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六):藉著耶穌代贖之工「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神怎能是公義的又是稱罪人為義的呢?(參羅馬書3:26)這個問題表達了神與人之間「和好」的真正奧秘,是人不能回答的。一個神所構思的解決方案來使罪人與神自己「和好」,而又不損害祂的公義和聖潔。

想像你是一位法官,你的職責是維護法紀和司法。法律是你唯一必須忠貞不渝的標準,你必須堅定不移地遵循它。有一天,一個人被帶到法庭上站在你面前,他是一個壞透的、邪惡的殺人兇手,證據確鑿,毫無疑問他是有罪的,他也公開承認。但他說他很抱歉,他請求你寬恕他。儘管法律有所規定,你也有責任伸張正義,然而,你卻完全的寬恕他並釋放他。如果有人類的法官這樣作的話,我們肯定會感到震驚。

然而,審判我們的正正就是這麼做。儘管祂的律法有明確的標準,而我們的罪和敗壞有難以數算的證據,但祂仍然把我們的罪行撇在一旁,洗淨了我們的罪責,使我們擺脫了罪應當承受的刑罰。祂怎麼能做到這一點,而又能維護自己聖潔的律法呢?

在哥林多後書5:21中,保羅給了我們這個充滿榮耀的答案,只用了15個希臘字就總結了整個福音信息,並且也囊括了神「和好」的事工。保羅寫道:「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就是代贖的教義,這就是神怎能一方面是公正的審判者,另一方面又是仁慈的稱人為義的那位。

神使那無罪的」 只能指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聖經一遍又一遍地證明了基督是完全無罪的。希伯來書作者稱祂為「…聖潔、無邪惡、無玷污、…」(希伯來書7:26)。本丟彼拉多他盡努力去找尋耶穌的缺失,結果他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約翰福音19:6)。甚至聖父也論到聖子兒子毫無疑問是無罪的,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7)。同聖父那樣完美,毫無瑕疵,毫無玷污的聖子「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5:21)。

不要誤解神使基督「成為罪」的意思。例如,在「神話語的信心運動(Word of Faith movement,)」中,許多傳道人教導說保羅正在談論的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確實成為了罪人。他們說祂的罪迫使被遣送到下地獄有三天之久,在祂受了足夠的苦難之後,祂透過復活得著釋放。這是褻瀆,荒謬的異端。基督把自己無瑕疵、無沾污的獻上,在十字架上祂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如果祂是一個罪人,他不必問為甚麼祂會受到刑罰。

那麼當保羅告訴我們基督「替我們成為罪」的時候,他在說甚麼呢?意思就是神對待祂就好像祂是一個罪人那樣。不僅如此,實際上,神把祂對所有那些會信靠祂之人的罪之忿怒完全的傾倒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彷彿基督自己觸犯了這些罪那樣。作為一個公義的法官,祂沒有別的選擇。這位公義的神必須公正地刑罰罪,祂必須傾盡全力地刑罰祂的兒子,好使祂的選民得著赦免。祂公義的要求就是每個曾經活過的人所犯下的每一個罪都要受到刑罰,要就是在永恆受折磨的地獄裡,或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上。

這是一個謙卑而深刻的觀念,即神在十字架上對待耶穌,彷彿祂曾像我的生命那樣活,並且為我曾經犯過的罪或我將會犯的罪而刑罰祂,使我完全滿足祂的公義。對於所有被包括在贖罪祭中的人,都藉著聖子的犧牲、藉著神榮耀的恩典和憐憫而得著了,這同樣是真實的。

所有的審判斷、所有的折磨,以及所有極度痛苦的刑罰都傾倒在基督的身上,因為祂在我們的地位上死了。這是一個令人驚嘆的事實,特別當你認識到耶穌在十字架上只經歷了數小時,而在這三個小時裡,基督為所有那些神有一日要他們與自己和好之人的罪付上了贖價。在這短暫的時間裡,祂「…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希伯來書9:28)「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彼得前書2:24簡單並且強而有力地總結了基督的救贖工作:「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藉著祂的受苦,基督為我們「購買」了寬恕。藉著祂的犧牲,祂為我們掃清了「與神和好」的道路。祂是我們的救贖主、我們的君王、我們的主和我們的羔羊。

