們不能明白什麼是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明白了這個真理,我們便知道如果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必須求神把我們愛慕效法世界的心思和生活都為我們改變過來,使我們的心意完全變化,使我們完全 與神同心,使我們愛他所愛的,惡他所惡的。這樣,我們便極容易明白他的旨意了。

我們對於已經明白的真理能否遵行,這與明白神的旨意也有極大的關系。神的旨意有一些是極容易明白的,是我們信主以後便瞭若指掌的。如果我們對於這些能身體力行,毫不怠惰,他的靈便引導我們更進一步而明白較難明白的。但如果我們已經明白的不能遵行,不但不能再進而明白較難明白的,就連我們已經明白的,漸漸也會不明白了。“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25:29)。這個真理不但在我們將來見主的時候要實現,就是在今日我們還在世界上的時候,神就開始這樣待我們了。如果一個信徒對于他已經明白的一切教訓不肯竭力遵行,卻不住的說願意明白神的旨意,就是到死他也明白不了。我們看見許多基督徒的生活中充滿了各樣的不義,自私自利,說謊行詐,貪財求名,嫉妒惱恨。他們明知道這些都是神所憎惡的,卻不肯離開。同時他們知道孝敬父母,友愛弟兄,憐憫窮人,善待仇敵,作事應當盡忠,待人應當有信,與異性的人往來存心應當清潔,見別人的財物不當妄起貪念。他們明白這些教訓如同他們明白二加二是四那樣的清楚。但他們所行的 卻是與他們所明白的背道而馳。同時他們卻不斷的說他們尋求神的旨意,願意明白神的旨意。這種現象真令人看了疾首痛心,欲哭無淚。

我們明白神的旨意與我們熟悉聖經是有大關系的。神的旨意既都在聖經中向我們顯明,當然我們越多明白聖經,越多熟悉聖經,也就越容易明白神的旨意。 但這需要我們殷勤用工夫查考聖經,玩索背誦聖經中重要的話語。懶惰的人不肯這樣作,所以他們也就不容易明白神的旨意。你要多明白一個人的心,必須多聽他說話,而且留意他所說的,思索他所說的。我們要明白神的心意也是如此。我們查考聖經的時候,切不可像走馬看花那樣,看的時候毫不留心,草草看一遍就算完事,看過以後自然不會有什麼深刻的印象。也不可只注重聖經中的知識,像讀歷史、地理、生物一樣。神學生在學院裏讀聖經就是這樣。我們讀聖經應當像一個兒子讀父親從遠方寄給他的書信,那樣用心去看父親吩咐他怎樣作人,怎樣處世,怎樣孝親,怎樣愛弟兄姊妹,怎樣勤勞,怎樣治家,怎樣防備惡人的誘惑,好使父親在外面 放心喜樂,他也盡了為兒子的本分。同時又從這封信裏領會了父親的愛,知道了父親給他什麼好處叫他享受。只有存著這種心意去讀經,方能明白神的旨意,方能享 受讀經最大的利益。那些拿聖經當課本去讀的人是得不著這種好處。

有一班懶惰的信徒不肯費這樣的事。他們不願意多用工夫去讀經。他們更不肯多費心思去思索記憶聖經中的話語。他們選擇了一種最省事的法子,就是遇見不能解決的事,便用翻聖經的方法去求問神的旨意。把聖經拿在左手中,用右手一翻,然後從翻著的那一面裏找出一段教訓來,便認為那是神的指示。不問那段教訓與自己的景況適合不適合,也不問那段教訓是因為什麼寫的,是給什麼人的。斷章取義,附會穿鑿,硬說那是神的旨意。如果有人看他們所作的不對,因而加以勸戒,他們說他們已經清楚得了神的指示,決不肯聽從別人的規勸,甚至斥責勸他們的人為撒但,為攔阻他們順服神的。卻不知道斷章取義是撒但迷惑熱心的信徒所用的最好的方法中的一種。古時他向主耶穌施行三次誘惑,其中有一次就是斷章取義的引用聖經中的話語。主耶穌因為熟悉聖經便勝過了他。我們不這樣翻聖經,尚且需要防備撒但用這種方法欺騙我們。若再用這種方法,豈不是把刀放在敵人手中麼?

