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

神的主權、人的罪與神的救恩:(3)神在救恩中的主權 - 約翰.麥克阿瑟


福音呼召罪人悔改並信靠主耶穌基督。然而,這是否意味當罪人對福音信息做出回應時就得著救恩呢?救恩否取決於他有沒有信呢?

在約翰福音3章,我們可以找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答案。一個叫尼哥底母的人來見主耶穌。他是猶太人一個重要的宗教統治者,並且是法利賽人中一位令人欽佩的老師。聖經說他晚上見主耶穌,而我們認為這是因為他想讓這次與耶穌的會面保密。他對主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祢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祢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翰福音3:2)他領會到主耶穌所行的神蹟之真正目的,就是祂神性的證據。然而,主耶穌並沒有理會尼哥底母所說的,反而直接進入他內心真正的疑問(參見約翰福音2:24)。耶穌由始至終都知道人們在想什麼,祂也知道困擾尼哥底母的是什麼問題,在他心裡的困擾的問題是:「我怎麼做才能進神的國呢?」在尼哥底母提出問題之前,主耶穌就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

這答案就引出了尼哥底母的後續問題:「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約翰福音3:4)作為法利賽人,尼哥底母知道這是用類比和喻言來作的回答,當時的宗教領袖總是這樣做,這是當時論到屬靈事物的正常模式。他知道這是一次屬靈的對話,但他也了解重生並不是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換句話說,類比出生這事,被生下來的那人能對自己被生有什麼貢獻呢?你第一次(即肉身)出世並不是你自己帶自己來到了這世界,至於第二次(即重生)你也無法做得到。他明白基督的類比,但這並沒有使他更接近他所尋求的答案。尼哥底母想要見神的國,但他必須重生,他必須由新的生命重新開始,然而,他知道靠他自己是不可能的。

主耶穌回答他:「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5)。主耶穌把尼哥底母帶回到以西結新約的預言中,在那裡神說: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36:25–27)

基督的話暗示了新約重生的本質。祂從本質上對尼哥底母說:「你必須被潔淨,必須被賦予新心,並且你必須有聖靈內住。

除非神是那位憑主權賜予你一顆新心、賜你聖靈並從上面來潔淨你,否則你無法進入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3:6)。肉身只能生出肉身,屬靈的新生命取決於神屬靈的工作。除非你蒙重生,否則你無法進入神的國,人不可能使自己從靈而生。

此外,基督解釋說,重生是無法被製造或操縱的,這完全是神的特權。祂對尼哥底母說:「風隨著意思吹,…」(約翰福音3:8)。不僅只有神才能賜予新生,而且最終也是由神來決定何時何地來創造新的屬靈生命。

帶著可以理解的驚呆、甚至有些沮喪,尼哥底母對祂說:「怎能有這事呢?」(約翰福音3:9)。

主耶穌回答:「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約翰福音3:10)。也許知道以色列的宗教領袖與我們今天一樣,在理解神的主權方面同樣會遇到困難,讓人感到有些安慰。基督的目的不是要羞辱尼哥底母,而是要指出猶太人的宗教在屬靈上是破產的,猶太人的宗教已經淪為披著公義的外衣、虛有其表的虔誠的宗教體系。我們的主正在將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與神的拯救和改變生命的真實本質作出對比。

如果對話到此結束,那麼對於尼哥底母和其他尋求救贖與寬恕的罪人來說,似乎就無望了。但它並沒有到此結束。基督繼續預示自己為代贖而犧牲:

…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4-16,18)

耶穌沒有叫尼哥底母作個特殊的禱告,也沒有為他定下幾個獲得整全屬靈生命的步驟。相反,他只是囑咐他要相信。基督的話對於那些一生都活在憑行為稱義的律法主義體系裡的來說真是令人震驚啊!主耶穌的信息很明確,尼哥底母(或任何其他人)不能做任何事來賺取神的恩惠或使自己重生。這工作完全是神的工作,人無法操縱或製造的。然而,尼哥底母有責任去相信。這就是基督說到人要重生時的張力:救贖的工作完全是神的工作,然而,儘管如此我們有責任去相信,而神有追討那些拒絕祂之人不信的責任。

在幾章後的約翰福音6章中,我們看到同樣的事情。在第37節中,基督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但是在第44節中,祂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得救是因為我們來到基督面前,還是因為神首先將我們吸引到了聖子那裡呢?救恩是否向「一切信祂的」(約翰福音3:16)人開放呢?還是完全不受我們的控制呢?就像「風隨著意思吹…」那樣。(約翰福音3:8)?

答案在基督對新生的隱喻當申。任何人的行為都不能帶來對罪惡的寬恕、改變人心、更新心思意念、或潔淨靈魂。除神的工作之外,我們沒有任何救贖的希望。我們唯一的選擇是重複路加福音18:13中那稅吏的哀求那樣:「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然而,神不會違背我們的意願而執行救贖的工作,神不會對那些不願意接受祂的人施行。憑祂完美的計劃,祂按祂的主權將我們引向基督。單靠我們自己,我們永遠不會選擇相信基督,但是,在神的主權之下,他所吸引的人一定會相信。

儘管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之間存在明顯的張力關係,聖經從不猶豫地表明這兩個偉大的真理是肩並肩、協作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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