不幸的是,有些人試圖將贖罪擴展到整個人類,就好像祂為全人類而死。為了要這樣做,他們就把祂贖罪的犧牲當成僅僅是可能地有效,即只有當罪人選擇相信時才會實現它真正的效力。根據這個觀點,贖價已經為所有人付清了,去不去兌現它就完全取決於罪人。但一個公義的神不能重複刑罰罪兩次。祂不會把對每個人的罪的刑罰都放在祂的兒子身上,而又把同樣的刑罰施行在那些不相信的人身上。一個公義的法官是不會執行重複的刑罰的。

此外,這樣的概念意味著耶穌基督為那些在地獄裡的人所做的事與祂為那些在天國裡面的人所做事的都是一樣的,這就意味著實際上祂並沒有為任何人的罪贖罪,祂僅是提供了一個潛在的贖罪可能,而由罪人的意願來決定是否要把它轉化為真正的贖罪。如果基督為每一個人而死的話,其實祂就沒有特別為誰死了。基督親自解釋道:「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翰福音10:11,14-15)

簡而言之,對於那些沒有被救贖人來說,基督並不是救贖主。

不僅如此,保羅大概把最好的消息保留到最後,在哥林多後書5:21他總結到:神使基督替我們成為的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神不僅把我們的罪歸算給基督,祂還將基督的公義歸算給我們。神把耶穌當作罪人,雖然祂不是罪人,以至於祂可以把我們當作義人,雖然我們不是義人。用個人的角度來說,神在十字架上對待基督就好像祂活出了我這種(充滿罪惡的)生命一樣,以至於神可以對待我就像我活出了基督那種(完美無瑕的)生命一樣。這就是福音美好榮耀的地方。神看見我們是披著祂兒子的義袍。

許多人,包括一些聖經學者,都想知道為甚麼基督需要降卑「道成肉身」而活了33年。為甚麼神不叫祂降世僅過週末這幾天、即禮拜五被釘在十字架上,然後禮拜天就升回到天堂呢?難道這樣做不夠嗎?為甚麼聖子必須忍受生命中的各個階段,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是活在完全默默無聞的生活中?

答案就是我們稱之為「歸算的教義」這榮耀的真理。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基督必須活出一個完美的生命,盡諸般的義,以至於有一天可以歸算給我們。神「和好」之工的全面性是多麼的令人驚歎啊!當神看著十字架的時候,祂看到的是我們;當祂看著我們的時候,祂看到的是祂的愛子。我們主的救贖工作超越了對我們罪的刑罰,因著信,祂活出聖潔的、無可指責的一生歸算給我們了。我們現今在神的面前是站在完全與祂和好的地位上,這是因為我們是庇蔭在那位配得稱頌的救贖主之公義的生命之下。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23

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五):藉著順服的回應「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我們「與神和好」的方式是神所成就的工作,藉著基督作為獻祭的死,使神能完完全全的赦免我們的罪。但是,人也要有和它一致的部份。如果我們要「與神和好」、得著救贖,我們也要承擔一些責任。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20中暗示了這一點:「…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在神的神聖計劃中,祂給了我們每個人責任,就是以順服神的信心來對福音作出回應,祂不會違背我們的意願將我們從這個邪惡的世界中拉走,我們不是祂需要重新編程的機器人。神是創始者,祂是救主,但沒有回應它就不會發生的。

在馬太福音13章中,有的兩個小小的比喻完全說明了這一點。耶穌說:「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馬太福音13:44-46)

基督在這兩個比喻中所提出的觀點就是如果你想要得救的話,你就要願意付一切的代價。

與神和好」不是人生道路上的一點點顛簸,它是你整個生命的徹底改變和重新定位,我們要完全成為新人。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7中正正就提到了這一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與神和好」就意味著我們「老舊的自我」、我們「老舊的生命」、我們「老舊的關注」都要死。基督不斷地催促祂的門徒要數算跟隨祂的代價,這就是為甚麼祂告訴他們:「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我們當付上一切的代價,甚至是我們的生命,藉著順服來回應神「與祂和好」的呼召。

這位富有的年輕的官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就帶著憂愁而離開基督(參路加福音18:18-30)。當耶穌告訴他要賣掉他所有的財產並把這一切分給窮人的時候,祂並不是提供這年輕人能憑功德賺取救恩。錢本身不是重點,他要照主的話去做的意願才是問題的所在。為了他靈魂的永恆福祉,他會放棄甚麼呢?這是對他的順從所作出的一個考驗,也是讓他衡量到甚麼是他心目中最重視的。可惜,他失敗了。

