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埃及記33:23)
我們問,我們還有什麼盼望嗎?答案可以在聖經所說的第二種啟示中找到,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特殊啟示」。我們在聖經中發現的「特殊啟示」有一個非常清晰和明確的目的,就是向我們揭示神的品格,神的本質,尤其是在祂救贖恩典中所顯明的品格和本質。
聖經在這一點上提出了一個獨特的主張:它聲稱只有它才能使我們對神有這種特殊的認識。聖經宣稱它是神揭示自己的「特殊啟示」,同時也是祂向人施展一切恩典和救恩目的的記錄。貫穿整本聖經的重大信息就是神啟示祂自己,而並非人類對宗教的追求。不,它是那位偉大的永生神挪開遮蓋祂的面紗,讓人可以認識祂和曉得祂恩慈的目的,這才是聖經的主題。
神樂意通過所謂的「神顯(theophanies)」,即神的顯現,以各種不同方式的顯現來彰顯自己。這件事曾發生在摩西身上:「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埃及記33:22-23)神實際上是說:「你不能面對面地看到我,因為沒有人能在那種情況上看到我並能存活。不過,我要向你顯明我的榮耀。」摩西看見了神的榮耀,看見了神的背。
默想:聖經宣稱它是神揭示自己的「特殊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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