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

主權救恩的概論 - 約翰.麥克阿瑟

真正的福音能夠引導人進入神永恆的國度,然而,一個篡改的信息,可以給未得救的人虛假的盼望,並且將他們帶永遠滅的境地。」- 約翰.麥克阿瑟
 
耶穌所宣告的福音是呼召人作門徒,呼召在委身的順服裡跟從祂,而不僅僅是作決志或作個禱告。耶穌的信息使他們從綑綁他們的罪中得釋放,同時也對付和譴責假冒為善。它為悔改的罪人提供了一個永生和寬恕途徑,但同時它也向那些只有外表敬虔的人的一個責備,責備他們沒有活出真正義的生命,它使罪人注意到他們必須從罪中回轉,並擁抱神的義。我們的主講論永生的事時,總是伴隨著警告,警告那些可能會試圖以輕蔑地的態度接受救恩的人。祂教導說跟追隨祂的代價是高的,路是狹窄的,找到的人很少,祂說許多稱呼祂為主的人也會被禁止進入天國。(參考馬太福音7:13-23)。

今天的福音派基本上忽略了這些警告,普遍對什麼組成得救信心的觀點漸漸變得更寬闊的和更膚淺,與此同時,在講道和見證裡對基督的描繪變得越來越模糊,任何聲稱是基督徒的人,都可以找到福音派的教會願意接受某一種的信仰宣告,不管該人的行為是否有顯示任何對基督順服的證據,這樣的話,信心就只不過成為一種理智上的行動,為了取替呼召人降服基督,現代的福音派只是要求人接受關於祂的一些基本事實。

這種對救恩和福音膚淺的理解,稱之為「輕信主義」,與聖經所教導的形成鮮明的對比。簡單地說,福音呼召的信心是以罪人必須從他們的罪中悔改和降服在基督權柄之下為前提,簡而言之,這就是通常所指的「主權救恩」。

主權救恩的特徵
有許多信仰的文獻都是一切福音的教導基礎。例如,所有的信徒都一致同意以下的真理:
(1)基督的死成就了永恆的救恩;
(2) 被拯救的人是本乎恩因著唯獨信靠基督而得以稱義的;
(3)罪人不能賺得神的恩惠;
(4)神沒有要求人需要有預先的成果或救恩前的改過自新;
(5)永生是神的恩賜;
(6)信徒藉著他們的信心所產生出來任何的義行之先,他們就已經蒙恩得救了;
(7)基督徒仍然可以也會犯罪,有時還是可怕的罪。

那麼,主權救恩的特徵是什麼呢?聖經有那些教導是那些確認主權救恩的人所擁抱而「輕信主義」支持者所拒絕的呢?

以下九個特徵就是對救恩和福音合附聖經的理解

第一:
聖經教導,福音呼召罪人相信與悔改是不可分割的。(使徒行傳2:38; 17:30; 20:21;彼得後書3:9)。悔改是從罪中回轉(使徒行傳3:19;路加福音24:47),它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所賜下的恩典(使徒行傳11:18;提摩太後書2:25),它能使人內心裡面更新變化。真悔改也會帶來外在行為的改變(路加福音3:8;使徒行傳26:18-20)。

相反,「輕信主意」教導,悔改僅僅只是信心的同義詞,而救恩不需要從罪中回轉。

第二:
聖經教導,救恩完全是神的工作,那些相信的人得拯救完全與他們自己的努力無關,
(提多書3:5),甚至信心也是神的恩賜,而不是人的功勞(以弗所書2:1-5,8)。因此,真正的信心不可能會有虧缺的或是暫時的,而是持續到永遠的(腓立比書1:6;參見希伯來書11)。

相反,「輕信主義」教導說信心可能不會持續,而且真正的基督徒可以完全失去信心。

第三:
聖經教導,信心的對像是基督祂自己,而不是一個信條或一個應許(約翰福音3:16),因此,信心涉及人對基督的個人委身交託(哥林多前書5:15)。換句話說,所有真正的信徒都會遵從耶穌的命令(約翰福音10:27-28)。