與神和好」不是按我們的條款達成,不是根據我們的時間表成就,或在我們方便的時候實現。它是一種徹底的救贖和轉變,它要求我們要悔改、順從,以及為成就神的旨意和事工完全地付出,少一點都不可以接受。由於代價是如此的高昂,所以保羅說我們必須「乞求」罪人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5:20)。

當我讀大學的時候,我參加了足球隊,我有一位對我個人有重大意義的教練。在整個高中和大學裡,他是我所遇到的教練中最好的一位,他的名字叫Jim Brownfield,他是南加州的傳奇人物。每一個級別的足球他都執教。他很創新,很有創意,我也非常在乎他。

我記得當我們飛去三藩市參加一場比賽時,我坐在他旁邊,我藉此機會盡全力向他傳福音,但他拒絕了。多年來,我有許多機會與他在高爾夫球比賽或其他場合相聚,他知道我的教會和神呼召我去做的事工,他也從遠處觀察我的生命。每次我和他相聚的時候,我都試圖和他談論主,而他會對我說:「我尊重這個信息,我也尊重你,但我不感興趣。」我覺到好像我總是乞求他說:「教練,這是你要做的事情中最重要的事啊!」但他很固執。

有一天,我接到了一個電話。教練在醫院裡。他心臟出了問題。手術對他沒有幫助,看來他即將面對死亡。當我到達醫院的時候,護士對我說:「己經三天了,他一點動靜也沒有,我們沒有看到他作任何動作,所以我不能承諾甚麼。」我走進房間,握住他的手,我說:「嘿,教練,我是約翰.麥克。」他睜開眼睛,笑了笑。我說:「教練,我可以再一次請求你與神和好行嗎?教練,你是十字架上的那個盜賊。你沒有未來。你有的只是這一刻。你會向基督敞開心扉嗎?」他的頭上下搖動,他抓住我的手,開始捏它,然後把另一隻手臂伸過來,抓住我另一隻手。我被他緊抓著。護士進來叱責說:「先生,你必須放開他。」我說:「我沒有抓住他啊!是他抓住我不放啊!」隨著他最後的一點力量,他回應了福音的呼召。這些年來,我乞求、懇求他,直到最後時刻。當我們在他的病房裡一起禱告的時候,主把祂的寬恕傾倒了在教練Brownfield的身上,並且使他與祂自己和好。我很高興當天去了醫院。我也非常感恩我還有一次機會乞求他「與神和好」。

我們應該堅守神的主權這個重要教義。但永遠不要讓你對主權的看法壓倒或掩蓋罪人有責任回應神的事實,而我們有責任去丐求他們這樣做。神透過那些祂呼召與祂和好之人順服祂的信心來成就祂「和好」的事工。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21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四):藉著神寬恕的行動「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真正「與神和好」需要得著神的寬恕,只有當被冒犯者願意寬恕,並且那由犯罪所造成的障礙被挪移的時候,它才能實現。罪人不能移除這個障礙,所以不能憑著他自己「與神和好」,唯有主可以藉著選擇不計算我們的罪惡過犯來實現「和好」。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9特別強調了在神那方面作做的和好之工作,「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

整本聖經都縈繞回蕩著這榮耀的真理。詩篇32:2說:「…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保羅在羅馬書4:8和應這種的觀點說:「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彌迦書7:18用這樣的話來展望神赦免的榮耀行動:「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這就是我們帶給世人的信息,就是神,藉著基督,可以永遠的完全赦免他們的罪。

我們可能會認為護教學是教會對抗世界那些鬼魔的哲學和意識形態的強大武器,但有時或許經常,福音的工作不是真理和錯謬在智能上的鬥爭。終究,我們最強而有力的武器就是向罪人說:「神會永遠的赦免你所有的罪,而且也會歡迎你進到祂的面前。」這是一個好消息。如果人們對此不感興趣,那麼智能上的論據就不可能說服他們的。在他們接受神「和好」之道前,他們必須對自己的罪感到絕望和恐懼。在愧疚和罪的焦慮之下,沒有更偉大的信息能得比上神赦罪大能的真理了。

將這一信息與世界上那些劣質的寬恕替代品相比較,人與人之間,寬恕更像是一種暫時的休戰,而不是真正的和好,它通常伴隨著翻白眼或通過咬牙切齒而成就。雙方都同意某一種的和平,但冒犯永遠不會真正的被寬恕或忘掉。人傾向帶著過往的錯誤好像子彈那樣,他們總是把子彈上膛並準備好開火,若然感到有絲毫暗示會遭受另一次的冒犯的話。

