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
默示是什麼意思呢?當我們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我們的意思究竟是什麼呢?我要從不是什麼意思開始。我們並不是說聖經的某些部分是神所默示的而其他部分不是,有人這麼認為。他們說有些部分、某些特定的陳述和教導,尤其是那些與主耶穌基督有關的,才是神默示的,而歷史書和其他各個部分都並非是神所默示的。當我們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時候,這種觀點並不是我們的意思。
我們也不是說寫聖經的人是以一種崇高或創造性的方式來寫作。當一個詩人創作出一部傑出的作品時,你經常聽到人們說這詩人有「靈感」,但我們並不是說聖經書卷的作者在寫這些書卷時是受到這種「靈感」所啟發。其他人說,他們認為「靈感」指的是給那些作家的一些啟發性的想法。當然,這是真的,但我們的意思遠不止於此,也不意味著這些書卷或著作本身是源於人類的產物。
那麼我們的意思是什麼?我們的意思是,聖經是神呼出的神聖產物。「默示」真正的意思是「神的呼出(Godbreathed)」。我們的意思是,神將這些信息吹入人們裡面並通過他們表達出來,而聖經正是這種神行動的結果。我們相信它們是全能的神藉祂所創造的氣息所產生的。簡而言之,我們的意思是我們在聖經中所獲得的一切都是神賜給人類的。
默想:聖經是神呼出的神聖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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