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主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17:3)
2018年7月9日星期一
會被神扔到地獄裡去的「基督徒」之四: 擁護同性戀和行同性戀的「基督徒」
不管這世界是如何的美化同性戀,如何為同性戀找「合法」、「合理」的藉口,甚至歪曲聖經企圖去妥協同性戀,然而,在神的眼中由始至終同性戀是違背祂、叛逆祂、冒犯祂、虧缺祂榮耀的罪惡行為,是神所恨惡的罪。
看看所多瑪、蛾摩拉的下場就知道神對同性戀的恨惡有多大,「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彼得後書2:6-7)所多瑪、蛾摩拉犯了甚麼「淫行」而遭神毀滅呢?難道其它的城市就沒有犯「淫行」嗎?不,自從亞當、夏娃犯罪以來,人從小時心裡就懷著惡念,當然「淫行」也是其中的一種罪,然而,所多瑪、蛾摩拉所犯的「淫行」比其它城市更厲害,「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創世記13:13),甚麼罪惡?就是同性戀!在所多瑪,同性戀的猖獗已經到了神無法容忍的地步了,如何猖獗?當神差遣去拯救羅得兩個天使到了所多瑪,進了羅得的家,「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創世記19:4-5)「任…所為」意思就是「性交」。看哪!這城的同性戀落到何等的瘋狂?「連老帶少」,整個城市都被同性戀的風氣所沾污了,同性戀的濫交敗壞到一個使人震驚的地步,他們的結局是甚麼?「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創世記19:24-25)完全毀滅了所多瑪和蛾摩拉,一個活口都不留!神把它「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
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是神所設立的,是祂美好的旨意,也是蒙祂所祝福的,「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8)而同性戀是公然的違反神這個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明目張膽的叛逆神美好的旨意,叛逆神創造的目的和秩序,難道神會容讓這種罪惡嗎?當然不會!
神命令祂的子民以色列人說:「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18:22)其後神更頒布命令說:「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20:13)看到嗎?神憎惡同性戀,甚至頒令同性戀是要判處死刑的罪。
舊約時代神對同性戀的憎惡到了新約時代會因耶穌基督而改變嗎?不!絕對不會!神是聖潔的、公義的、信實的,祂豈會、豈能背乎自己呢?難道因耶穌基督的愛就縱容同性戀當作不是罪了嗎?不!絕對不會!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7-18)同性戀從前是罪、今天是罪、明天一樣還是罪,神從來都沒有改變對同性戀定罪的立場,只是神的恩典、神的慈愛因信耶穌而稱從前犯罪的人為義,不將他們的罪惡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罷了。難道「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羅馬書6:15)難道從前犯同性戀的人信了主耶穌之後,罪蒙赦免了,就可以繼續犯同性戀的罪嗎?神的聖靈默示保羅說:「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馬書6:15-16)真正的基督徒是那些蒙聖靈重生、聖靈內住的信徒,他們會悔改、順服神、離棄罪,因為「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 3:8-9)真正信主耶穌的人,會憎惡神所憎惡的,會愛神所愛的,因為神已經更新了他,他有了新的情性、新的渴慕、新的目標,所以一定會憎惡同性戀,離棄同性戀,勸戒那些沉溺在同性戀中的朋友出來,藉著神在基督裡的愛,脫離同性戀的罪惡,免得承受神永遠的刑罰。
看哪!今天同性戀的歪風已經越來越普遍了,而且肆無忌憚了,許許多多的人打著甚麼「平權」、「自由」等口號來爭取同性戀合法化,而且也的確取得了成功。許多國家同性戀不僅合法,甚至把同性婚姻也視為合法的,當中有不少還自誇自已是甚麼「基督教」國家,例如英國、荷蘭、美國等。他們以為這就是「自由」、「開明」、「進步」、「文明」的表現,其實這正正就是「放縱」、「敗壞」、「墮落」、「腐化」、「沉淪」、「藏污納垢」、「自我毀滅」的表現,更是神的審判臨到的結果,「…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4,26-27)神任憑他們、「放棄」他們,不再約束他們的邪惡,讓他們的罪惡蒙蔽良知,也看不見神救贖的恩典,直到毀滅的那天,被神扔進地獄,承受永遠的刑罰。我並不感到希奇,因為世人本來就是如此,魔鬼之子、悖逆之子的本性就是不斷的犯罪。
然而,我感到痛心疾首、又憤怒的是有許許多多的「牧師」、「傳道」、神學院的「教師」和「基督徒」竟然站在神的對立面,擁護同性戀,還要歪曲聖經來為同性戀塗脂抹粉。他們說神是愛,所以神愛行同性戀的人,所以我們也要愛他們,為他們爭取「平權」,為他們爭取教會的認同,甚至還攪出甚麼「同志神學」,扭曲神的話語來迎合同性戀人士的需要。
他們需要的是耶穌基督的福音!
