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

一篇容易誤導信徒的講道

蘇牧師在上主日(13-12-2009)早、午堂的講道,說到馬太福音5章10節的「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我直接的說他對「義」的定義不但不清楚,更有誤導的成份,希望有機會他能給弟兄姐妹澄清。

「義」不是好人好事,因為我們不是因行為稱義。

聖經裡「義」的原則,一定不是指「好人好事」,而是比「好人好事」要更高、更深層次的意義,如果「義」就是「好人好事」的話,那主耶穌何必受十字架的苦呢?又何必一定要信耶穌呢?做好事就稱義的話,你說誰沒做過好事,就算大奸大惡的人,也一定做過一兩件好事的,如此那人人都稱義了,這就丟入了「普救論」的異端思想裡頭。

以為「好人好事」就表示「義」的,就是「自以為義」,就是以行為稱義,這不是聖經的教導,也不合神的啟示,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又說:「世人都犯了罪,虧了上帝的榮耀。」

「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詩143:2)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3:20)

牧師、傳道如此將聖經裡「義」的標準說成好像是「好人好事」的話,是非常危險的,不但令人膚淺,更會絆倒人,誤導人的。

「義」,按聖經整體的原則去理解,就是「誠心敬畏上帝」、「成就上帝的旨意」、「順從上帝的心意」、「榮耀上帝」的意思。

以這個意義來看,我們就清楚「八福」裡的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10)的標準了,就是「為成就上帝的旨意受逼迫的人有福了!」、「為順從上帝的心意的受逼迫的人有福了!」、「為誠心敬畏上帝受逼迫的人有福了!」這些人就是天國的子民,就是上帝的國的子民。聖經裡許多稱為義人的,都有這共同的特質,就是「誠心敬畏上帝」、「成就上帝的旨意」、「順從上帝的心意」。近代的例子也不少,中國有王明道,外國有戴得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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