我們應該感到歡喜快樂因為神的赦罪不是那樣的。對於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他永遠不會回想起我們從前的失敗或過去罪惡的模樣,祂不會保留我們的犯罪記錄,

神不僅不再計較我們過去的罪行,祂也塗抹掉它們。祂完全地,完整地全,永恆地赦免我們。這就是與祂和好的意思,祂一勞永逸地處理了我們的罪。藉著祂仁慈的寬恕行動,我們的罪已經消除掉了。

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三):藉著神的旨意「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與人和好」是很困難的,「與神和好」更是不可能的。我們可以尋求與那些我們先前冒犯的人搭建溝通的橋樑,並修補被我們傷害之人的傷口。然而,神是完全公義的、完全公正的,我們無力修復我們犯罪冒犯祂所造成的破壞。

簡而言之,我們不能與神和好。我們需要那位被我們冒犯的去做出起始的行動。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要從神的角度來看待我們如何去理解與神和好的道理,即這是祂的旨意要與我們和好。這正是我們在哥林多後書5:18-21中所看到的。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18-21)

在哥林多後書5:18保羅一開始就說:「一切都是出於神。」那麼「一切」指的是甚麼呢?我們必須回到第17節他所說的話:「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所有在重生裡的新東西,所有伴隨新生命的東西,所有在歸正裡被轉變了的東西,以及所有在救恩裡被更新的東西,這些都是出於神。神在與人和好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保羅在這幾節經文不斷重覆的一個主題:「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5:19)在第20節中,他描述了這個和好的事工:「…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他不希望我們忽視了在這和好的事工、救贖的工作背後神所彰顯的能力。無論祂如何適當的使用我們,這工作總是神的。

假神的問題

在我整個事工中,我試圖幫助人去區分真正的福音和被羅馬天主教會扭曲的虛假福音。其中一個被該體系敗壞得嚴重的就是信賴馬利亞。如果天主教徒想要在屬靈的方面取得任何進展,他們立刻會去尋求馬利亞。為甚麼?因為大多數天主教徒認為她比三位一體內的任何一位更富有同情心、更有憐憫、更充滿恩典。所以,這個觀念使他們認為最好還是先去尋求馬利亞,因為耶穌不會拒絕祂的母親。若果你能夠求得馬利亞站在你那邊,耶穌通常都會屈服於祂的母親,這樣你就真的可以走在通向神的道路上了。這就是為甚麼馬利亞支配羅馬天主教的體系,因為他們相信馬利亞是通向神的祝福和喜悅的閘門。

這不僅是一個褻瀆神的謊言,它直接攻擊的是神的本質和品格。聖經所啟示的神遠非一個
疏離、心煩意亂的神,而是慈愛的、有憐憫的。更重要的是,祂是我們的救主。

神是一位慈愛和憐憫的救主這個觀念與這世界的宗教核心教義相矛盾。如果你去研究宗教歷史,的話,你很難在這些宗教裡找到一個救贖的神。當人和鬼魔發明眾神祇的時候,不要單純的只看他們如何發明它們,要看見鬼魔的宗教體系不會捏造像聖經的神那樣的神。相反,他們的神祇通常有些是對人漠不關心,有些是非常敵視人的。只要想想以色列人迷戀的那些假神,即從巴力開始就可以清楚了。

巴力的問題在於它不關注人,為了引起巴力的注意,巴力的祭司會跳來跳去的、用劍自割、自刺自己的皮膚,就好像他們在與以利亞的對抗時那樣(王上18:20-40)。讀起來像一個可怕的又令人噁心的圖像。以利亞甚樣說到巴力呢?「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他或默想,或走到一邊,或行路,或睡覺,你們當叫醒他。」(王上18:27)這就是由鬼魔所發明的一個神,一個對人漠不關心的神,它必須被他的崇拜者在困境中叫醒的一個神。

更糟糕的是迦南之神摩洛,它被認為是帶給人類災害的根源,只能藉著嬰兒和幼童的犧牲才能得到充分的滿足。它的追隨者不得不焚燒他們的嬰兒去引起它的注意,從而逃避它的憤怒。

