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聖經強調的另一個關於神道德屬性就是神的公義或神的正義。當然,這不可避免地源自於神的聖潔。什麼是公義呢?它指的是神對待我們時所彰顯的聖潔,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定義。或者你可以這樣看:正是神的品格表明神所做的都是正確的,正是神的品格使祂無法做任何錯誤的事情。公義和正義是神的聖潔在掌管世界中的實現和彰顯。
更進一步的定義,神的公義是神對聖潔的愛,神的公義是神對罪的憎惡。我認為這是最值得稱讚的定義。
當然,神的公義和正義在聖經篇章中幾乎無處不在。舊約和新約都教導了神的忿怒,我們的主也親自教導神的忿怒。整本聖經的主要教義之一就是神憎恨罪,祂在忿怒中表達了這一點。約翰說,如果有人不信,那麼「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 3:36)保羅說,我們與生俱來都是「可怒之子」(以弗所書 2:3)。
此外,神的公義和正義不僅表現在祂的忿怒上。祂在赦免我們的罪時也顯示出同樣的品格。祂預備了赦罪的道路,如果我們順從神,就把我們帶進了神的公義裡,神藉著祂的公義赦免了我們的罪。神為我們預備了赦罪的道路,藉著挽回祭赦免了我們的罪,這在所有事物中是最了不起的事。
默想:公義是神在對待我們時所表現出來的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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