他們需要的是認罪、悔改、信耶穌!
他們需要的是與神和好、順服神!
他們需要的是藉著聖靈的大能離棄同性戀!
他們需要的不是你們的謊言!
他們需要的不是你們出於愛自己的假仁假義!
他們需要的不是你們歪曲的真理使他們仍然沉溺在罪中而最終與你們一起下地獄的結局!
你們這些擁護的同性戀「基督徒」啊!
你們的居心何在啊?
難道你們掩耳不聽聖靈默示保羅所說的:「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還說得不夠清楚嗎?
你們為甚麼要公然否定神的話語,修改神的話語、踐踏神的話語,用世界屬魔鬼的智慧來代替神的話語呢?難道你們這些擁護同性戀的所謂「牧師」、「傳道」、神學院的「教師」和「基督徒」是魔鬼撒但的差役,假裝成「光明的天使」、「仁義的差役」用花言巧語來欺哄世人?
無論如何,任憑同性戀如何在這個世界肆虐,任憑那些所謂的「基督徒」如何歪曲神的道,迎得世人的稱讚,一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
到那日,那些支持擁護同性戀的「基督徒」,一覺醒來就會發現自己處身在地獄,「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到那日,那些同性戀的「基督徒」也一樣,一覺醒來就會發現自己處身在地獄,「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悔改吧!何必死亡呢?
2018年7月1日星期日
會被神扔到地獄裡去的「基督徒」之三: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
這種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充斥在世界各地,他們把「基督徒」的面具戴上、標簽掛上之後,就肆無忌憚的全情投入到政治鬥爭之中,高喊「行公義」的口號,就無法無天的行事,怎麼仁愛、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寬容等等都拋諸腦後,取而代之的是「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不是嗎?看看那些熱衷於政治的所謂「基督徒」、那些「牧師」、「傳道」、「神學教師」、「教授」等等,終日所思所想的不是如何傳福音,如何榮神益人,反而是如何賺取最大的政治利益、名譽、地位、財富、…等等。
主耶穌是如何教導的?祂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光」表示甚麼?就是敬虔的生活、聖潔的生命、順服神的態度、遵從聖經教導的善行,這不就是主耶穌所說的「好行為」嗎?凡事都要以榮耀神為出發點。
使徒彼得在聖靈的引導下講得更具體,他說:「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彼得前書2:12-18)「品行端正」是甚麼意思?難道是作惡、不尊重人、辱罵人、教唆人行惡、肆意破壞、挑起鬥爭、謗讟、狂妄、行暴力嗎?「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是甚麼意思?難道不就是「奉公守法」嗎?
使徒保羅在聖靈的引導下在羅馬書12章也談到基督徒應有的行為準則,其中他說到:「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17-19,21)這還不清楚嗎?
然而,我們所看見的那些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根本聽不進這些神的話語,因為他們已經利慾薰心,任何衷心的忠告,他們已經聽不下去,甚至還要惡言相向,說你是保守派、是親政府、是親共的。這些人的腦袋好像被帶著偏見的政治意識形態洗了腦一樣,耳朵好像只聽得見某個頻率的聲音,眼睛好像被「黃色」的眼罩遮蔽了那樣,看不見其它的色彩。純正的話語他們聽不下去,他們喜悅聽的是合附他們政治意識形態的東西,所以,就出現了許許多多假師傅,用歪曲聖經、扭曲神的話語的解讀方式來把惡念、邪惡、暴力等合理化。這等「基督徒」就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那些:「…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摩太後書4:3-4)之人。
這等「基督徒」不是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受害者,他們心思意念原本就是如此,因為他們若能夠謹守神純正的道,謙卑的遵行神的旨意,保守聖靈在心裡的感動,就不會輕易的聽從那裝作光明天使的撒但的謊言,亦不會輕易的跟隨那些裝作仁義的撒但差役而行,去破壞社會安寧,去支持暴力行為,去衝擊法治,去鼓吹違反法律,去挑起爭端,去傾覆一些良好的道德觀念,去巔倒是非黑白,…等等。他們這些的行為是榮耀神嗎?絕對不是!相反,絕對使神的名受到重大的褻瀆,使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名受到極大的羞辱,亦把一塊極大的絆腳石放在人前,阻礙耶穌基督福音的光照明他們。
這些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當知道到那日,一覺醒來就會發現自己處身在地獄,「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六):藉著耶穌代贖之工「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神怎能是公義的又是稱罪人為義的呢?(參羅馬書3:26)這個問題表達了神與人之間「和好」的真正奧秘,是人不能回答的。一個神所構思的解決方案來使罪人與神自己「和好」,而又不損害祂的公義和聖潔。
想像你是一位法官,你的職責是維護法紀和司法。法律是你唯一必須忠貞不渝的標準,你必須堅定不移地遵循它。有一天,一個人被帶到法庭上站在你面前,他是一個壞透的、邪惡的殺人兇手,證據確鑿,毫無疑問他是有罪的,他也公開承認。但他說他很抱歉,他請求你寬恕他。儘管法律有所規定,你也有責任伸張正義,然而,你卻完全的寬恕他並釋放他。如果有人類的法官這樣作的話,我們肯定會感到震驚。
然而,審判我們的正正就是這麼做。儘管祂的律法有明確的標準,而我們的罪和敗壞有難以數算的證據,但祂仍然把我們的罪行撇在一旁,洗淨了我們的罪責,使我們擺脫了罪應當承受的刑罰。祂怎麼能做到這一點,而又能維護自己聖潔的律法呢?
