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保羅華許(Paul Washer) 閱讀聖經的原則

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將決定我們的信仰,並引導我們的一生,所以,我們必須學習正確的解經方法,以下讓我們來仔細思考一下解經的基本原則:

1. 聖經是無誤的,是基督徒生活唯一至高的權威
除非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永遠無誤,否則就不可能做到正確地解經,否則的話,我們就會有這樣的傾向,就是只接受與自己觀點一致的東西,而棄掉一切其它的,認為那些並非權威。

2. 聖經是完備的
我們必須要相信:聖經足以使我們對基督的認識,達到以致得救的地步,並且足以裝備教會和基督徒個人,能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3:15-17).

3. 解經過程中,聖靈是絕對必需的 (林前 2:13-14)
因此, 我們必須用禱告的態度來學習聖經,依靠且順服聖靈的帶領。

4. 聖經就是它自身最好的解釋(以經解經)
當我們對一節經文不理解時,或者是我們渴望加深自己對經文的理解,我們應當從其它經文尋找解釋。
例如:羅馬書 5:1教導:我們是因信稱義;羅馬書4:6-8對我們解釋了 「稱義」是什麼意思,而希伯來書11:1對真信心也下了定義。

5. 聖經從不自相矛盾.
我們對個別段落或單節經文的解釋,應當一直是協調一致的,如果我們對一節經文的解釋,和我們對另一節經文的解釋相矛盾的話,那麼一定是我們錯了。

6. 對含義模糊不清的經文,應當在其它含義清楚的經文亮光下來解釋
例如:在約翰福音14:28,耶穌宣稱「父比我大」,一些異端就引用此處聲明教導說:耶穌與神不是平等的。然而基督此處的宣告,必須得在聲明祂的神性的許多其它經文的亮光下來解釋 (約1:1, 14; 20:28; 羅9:5; 腓2:6-7; 西1:15; 2:9; 來1:8) 。當我們把聖經所有的教導統一起來看時,我們就會明白基督不是在否認祂的神性,而是簡單在說明:儘管祂是十足意義上的神,祂自己卻甘願全然順服天父。

7. 我們的解經應當符合語法規則
儘管一段文字可能有不同的用法和多種的含義,但只能有一種解釋是正確的,就是符合語法規則的那個。

8. 上下文語境很重要
「語境」指的是可能影響一節經文的解釋和所有其它相關聯的一切內容。聖經就像一個謎語,若不考慮上下文及其它字句的含義和位置的話,我們無法明白單一字句的含義。

9. 字詞也很重要.
這點很重要,就是我們界定章節中字詞的含義時,應當依照字詞的本義。用聖經詞典來查詢字詞,可能有所幫助,但我們必須記住,同一字詞,在不同的語境中可能會含義不同。

10. 最直截了當的解釋, 通常是最好的
聖經不是為神學家或神秘主義者們寫的,而是為普羅大眾寫的,儘管內中有諷喻、隱喻和象徵,大體上講,最簡單、最貼近字詞本義的解釋是最好的。應當遵循的一個正確的原則,就是我們應該尋找經文的字面解釋,除非字面解釋與其它意思清楚的經文相抵觸。例如,當耶穌宣告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約 15:1) ,很明顯祂說的是比喻。

11. 舊約聖經應當在新約聖經的亮光下來解釋
聖經中,神真理的揭示是逐步進行的,在舊約中,神的百姓遵行很多宗教條例和祭祀禮儀,是依照神藉摩西所賜給他們的律法行的,這些事情,目的是為預備百姓迎接即將到來的基督(加3:24), 如同是更大的實體的影兒 (西2:17),隨著基督的到來,這些宗教條例和祭祀禮儀已被成全了,就不需再繼續遵守了。

12. 我們的解釋不可超越已賜下的啟示.
我們的解釋應當局限在聖經已提供的資訊範圍內,換句話說,聖經沉默的地方,我們也當沉默。

13. 解經的目標乃是從經文中汲取真理,而不是把自己的觀念讀進去
藉著我們的文化、教育和宗教培育,我們形成了對事實的各種觀念,功能就像彩色透鏡一般,影響甚至扭曲了我們看事物的方式,我們需要防備這一點,努力摒棄先入為主的觀念,好使自己聽到聖經實際所說的是什麼。

14. 我們應當在整個教會背景下學習聖經
綜觀教會歷史,有很多敬畏神、專心研讀聖經的信徒;今天,也有很多牧師、教師和神學家,他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並且忠心地研讀。我們明智的做法,是把我們自己的結論,與當今我們周圍的這些人的結論,以及貫穿教會歷史的那些生活過的信徒們的結論,作一下對比,如果對某處聖經的解釋,所有教會歷史上相信聖經的基督徒的結論是一致的,而我們自己、或我們世代的解釋卻與他們的不同,這應當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向我們發出警告,我們可能是錯誤的,應當重新學習這節經文。