這僅是對各式各樣鬼魔般假神的一個概略描述,對它的百姓來說它們當中沒有一個是親切的、慈愛的救贖主。

聖經的神與這些假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聖經編章記載了許多關於神的恩典和拯救的本質,這是不可忽視的。我們需要明白到「和好」不是從罪人開始的,或者某些巨大無比的呼喚使神作出回應的。我們不必要求神接納罪人,我們不必通過壓力或讚美來籠絡祂。祂並不是不願意去施行拯救。「和好」始於神,這是與祂榮耀的本質交織在一起的。提摩太前書4:10把它像其它經文那樣簡潔地描繪出來,保羅稱神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萬人的救主

儘管它表達了這榮耀的真理,但這節經文可以讓我們走得更前。人們常常會問,在何意義上說神是萬人的救主呢?批評者和懷疑論者總是試圖點出新舊約之間的矛盾,他們問何種「救贖」的神會殺死所有這些人呢?但這不是真正的問題。我們不是坐在神審判的審判台上。問題不是,為甚麼神差派熊從樹林中出來,撕裂那群大聲戲笑先知以利沙是「禿頭」的童子呢(參列王記下2:23-24)?問題不是,為甚麼神叫地開口把那些違反舊約律法的人吞噬呢?(參民數記16)問題不是,為甚麼神要取替和毀滅那些拜偶像的迦南人呢?(參約書亞記)問題不是,為甚麼神要毀滅整個地球上的人而僅保存了諾亞和他的家人呢?(參創世記7)這些問題很容易回答:無論罪在我們看來有多麼大或多麼微小,罪的工價就是死(參羅馬書6:23)。

更難回答的問題是:我們為甚麼還能夠活著呢?為甚麼神允許一些罪人仍然活著呢?為甚麼有些犯罪的應當受到懲罰卻仍然可以存活下來呢?答案是,神本質上就是一位有恩典和仁慈的救贖主,祂「…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祂允許未重生的人墜入愛河並組織家庭,祂讓他們能夠欣賞美麗的音樂、美食、歡笑聲和那些生命中的樂趣。當他們應該在痛苦的地獄裡受煎熬的時候,他們卻能夠享受祂的創造所帶來的祝福。神允許,因為祂本質上就是一位救贖主。

這就是提摩太前書4章所說的要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神就是所有人的救贖主:在物質上和暫時性普遍的層面上。如果沒有別的原因,我們就會看到神拯救人的本質彰顯在祂賜給罪人有與祂和好的時機這個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2章中也提到類似的觀點,他說:「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馬書2:4)。直接將不悔改的男女從他們罪有應得的懲罰中釋放出來,儘管是是暫時的,就能夠看見神所展現出那深不可測的恩慈行動,以及祂充滿恩典、救贖人之本質的證據。

神的選民永恆的救贖主

路加福音15:11-32講述了基督最偉大的比喻,就是浪子的故事,它描繪了一幅關乎神救贖本質的又生動的、又謙卑的畫面。在這個比喻裡,那個英雄當然不是浪子,也不是他那法利賽人式(偽善)的兄弟,那英雄其實就是他的父親。在這個比喻中,最具戲劇性、最有教育意義的時刻就是當父親望著遠處期盼看到他那忤逆的、在外流浪的兒子的蹤跡。這個年輕人逃避了他對父親和家庭應盡的本分和責任,變賣了他分得的家產,離開家園到外邦的世界任意放蕩,他愚昧地浪費了資財,這原本是屬於家族的財產,由上幾代人的辛勞建立和持守而得來的。他實際上是從他的家族那裡偷走了家產來支撐他恣意揮霍的的生活方式。然而,他的父親仍然一直在盼望著他回家。

當他終於看到他的時候,他怎麼做呢?他跑去迎接他的兒子。在這個故事裡,這是一個令人驚嘆的細節,我們用21世紀的眼光可能很容易就忽視了。簡單來說,中東的貴族是不會跑著去迎接某人的。我們有那個時期的文獻表明即使在猶太人中間,一個男人展示他的腿也被認為是一種恥辱。一個中東貴族穿著長袍徒步穿過街道是不可想像的。然而,這位父親所做的就是這件事,事實上希臘文表達是一個全速的奔跑。這位父親以盡他可能的速度,不顧禮儀或尊嚴,奔跑著去迎接他那任性的兒子。

不要忘記,這個比喻是耶穌正在向法利賽人和周圍其他人講的,他們聽到父親跑去迎接這樣的一個兒子一定會感到震驚。當父親來到這個年輕人的跟前時,他們可能期望父親會狠狠地打他一巴掌,藉以表示他對他兒子不屑的行為鄙視,他們可能會期望這父親會拒絕給兒子在家中一個地位,或者要他坐在村子中間的灰燼中,為他父親的尷尬而承擔公開的羞辱和嘲笑。這就是法利賽人所期望的,因為這就是他們對罪所作出妄加的、自以為道德上高尚的回應。