在哥林多後書5:21中,保羅給了我們這個充滿榮耀的答案,只用了15個希臘字就總結了整個福音信息,並且也囊括了神「和好」的事工。保羅寫道:「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就是代贖的教義,這就是神怎能一方面是公正的審判者,另一方面又是仁慈的稱人為義的那位。
「神使那無罪的」 只能指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聖經一遍又一遍地證明了基督是完全無罪的。希伯來書作者稱祂為「…聖潔、無邪惡、無玷污、…」(希伯來書7:26)。本丟彼拉多他盡努力去找尋耶穌的缺失,結果他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約翰福音19:6)。甚至聖父也論到聖子兒子毫無疑問是無罪的,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7)。同聖父那樣完美,毫無瑕疵,毫無玷污的聖子「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5:21)。
不要誤解神使基督「成為罪」的意思。例如,在「神話語的信心運動(Word of Faith movement,)」中,許多傳道人教導說保羅正在談論的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確實成為了罪人。他們說祂的罪迫使被遣送到下地獄有三天之久,在祂受了足夠的苦難之後,祂透過復活得著釋放。這是褻瀆,荒謬的異端。基督把自己無瑕疵、無沾污的獻上,在十字架上祂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如果祂是一個罪人,他不必問為甚麼祂會受到刑罰。
那麼當保羅告訴我們基督「替我們成為罪」的時候,他在說甚麼呢?意思就是神對待祂就好像祂是一個罪人那樣。不僅如此,實際上,神把祂對所有那些會信靠祂之人的罪之忿怒完全的傾倒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彷彿基督自己觸犯了這些罪那樣。作為一個公義的法官,祂沒有別的選擇。這位公義的神必須公正地刑罰罪,祂必須傾盡全力地刑罰祂的兒子,好使祂的選民得著赦免。祂公義的要求就是每個曾經活過的人所犯下的每一個罪都要受到刑罰,要就是在永恆受折磨的地獄裡,或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上。
這是一個謙卑而深刻的觀念,即神在十字架上對待耶穌,彷彿祂曾像我的生命那樣活,並且為我曾經犯過的罪或我將會犯的罪而刑罰祂,使我完全滿足祂的公義。對於所有被包括在贖罪祭中的人,都藉著聖子的犧牲、藉著神榮耀的恩典和憐憫而得著了,這同樣是真實的。
所有的審判斷、所有的折磨,以及所有極度痛苦的刑罰都傾倒在基督的身上,因為祂在我們的地位上死了。這是一個令人驚嘆的事實,特別當你認識到耶穌在十字架上只經歷了數小時,而在這三個小時裡,基督為所有那些神有一日要他們與自己和好之人的罪付上了贖價。在這短暫的時間裡,祂「…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希伯來書9:28)「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彼得前書2:24簡單並且強而有力地總結了基督的救贖工作:「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藉著祂的受苦,基督為我們「購買」了寬恕。藉著祂的犧牲,祂為我們掃清了「與神和好」的道路。祂是我們的救贖主、我們的君王、我們的主和我們的羔羊。
不幸的是,有些人試圖將贖罪擴展到整個人類,就好像祂為全人類而死。為了要這樣做,他們就把祂贖罪的犧牲當成僅僅是可能地有效,即只有當罪人選擇相信時才會實現它真正的效力。根據這個觀點,贖價已經為所有人付清了,去不去兌現它就完全取決於罪人。但一個公義的神不能重複刑罰罪兩次。祂不會把對每個人的罪的刑罰都放在祂的兒子身上,而又把同樣的刑罰施行在那些不相信的人身上。一個公義的法官是不會執行重複的刑罰的。
此外,這樣的概念意味著耶穌基督為那些在地獄裡的人所做的事與祂為那些在天國裡面的人所做事的都是一樣的,這就意味著實際上祂並沒有為任何人的罪贖罪,祂僅是提供了一個潛在的贖罪可能,而由罪人的意願來決定是否要把它轉化為真正的贖罪。如果基督為每一個人而死的話,其實祂就沒有特別為誰死了。基督親自解釋道:「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翰福音10:11,14-15)
簡而言之,對於那些沒有被救贖人來說,基督並不是救贖主。
