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主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17:3)
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基督的主權(三):友情、自由和主權 - 約翰.麥克阿瑟
這世界對奴隸的概念正常來說是憎惡的,但是聖經似乎並不回避這個主題,相反,聖經是貫徹始終的採用奴隸與主人之間的鮮明影像來說明信徒與基督的關係。
而這榮耀的真理就是在基督裏我們的主不是一個惡毒、專橫跋扈、虐待人的主人。相反,我們在聖經的篇章得到證實的,就是因我們謙卑地服從祂,湧向我們是極大的自由和祝福。
不僅是奴隸,更是奴隸兼朋友
約翰福音15:14-15是關鍵的章節論到耶穌要求人絕對的順服:「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首先,我們要注意的是這段經文以「順服」作為基本原則,祂是向他們發命令的主,所以他們就應該服從。耶穌是他們的主人,而他們是祂的從屬,他們的責任就是要做任何祂吩咐的事情,耶穌對他們擁有絕對的管轄權柄,而他們對祂的順服是應當毫不含糊的,否則他們就不是祂的朋友。
至關重要的是我們要明白耶穌不是建議說「順服」使某人成為祂的朋友,就好像祂的恩惠可以通過服務來賺取那樣,然而,祂乃是說「順服」是唯一的憑證證明某人是祂的朋友,絕對遵從祂的吩咐就是真正愛祂之人必然會結出的果子、是預期會結出的果子、亦是自然會結出的果子。因此,它也是真正的「得救信心」遮掩不了的標記。如此推論下去,一個不遵從耶穌所吩咐的人,就必定不是祂的朋友。耶穌在這裡是想盡可能清楚地描述到主人與奴隸之間的關係。
然而,祂為甚麼說:「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呢?難道祂是在告訴他們說,從今以後,祂與他們的關係就好似同事之間那種個人親密的友情那樣,而不再是以權威和降服為主導的主人與奴隸關係?這部分的陳述是否表明祂否定整個奴隸的隱喻呢?
絕對不是。讓我們來看看上下文,首先,耶穌曾明確表示祂稱他們為奴隸,因為,他們的確是douloi,而祂毫無爭議的是他們的kurios(主人)。根據定義,這種關係是不能改變的,所以在第15節耶穌直接了當的說他們既是祂的朋友,也是祂的奴隸,而祂清楚地解釋了為甚麼祂在奴隸和朋友之間作出這樣的區分,「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換句話說,奴隸是要毫不遲疑的絕對服從,主人不虧欠他任何的解釋和理據,無論他明不明白,他都要遵從。
然而,耶穌對祂的門徒沒有任何的隱瞞,祂的目的是叫他們能完全明白:「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翰福音15:15)因此,他們不僅僅是祂的奴隸,他們也是祂的朋友,知道祂的想法和目的(參閱哥林多前書2:16)。同樣道理,每個統治者在他的臣僕中都可能會有朋友,他可以向他們傾心吐意,但他們仍然是他的臣僕。一個從屬與他的主或主人的友誼,並不會抹煞掉相互關係中固有的權柄。
在羅馬帝國的時代,主人和奴隸之間的友誼觀念並不是不為人所知的(參見腓利門書15-17節),但這是非常少見的,正如我們所預期的,奴隸和奴隸擁有人之間的緊張關係常常是充滿敵意的。Murray Harris引用拉丁諺語說:「誰擁有多少奴隸,也就有多少敵人。」耶穌透過將他的門徒帶入親密的友誼圈子裡而顛覆了這一個原則。
當然,愛是彼此相互的,但身份地位卻不是。祂仍然是他們的主,他們仍然是祂的douloi。 換句話說,就朋友關係而言,他們的並非好像「哥兒們」那樣,不拘禮節的密友或同伴,祂仍舊是他們的主和主人,他們完全屬於祂。
為奴和真自由
所以,我們應該正確地認識到,福音是邀請人來作「奴隸」,當我們呼召人們來信靠基督時,我們需要以與耶穌同樣的方式強調這個事實。一方面,福音是宣告從罪惡的俘虜中得自由,使那些被罪的權勢束縛而心靈破碎的人能被釋放出來;另一方面,它是呼召人來作完全不一樣的奴隸:「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馬書6:18)正如使徒彼得寫道:「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彼得前書2:16)。
兩方面同樣都是至關重要的,作為基督的奴隸僕擁有一個榮耀的自由,因為「…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6)另一方面,作為基督真正的跟隨者就意味著人自主的結束,正是如此,因為自主自決的結果無論如何都會成為虛妄,它唯一能提供的自由是「…不被義約束…」的自由,而這正是被罪所捆縛的實質,死亡和毀滅就是它無可避免的結局,如果我們想要脫離罪和其惡果而得到真正自由的話,我們需要的不是自主,而是不一樣的約束,就是徹底降服在基督的主權之下。
換句話說,人人都在服侍某個主人,沒有一個人是真正獨立自主的,我們都以某種方式被奴役,用使徒保羅的話來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羅馬書6:16-20 )第六章
任何的信息若果曲解或否定這些真理的話,就根本不能算是福音,耶穌所傳的福音就是呼召罪人放棄他們自主、否定自己,順服一個外來的旨意,並捨棄一切權利,好被主所擁有和支配。當宣告耶穌是主(Kurios) 時,我們就順理成章承認我們是祂的奴隸(douloi)。
從實踐的角度來看,這是什麼意思呢? 借用Edwin Yamauchi的話來說:
「這意味著我們已經被俘虜了、被擊敗了、被束縛為奴了。然而,我們發現俘虜我們的那位竟然是一個充滿愛和憐憫君主,而作為祂的奴隸既不被惡待,也不覺卑屈,我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羅馬書8:15)我們雖降卑為奴,卻無損人格或貶低身份,…我們從此被提升,有份於天上的服侍,被賦予更高貴的情性。
…(這也)提醒我們,為了將我們從另一個主人贖出而付出的高昂代價,買贖我們的代價,既不是所有富麗堂皇宮殿的價值總和,也不是因我們英俊美麗的外表,更不是因我們有甚麼了不起的本領。相反,我們一點也不可愛、沒有任何優點、心存叛逆,但是主以祂自己的寶血買贖了我們。
因此,我們既是被基督買贖,就完全屬於祂的了。」
不可能再有其他的說法了。
也沒有任何其他合法的方式來改變這個信息,以使它對那些景仰耶穌但不準備服侍祂的人聽來悅耳。
耶穌自己從來不會去迎合這種立場。祂不是來尋找景仰祂的人,而是呼召跟隨祂的人,不是那些漫不經心跟隨者,乃是奴隸。 這就是為甚麼祂要求他的門徒絕對的順服,當祂遇到那些不願意無條件遵從的人時,祂就勸阻他們不要跟從他。
因此,他毫不猶豫或勉強地宣告祂的主權,祂清楚地表明,真正的信心是由罪人那顆無條件地降服於祂的心開始的。因此,得救信心就類似奴隸的心態那樣。這是一個榮耀的降服,每一個真正的信徒都會因成為基督的奴隸,內心都充滿了至大的喜樂。但是,若挪去了這種順服的心靈,對基督再怎麼深刻的「景仰」,也根本不是真信心。完全降服於基督的主權,是真正的得救信心的一個重要元素,因此宣告耶穌基督祂的主權是真正的福音一個絕對必要的組成部分。
這是救贖的故事、被救贖者的頌歌,和福音的緣由貫徹始終的一個信念:「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2:10-11)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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