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命(2) — 活在必死的身上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馬書6章12-13節)

當你在基督裡,你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7),你有了新的本性,新的性情,就是新的渴望和渴慕,你要做正直的事,而不再渴望被困在罪的捆綁之中。然而,雖然你裡面已經改新了,但新的本性仍然活在墮落的人性肉體中。這就是使徒保羅說的:我們雖然從死裡復活,然而發現自己仍然是處在取死的肉體裡。我們最容易被罪戰勝的部分,就是這取死的身體,肉體和肉體的情慾。

只要我們仍然活在這肉體之內,罪的影響和我們新的本性之間的掙扎,就會持續不斷的,這就是為甚麼使徒保羅在羅馬書8章23節如此說,我們渴望等候的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有一天,我們將會完全免於犯罪,但現在是一場爭戰。像使徒保羅一樣,我們做我們所恨惡的,並不做我們所願意的,在這場爭戰中,我們有命令不能讓罪征服我們,不要服從仇敵,不要向罪盡責,為罪獻上自己的身體,好像不義的器具,取而代之的,向神盡責,獻上自己的身體,好像公義的器具,在這不間斷的爭戰裡,常常站在正義的這邊。你能夠決定獻上自己給神,你能夠用聖經的真理充滿你的心思意念,你能夠攻克己身,叫身服你(林前9:27),而且你能抓住天國的盼望,最終得自由。

當我思想天國的時候,我渴望知道在那裡我會看見甚麼,我要看見一道用真珠打造成的門,精金的街道,我渴望知道有關新耶路撒冷,形狀像一個正方體,神榮耀的光芒由寶座的中心散射出來,透過斑斕的珠寶,散射的光芒照耀著整個宇宙。我渴望看見我會變成怎樣,我所愛的人會變成怎樣,但是當我們都成為完美的時候,可能我們都彼此不認得了,在這一切以外,我最渴望面對面看見主耶穌基督。

然而你知道嗎,甚麼是我最乞求有關天國的呢?就是脫離罪。我最渴望的就是罪從我生命中除掉,這比我能坐在一朵雲彩上或看見天國的景像更美好,聖經的應許是這個爭戰漸漸完結,而且已經得到勝利了。有一天,我們將會從這取死的肉身中得自由,轉變成好像基督榮耀的身體一樣,不再犯罪,我們的爭戰到此為止,我們將向神獻上自己,並作為成就祂公義的器具獻給神。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7 - 2

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命(1) — 誰能夠來到神面前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
    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他必蒙耶和華賜福,又蒙救他的神使他成義。」(詩篇24篇3-5節)

我曾經站在耶路撒冷城聖殿的南邊,敬拜的地方原本是坐落在那山頂上,你仍然能夠看見那些樓梯,人們沿著走、穿過牆就可以去到聖殿。在聖殿裡,猶太人包括耶穌來到這裡敬拜神。直到公元70年聖殿毀滅為止,他們一直都在登神的山。

在古時,祭司可能會問來到這山上的敬拜者:「誰能登耶和華的山?或誰能站在祂神聖的地方呢?」人們就啟應地輪流吟唱到:「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詩篇 24:4)他們曉得來到神面前的資格,如果他們是在生活裡有沒被寬恕的罪而成為不潔的話,他們是不能來到這神聖的地方,他們不能帶著異心來到神面前,如果他們還在敬拜假神,他們不能向以色列的神高高舉起他們的頌讚,如果他們以祂的名發假誓,他們就不能來到神面前向祂許願發誓。祭司問這些問題是提醒人們,當他們來敬拜的時候,要省察他們的心。

當我們來敬拜的時候,我想知道到底我們有否誠實地問問自己這樣的問題,我們聚焦在音樂、表演和歡迎人方面,但我們有問問誰有資格來敬拜呢?我有資格來與聖潔的神交通嗎?教會的建築物,雖然不是耶路撒冷的聖殿,但神在這裡,因為祂總臨在頌讃祂的子民當中。我有資格「登耶和華的山」來到祂面前嗎?

除非我手潔心清,否則我就沒有資格;在我靈魂裡仍有偶像,或我以詭詐向祂許諾的話,我就沒有資格。你可能以為你從來就不會做這些事,但是如果你唱:「我愛祢,神啊!」,而你卻不是全心全意的愛祂,你就是以詭詐向祂許諾。當你唱奉獻的讚美詩歌時,你是向神許下忠誠的誓言,你有沒有為自己留下任何的後路呢?在你的心中有沒有不純潔的東西和偶像呢?如果是這樣的話,你不會由神那裡得著祝福,或是祂公義的憐憫。

