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主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17:3)
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
「歸算的義」是甚麼? by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摘錄文字版:
「歸算的義」,它是甚麼?這是我們基督徒整個基督教信仰立場的根基。讓我給你另外一個可以與它互通的詞,就是「因信稱義」。
現今的人不知道這兩個詞是甚麼意思,他當然不曉得,但他必須知道它們是甚麼意思!他仍舊是那個老樣子,就是因為他根本不知道「因信稱義」是甚麼。我不指望他能夠了解它是甚麼。就算你為他不斷的翻譯聖經直到筋疲力盡,他仍然不會明白的。他必須接受教導,不僅僅是在字句上教導,而是要在「聖靈的明證」之下受教,這是需要屬天而來的光照,「因信稱義」,唯獨藉著信心!
這是甚麼?這就是「歸算的義」!這就是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所說的,我們必須「穿上」的義。怎麼說呢?無論你的一生活得如何良善,不管你是誰,不管你曾做了甚麼事情,
當你站在神面前的一刻,你就會發現自己是一個無藥可救的罪人,應當被定罪。
你說:「噯呀!可是我打算活出更美好的一生,我決心要改過自新,我打算開始研讀聖經、禱告、行善,我打算要使自己在神面前成為一個義人。」聖經說,你最好立刻停止,因為你根本辦不到。如果你終其一生這樣努力做的話,到頭來你會發現你和開頭時的光景一樣那麼糟。即使你遠離世俗,離群獨居,作一個隱士或修道士,也不能幫助你。為甚麼?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因為神的標準是絕對的。神不僅僅要求你一點點的良善,神所要求的是: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N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22:37-39)
朋友,這就是神的標準。你也許道德高尚,但這不是神向你所要的。看看保羅,看看他曾經是一個何等的模範,宗教上是可誇的。然而這些都是毫無價值的、如糞土、如垃圾。你問:「那人能做甚麼呢?」答案是:「他甚麼都做不到。」這是他首先必須學習到的東西,這也是唯一的方法,使他能對抗魔鬼的冷嘲熱諷。魔鬼會測試你的義,牠有一套測式和標準,牠會嘲笑你的義,證明你的義是多麼無用的。當你為著自己善良的生活沾沾自喜時,魔鬼就會拿出一本書來,讓你看看裡面那人如何貢獻自己的一切。此時,你就會覺得自己甚麼也沒做,不過僅僅是奉獻了自己一些多餘的錢,只是把自己付得起的捐出去吧了。而這裡有一個人卻奉獻了他的一切;於是你所沾沾自喜的、自豪的事物,頓時成了你手上的一堆垃圾。
不!不!這樣不好!發生了甚麼?這就是整個的福音信息:「藉著信神的義」,就是這你看到嗎?由於我們無法達到神公義的標準,所以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來做甚麼?那麼祂就可以將祂的義賜給我們。這就是它的意思。無瑕無疵,毫無罪穢的神子來到,祂完全順服神的律法,律法的一點一劃都徹底的遵行,祂活出了完全公義的一生;不僅如此,祂為我們的罪承擔了責任,祂親身擔當我們的罪,為我捨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藉著祂使我們的罪得到應有的刑罰。祂又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向我們宣告:基督的死已經充分滿足了祂公義的要求。
注意聽啊!「歸算的義」是甚麼意思呢?我會告訴你們,就是這,它是世上最榮耀的事物,
哦!今天早上,我正在傳講一篇福音性的講道,不是嗎?對那些只在禮拜天早上才上教會來的人來說,他們的根基將會隨著福音性的講道而失去。難怪有許多邪惡的夫婦,既不專注,又缺乏根基。朋友,這就是「歸算」的意思,它所發生的事是:「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5:21)換句話說,神把我們的罪「歸算」在祂兒子的身上,將我們所犯的罪當作祂犯的,算在祂的賬上,這就是「歸算」的意思。你把本來屬於某一個人的東西,算到另一個人的賬上。如果某個人欠了債,你把帳簿上他欠的賬轉移到另一個人的賬上,你就把他的債「歸算」到別人身上了。
這是神對待我們的罪的方式。祂把我們的罪「歸算」到祂兒子的身上,祂刑罰祂的兒子就好像刑罰我們的罪那樣。
但這並不是終結,祂不會讓我好像從前的光景那樣,我的罪雖然已經除去了,但這還不夠,
當我來到神的面前,我必須是絕對聖潔的,我必須是完全義的。神是公義,公平,聖潔的,「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任何對此漠不關心的人都不能來到祂面前,我必須完全公義。就是這樣,祂把我的罪算在祂兒子的身上,而祂擔當了我的刑罰。於是,因著我信靠祂兒子,神就把祂的義「歸算」在我的身上了。祂把那完全遵守法律的義「歸算」給我。我不能遵守律法,但基督卻遵守到了,祂完全遵守了,祂在律法面前是義的。
神把這義「歸算」在我的賬上,就是祂獨生子的義。祂用義作袍子給我穿上,把一切的義都歸算在我的賬上,所以當我來到神面前的時候,神看見的並不是我,祂看見的乃是祂兒子的義。這義完全的、絕對的覆蓋在我身上,遮蓋了我。這就我要與使徒保羅同聲說:「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腓立比書3:8-9)
這個就是「歸算的義」,神把基督完完全全的義算在我的賬上、歸算給我、賜給我。神看我已穿上基督的義,祂就宣告我是一個稱義的義人,律法再也不能控告我了。不被定罪了,律法也不能控告我了,因為我已被這位完美、無瑕無疵神的兒子所遮蓋了,我已穿上了「公義的護心鏡」。
摘錄自鍾馬田牧師(Martyn Lloyd-Jones)的講道"The Breastplate of Righteousness(公義的護心鏡)"。整個講道可以到以下網址收聽:
https://www.mljtrust.org/sermons/the-breastplate-of-righteou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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