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

原罪的再思

「原罪」是甚麼?
「原罪」就是不敬畏 神!就是當 神「無到」!

創世記2章16-17節:「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亞當有沒有將 神的話語放在心?有沒有將 神的話語懇切地教導夏娃?為何夏娃回答蛇時加添了「也不可摸」和更改了「免得你們死」?到底是亞當傳錯了信息啊?還是夏娃理解錯了呢?又或者兩個人都是是「差不多」的、「苟且」的、不嚴謹的態度鑄成大錯呢?

如果亞當將 神的話語放在心,如果亞當將 神的話懇切地教導夏娃,當蛇引誘時,立時將 神的教導如實說出,軟弱時,即刻呼喚 神,因為 神無處不在,明知有 神,為何危難之時,不信靠 祂呢?是否心中己開始懷疑 神了?

明知有 神,卻說無 神,這就是罪!
你說無神,如此你就可以「任意而行」?

事實是:無論你心中有沒有 神,「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

明知 神是誰,卻說不認識 神,這就是罪!
你說不認識 神,如此你就可以「事奉敬拜自立的偶像」?

事實是:無論你事奉敬拜是甚麼偶像,「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

明知有 神,卻不將榮耀歸與 神,這就是罪!
你說榮耀歸我自已,如此你就可以「傳揚自已的名」?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一2:17)

神無處不在、無所不知,你還敢作不應作的嗎?你還以為可以隱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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