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

信心與屬靈分辨力之六:運用辨別力去作出矯正 - 約翰.麥克阿瑟 (John MacArthur)


今天,教會迫切需要的是分辨力,正如我們已經討論過,教會領袖和外行的信徒一樣都需要作出敬虔的判斷。圍繞著我們的是個充滿罪惡世界,幫助信徒在這種環境中正確地生活和應對是至關重要的。除此之外,在教會內部也需要分辨力,藉此來糾正會眾的錯誤和自我省察。

根據聖經,對於公然的罪行我們應該作出審判。保羅寫道:「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5:12-13)這說法與耶穌自己在馬太福音18:15-18中所概述的執行紀律過程是一樣的:「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神對祂在地上的兒女的要求是活出純潔的生命。當你仔細地研習聖經,卻不完全確信神要祂的子民成為聖潔是超乎其他一切的,又不完全確信神會為任何種類的罪而感到憂傷,這是不可能的。直接引用神對祂聖約的百姓以色列所發出的命令,彼得對基督的教會寫下同樣的命令:「…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6;參照利未記11:44)

因為神對祂子民的聖潔是如此的重視,所以他們也應該同樣的重視。教會不應該傳講和教導一種錯誤的信息,就是在神面前不用活出具有誠實正直的生命,甚至在世人的面前也是一樣不用。然而,在許多教會裡雖然原則上不容忍罪惡,但實際上卻對之過份包容忍讓。當講道脫離如何活出聖潔,它就與誠實正直、屬靈生命和道德果效完全脫節,這種講道促進的是偽善,而不是聖潔。聖經的教導若與日常生活脫節就是最糟糕的一種妥協,它沾污了教會,使主憂傷,而羞辱了神的道和祂的名。

因此,今天在教會裡對毫無悔改之意的罪作出公開的紀律懲處是非常罕見的,這並不令人驚訝。那裡對純潔有一點真正的渴望,那裡就有一點渴望去除掉污穢。對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馬太福音7:1)的誤解和誤用,已經被用來作包容各種罪惡和錯誤教導的藉口。基本上每個人的隱私都應該受到保護,以及每個人只需要對自己負責的這些觀念,已經吞噬了大部分的教會。以虛假的愛為幌子、以假裝謙卑而不要求他人承擔責任的借口之下,許多基督徒就像一些非信徒那樣按著非聖經觀的「互相包容」而活。然而,教會對某些人的罪幾乎並不在意,好似不去面對,又不要求它停止。

教會時常需要面對會眾的罪。在早期,許多到巴勒斯坦的外國旅客回轉歸信基督,並且決定留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以便在那裡享有信徒之間團契的生活。一大批回轉歸信基督的猶太裔人士被家庭所排斥,並且因為他們新的信仰而失去了工作。為了幫助支持那些有需要的兄弟姐妹,因為他們當中許多確實是貧窮的,所以有田產房屋的信徒們就將他們擁有的都賣了,並把所賣到的價銀拿來交給使徒,而使徒就「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4:35)這是自發的慷慨行動,心靈被聖靈充滿就產生這種自發的行動,去幫助其他有需要的基督徒。

在這個時候,有一對夫婦名叫亞拿尼亞和撒非喇,賣了他們的田產,並向神發誓他們會把所有的價銀交給使徒以作教會的使用。然而,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卻決定為自己保留部分認捐的款項。而為了不想表現出比其他的信徒沒這麼慷慨,他們撒謊說他們把全額的價銀都捐獻了。當主向彼得揭露他們口是心非的行動,他首先對付丈夫。「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使徒行傳5:3-5)

幾個小時後,撒非喇來到使徒面前,她還不知道她丈夫發生了甚麼事情。當彼得問她賣田地的價銀是否就是她丈夫所宣稱的數目時,她用她丈夫的謊言來證實他們價銀的數目,結果遭受同樣的命運。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使徒行傳5:11)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自私行為是可悲的,但是他們最大的罪在於為他們所做的撒謊,不僅僅是向教會撒謊,而且對神撒謊。在初期教會的這種特殊情況下,神直接將執行教會紀律的責任掌握在祂自己的手中,並向所有人展示如何懲處罪,就是將犯罪者從教會趕出去(甚至從地上除去!)要保護教會的純潔不僅要使神的子民更加懼怕犯罪,還要從那些非真正的信徒從團契之中趕出去(使徒行傳5:13)。

即使在使徒時代,神這種顯而易見地直接和嚴厲的界入懲處是罕見的,雖然使徒行傳4:32–5:11記錄了這樣一個涉及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案件。保羅說到一些哥林多信徒軟弱、患病、甚至死亡,都是因顯著的不道德行為和蔑視主聖餐的莊重的結果(哥林多前書11:30;參約翰一書5:16-17)。神並沒有改變祂對罪或純潔的態度,今天祂對祂百姓的聖潔每一點一滴的重視程度與祂對初期教會是一樣的。罪必須要懲處,否則罪會摧毀那些犯罪的,同時亦會摧毀那些包容罪的人。雖然神仍然可以用超自然的方式來清理教會,但祂同時亦將這負責給予教會本身。教會在處理罪的問題方面必須有「自我懲治」的機制。經常發生令人吃驚的醜聞敗壞教會的名聲,而且反映了信徒在面對干犯罪的領袖和追隨者是極之失敗,世界經常想揭露教會欲試圖掩飾的東西。

神一直都在管教祂的子民,祂也一直指示祂的子民要遵守紀律約束自己。舊約時代的信徒被告知不要「…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箴言3:11-12)正如人間的父親出於愛的緣故亦會管教他們的兒女糾正他們的錯誤,所以神會管教祂的兒女。人間的父母知道不去貫徹執行所教導的,這種教導會是徒勞無功的。不僅要告訴兒女甚麼是正確的,也要引導他們去行出來,這需要透過懲教、責備和經常的責罰。「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與普遍觀念相反,即使是在基督徒的圈子裡,促使父母容讓他們子女的不良行為而不去糾正的話,這不是愛,而是漠不關心。「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箴言19:18)這是箴言的作者明智的忠告(參22:15;23:13)。

在引用箴言3:11-12後,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7-11)

在口頭上堅決反對罪然而不執行紀律的教會,不能期望其教會成員符合神聖潔的標準。這種名不付實的做法,肉身的兒女通常都不會有甚麼反應,屬靈的兒女亦都會是一樣的。由於肉體依然存留著罪,基督徒仍然有一個強烈的悖逆傾向,不貫徹執行其紀律標準的話,聖潔永遠不會開花結果,這就是為甚麼矯正錯誤對於一間教會的屬靈福祉是何等的重要。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探討了怎樣憑外在的矯正準則去省察他人,下一篇我們將探討每個信徒都需要的內在的矯正準則,就是誠誠實實的、按聖經的話語來作自我省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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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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