不僅如此,保羅大概把最好的消息保留到最後,在哥林多後書5:21他總結到:神使基督替我們成為的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神不僅把我們的罪歸算給基督,祂還將基督的公義歸算給我們。神把耶穌當作罪人,雖然祂不是罪人,以至於祂可以把我們當作義人,雖然我們不是義人。用個人的角度來說,神在十字架上對待基督就好像祂活出了我這種(充滿罪惡的)生命一樣,以至於神可以對待我就像我活出了基督那種(完美無瑕的)生命一樣。這就是福音美好榮耀的地方。神看見我們是披著祂兒子的義袍。
許多人,包括一些聖經學者,都想知道為甚麼基督需要降卑「道成肉身」而活了33年。為甚麼神不叫祂降世僅過週末這幾天、即禮拜五被釘在十字架上,然後禮拜天就升回到天堂呢?難道這樣做不夠嗎?為甚麼聖子必須忍受生命中的各個階段,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是活在完全默默無聞的生活中?
答案就是我們稱之為「歸算的教義」這榮耀的真理。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基督必須活出一個完美的生命,盡諸般的義,以至於有一天可以歸算給我們。神「和好」之工的全面性是多麼的令人驚歎啊!當神看著十字架的時候,祂看到的是我們;當祂看著我們的時候,祂看到的是祂的愛子。我們主的救贖工作超越了對我們罪的刑罰,因著信,祂活出聖潔的、無可指責的一生歸算給我們了。我們現今在神的面前是站在完全與祂和好的地位上,這是因為我們是庇蔭在那位配得稱頌的救贖主之公義的生命之下。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23
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五):藉著順服的回應「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我們「與神和好」的方式是神所成就的工作,藉著基督作為獻祭的死,使神能完完全全的赦免我們的罪。但是,人也要有和它一致的部份。如果我們要「與神和好」、得著救贖,我們也要承擔一些責任。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20中暗示了這一點:「…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在神的神聖計劃中,祂給了我們每個人責任,就是以順服神的信心來對福音作出回應,祂不會違背我們的意願將我們從這個邪惡的世界中拉走,我們不是祂需要重新編程的機器人。神是創始者,祂是救主,但沒有回應它就不會發生的。
在馬太福音13章中,有的兩個小小的比喻完全說明了這一點。耶穌說:「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馬太福音13:44-46)
基督在這兩個比喻中所提出的觀點就是如果你想要得救的話,你就要願意付一切的代價。
「與神和好」不是人生道路上的一點點顛簸,它是你整個生命的徹底改變和重新定位,我們要完全成為新人。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7中正正就提到了這一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與神和好」就意味著我們「老舊的自我」、我們「老舊的生命」、我們「老舊的關注」都要死。基督不斷地催促祂的門徒要數算跟隨祂的代價,這就是為甚麼祂告訴他們:「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我們當付上一切的代價,甚至是我們的生命,藉著順服來回應神「與祂和好」的呼召。
這位富有的年輕的官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就帶著憂愁而離開基督(參路加福音18:18-30)。當耶穌告訴他要賣掉他所有的財產並把這一切分給窮人的時候,祂並不是提供這年輕人能憑功德賺取救恩。錢本身不是重點,他要照主的話去做的意願才是問題的所在。為了他靈魂的永恆福祉,他會放棄甚麼呢?這是對他的順從所作出的一個考驗,也是讓他衡量到甚麼是他心目中最重視的。可惜,他失敗了。
「與神和好」不是按我們的條款達成,不是根據我們的時間表成就,或在我們方便的時候實現。它是一種徹底的救贖和轉變,它要求我們要悔改、順從,以及為成就神的旨意和事工完全地付出,少一點都不可以接受。由於代價是如此的高昂,所以保羅說我們必須「乞求」罪人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5:20)。