今天,我們不用攀登上聖殿,因為神不是居住在人手所造的殿中,拜祂的當以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4)。無論是在教堂、在學校的體育館、或是在戶外的地方,任何時候當我們敬拜神,我們都是穿過帷幕才進到至聖所,我們就能站在神的面前。如果你必須經過一個如實的帷幕才能見到神的面,你不會以為你能做得到,除非你已經處理了你生命裡面的罪。然而,不處理你的罪,那你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呢?當你來到祂的面前,你要確定你的心是正直的(手潔心清的),如此,神才會傾到祂的祝福於你,而且祂也會將祂的公義當禮物賜給你。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7 - 1

2016年1月18日星期一

超過我們配得的(6) — 滿足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壹書4章9-10節)

當神差祂的兒子進到世界,為要賜給我們生命的時候,神的愛和恩典就在我們的軟弱裡顯明出來。我們死在我們的罪惡過犯之中,但在基督裏我們活過來,我們就知道甚麼是真正的愛,不是憑藉我們愛神的經歷而曉得,而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神向我們定義了甚麼是愛,就是藉著賜下祂自己以祂兒子的位格作為獻祭,為我們的罪成為挽回祭。

「挽回祭」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滿足」,耶穌來為我們的罪成為「罪債的贖價」。向誰償還罪債呢?神!因為我們的罪冒犯了神,觸犯了祂的律法。罪就是違背神、叛逆神的行為,藐視祂的尊嚴與公義,如果神要赦免罪人,祂的公義就必須得到滿足,耶穌來就是要藉著無罪的代替有罪的死,無罪的那位成為獻祭藉著死以滿足神的公義。

神完全滿足於祂的兒子,還記得嗎?當耶穌受洗的時候,天上有聲音說甚麼?「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當耶穌變像時,同樣的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17:5)父神完全滿足於祂的兒子,因此祂的兒子能成為我們罪完美的贖價。

有關神的愛如何滿足祂的公義的這些真理好像很抽象難懂,那就讓我們下到個人的層面來說吧。耶穌怎能使你滿足呢?這是一個你要問自己的一個基礎屬靈的問題。父神完全以祂的兒子為滿足,祂的兒子完全以祂的父神為滿足,你又怎樣呢?你完全以耶穌基督為滿足嗎?祂是你最深處和最真實的滿足嗎?在祂裡面你找到最大的喜樂嗎?在祂那裡,你尋求到滿足與喜樂,且以此來塑造你一生嗎?當我們以祂的兒子為最大的滿足時,神就因此得著最大的喜悅。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6 - 6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超過我們配得的(5) — 祂的恩典是足夠的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12章9-10節)

使徒保羅確實地走在與我們的文化傳統格格不入的道路上,你能想像有人說軟弱比剛强好嗎?你能想像那些出名的人會以他們的軟弱誇口嗎?使徒保羅說:「我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聽起來他好像是個被虐待狂,為甚麼他會講像這樣的東西呢?因為在人生裡所經歷的一切痛苦,神都有一個目的。

使徒保羅有許多痛苦的經歷,包括一個長期性的痛苦源頭,所指的就是「肉體上的一根刺」,他三次求主叫這刺離開他,但祂婉拒了,取而代之,祂對保羅說:「我的恩典夠你用」,我的恩典足夠你用,我的愛和恩典會帶你渡過這苦難。

在我們生命中每一個困難的時刻,就是任何的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都是神彰顯祂足夠恩典的機會,每一個軟弱的時刻都是基督展示祂大能的機會。我已經一次又一次的學會了,當我的兒子得了腦瘤,從人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可怕的經歷,但我經過九天的禁食,為我兒子禱告,我經歷到難以描述的恩典,這是我整個生命裡其中的一個屬靈高潮。當我的妻子遭到交通意外而傷了頸,這是一個可怕的苦難,但再次我發現祂的恩典是足夠的。

你不會經歷到這等的恩典除非你需要它。當你面對死亡的時候,你可能想知道你會怎樣做,如果你是基督徒,我可以告訴你會怎樣做,且你會做得很好的。我曾經看過千多次,當你需要恩典的時刻,祂的恩典會夠你用,但沒到那刻你不會得到這恩典的。

主也對使徒保羅說:「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這是甚麼意思呢?意思是當你在經歷人生中各種的試煉而不能克服的時候,你就要依靠祂的能力而不是靠自己的能力。我常常鼓勵人要信賴神,尤其是那些大到只有神才能使之發生的事物。對,有時神會讓一些大事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神會讓一些只有祂才能解決的問題發生在我們生命中,表示只有祂能改變,因此我們就被處在軟弱與無助的景況中,在這等的時刻中,我們尋求的不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神的能力。如果神解決了這些問題或處理了這些困難,我們就肯定這完全是出於祂,而不是我們自己。

苦難是為著讓神彰顯祂的恩典與大能的機會,承認你的軟弱,沒有軟弱到難以使之成為剛強的,但太多自以為剛強的。如果你欣然接受苦難的話,你就要看見神的恩典與能力在你的生命中怎樣顯得完全。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 of The Bible" - Chapter 6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