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

「宗教自由」絕對不符合聖經的原則(二)


按照聖經的原則來說,自從始祖亞當犯罪之後,人與生俱來就已經失去了順服神、分辨善惡、行「善」等的能力,「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人的意志是被罪所綑綁的,被自己的私慾所約束的,所作所為都沒有真正的自由。今天,所謂「普世價值」而推崇的「自由」,揭開它虛偽的面具後,看見的其實就是犯罪的「自由」,百份之百的「自由」就是絕對的「敗壞」、完全的「腐敗」、徹底的「罪惡」。因此,在屬靈的層面上來說,「宗教自由」帶來的不是屬靈上的復興,相反是屬靈上的「淫亂」、「敗壞」和墮落。「宗教自由」根本就與神聖潔的本質背道而馳,難道祂會把自己的原則與人性的敗壞妥協嗎?

以色列是神揀選的一個民族,可以視之為神給世界的「示範單位」,藉著舊約聖經,我們可以認識到神的本質、屬性、品格、律法和原則等。而在屬靈的層面,甚至生活的層面上,神對以色列是非常嚴謹的,所以,神的判斷就是「宗教自由」等同「屬靈的淫亂」,是絕對不允許自己所揀選的以色列民有「宗教自由」!「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神是忌邪的神,惟恐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申命記6:4-5,14-15)意思非常清楚,除了耶和華以外,絕對不容許其它的「宗教信仰」,觸犯者死,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

出埃及記32章1-6:「百姓見摩西遲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裡,對他說:『起來!為我們做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亞倫對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百姓就都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拿來給亞倫。亞倫從他們手裡接過來,鑄了一隻牛犢,用雕刻的器具做成。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看!亞倫順應了以色列人的「民意」,為「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造神像、建祭壇、準備「守節」,建立了一個以「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為中心的「宗教」信仰。那麼神的反應是甚麼?神「尊重」他們的「宗教自由」嗎?
出埃及記32章7-10:「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下去吧,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向他下拜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
這不是很清楚的表明了神的原則嗎?祂並不與「宗教自由」妥協,相反祂要「滅絕」那些離棄祂而去信奉其它「宗教」的人。結果怎樣?
摩西見百姓放肆(亞倫縱容他們,使他們在仇敵中間被譏刺),就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裡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裡聚集。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出埃及記32:25-28)不但不容忍「宗教自由」,而且還要殺掉所有一切不跟從耶和華神的,以及堅持選擇其它「宗教」的人士,按今天的所謂「普世價值」來說,這不正正就是宗教迫害嗎?

士師記2:10-13:「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
當以色列人定居在迦南地後,漸漸受到其它「宗教」的影響,就「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即開始去信奉其它的「宗教」,那麼神的反應是甚麼?「尊重」他們的「宗教自由」?不!「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神並沒有「尊重」他們的「宗教自由」,反而向他們發怒,使他們受其他民族的欺負和攻擊,也藉著災禍來打擊他們。神痛恨他們離棄了祂,「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隨從其它的「宗教」。
有人會狡辯說:「神不是容許其它的『宗教』存在嗎?這不就是神容許「宗教自由」的證據嗎?」
神容許其它「宗教」暫時存留的目的不是因為「宗教自由」的緣故,而是「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士師記2:22)我們今天這個世代不也是同樣的原則嗎?

列王紀上16:29-33:「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暗利的兒子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暗利的兒子亞哈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二年。暗利的兒子亞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瑪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亞哈又做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亞哈王因娶了異教徒耶洗別為妻引進了拜「巴力」、拜「亞舍拉」的宗教,而且因王后的大力「推廣」而使這些「宗教」在以色列國興旺起來。
那麼神的反應是甚麼?有沒有「尊重」他們的「宗教自由」呢?「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列王紀上17:1)神使旱災臨到以色列地三年。三年之後,神差遣先知以利亞與450名巴力先知「約戰」於迦密山。最後,先知以利亞得勝了,他證明了耶和華神才是真神。先知以利亞有沒有因「宗教自由」而放過那些巴力先知呢?沒有!「以利亞對他們(以色列人)說:『拿住巴力的先知,不容一人逃脫!』眾人就拿住他們。以利亞帶他們到基順河邊,在那裡殺了他們。」(列王紀上18:40)先知以利亞奉神的命殺了那些迷惑以色列人的巴力先知,並沒有因「宗教自由」的緣故而放過那些巴力先知。

列王紀下23:4-20:「王(約西亞)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並把門的,將那為巴力和亞舍拉,並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裡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溪旁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又從耶和華殿裡將亞舍拉搬到耶路撒冷外汲淪溪邊焚燒,打碎成灰,將灰撒在平民的墳上;又拆毀耶和華殿裡孌童的屋子,就是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子的屋子,並且從猶大的城邑帶眾祭司來,污穢祭司燒香的邱壇,從迦巴直到別是巴,又拆毀城門旁的邱壇,這邱壇在邑宰約書亞門前,進城門的左邊。但是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只在他們弟兄中間吃無酵餅。又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裡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又將猶大列王在耶和華殿門旁、太監拿單米勒靠近遊廊的屋子、向日頭所獻的馬廢去,且用火焚燒日車。
猶大列王在亞哈斯樓頂上所築的壇和瑪拿西在耶和華殿兩院中所築的壇,王都拆毀打碎了,就把灰倒在汲淪溪中。從前以色列王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前、邪僻山右邊為西頓人可憎的神亞斯她錄、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築的邱壇,王都污穢了,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將人的骨頭充滿了那地方。
他將伯特利的壇,就是叫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築的那壇,都拆毀焚燒,打碎成灰,並焚燒了亞舍拉。…又將邱壇的祭司都殺在壇上,並在壇上燒人的骨頭,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看到嗎?在約西亞王登基之前,各種宗教充斥在猶大國,「宗教」信仰是多麼「自由」啊!拜巴力、拜亞舍拉、天上萬象等等,千奇百怪的「宗教」林立,簡直稱得上是各種「宗教」發展的「盛世」。然而,神早就預定了約西亞作王(參列王紀上13:2),藉他來撥亂反正,藉著他來審判猶大國的叛逆,藉他毀滅一切「宗教」,難道這樣還不夠清楚表明神的原則嗎?

其實,我們可以在舊約聖經裡找到無數的事例來證明神絕對不容許「宗教自由」,而且,我們更可以看見舊約聖經把「宗教自由」與「屬靈的淫亂」等同。因此,聖經的原則很清楚是絕對反對「宗教自由」。

在下一篇,我會嘗試引新約來說明「宗教自由」絕對不符合聖經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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