相反,「輕信主義」教導得救信心僅僅是確信或相信福音真理,但並不包括對基督的個人委身交託。

第四:
聖經教導,真正的信心不可避免地帶來生命的改變(哥林多後書5:17),救恩包括內心的更新變化(加拉太書2:20),基督徒的本性是更新了的和從前不同的(羅馬書6:6),當一個人重生的時候,持續不斷的犯罪模式和與神為敵的狀態不會繼續下去了(約翰一書3:9-10),那些有真信心的人會跟從基督(約翰福音10:27),愛他們的兄弟(約翰一書3:14),順從神的誡命(約翰一書2:3;約翰福音15:14),遵行神的旨意(馬太福音12:50),遵從神的道(約翰福音8:31),持守神的道(約翰福音17:6),行善(以弗所書2:10),並持續不斷的在信心裡(歌羅西書1:21-23;希伯來書3:14 )。

相反,「輕信主義」教導,雖然一些屬靈的果了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些果子可能是看不見的,甚至基督徒可以進入一個長久的屬靈貧瘠、不結果子的狀態。

第五:
聖經教導,神所賜的永生包涵了一切與生命和敬虔有關的事(彼得後書1:3;羅馬書8:32),而不僅僅是一張天國的門票。

相反,根據「輕信主義」的觀點,救恩只在律法的範疇(例如,稱義,得成為後嗣和地位上的成聖)給信徒在今生有保障,然而,成聖的實際行動和在恩典中長進,需要一個後於歸正的奉獻行為。

第六:
聖經教導,耶穌是萬有之主,祂所要求的信心涉及無條件的對祂降服(羅馬書6:17-18; 10:9-10),換句話說,基督並沒有賜永生給那些心裡仍然與祂對抗的人(雅各書4:6)。降服於耶穌的主權之下,不是聖經對救恩定義的補充條款,在整本聖經中,降服的呼籲是福音邀請的核心。

相反,「輕信主義」教導,降服於基督的至高主權之下與得救的施行並沒有密切的關係。

第七:
聖經教導,真正相信的人會愛基督(彼得前書1:8-9;羅馬書8:28-30;哥林多前書16:22),因此,他們將會渴慕遵守祂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23)。

相反,「輕信主義」教導基督徒可以陷入終身屬肉體、體貼肉體的狀態。

第八:
聖經教導,行為是信心的一個重要檢驗準則,服從是一個人信心真偽的證據(約翰一書2:3);另一方面,一個仍然完全不願意服從基督的人,並沒有證據證明他的信心是真的(約翰一書2:4)

相反,「輕信主義」教導,不順服和持久的活在罪中,並不是懷疑一個人的信心真假的準則。

第九:
聖經教導,真正的信徒可能會被絆倒和跌倒,但他們將會被神保守在信心之中(哥林多前書1:8),那些後來徹底離棄主耶穌的人,正正就顯示出他們從來就沒有真正重生(約翰一書2:19)。

相反,「輕信主義」教導,一個真信徒可能完全離棄基督而落到不信的地步。

大多數基督徒都認識到這九個特徵不是新的或偏激的見解。在幾個世紀以來,相信聖經的基督徒,他們卓越的貢獻,就是把這些訂立為正統的基要原則。事實上,在基督教歷史上,沒有任何主要的正統運動曾經教導過,罪人可以摒棄基督的主權,卻仍然可以聲稱祂是救主的。

這個問題不是一個微不足道的,事實上,有任何其他的問題比之更重要嗎?對不信的人所展示的福音是有永恆的後果的。真正的福音可以引導人進入神永恆的國度,然而,一個篡改的信息,可以給未得救的人虛假的盼望,同時將他們帶向永遠滅亡的境地。這不僅僅是神學家拿來討論、辯論和猜測的問題,這是每個牧師和傳福音的必須理解的問題,使福音可以正確地宣告給萬國、萬方直到地極。

譯自:John MacArthur的 "An Introduction to Lordship Salvation"
原文連結:http://www.gty.org/resources/articles/A114/an-introduction-to-lordship-sal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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