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星期四

向香港警察致敬!


當黑暗掌權的時候,我們看見暴徒肆無忌憚的破壞、目無法紀的橫行、無法無天的侵犯別人的權利、惡毒殘暴的攻擊執法人員和其家人、暴力對待一切反對他們的人、威嚇所有不聽從他們的人,他們的所作所為不正正就是專制、獨裁、暴政、法西斯恐慌主義嗎?

然而,在這些暴徒背後煽動、挑撥、支援、包庇、策劃的人更邪惡,他們包括了邪惡的美國情報當局、香港眾徇私枉法的司法人員、陰險奸詐的「大律師」、離經叛道歪曲聖經真理的假師傅和「神職人員」、失格失德無恥的「教育工作者」(身為教師的我恥與這些教育界的敗類為伍)、有違救傷扶危原則的「醫護人員」、打著「民主」「自由」旗號的政治騙徒和偽善的議員、唯利是圖的地產商、見利忘義的黑社會份子等,同流合污,狼狽為奸,加上泯滅良知、毫無道德的「新聞工作者」藉偏頗且歪曲的報道欺騙市民,美化暴徒的惡行,對暴徒和同謀的所謂「理想」「歌功頌德」,推波助瀾, 鋪天蓋地的謊言蒙蔽了無數的市民。可惡啊!一群「…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以賽亞書5:20)破壞了整個社會的安寧,巔覆了基本的倫理道德觀,正在企圖摧毀法治的根基,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毀滅香港!

感謝神!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我還能看見一道曙光、一堵守護香港的城牆,就是那群盡忠職守、竭力維護社會治安、保護香港的警察。我絕對相信他們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13:4)

他們是守護香港法治、社會安寧、繁榮穩定、使我們能敬虔度日的最後防線,所以我支持香港警察嚴正執法,亦為他們的盡忠職守、竭力維護社會治安的努力致以萬分的敬意和感謝!

願神保守、祝福眾位警務人員和家人!

*** 向 香 港 警 察 致 敬!***

2019年7月4日星期四

對暴徒暴行的表態就是辨別假師傅、假教會的一個準則!


當「黑暗掌權」的時候,會是怎麼樣的情況呢?
我們當下所經歷的、所看見的、所聽到的,不正正就是這種光景嗎?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以賽亞書5:20)

歪理當道,正義不彰,暴力猖獗,不僅毫無制約,而且還有一群泯滅天良的邪惡集團,戴著「民主」「自由」的假面具包庇暴力惡行。我感受到的就如先知哈巴谷對神的唉哼:「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哈巴谷書1:3-4)

看哪!那些暴徒好像受了傷的野獸作垂死挣扎那樣,完全失控、完全失去人性、瘋狂地攻擊執法的警察,好像警察與他們有不共戴天的仇恨那樣。

看哪!他們歹毒到竟然用「通渠水」(腐蝕性化學液體)、石灰粉、有毒煙霧彈(有毒化合物苯二胺)、…等等來攻擊警察,難道這不是嚴重的「暴力」的行為嗎?

然而,有許多無良又偏頗的記者,竟然顛倒是非,一方面說那些暴徒是「手無寸鐵」、是「和平」的、「溫柔的暴力」,另一方面反而指責警察使用過度武力。唉!一群失喪了良知和理性、沒有道德操守、卑劣無恥的「記者」!「他們是學生啊!」不!他們是暴徒!當他們不聽執法人員的警告,還要衝擊、攻擊執法人員的時候,就已經是暴徒了!這就是國際公認的標準!不管你的所謂動機多「冠冕堂皇」,然而,只要你動用暴力手段、違法行為、破壞社會安定的方式,就是暴徒!你們與中東那些「恐怖份子」有甚麼分別呢?他們也不一樣打著「反抗侵略者」、「解放伊斯蘭」的「崇高」口號嗎?

看哪!除了帶著傲慢與偏見的「記者」外,實在難以相信香港還有這麼多毫無廉恥、毫無道德、毫無憐憫、毫無良知的「專業人士」,其中包括「法官」、「前朝的高官」、「大律師」、「教師」、「偽民派議員」、…等等,甚至還有許許多多的「神職人員」都同流合污、狼狽為奸,一起為更大的「謊言」護航,就是要全力的誣衊執法者!這些人不都擁有高學歷和專業知識的人嗎?然而,讓我們看見的一個事實就是人的財壞不在學歷或知識的多寡,而是「道德」上、「品格」上和「本質」上!神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這絕對是對人類真實和正確的判決!主耶穌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3:19)這絕對是對那些未重生、未得救之人邪惡真面目一針見血的描繪!