還有一些信徒每作一件事都去求問是不是神的旨意。就連那些明顯是神的旨意的事,他們也去求問。如果求問的結果都是正確的,那無非是多費些事罷了。可是有些時候明明是合乎神的旨意的事,在他們求問以後竟認為不是神的旨意,因此放棄不作。這種求問豈不是不如不求問麼? 我們遇見一件事所以要求問是不是合乎神的旨意,就是因為我們弄不清楚。那些已經弄清楚的事還求問什麼呢?前些年有一個傳道的人講道說,“我無論作什麼事, 都先求問是否合乎神的旨意,就連我每次吃飯以前也是求問神許可不許可我吃。”也許有人要認為這個人最虔誠,但我卻說這種教訓根本不對。我每次吃飯以前並不求問神是否許可我吃。我謝了恩就吃。因為我清楚知道神要我在當吃飯的時候就吃飯。我每天晚間也不求問神是否許可我睡眠,因為我清楚知道神要我在困倦疲乏的時候睡眠。我家中的人患病臥在床上的時候,如果不是有更重要緊急的事工等待我去作,我便去服事他們。我的鄰舍遭遇患難困苦的時候,如果不是有什麼可疑的情形,我便去幫肋他們。還有許多事我已經清楚知道是不合神的旨意,我便拒絕不作。我也不再為這些事求問神。比如說有人勸我去買獎券,或買一些來源不光明的東西,我當時便拒絕不買,不再求問神是否許可,因為我十分清楚知道神決不許可我買這些東西。或是有人作一件不誠實的事,請求我為他作一個保,我當時便推辭不作,不再求問神是否許可,因為我清楚知道神決不許可我幫助人行欺騙。一個作校長的基督徒如果遇見朋友為學生託人情,在考試的時候無論這個學生的成績及格不 及格,總求設法取上他。這個校長只能嚴詞拒絕。一個作醫師的基督徒如果遇見親友不願意注射防疫針,卻求他簽發一張注射證,這個醫生只能回答說,“辦不到”。一個作員警的基督徒檢舉一個犯法的人的時候,那個人拿出一卷鈔票來行賄,這個員警只能把鈔票交還他,把他帶到警察局去。一個作推事的基督徒審問一件案子的期間,被告或原告托出親友,帶著大批的禮物送到他家中,請求他在裁判這件案子的時候幫一些忙。這個推事只能請他們把禮物帶回去,仍然按著公義和法律判決這件案子。這一類的事都是每一個基督徒清楚知道是不合乎神的旨意的,所以就不需要再為這些事求問神。如果你清楚知道不是神的旨意,還去求問,那便證明你存心不正,希望神許可你作這件事,好使你得著一些利益,或因此避免別人的誤會與逼迫。縱使你不是這樣存心,你這樣作也是試探神。撒但就趁這機會給你一種錯誤的指導,引領你走入迷途,使你陷在罪惡當中。

我們明白神的旨意多少與我們和神的交通親疏是成正比例的。一個兒子越多和父親談話,和父親親近,他便越多明白父親的心,這個道理是很淺近容易明白的。我們和神中間的關系也是這樣。一個多親近神,多禱告,多安靜在神面前的基督徒,總是比其他與他同等的基督徒更多明白神的旨意。神有許多高深美好的旨意,只有在我們進到他面前安靜等候的時候,他才顯明給我們。退一步說,若不是我們常與神交通,就連那些平凡的真理我們也不能清楚瞭解,甚至還能顛倒了是非,淆亂了黑白。一個信徒如果平日總不見神的面,總不與神交通,一旦遇見難解決的問題,難處理的事情,要求問神,要明白神的旨意,若不是神特別憐憫他,大約他的求問與緣木求魚的結果相差總不會太遠。我們常常以“勤禱告,多讀經”的話語自勉勉人,並不是願意把寶貴的時光都消耗在這兩件事上,實在是因為我們能否多明白神的旨意,處世作人能否都在正軌上,我們能否不陷在撒但的綱羅裏,能否多承受神所賜的福分和恩典,這些事都與這兩件事極有關。

在我們遇見歧路當前,不知道怎樣走方合乎神的旨意的時候,我們除了謙卑俯伏在他的足前求他的指示以外,如果在我們旁邊有比我們更敬虔,更老成,更多明白神的旨意,更有見識的聖徒,我們應當向他們求指導。神所以在教會中把各樣的恩賜分給人,就是要他們互相作肢體,彼此幫助。那些比我們更敬虔,更老成的聖徒,因為離神近,經過的事情也特別多,常能在我們徘徊歧途的時候,說幾句話,就能使我們看清楚當走的正路。但不可訊問那些不敬畏神的人,年青無識的人,和那些一味迎合你的心意而說話的人。這些人的指導不但不能幫助你更多明白神的旨意,只能使你陷在罪惡和危險當中。羅波安初登王位的時候,以色列民眾請求他減輕他們的負擔。他不知道是否應當允諾,他求問那些從前侍立在他父親面前的老年人,他們給了他極好的指導,叫他俯從民情,允諾他們的請求。可惜這個無知的人不聽從他們的話,再去求問他的少年的朋友。這些少年人只顧自己的好處,絲毫沒有愛民的心,而且沒有見識,不知道世途的艱難,正像井底的蛙一樣。他們迎合羅波安的心,見他問過老年人以後再來問他們,便知道他是不喜歡接納老年人的建議,因此便勸羅波安拒絕百姓的請求,而且用嚴厲的話回答他們。這樣一來,禍患便臨到了。民眾背叛了羅波安,打死他所差來的人,另立耶羅波安為王,以色列也因此分為兩國。到那些年輕無知的人或一味迎合你的心意說話的人面前去求指導,還不如不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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