當我讀大學的時候,我參加了足球隊,我有一位對我個人有重大意義的教練。在整個高中和大學裡,他是我所遇到的教練中最好的一位,他的名字叫Jim Brownfield,他是南加州的傳奇人物。每一個級別的足球他都執教。他很創新,很有創意,我也非常在乎他。
我記得當我們飛去三藩市參加一場比賽時,我坐在他旁邊,我藉此機會盡全力向他傳福音,但他拒絕了。多年來,我有許多機會與他在高爾夫球比賽或其他場合相聚,他知道我的教會和神呼召我去做的事工,他也從遠處觀察我的生命。每次我和他相聚的時候,我都試圖和他談論主,而他會對我說:「我尊重這個信息,我也尊重你,但我不感興趣。」我覺到好像我總是乞求他說:「教練,這是你要做的事情中最重要的事啊!」但他很固執。
有一天,我接到了一個電話。教練在醫院裡。他心臟出了問題。手術對他沒有幫助,看來他即將面對死亡。當我到達醫院的時候,護士對我說:「己經三天了,他一點動靜也沒有,我們沒有看到他作任何動作,所以我不能承諾甚麼。」我走進房間,握住他的手,我說:「嘿,教練,我是約翰.麥克。」他睜開眼睛,笑了笑。我說:「教練,我可以再一次請求你與神和好行嗎?教練,你是十字架上的那個盜賊。你沒有未來。你有的只是這一刻。你會向基督敞開心扉嗎?」他的頭上下搖動,他抓住我的手,開始捏它,然後把另一隻手臂伸過來,抓住我另一隻手。我被他緊抓著。護士進來叱責說:「先生,你必須放開他。」我說:「我沒有抓住他啊!是他抓住我不放啊!」隨著他最後的一點力量,他回應了福音的呼召。這些年來,我乞求、懇求他,直到最後時刻。當我們在他的病房裡一起禱告的時候,主把祂的寬恕傾倒了在教練Brownfield的身上,並且使他與祂自己和好。我很高興當天去了醫院。我也非常感恩我還有一次機會乞求他「與神和好」。
我們應該堅守神的主權這個重要教義。但永遠不要讓你對主權的看法壓倒或掩蓋罪人有責任回應神的事實,而我們有責任去丐求他們這樣做。神透過那些祂呼召與祂和好之人順服祂的信心來成就祂「和好」的事工。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21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四):藉著神寬恕的行動「和好」— 約翰.麥克阿瑟
真正「與神和好」需要得著神的寬恕,只有當被冒犯者願意寬恕,並且那由犯罪所造成的障礙被挪移的時候,它才能實現。罪人不能移除這個障礙,所以不能憑著他自己「與神和好」,唯有主可以藉著選擇不計算我們的罪惡過犯來實現「和好」。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9特別強調了在神那方面作做的和好之工作,「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
整本聖經都縈繞回蕩著這榮耀的真理。詩篇32:2說:「…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保羅在羅馬書4:8和應這種的觀點說:「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彌迦書7:18用這樣的話來展望神赦免的榮耀行動:「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這就是我們帶給世人的信息,就是神,藉著基督,可以永遠的完全赦免他們的罪。
我們可能會認為護教學是教會對抗世界那些鬼魔的哲學和意識形態的強大武器,但有時或許經常,福音的工作不是真理和錯謬在智能上的鬥爭。終究,我們最強而有力的武器就是向罪人說:「神會永遠的赦免你所有的罪,而且也會歡迎你進到祂的面前。」這是一個好消息。如果人們對此不感興趣,那麼智能上的論據就不可能說服他們的。在他們接受神「和好」之道前,他們必須對自己的罪感到絕望和恐懼。在愧疚和罪的焦慮之下,沒有更偉大的信息能得比上神赦罪大能的真理了。
將這一信息與世界上那些劣質的寬恕替代品相比較,人與人之間,寬恕更像是一種暫時的休戰,而不是真正的和好,它通常伴隨著翻白眼或通過咬牙切齒而成就。雙方都同意某一種的和平,但冒犯永遠不會真正的被寬恕或忘掉。人傾向帶著過往的錯誤好像子彈那樣,他們總是把子彈上膛並準備好開火,若然感到有絲毫暗示會遭受另一次的冒犯的話。
我們應該感到歡喜快樂因為神的赦罪不是那樣的。對於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他永遠不會回想起我們從前的失敗或過去罪惡的模樣,祂不會保留我們的犯罪記錄,
神不僅不再計較我們過去的罪行,祂也塗抹掉它們。祂完全地,完整地全,永恆地赦免我們。這就是與祂和好的意思,祂一勞永逸地處理了我們的罪。藉著祂仁慈的寬恕行動,我們的罪已經消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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