唉!人性的醜惡、陰險、惡毒可以落到如此難以數算的地步,難怪地獄是永遠的刑罰、是硫磺的火湖、是無盡的黑暗。那些所謂的「牧師」、「傳道人」和「神職人員」不知道嗎?當然知道!難道他們忘記了聖經的教導嗎?當然不是!那為甚麼他們還要執迷不悔呢?只有一個結論,他們從起初就不是屬神的,他們根本從起初就不是得救的基督徒,他們的「牧師」、「傳道人」和「神職人員」身份僅是靠著自欺和欺哄人而得來的,所以,沒有從神而來的「認證」,就是「聖潔」、「品行端正」、「奉公守法」、聖靈的果子等的記號。他們從起初就是假師傅,他們邪惡的真面目終究會自我暴露出來的!主耶穌說得非常清楚:「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7:16)因為「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路加福音6:45)

主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7)好啦!感謝神!從這一次「大是大非」的事件中,我們就有了一個判斷誰是假師傅,那個宗派、那間教會不是屬神的教會的準則了。

神說:「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7:15)

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

使徒保羅說:「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馬書2:28-29)

凡是向暴徒傾斜的、甚至包庇暴徒的,就是假師傅、就不是屬神的教會!

凡是托詞為暴徒和他們的暴行開脫的,就是假師傅、就不是屬神的教會!

凡是向「謊言」(即反修例)傾斜的、甚至為「謊言」護航的,就是假師傅、就不是屬神的教會!

因為:

他們都赤裸裸地違背了聖經的教導!

公然地褻瀆神的聖名、公義和良善!

使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蒙羞!

使耶穌基督的福音變成了笑談!

他們這些「牧師」、「傳道人」和「神職人員」的行徑,正正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的阻擋者,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的仇敵!

可悲啊!香港循道衛理公會就是一個偽教會組織!他們的所作所為:包庇暴徒、暴徒聚集中心、暴亂物資供應站(灣仔循道衛理香港堂)等等,暴露出他們是一個打著基督教之名,包庇罪惡、行奸詐、挑動社會紛爭和仇恨為實的假教會!似特務組織多過神的教會!

唉!再看看其它的宗派,浸信會、宣道會、播道會、聖公會、…等等,都是有名無實的「教會」,我不提香港天主教教會,因為我一直認定天主教根本就是基督教裡面最大的異端,此後,我也不再認為香港循道衛理公會是基督教的教會組織,雖然,循道衛理公會不是異端,但香港的循道衛理公會不是「教會」組織就是肯定的事實,他們是掛著基督教之名的特務組織。

假師傅充斥!
偽基督教「教會」滿佈!
謬誤和歪曲聖經真道的錯誤教導瀰漫、興盛!
這就是香港有形有體的教會之悲哀所在啊!
看哪!今天,在香港「教會」裡面對「民主」、「自由」、「人權」等的所謂「普世價值」的膜拜,與舊約時代那些背道叛逆的以色列人對「巴力」的膜拜不也是一樣!

唉!哀哉!「撒狄教會」!

主耶穌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你要警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原文是死)的;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3:1-6)

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我盼望你快來!我渴望你公義的國度快來!

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

聖經正確的教導就是我道德良心的依歸!


有人會質疑我說:「你說你憑著一個基督徒的道德良心支持修例,但不也有大部份的教會包括浸信會聯會、宣道會聯會、循道衛理公會、…等等,他們代表了成千上萬的基督徒反對修例,難道他們全都失去了你說的所謂基督徒的道德良心嗎?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真正的基督徒是一個「新造的人」,這是甚麼意思呢?