但事實並非如此,耶穌說這父親抱著他的頸項,親吻著他骯髒的頭,幫他戴上戒指,給他穿上一件好的袍子,並帶他回家慶祝他的回歸。這是對完全和好與全面恢復家族特權的一個生動描寫。

父親就是主,祂奔向失喪的罪人,祂渴望去拯救他們,並將他們從罪惡之中救贖出來。祂沒有意圖復仇那樣的抓住他們的罪不放,相反,而是高興地歡迎他們進入永恆的喜樂家庭。神和整個天堂都會為一個罪人悔改、為另一個浪子與神和好而歡喜快樂,沒有人需要去說服神來救贖罪人,與神和好的工作是源於祂作為救贖主的本性。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14

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二):傳「和好」之道的使者 — 約翰.麥克阿瑟



作為基督徒,我們主要的職分自然就是神在我們身上之事工的延伸。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哥林多後書5:18-21)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和好」這個詞以某些形式出現了五次,而且沒有錯誤的重覆使用。福音的信息就是和好的信息,與神隔絕的罪人可以與神和好。這就是我們所祈求的,我們所教導的,我們也是因此而活,我們當中甚至有些為此而死。藉著基督的工作使人能與神和好的信息真是無與倫比的信息啊!神把這和好的職分賜給了我們,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大使命的另一種表達方式:「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8- 20)。福音事工是宣揚一個好消息,即罪人可以與神和好的好消息。

人不能憑著自己帶來這種的「和好」。開始,「和好」必須要由受到冒犯的那方啟動發起。大衛悲劇性的屬靈上的失敗包括了兩件事,他與拔示巴的事件和他惡毒的謀害她丈夫烏里亞的事件。但是當他終於面對他全然的邪惡時,他明白到他的罪最終是對神的冒犯。在詩篇51篇中,他懺悔地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篇51:4)。雖然我們經常犯罪冒犯了另一個人,但罪主要特徵其實最終是冒犯了神,因此,為要使我們活在罪惡中的人與神和好,唯有作為被冒犯者的神才能使「和好」成為可能。

從人的角度來看,地獄是不可避免的,詛咒將會臨到。作為絕望的罪人,我們屬靈上是死的,我們無法喚醒自己,我們無法擺脫屬靈上的盲目,我們不會屈膝於神的面前。我們無法將心思意念從罪惡之中轉向主。作為罪人,我們的結果是永恆的刑罰。在我們裡面,我們沒有道德上或屬靈上的能力去制定一條與神和好的方式,如果要實現相互關係上的變化,它必定來自於神。

好消息,也是最偉大的消息,就是神已經仁慈地選擇了讓罪人與祂自己和好。祂充滿恩典的設立了一個方法,藉著祂的兒子的犧牲,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救贖和復和的方法。此外,祂已使那些與祂和好的人成為祂救贖工作的代理人,差遣他們去這個迫切需要它的這個世界。

在哥林多後書5:20中,保羅稱我們為「基督的使者」,希臘文是presbeuomen(與presbuteros主教或長老有關),指的是肩負著職責的代表。我們是神的使者,肩負著將「和好」之道帶給罪人的莊嚴責任。如果我們要有效的履行這個責任的話,我們必須了解這信息的特點。

在事工方面,其中一個我一直感到失望的是看到很少那些宣稱認識主、愛主的人能夠把福音詳細一致的表達出來。對基督徒來說,在他們的生活中去解釋和高舉基督的工作不應該那麼困難。畢竟,這是我們仍然活在世上的唯一原因。

神讓我們存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唯一原因就是為了傳福音。是的,我們得救是為了敬拜,但神容忍我們此時此刻在永恆裡的這一邊不完美的敬拜是為了擴展祂國度的緣故。我們得救也是為了活出聖潔,但神容忍我們的不足、不完全的成聖,為要使我們在世上這裡傳揚福音。祂忍受我們所有的失誤和失敗,因為祂在這裡為我們動善工,這是我們在天國無法成就的。我們今生唯一能做得比來生更好的就是傳福音。當我們思想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8-21所說的話時,我們會看到我們所宣揚神「和好」的工作和榮耀的福音四個必不可少的特點。我們會在其後的文章中逐一探討。首先探討的第一個特點是「「和好」是神的旨意」。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