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星期日

會被神扔到地獄裡去的「基督徒」之三: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


這種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充斥在世界各地,他們把「基督徒」的面具戴上、標簽掛上之後,就肆無忌憚的全情投入到政治鬥爭之中,高喊「行公義」的口號,就無法無天的行事,怎麼仁愛、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寬容等等都拋諸腦後,取而代之的是「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不是嗎?看看那些熱衷於政治的所謂「基督徒」、那些「牧師」、「傳道」、「神學教師」、「教授」等等,終日所思所想的不是如何傳福音,如何榮神益人,反而是如何賺取最大的政治利益、名譽、地位、財富、…等等。

主耶穌是如何教導的?祂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光」表示甚麼?就是敬虔的生活、聖潔的生命、順服神的態度、遵從聖經教導的善行,這不就是主耶穌所說的「好行為」嗎?凡事都要以榮耀神為出發點。

使徒彼得在聖靈的引導下講得更具體,他說:「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彼得前書2:12-18)「品行端正」是甚麼意思?難道是作惡、不尊重人、辱罵人、教唆人行惡、肆意破壞、挑起鬥爭、謗讟、狂妄、行暴力嗎?「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是甚麼意思?難道不就是「奉公守法」嗎?

使徒保羅在聖靈的引導下在羅馬書12章也談到基督徒應有的行為準則,其中他說到:「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17-19,21)這還不清楚嗎?

然而,我們所看見的那些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根本聽不進這些神的話語,因為他們已經利慾薰心,任何衷心的忠告,他們已經聽不下去,甚至還要惡言相向,說你是保守派、是親政府、是親共的。這些人的腦袋好像被帶著偏見的政治意識形態洗了腦一樣,耳朵好像只聽得見某個頻率的聲音,眼睛好像被「黃色」的眼罩遮蔽了那樣,看不見其它的色彩。純正的話語他們聽不下去,他們喜悅聽的是合附他們政治意識形態的東西,所以,就出現了許許多多假師傅,用歪曲聖經、扭曲神的話語的解讀方式來把惡念、邪惡、暴力等合理化。這等「基督徒」就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那些:「…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摩太後書4:3-4)之人。

這等「基督徒」不是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受害者,他們心思意念原本就是如此,因為他們若能夠謹守神純正的道,謙卑的遵行神的旨意,保守聖靈在心裡的感動,就不會輕易的聽從那裝作光明天使的撒但的謊言,亦不會輕易的跟隨那些裝作仁義的撒但差役而行,去破壞社會安寧,去支持暴力行為,去衝擊法治,去鼓吹違反法律,去挑起爭端,去傾覆一些良好的道德觀念,去巔倒是非黑白,…等等。他們這些的行為是榮耀神嗎?絕對不是!相反,絕對使神的名受到重大的褻瀆,使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名受到極大的羞辱,亦把一塊極大的絆腳石放在人前,阻礙耶穌基督福音的光照明他們。

這些被政治意識形態蒙蔽的「基督徒」,當知道到那日,一覺醒來就會發現自己處身在地獄,「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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