真正的基督徒是蒙神的愛、神的憐憫和神的恩典的人。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為擔當他們的罪孽過犯捨己死了;而在祂從死裡復活中,因神恩賜給他們的「信心」,藉著信靠耶穌基督就著神的救恩,他們得到神的寬恕,所有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都蒙赦免了,他們得到從主耶穌基督而來的義,得以與神和好,得以成為神的兒女,得著聖靈的內住為憑據,得著永生的應許。神更賜他們一顆新心、一個新靈、一個新生命,代替了他們與生俱來的那顆敗壞的心、裡面那個邪惡的靈、體貼肉體邪情私慾的那個將要滅亡的舊生命,好使他們成為聖潔,為神的榮耀,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所以,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既是神「新造的人」,他的品格、他的生活、他的生命多多少少都會自然地流露:「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的特質,這就是「聖靈的果子」(參加拉太書5:22-23)

相反,一個假基督徒暴露出的是:「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特徵,這些都是肉體的邪情私慾所結的果子(參加拉太書5:19-21)。

神以永恆不變的大愛愛祂的兒女,作為祂兒女的基督徒就以真誠的敬拜、絕對的信靠、完全的順服和竭力遵行祂的旨意來回應祂的大愛。神的律法不再是他們的綑綁,反而是牽引他們的「慈繩愛索」。他們愛神、他們愛他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所以他們心甘情願、歡喜快樂的遵守神的律法、遵行神和主耶穌基督一切的囑咐和命令。雖然,在今世,他們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做得到,然而,他們帶著一顆渴慕效法主耶穌基督、追求聖潔的心,盡心盡力地去活出這種新生命的樣式,直到離世歸主、安息主懷的那日。

真正的基督徒既是「新造的人」,所以他們「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篇1:1-2)

真正的基督徒都明白主耶穌基督的這個忠告:「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

真正的基督徒會堅定不移地以聖經的正確教導作為做人處事、斷定是非、衡量善惡、驗證一切真理的唯一標準、唯一原則和唯一的立場。他們拒絕把任何屬世的學說、哲理、價值觀、人生觀、意識形態等與聖經混為一談,因為這些都是虛空的、悖謬的、愚昧的歪理,它們會使人墮落到更不敬虔的地步。所以那些為取悅人、為巴結人、為利益欺哄人而不按著正意解讀聖經的「牧師」、「傳道人」和「神職人員」,真正的基督徒一定會與這些「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摩太後書3:5)的人劃清界線,也會遠避他們世俗的虛談,警惕他們偏離真道的教導,以免「信心」被這等假師傅所敗壞。

那麼,聖經教導我們作為基督徒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當盡的責任和義務是甚麼呢?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彼得前書2:12-16)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提多書3:1-2)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17-19,21)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要「替天行道」!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可以使用暴力來為對抗政府!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應當支持違法行為、包庇暴徒、幫助邪惡勢力散播謊言!
新約聖經根本沒有一處教導基督徒為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包括破壞社會秩序和安寧,甚至阻礙政府有效的依法施政!

相反,聖經教導基督徒應當做一個奉公守法良好公民,而不是做一個罔顧法紀的惡棍。

主耶穌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馬太福音5:9)
所以真正的基督徒應當是社會和諧、穩定與和平的擁護者,而不應當是社會撕裂、仇恨、紛爭、甚至暴亂的幫兇!

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所以真正的基督徒應當是社會道德和良心的捍衛者,而不應當是敗壞社會風氣、泯滅良知的推動者!

到底誰是本於基督徒的道德良心呢?

電視裡又傳來那群「鬼魔」喊叫口號的聲音。
噢!我終於明白彼拉多所面對的情形了。
當整個耶路撒冷城的人瘋狂而失控地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路加福音23:21)結果,「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加福音23:23)
當這群「鬼魔」在聲嘶力竭地喊叫道:「撤回修訂!撤回修訂!」
我彷彿聽到的是:「不要公義!不要公義!」
唉!當黑暗掌權的時候,盼望這是黎明前的黑暗,也是考驗我們忍耐等候神的時候,「你要細察那完全人,觀看那正直人,因為和平人有好結局。至於犯法的人,必一同滅絕;惡人終必剪除。」(詩篇37:37-38)

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

黑暗掌權了!


當我聽到我們的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之後,痛心疾首!心如刀割!
潘曉穎的冤情何時了呢?
潘曉穎的父親母親的傷痛何時能稍得安慰呢?
孩子,請安息吧!
腦海裡立刻承現的就是我主耶穌基督被捕時所說的一句話:「…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加福音22章53節)對!當下黑暗掌權了!

