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神。…」(出埃及記6:7)
神已經許下了某些應許。那麼,祂在恩典之約中所作的最重要的應許是什麼呢?祂應許要成為這些人的神,這就是祂至偉大的應許:「我要作你們的神。」你看到這點的重要性和意義嗎?神曾是亞當的神,但亞當得罪了祂而墮落了。他成了撒旦的奴僕,斷絕了與神的聯繫。令人驚訝的是神卻轉向人,並在祂恩典之約中向人作出保證,祂有辦法仍然可以成為人的神,「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神。…」(出埃及記6:7)
記住這一點,因為當你閱讀聖經時,你會發現這偉大的應許一次又一次地重複。你會在耶利米書31章33節、32章38-40節中找到它。你會在以西結書34章23-25、36章25-28、37章26-27中找到它。你會在哥林多後書6章16-18節和希伯來書8章10中找到它,而且在啟示錄21章3節,更以一種令人驚歎的方式出現,我們讀到:「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這是最終的情況。所以你看到這就是神在恩典之約中許下應許的本質,即被罪和墮落所破壞的將會恢復。因此,至大的祝福、終極的祝福、值得頌讚的祝福,就是神是我的神,我有權說「我的神」,而整個救恩都包含在內。
我們多常傾向於使用其他的名詞來定義救恩呢?然而,自從人類墮落以來,人所能說出最偉大的話就是:「神是我的神。」
默想:自從人類墮落以來,人所能說出最偉大的話就是:「神是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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