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

「神的愛」的本質 by John MacArthur



文字摘錄:
今天,你從許許多多的來源聽到其中的一樣東西,就是「神愛每一個人,神的愛是無條件的。」這幾乎是許多電視「傳道人」的通病,「神多麼的愛你,神正正就坐在天堂盼望著你以愛來回應祂,神對整個世界有的是那種一視同仁的、那種多愁善感的情懷,而你僅僅需要的是奉獻幾分金錢給祂就行了。」這是不正確的!神恨惡,這是聖經說的,祂恨惡那些觸犯祂律法的人,祂恨惡假師傅,和那些傳講錯誤教義的人。

那麼神的愛究竟是怎麼樣的呢?

神的愛一方面來說是普遍性的,例如,祂創造了一個世界充滿著我們可以享用的東西。這就是我們稱之為神普遍的護理,神這種普遍護理的愛,讓我們在某些情況下得著能使生活感到快樂的、滿足的東西,好像一頓美味的大餐、美好的婚姻、孩子、日落、美麗的風景,諸如此類,
這就是祂無條件普遍施予眾生的愛。然而,祂有另外一種愛,是非常有選擇性的,它僅僅是保留給那些愛基督的人,它僅僅是保留給那些擁抱福音,而且信靠耶穌為主和救主的人,這愛是一種有選擇性的愛,神這種的愛在時間還沒有開始之前,就已經定位在整個人類歷史中某些特定的男女身上,你不能只將神的愛這個概念作出修改,使它好似一視同仁似的,感性上祂對人人都是無分彼此的態度,因為這並不是聖經所言。

我們需要明白神的愛,我們也要明白神對一般人的愛的方式,不同於祂對那些特定真正屬祂的人的愛的方式,普遍的愛會在神表達祂的恨惡和審判之時能終結的,這就是為甚麼認識福音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希望使神變成某種感性的生命體,因為這不是在傳講真理,我們需要清楚地認識神的愛,你可能會覺得今天沒有甚麼關於它的爭議,人人都這麼認為「神愛所有的人」,這是不正確的,而我們需要比這種看法有更清晰地思考神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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