「你一定是建制派或中共的支持者。」不!我是一個遵從聖經教導的基督徒,我的悲哀是本乎我作為一個基督徒的道德良心!

對!支持「反送中」的勝利了!黑暗掌權了!

那誰輸了?

公平」、「正義」、「民主」、「法治」、「和平」、「憐憫」、「關愛」、「良知」、…

犯罪的可以免於法律的制裁,「公平」嗎?
犯罪的可以逍遙法外,「正義」嗎?
靠違反民主精神的暴力衝擊、靠背後一股惡勢力(不是來中國)對議員的威嚇、對市民生活的嚴重滋擾而得勝,這就是我們追求的「民主」嗎?
難道「民主」不是建基於彼此的尊重、接納、包容和理性上嗎?
難道「民主」不是建基於對既有的法制和程序的遵從上嗎?
難道「民主」不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最優化,同時又可以平衡弱勢社群的需要嗎?
用違反民主精神的暴力衝擊、威嚇不同政見人士、滋擾普通民眾的生活以其達到自己的訴求或利益,這是赤裸裸的「法西斯」主義、「納粹」式的民粹主義、打著「民主」的名行霸權主義,難道我們追求的就是這種「民主」「自由」嗎?
以「公民抗命」為名,行暴力衝擊為之實,更要求免於刑責,這是就是「法治」嗎?
以「和理非」為旗幟,行暴力、欺凌、恐嚇、霸道為實,這就是「和平」嗎?

「潘曉穎的爸爸媽媽,我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但是對不起,我們怕「送中」,所以反對修訂,你看看有沒有其它方法吧!」、「台灣有死刑,所以修訂通過了都不符合引渡條件,算了吧!撤回吧!我怕「送中」啊!」、「台灣政府言明就算通過修訂,都不會要求引渡,算了吧!撤回吧!我怕「送中」啊!」…試問我們的「憐憫」之心呢?「關愛」之情呢?甚至「良知」呢?

我並不怪責我們的特首林鄭月娥無可奈何所作的「暫緩」決定,反而我更加尊重她、也支持她,她的確的頂住了許許多多的壓力、侮辱和無理的責難。為「公義」、為「憐憫」、為「法治」、為將來香港的社會安危而推動《逃犯條例》修訂。

我不是在上一遍說過嗎?如果被害的是你的孩子、是你的至親,你還會大聲喊「反送中」嗎?
如果預見將來中、澳、台的嚴重罪犯眾集在香港,你認為香港會更安全嗎?

今天,靠著背後那股邪惡勢力的威嚇,「反送中」得到了勝利。這勝利完全是歸功於背後那股邪惡勢策劃周詳所獲得的。為甚麼我這麼說呢?

昨天(15/6),中國環球時報的社評談到美國參眾兩院推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及準備檢討《香港獨立關稅區》的機制,這對香港的工商界造成重大的威嚇。加上有組織聯署要求美國、英國和加拿大政府引用該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或相關法例對港府有關官員以及支持修例的議員實施個人制裁,全面凍結這些官員、議員及其直系親屬的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美、英、加三國,這就是最厲害的殺著。我相信許多港府有關官員和大部份代表工商業的議員上個禮拜就收到從美國來的警告,這兩個絕殺的淫威之下,他們只有「跪低」、「轉軑」,所以,你會看到有些行政會議議員和立法會議員「輕了口」。政府肯定知道不夠票通過修例了,這就是「暫緩」背後的主要原因。高興嗎?香港立法會由美國人掌控了!

為甚麼要煽動人6月9日出來示威遊行呢?四個字「製造民意」!好名正言順的插手香港立法會的事務。
為甚麼要煽動人612暴亂呢?六個字「製造流血事件」!好使自己以「正義的化身」,來「拯救」香港人民出水深火熱的「極權」政府統治。

真的嗎?你是不是亂猜的?

讓我介紹你們去閱讀一本書,叫《美國:另外的一面》,由親泛民主派的大律師陳志海著作,一本難得的「良心」之作。看完你至少知道當代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紛亂,並不是出於偶然的,而是出於背後有股邪惡的勢力策劃的。例如「阿拉伯之春」、「敘利亞的內戰起因」、「烏克蘭的橙色革命」、「委內瑞拉」的奪權事件、…,都可以看到同類的手段、類似的套路。

這就是醜陋的政治現實!甚麼「正義」、甚麼「良知」、甚麼「道德」、甚麼「民主」、甚麼「法治」…,在政治利益和個人財富的面前,甚麼都可以拋棄掉。

我看見一個很諷刺的畫面:

1. 在「反送中」的人當中,許多人不也曾經或將會去中國大陸旅遊嗎?你這不是「自投羅
    網」嗎?

2. 那些所謂民主派議員不也一樣攪甚麼中山2天遊、潮汕吃喝3日遊、高鐵體驗遊、港珠澳大
    橋體驗之旅嗎?他們和他們的黨不是強烈的「反送中」嗎?天天罵中國大陸嗎?這些活動
    不是很高風險嗎?不是「送羊入虎口」嗎?然而,他們卻一團一團的去「送中」,這是甚
    麼道理呢?精神分裂?人格分裂?還是別有用心呢?

最後,有感而發:

1. 「守護我城」的是那些盡忠職守的執法者,而不是暴徒!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 17:15)

2.  香港精神應該是「獅子山下」同舟共濟互相關懷彼此包容和諧共處;而不應該像
     今天那樣「唯我獨尊」、自我為中心互相敵視彼此撕裂同室操戈自相殘殺

3.  中國政府輸了嗎?他們根本就不再乎!因為他們帶領中國人民富強起來,而且得到14億
     中國人民的支持,而中國人民也看透了西方「民主」的偽善和腐敗,沒這麼容易受欺
     騙,他們真惜努力所得來的,而且繼續努力建設更美好的家園。這次中國政府只不過輸
     了面子,他們還留著許多殺著,仔細察閱「基本法」就知道了。只是他們不想影響到那
     些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沉默大多數。香港某些人喜歡勾結外國攪破壞、攪內鬥、攪內
     耗,任憑你們吧!因為中國已經不需要香港作為「示範單位了」。看哪!深圳的GDP、
     澳門的人均GDP都超過香港了。難道我們就這樣做人家的棋子、小丑繼續內耗嗎?難道
     我們追求的「民主」是「法西斯」式、「納粹」式、法國大革命那種不是你死就是我
     亡的民粹式「民主」嗎?可以回到以理性、文明、互諒互讓、有商有量為本的「民主」
     嗎?

4.  建設香港的是那些默默耕耘、勤奮工作、謹守崗位的沉默大多數;而不是那些終日挑動
     紛爭、天天製造社會撕裂、口蜜腹劍、欺世盜名的所謂民主派,他們為香港的「民主」
     做了甚麼?他們為香港的「民生」做了甚麼?他們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做了甚麼?…有破
     壞而無建設,好損毀而惡修補,重私利而輕民生。 一群披著「民主」「自由」羊皮的豺
     狼,香港人何時才醒覺呢?可悲啊!

噢!這就是我的安慰: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
祂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
還有片時,惡人要歸於無有;你就是細察他的住處也要歸於無有。」(詩篇37:1-10)

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

逆耳忠言:我們的良心呢?


為了公義的伸張、為了愛、為了向潘曉穎父母表達感同身受的同情,我堅定不移的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雖千萬人吾往矣」,因為「公義」和「真理」不是由人數的多寡來定奪的,而是神的話。
縱然全香港的「教會」都要站在「謊言」和惡勢力的一方,我也堅定不移地站在聖經的真理一方!

我知道我堅持的是甚麼,我也知道我深信的是誰,我更知道在我背後支持我的是愛我、為我捨己的主耶穌基督。

神人的僕人清早起來出去,看見車馬軍兵圍困了城。僕人對神人說:『哀哉!我主啊,我們怎樣行才好呢?』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列王紀下6:15-17)

以下是我寫給學校的同工和一眾同學的書信。在當下的這種「謊言」當道、彎曲悖謬和勇武暴力的歪風下,必定成為被霸凌、被孤立、被辱罵、被千夫所指…的人,又何妨呢?「士之特立獨行,適於義而已,不顧人之是非,皆豪傑之士,信道篤而自知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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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你們好。

激情過後,是否當停一停,謹慎的看一看、聽一聽、想一想另類的意見呢?
是否可以暫且把激昂的讓情緒平伏下來,把另類的意見拿來「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呢?


還是堅持凡是與我所認同的不相同的話,就是敵人,就要不擇手段地打擊他們,恐懼、侮辱、欺凌、粗言穢語辱罵、甚至暴力對待呢?

難道一個崇尚文明的社會就是這樣嗎?
難道追求「民主」的理想就不可包容另類的意見嗎?
難道追求個人的「自由」就可以剝奪其他人的自由嗎?
難道追求個人的「人權」就可以莫視其他人的權利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與唯我獨專的獨裁制度有甚麼分別呢?


附件一,附件二是摘錄自香港保安局關於《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修例建議的小冊子,完整的版本可到以下網址下載https://www.sb.gov.hk/chi/special/cooperation/Q&A/FOO%202ndbooklet_CN.pdf

附件一:

1:說明那些罪行是不移交
     - 不符合「雙重犯罪
        即犯罪行為必須在兩個
        地方都屬刑事罪行。
     - 政治罪行。
     - 被判死刑的罪。







2:說明修例主要針對觸犯嚴
     重(刑事)罪的逃犯,跟
     本不會影響現時所擁有的
     「言論自由」、「新聞自
      由」和 
「營商環境」。
    







我想大家擔憂的應該是「言論自由」,我們在香港示威遊行叫口號反中共會否被引渡去中國內地受審呢?因為香港跟本沒有「以言入罪的刑事法」,所以不符合「雙重犯罪」的原則,絕對不會被移交的。


附件二:移交逃犯的法律保障

最重要的一點是最後的移交權在香港的終審庭。根據世界經濟論壇《2018年度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司法獨立亞洲第1、全球第8;根據世界銀行《世界管治指標》香港的法治亞洲第2、全球第14。由美國「世界正義工程」發布的2018-19法治指數,香港排名第16,美國排第20,比香港還要低4名。難道我們還對香港的司法體制沒有信心嗎?那些說香港終審法庭會因壓力而失去獨立性的人,是對香港的司法體制的惡意攻繫和誣衊。香港終審庭的所有法官,都擁有外國居留權和外國國藉,難道他們會偏袒中國大陸政府嗎?

附件三:《逃犯條例》涵蓄的罪行類別














































請耐心、仔細看看。要可以被判七年或以上刑期的嚴重罪行才符合引渡的條件。難道你準備去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觸犯這些可被判七年或以上刑期的嚴重罪行嗎?

相反,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你以為香港會變得更安全嗎?你以為你的人身安全會有更好的保障嗎?

想一想,如果有人在香港殺了你的至親,兇手潛逃到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你就無法追究他的罪行了。他可以逍遙法外,自由自在過「新」生活,而你只有痛苦的、帶著哀傷的活下去。這就是潘曉穎的父母正在經歷的痛苦!喪女之痛!失去至親的痛苦!終日以淚洗面的日子!每日
盼望女兒沉冤得雪

你感同身受嗎?
你會感到切膚之痛嗎?
你能明白失去至親之痛苦嗎?如果,我們不去尋找真相,又不「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偏聽,輕信某方面的言論而被恐嚇到,不讓受害者沉冤得雪,不叫痛失至親的受害者看見兇手伏法而得著一絲的安慰,

請問你的良知、你的良心在那裡?!

你知道嗎?你喊的每一句口號、你遊行所踏的每一步,都如刀割在潘曉穎父母的心上,也割在未來千千萬萬個「潘曉穎」父母的心上,也難保有一天,這刀會割在你或你至親的心上!


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在香港觸犯嚴重罪行的人,可以逃到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就可以逍遙法外,香港還安全嗎?

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香港人到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觸犯嚴重罪行的人,回到香港就可以逍遙法外了,潘曉穎的案件就是這種情況。

如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的話,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觸犯嚴重罪行的人,都會潛逃來香港,香港的治安會維持現況嗎?

作為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奉公守法是基督徒「應有之義」(參彼得前書2:12-15)!所以,我不怕修例!

作為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要「…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書12:12)所以,我對潘曉穎父母所經歷的痛苦感同身受,也的確經歷過失去至親之痛。

作為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要追求「公義」,不是我們自以為是的「
公義」,而神的公義。神說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民數記14:18),所以,我支持修訂《逃犯條例》。

盼望大家在任何事上,都可以秉行「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的道理,以及那正在式微了的「良知」。


願神祝福你!

謝慧老師

201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